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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宋行-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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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有点冷了,要不热热?”身边的古松没发觉杨华的异样,他抽出腰刀在篝火里扒拉了一下。大团火星腾起,已经微弱下去的火光再次亮了起来,“冷酒易醉,都头,要不我替你热一热?”

杨华不说话,提起酒囊将那一团冰冷的液体尽数倒进嗓子。一团如刀子一样的火焰在胸口扩散开去,让他背心出了一层细汗。

更多的鲜血从手指中沁出,眼前全是血色的迷雾---在河北,他正带着手下的弟兄面地着洪水一样涌来的辽国人。那一刻他害怕,身边的士兵也都面色发白,有的人已经将手中的兵器扔到地上,用颤抖的手指去解身上的铠甲。

那一刻,他也想调头不管不顾地向南逃蹿。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口中全是胆汁的苦味。毕竟他是一个现代人,这种血肉横飞的战场比之电影不知道要真实多少倍。

面队最辽人汹涌而来的铁流,杨华本以为自己会在第一时间死去。

可就在这个时候,身体里那个军人的灵魂苏醒了。

然后是抽刀、挥刀,然后是大声的咆哮。极目望去,遍地都是鲜血,尸体一具枕着一具,绵延十里。

这一仗,宋军伏尸两万。杨华所效力的那厢主力也被敌人彻底打残。

但他却身侥幸地活了下来,除了身上新添了十余道伤口,除了腰上系着两颗辽人的头颅。

拜宋军精良的铠甲所赐,身上的伤都不重,养了两月就恢复过来。

然后就是禁军的重建,他也因军功被升为都头。

“靖康就要来了,我会死的,我一定会死的!”杨华抬头看了一眼苍凉的夜空,心中一片迷茫,“我能做什么,我又会做什么?”

身上终于有些发冷,穿好衣服身上一暖,心中总算平静下来。

山坡上下,一百多喧哗的士兵已经安静下来,巡逻警戒了一夜大家都有些累了。围在火边,有人的脑袋在不住地点着,让火苗燎卷了头发。有的人干脆躺在肮脏的地上,发出阵阵鼾声。

扫荡旷野的冷风停了,刚才还在空中翻卷纷飞的雪粒子还原成飘飘白雪在空中沉浮不定。

一切都陷入诡异的宁静。

心中的不安更甚。

只要身体里还流着那个女人的血,就算现在换了具身体,一切都无法逃避……母亲,我没有死,我生活在离你六百年的世界。可是,我不知道我会在什么时候死去,是的,还有明天就是靖康年。

也就是在黄河的北岸,有七万金兵正呼啸着踏雪而来。他们骑着战马,挥舞着雪亮的弯刀,滚滚人头落地,废池乔木,千里无人烟,一场空前惨烈的民族大劫难即将到来。

这一切可都是写在书里的,如果不出意外,历史将按照他即定的轨迹缓慢而沉重地向前推进,谁也无法阻挡。

在真实的历史上;靖康一年的新年正是宋金第一才开封大战。在宣和七年下半年,金国大军分为东西两路南下攻宋。西路军由金国大将完颜宗翰率领直扑太原,东路军由金国二皇子完颜宗望带队,目标,北宋都城开封。这一战以金人大胜,北宋大败告终。

这一仗一打就是半年,最后,金兵因为深入宋境,后勤不继,加上各地勤王兵马陆续到达。这才领军缓缓退却。

到下半年十一月,攻克太原的金国西路军南下同宗望大军回合,再战开封。一战而下。北宋太上皇徽宗,皇帝钦宗被金人俘虏。

北宋亡。

也就是说,杨华即将面对的是一个充满战乱的年代。

“老天爷呀,既然都是穿越,为什么不将我穿到贞观、穿到熙宁、穿到文景。偏偏是靖康元年,偏偏是陷落前的东京?”杨华伸出沾着热血的手抱着头。

他也不是没想过离开开封这个战火危城到安全的南方去。可形势比人强,既然批了军人这张皮,要想脱下来却不那么容易。难道要做逃兵,不,不可能。遍地都是兵,有怎么走得了?

金兵的厉害他是知道的,北宋禁军又是有名的乌合之众,真上了战场,只怕

第一回合就崩溃了。无论从大小两方面看,此次出征都是一个有死无生的结局。

这贼老天还真能玩人。原本以为来到一个新世界就是新生活的开始,可以忘记苦痛的过去。却不想,更大的危机就在前面等着自己。

无论在何时何地,这个世界都是一个铜炉,人就要在其中翻炒煎熬,这大概就是人生吧。

母亲,我要活下去。

杨华猛地扔掉已经喝干的酒囊,将给割伤的手指放进嘴中,尝到了一股腥咸的味道。

这个时候,天上的乌鸦更闹,一群又一群黑色的扁毛畜生连翩而起,在灰蒙蒙的夜色里结成一层黑色的乌云。

一百多个北宋士兵都在沉睡,篝火也渐渐微弱下去。

强烈的不安猛地升起,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杨华瞳孔收缩,将脑袋贴着地面凝神听去,一阵沉闷的颤动从地下传来。

他突然跳了起来,一脚将地上的积雪踢进篝火当中,大叫:“敌袭!披甲!灭火!”

第一卷 江河水

第三章 出击

杨华这一声喊在宁静的夜中显得特别的凄厉,他发疯一样冲进人群,对着这群还在昏沉沉打盹的家伙拳打脚踢,将那些满眼茫然的士兵从模糊中唤醒。

听声音是敌人的大对骑兵,步兵对骑兵怎么看都是一个必死的结局,现在最佳的选择就是撒开双腿朝后一阵猛跑。可这个心思刚一浮上心头立即被他否决。

在这样的黑夜中,这一百人若想从敌人的快马中逃生,机会几乎为零。

对付骑兵的最好法子就是结成厚实的阵形,现在是黑夜,想来敌人也不可能全军来袭。最有可能是遇到了敌人的斥候骑兵。只要结成整齐的军阵,守上一阵,等后面的大军跟来,这一都人马就得救了。若就这么溃散奔逃,正要随了敌人的意。金人骑兵只需骑马跟在后面,提起马刀一劈,就能轻松地将这一百来号人杀个干净。

听到杨华的大叫,所有的士兵都从睡梦中惊醒,有人慌着穿铠甲,有人在混乱中寻找兵器。更有人抽出腰上的短刀当铲子铲起地上的雪往篝火中盖去,雪被烈火一烤,腾起大股白气,空气中弥漫着阵阵木炭的怪味。

满眼红丝的古松从假寐中惊醒过来,一把抓住杨华的手,惊慌地问:“杨都头,出什么事了?”

杨华猛力挣开古松的手臂,大叫:“古虞侯,敌人来了,全是骑兵,估计离我有两公里。”

一听有金人骑兵,古松满面煞白,虽然不明白两公里究竟有多远,可他一看到满天乱飞乱叫的乌鸦,立即知道是怎么回事。他手头只有一都人马,这一百来号疲军若遇到敌人骑兵,也不需多少,十个金人就足以让自己全军覆灭。

一想到这里,古松手足全是冷汗,喃喃道:“怎么办,怎么办?快逃吧。”声音刚一出口,听起来像哭一样。

杨华冷冷地说,“虞侯,现在要逃也没处逃去。最好的法子是也派出一队骑兵反冲锋,敌人肯定是斥候,人数绝对不多,冲上去。敌人见占不到便宜,自然会走。你我是这都人的头,马上给我安静下来。若你我都乱了,这仗还怎么打?”

“你他妈说什么废话,有骑兵我还怕什么?”古松终于失态了,他声嘶力竭地大叫。

“退吧!”一群衣着凌乱的士兵集聚在古松和杨华的身边,大声叫嚷。

“不行,不能退。”还没等古松说话,杨华猛地地一摇头,“我们现在一退,敌人的骑兵在后面一追能活多少?再说了,我们这一退,后面的主力不明真相,也跟着退怎么办?那时候,我们就算有一百条命也逃不过军法的惩处。”

古松心中已经乱成一团,事实正如杨华所说,如他现在一退,这一百人马最后也活不了几个,乱了中军也是死路一条。可若就地防守,未必是人家的对手。这事怎么看都是死路一条。

心中一阵沮丧,又想起家里的妻儿,古松双腿突然一软,喃喃道:“退,怎么退,不退又能怎样?”

“虞侯!”杨华被古松一脸的灰败激怒了,***,宋人之中怎么尽出这种熊包,还虞侯呢?时间一分一秒流逝,再这么耗下去,敌人马上就要冲到跟前了。你想死,老子可想活下去。他将脑袋凑到古松耳边大吼:“古松,敌人不多,又是斥候,想来不会与我纠缠太久。这里地势开阔,不利于守。我拟先将所有士卒都撤上坡来,结成方阵。只要抵抗上一个时辰,等后面的大军跟上,敌人也只有撤退一途可走。”

“可是……可是……”古松恍然无计,嘴唇张开,却说不出话来。

“别可是了。”杨华猛地提气对着山坡下乱成一团的众人大吼:“所有人到山坡上集中,结阵。弓手在后,枪手、刀手突前。不要乱。”

听到有人大喊,下面的乱军好象找到了主心骨,纷纷朝坡上跑来,在杨华身边围成一个大圈。刀手和枪手们用颤抖的双手穿着盔甲。弓弩手则扯出羽箭,蹲在地上一支支往面前的地上插。

杨华回头看去,那古松如中梦魇,浑身都抖个不停。

不但古松如此,其他人也乱得很,虽然只有一百人,可弄了半天,这个方阵怎么也结不成。说起来,杨华这个都基本都是新兵,只十几个从河北战场上活下来的老兄弟。新兵组建没几天,又是第一次上战场,看来,这次战斗的前景不太妙。稍有不慎就是个全军覆没的下场。

耳朵,金人的马蹄声开始清晰起来,背心突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杨华心一横,对古松道:“古虞侯,我去前面看看。”

“都头,你要去哪里?”

杨华面无表情地说,“我先骑马去前面挡上一阵,你马上回汲县讨救兵。你是何将军的老人,在上面能说上话。这一百弟兄地拜托你了。”都中正副都头和将虞侯都配有战马。现在军队的混乱一时难以恢复,只能用骑兵冲上去拖延一下时间了。

“啊!”

杨华转身对身边一个姓赵的长身子的副都头大吼一声:“赵明堂,稳住阵型,等我回来若阵还没结好,我拧掉你的脑袋。”

那个长身子的副都头是都中刀手和枪手的头,担任前排攻坚任务。听杨华喊,立即站直身体,“都头放心。”

杨华又对一个黑瘦的小个喊道:“李鹞子,若你想死,骑上赵明堂的马随我杀敌。”

“我所愿也!”一团黑光闪过,那个小个子已经跃上马背,看起来还真像一只大鸟。

“哈哈!”李鹞子大笑一声,声音说不出的尖锐高亢:“老规矩,看谁砍下脑袋多,一吊钱一个,赌不?”

“我会让你这个骚鞑子输得只剩一条裤衩。”

大笑声中,两骑滚滚而去。

第一卷 江河水

第四章 金兀术

完颜宗弼,女真名兀术,金太祖完颜阿骨打第四子,此刻正坐在一匹枣红马背上。他今年才二十出头,却长了一脸刚硬的大胡子,加上这一路的风雪,一张粗糙的脸看上去却如四十来岁的壮汉。他也当得起女真壮士这个称号,这次随二哥宗望南下,他一直都是部队的先锋官。每战必争先,惟恐落于人后,是军中第一猛将。

可与他粗豪的外表和辉煌的战绩相比,兀术却是一个极为谨慎之人。在同宗望一起拿下相州,一口气冲到黄河北岸后,他已经得知宋朝京畿守卫大军出击的消息,可敌人究竟来了多少,战斗力如何却是心中没底。说来也奇怪,敌人都出发这么多天了,按说早已同金兵接触。

他和二哥怎么也想不明白,宋军这是怎么了。

宋军究竟来了多少金兵固然不甚清楚;但金兵来了多少宋军也是一无所知。兀术和二哥一起率东路军一路南下,刚开始时还有些来一个平面推进,妄图拿下一地巩固一地。可没想到七万人的大军刚一出动就在中山遭受到顽强抵抗,到现在也没能拿下那座坚城。不但中山如此,黄河以北地区宋军虽然不堪一击,可依托城堡逐次抵抗,却也是一个极大的麻烦。如此一来,金国大军的脚步就无形中被拖得慢了下来。

可以预见,这样的情形再拖延下去,东路军就会像一只掉入泥潭的蛮牛,逐渐被这恼人的态势一点点吞噬。

宋国的国力实在太强大了,死一个补十个。常常时刚击溃他们的一千人,就有探马来报前方发现敌人的一万大军。

完颜宗望和兀术知道,这次战役打的就是一个冷不防,若再这么同宋国消耗下去,其结果是女真大军一点点被磨掉火性,到最后也不得不灰溜溜地退回北方。

特别是在得知宗翰的西路军被拖在太原之后,宗望和兀术决定不管河北的宋军,直接领军南下,一路直趋开封。后勤不要了,退路不要了。

占领要点,放开两边,快速推进。

如此一来,速度总算快了起来,很有点摧枯拉朽的味道。

大概是因为实在太快了,也来不及收集情报,不但金兵不知道前面有多少敌人,连宋军也弄不清这次南下的金兵究竟有多少。

可以说,敌我双方都是在蒙着眼睛角力,只等彼此的拳头落到对手身上。

好在总算一口气冲到黄河边上了,只要一过河就能看到开封的城墙。那可是一北宋的京城,天水一朝的精华所在,世界的核心,一百二十万人口的雄城。

一想到自己手中的战刀劈开层宫阙的大门,一想到满城的锦绣,兀术就浑身哆嗦:“杀掉敌人,抢劫他们的女子和财产,让高傲的汉人匍匐在自己身下,那是何等的风光,大丈夫当如是哉!”

可宋军中央禁军究竟有多少,战斗力又如何呢?

也因为心中嘀咕,金国大军暂时停了下来,也没急着过河,只派了一队斥候冲到汲县,贴近宋军,想看个究竟。兀术是一个闲不下来的人,便主动请缨讨了这个差使。

跑了一整夜,总算同宋军的前锋接触上了。

看到远方明灭不定的篝火,所有的女真骑兵都发出了一声欢呼。此刻已经没必要隐藏身形,敌人也发现了女真骑兵,正慌乱地在山坡上结阵。现在,他们所需要做的就是骑着马冲上去,用弯刀割进宋狗的胸膛,用狼牙绑砸碎他们的头骨,用长矛刺穿他们的身体。

终于同宋朝的京畿禁军接触了,这支传说中的大宋朝最强的军队。这支用金钱喂养出来的武装集团。

是的,他们太有钱了。特别是立在前排的刀手和枪手,他们身上那件步人甲就值两千吊。在闪烁不定的火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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