作者:古灵他知道自己很丑,因为为救爹爹害他脸上留下两道像蜈蚣似的疤,她也认为自己很丑,因为每个人看见她总会吓得瞪大眼说不出话来!本以为她这一生大概就得被那刻薄的未来婆婆、残佞的未婚夫婿欺压一辈子,好在老天助她,让她那无缘拜堂的未婚夫提早下地狱,她高高兴兴的准备被扫地出门,不料──皇帝老爷却闲着没事选她去和番!瞧那一个个像株大树一样的夫婿候选人,嗯……真是伤脑筋啊!突然她眼睛一亮,终于找到符合她标准的了,因为他有…… -故事开始 她就像个小仙女,一个粉妆玉琢完美无瑕的小仙女,一个天真可爱活泼快乐的小仙女,一个自由自在不受拘束的小仙女,一个…… 顽皮又可恶的小仙女。 她穿着淡绿色的小衫裙,白里透红的脸柔嫩又细致,双颊上两朵苹果红,配上她那黑白分明的水灵眼,樱桃般的小嘴儿,说有多逗人就有多逗人。...
作者:古灵真的不是她爱抱怨,她家爸、妈实在有点不够尽责,明知道姓“朱”是很容易被人家影射,却还把她的名字“随随便便”取,害她走到哪,那个她从来都不喜欢的“匿称”──猪小妹──就跟随她到哪,她可不可以大声抗议啊?但还好的是,自从遇见他以后,他“独到”的眼光一直让她感到很安心,不但让她充分了解,所谓的“丰满”,那可是与她有著很大一段距离;更让她清楚明白,所谓的“心宽体胖”,她可是还构不到边,甚至他还常常认真的在众人面前示范──直接将她当成玩具耍!这这这……当然让她解开一直以来的心结,愿意对他说声“yes,I do。”只是,他的身旁一直有个“烫手山竽”在作祟,这让他和她都觉得好伤脑筋,到底他们该如何解决眼前的危机…… -楔子 年轻人在沉睡。...
在这个纬度,很少有那么寒冷的天气。平时绝少用到的壁炉,破例派上了用场。 那是真正的壁炉……城市中有着壁炉的屋子并不多,这幢屋子原来的主人,在建造屋子的时候,多半基于怀旧的情怀,所以才在一个小客厅中建造了壁炉。这是何以在这个不寻常的寒夜中,可以有许多人围炉夜话的原因。 几乎每人的手中都有一杯酒,主人提供的晚餐,食物精美无比,吃得人人心满意足。在那样的情形之下,就是谈天说地的最好时机了,总共有十来个人,大家都各适其所,找到了适当的位置,或坐或立,或在缓缓地踱步,气氛融洽而热烈。 在这十几个人中,有不少是大家熟悉的、极其精釆、有着丰富奇异经历的人物。他们的身分和姓名,在故事发展中需要他们出场时,自然会一一介绍。 这时,且把注意力都集中在一个年约三十岁,皮肤黝黑(黑里透着红),身形很高,一头黑发又长又乱,双眼之中,时而闪耀着异样光釆,时而又十分忧郁的人身上。...
第一章 自七岁开始,任乃意就做这个梦。 这并不是一个噩梦。 但它是一个持续的、缠绵的、怪异的梦。 乃意在梦中游荡到一间雪白的大厦,推开巍峨的大门,一进去便是间宽厅。 乃意发誓有个柔和的声音唤她进屋,并非误闯。 开头的时候,就那么多。 随着年龄增长,那重复梦境中的细节渐渐显露。 乃意曾多次对母亲说:"妈妈,妈妈,我做梦到一座白色的大屋去游玩。" 任太太只笑答:"啊,做梦了。"没有太多关注。 白色厅堂的天花板非常非常高,乃意要到十四岁那年,才看清楚墙上悬着的两幅图原来是一副对联。 室内光线恰恰好,柔和舒适,乃意把对联念出来: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对联当中打横写着"太虚幻境"四个字。 小乃意正念英文中学,填鸭教育派下来的课本之一是乔哀斯的"尤里昔斯",读得一头雾水,不得要领,正怀恨在心,蓦然见此对联,统共忘却身在梦中,便咒骂曰:"意识流、无厘头...
爱上Mr.好好 作者:唐楦第1章 黎雁青望着窗外渐变阴暗的天空忍不住皱起眉头,又再次低头看着手腕上的錶。 这个痞子,已经迟到二十分钟了,却还不见人影;再等十分钟还不出现的话,本小姐就立刻走人……黎雁青在心中嘀咕着。 而老天仿佛听到了她的话语般灵验,她所等待的黃正德居然立刻就出现在她面前。只见他面有难色,一脸歉意地望着她。 黃正德是黎雁青相交一年多的男友,两人从相识至今一直都保持着每星期最多碰两次面的状況,一点都没有那种陷入热恋时非得天天见面的习惯。对于这点,黎雁青自己也是有些搞不清楚。为何对黃正德没有那种热烈的情感,及“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殷切思念﹖究竟她是真心地爱着他的人呢?抑或是对他的高收入更有兴趣呢?她自己也不是很清楚。 “为什么迟到这么久﹖”她没好气地问。...
《皇后出墙记》作者:桩桩文案:她是明朝第一将魏国公徐达的长女千金。倾国颜色而不自知,聪慧过人却不欲卷入朝堂纷争.三岁便因算命者一言便远远的送往山上抚养。 太子清朗温柔,秦王和蔼近人,燕王冷峻威严. 憨直骄横的表哥靖江王与深藏不露的曹国公之子李景隆...... 十年后下山回府的锦曦一一遭遇。命运终于开启她不平凡的经历. 她一身武艺想行侠仗义,却敌不过一纸圣旨被迫嫁入燕王府。 许下了承诺,相信了誓言,视作为交易。 锦曦披甲上阵倾力相助燕王登基成就一代明君大帝. 江山多娇,美人如玉。 战火四起,逐鹿中原。爱恨纠缠,情痴一世。 这一世,她的阳光想照亮的是那一颗星辰. 这一世,谁又是她眸底深处最亮的星 本文讲述明成祖皇后的传奇一生.历史考究者请转观<明史>,本文只是故事...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欢迎大家加QQ群:81503152参与讨论-↖(^ω^)↗-飞将军的女卫 苏打成为飞将军的贴身侍卫是她此生最大的想望多亏皇太后的安排,她终于有机会达成自己的梦想!身为将军的侍卫,保护他是她唯一且最重要的职责所以当他因中了催情蛊而有生命之危她义无反顾地将清白的身子给了他……本以为他清醒后不会记得任何“经过”可从此之后,原本温文尔雅的将军开始会“轻薄”她让她不仅是他的侍卫,还兼任他的床侍!她明白自己与将军的身分是天差地远即使他把她许给别的男人,她也只能含泪答应……她忍著心酸准备当一个悲悲惨惨的新嫁娘没想到他居然在她的新婚之夜,大剌剌地闯入喜房…楔子“海青国”位于中洲之中,地大物博、物产丰饶,自古即是邻国的垂涎之地。...
嗨,我的男人作者:漫漫红糖水单身的我(1) 刚开始上大学时,我家老头千叮万嘱:要以学习为重,不要不许不准谈恋爱。我一向都觉得我老头是清朝年间穿过来的,那思想硬的跟个碳酸钙一样。 结果被他一语成箴,大学快毕业了,连个初恋都没送出去。 有时候看台湾的综艺节目会看得我心里直发寒,我都21了,要把我这种大龄处女还是没恋过的搁台湾那就是一级品欧巴桑怪物啊。 其实不能怪我,真的。 大一时就想着学习了。 大二时奖学金无望,就想着玩了。 大三回过神时,看看周围男同学,大部分已经有主了。其余的大浪淘尽剩下的,那长相,那水准。。。 都是同学,我也不能说的太刻薄不是?反正就是这样了。 大四时,对待爱情我就觉得淡薄了,可能思春期过了。再加上要考研,谁还有心思想这个? 总而言之,我就如此这般朝着剩女的方向正步前行。...
人人都道他是善种牡丹的爱花人, 惟有她知道他辣手摧花的真面目。 她幻化成人形要为枉死的同伴报仇, 不料复仇不成反被他整治得惨兮兮, 尊贵的牡丹花精沦为女仆任他使唤! 为摧毁她的傲气他逼她做尽下贱的工作, 恶劣到极点的行径让她恨不得杀了他, 无奈小命捏在人家手中只有咬牙忍耐。 唉,遇上他果真是她这辈子最大的劫难! 当遗忘的记忆再次重现,真相让她震惊! 原来这一切全是她在前世种下的恶因……第一章: 想不到他竟然会在荒郊野岭找到这株牡丹,它虽然还没有开花,不过他一眼就可以看出它的非凡。 万赭可以说是全国培育牡丹最富盛名的人,他特别喜爱所有与牡丹有关的物品,就算是女人的衣衫,只要上头有牡丹花的图案,不管要花多少钱,他都会买下,做为收藏之用。...
#page {position:absolute; z-index:0; left:0px; top:0px} .tt3 {font: 9pt/12pt "宋体"} .tt2 {font: 12pt/15pt "宋体"} a {text-decoration:none} a:hover {color: blue;text-decoration:underline} >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01 有根多种职业的人,戴手套并不是为了天冷要保护手,而是他们职业的必需,不过也有一些戴手套的人,实在想不出有什么特别的理由来,例如,交通警察为什么要戴上手套呢?就费解得很。 自从发现每一个人的指纹相同的可能性极少,因而发明了指纹侦探术之后,作好犯科的人,为了避免留下指纹,也喜欢在作奸犯科之际,戴上手套。不过手套不论用多么薄的质地来制造,戴在手上,总使一双灵巧的手,在感觉上打了极大的折扣,人的皮肤,天生极其敏锐,对手所触摸到的一切,都可以有直接的了解,然而,戴上手套的话,就差得远了。...
五年后, 徐鹰翼遗传父亲的聪慧,他就象块海绵,迅速吸收、融会各种知识和资讯。 他的游戏就是电脑,从CAME到培基语言、网路概念,他无一不精,同时他还在学习外语,所以年纪虽小他已能讲一口不错的中文。 当他开始说话时叫的是妈咪,并且把每个人都当成妈妈,当他开始走路,把每个经过他的人都当成妈妈,但他趴在他们怀里却觉得少了什么似的。 聪颖的小孩,总是比一般小孩还要遗憾。 他曾拿着望远镜看隔壁的史强先生,他总是把儿子抱得高高的,抛上去又接住,他的儿子笑得嘴都咧到耳边,他还曾看到过史强生太太买了几条跳跳的鱼儿放进池塘,让他们的儿子在池边享受垂钓的乐趣。 真有这么好玩吗?他也拿爹地的高尔夫球杆,绑上从管家太太那儿偷来的丝线,还从储藏室找来小铁钉充当钓钩,然后找来冰箱里的龙虾切成小丁,结果他真的钓到一只红白相间的鲤鱼,那种喜悦让炫跃的心情涌现,他着拿给大家看,一起分...
楔子 初更的梆子刚响过,饶是首善之区的繁华京城,也随着入夜而变得寂静,但有一个地方,却是越夜越美丽,灯火通明恍如白昼,来到此地的男人们个个都是揣着大把银子,威风八面地等着当大爷,在这里的女人们个个打扮得妖娆美丽,准备大展身手,好好痛宰这些自以为是大爷的男人。 是的!这条过了牌坊,临靠河边,前后不到一里长的小街就是令男人们快活、妻子们痛恨的花街,其中,尤以「万春坊」最出名,姑娘们的素质最好,坊里的花魁也是最美的。 不过,今晚在万春坊里,无论多少大爷们捧着银两要见这位花魁,都不得其门而入,坊里的老鸨看着那白花花的银两,心里在淌血,但还是只能硬生生地把客人给推掉,只说她们家的金萦姑娘正在招待好友,请各位爷儿们明天请早,当然银子还是要记得带着。 万春坊的绣阁里,月白色的窗纱被微风吹动着,临近河畔的春日晚风拂在面上仍有些冷凉。...
子枫忿忿不平的踏着重重的步伐,直直的走进华厦酒店,直奔杜圣杰的办公室。 呕死了,那个何靖炽是神经病!她今天一早出门买早餐,回来后发现她竟然进不去那房子。 瞳孔扫了N遍也没用,就是进不去,保全一定被人动了手脚。 打电话问远在日本的炽,没想到他竟然冷漠的要她自己想办法。 「你是什么意思?」她错愕,没有想到他会说这种话。 「就字面上的意思。」他的声音像陌生人般冷淡。 「炽,你干么啊?怎么用这种口气跟我讲话?」子枫莫名其妙的问。 「如果妳嫌我口气不好,妳可以找别人。」 「喂,你在发什么神经啊?」她觉得他又变得跟以前那死样子一模一样了。 「脚踏两条船的滋味如何?」炽冷笑问。 「踏你的头啦!」她听到这没头没脑的话,气得骂他。「你神经啊!你在讲什么?」...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周潇雅想,她不要求倒流七十年,因为不是在拍电影,也不需要二十年,因为她不是陈奕迅。她想,只要几分钟就好了。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4分钟,那么她死也不会在那时,在车上边玩PSP边听MP3。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3分钟,那么她死也不会从袋子里掏出她最爱的香蕉,剥好皮却没能吃。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2分钟,那么她死也不会左手拿PSP,右手拿香蕉,嘴对着耳麦和小王子通电话。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1分钟,那么她死了也会在车急转弯前,大口大口地吃掉这散发着阵阵幽香的香蕉。 可是,这个世界,一来不存在如果,二来时光倒流只出现在爱因斯坦的理论尚未付诸实践中,所以,周潇雅看着因为特发性撞击、半截粘在那套西装上、半截掉在地上的腰斩香蕉尸体,只能默哀—— 人家撞墙而死,你撞衣而亡,且是昂贵的衣,值了!...
我们将震撼你呯!一声巨响。原本温馨而幽静的一个早晨,被这一声突如其来巨响彻底击破,树上还在睡眠中的鸟儿受惊,扑哧扑哧的拍着翅膀全部飞绝,隐约之中,几滴挂于叶尖的露珠悄然落下……原本悠闲散步或晨练的人都怔住了,瞪大了眼睛看着街头那一栋白色的小楼房。呯、呯、呯……!wewill,wewillrockyou(haha)(我们将震撼你)(哈哈)wewill,wewillrockyou(haha)(我们将震撼你)(哈哈)…………皇后乐队的经典名曲成功的以轰炸式的方法从街头飘向街道的另一端,活跃轻跳的音乐分子瞬间填满了整条大街的每一个角落。wewill,wewillrockyou(haha)(我们将震撼你)(哈哈)wewill,wewillrockyou(ha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