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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殊途同归:仙君,放了我-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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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玥脸色瞬间难看了许多,原本看君落顺眼多的感觉又没了,狠狠地回头瞪了她一眼,便扯着涑笔快步离去。

    见状,君落微有些得意地扬了扬眉毛,笑着看他们的身影。而涑笔却回头看了自己一眼,在他眼中好似闪过一丝惊诧。

    “哥!”走了许久,崔玥想起君落那欠揍的模样,忍不住跟自家哥哥碎碎念道,“我还以为那君落变得好了些许,没那么讨厌了,可她还是这么讨厌!”

    涑笔的脑海里还留有他回头看君落,君落她那一脸狡黠的笑容,听见自家妹妹这般,不自觉地就替君落了话,“我觉得君落看着挺好的,也没别人得那么刁难任性,欺负弱啊。”

    崔玥眨了眨眼睛,以为自己听错了,问道,“哥哥,你什么?”

    涑笔笑了笑,道,“我觉得君落的性挺不错的。”

    看着自家妹妹有暴走的前兆,涑笔又道,“可还是我家妹妹最好,谁也比不上。”

    崔玥微微撇撇嘴,道,“哥哥,你就知道哄我。”

    “玥儿性这般好,哪用我哄啊?”

    这边兄妹情深,君落却在地狱层层间来回巡查看看有没有逃出来的人。花了整整一个时辰,君落才把整个地狱包括第十八层查看完。

    见一切正常,没什么大事,君落便抬脚离开了地狱,向奈何桥的方向走去。

    奈何桥每日都有许多鬼魂经过,其余五界的人死后,灵魂脱离肉体,进入冥界,就像天地律法的飞升一样,不可违背。

    而灵魂来到冥界后,停留十天左右让她们回忆这世的所有所有,也让他们想清楚这一世到底什么是值得自己付出的,一切的反省回忆都在这十天里,十天过后,便要到奈何桥前头的孟婆那儿取一碗孟婆汤,喝过之后便可以进去轮回井重新投胎,再次以不同的身份现世。

    只是,前世的所有都会数尽忘却。

    可也有些灵魂心有执念,放不下的人或事物,也不愿喝孟婆汤。为何不愿喝孟婆汤呢,事实上,轮回井重新投胎后并不能将前世的记忆抹掉,能够抹掉前世记忆的是那碗手掌大的孟婆汤。

    一部分的鬼魂不愿喝孟婆汤,不愿轮回,不愿忘记前事,冥界也有规定。不愿重新投胎进轮回井的,要么在冥界当只鬼,慢慢地修炼,可冥界的鬼魂皆没有肉体,修炼速度很慢很慢。他们到一定修为后,便能为自己凝聚出一具身体,只要不再次死去,那具身体便是一直伴随着他本人,可一般死后的鬼魂修炼个几千年也很少凝聚出一具身体来。

    要么就跳入奈何桥下的忘川河中,忍受千年的蚀骨之痛,千年后若是没死在那吞噬血肉的河水中,那便能够成为拥有肉体的鬼。

    君落坐在奈何桥上,一边看着孟婆派发孟婆汤,一边看着排队取汤的鬼魂。

    看了许久,君落把视线转移到了脚下的忘川河中,河中的水成血红色,若不仔细看些都只会看到黄色的河水。恒古至今,多少人因为心中的执念不愿忘却前事,宁愿投身于忘川河中,受尽蚀骨噬血之痛。

    忘川河中有数不清鬼魂的血肉,将整条河水染成了血红色,河水平时都是静静流淌的,可每到时,涓涓细流的河水就会变得湍急汹涌。

    君落也听过一些关于投身忘川河,喝下孟婆汤前凄美离别的故事。这些都是孟婆告诉她的,君落无法探究这些故事的真与假,也体会不到那些凄美故事的所有情感。

    君落想,她不会有这么一天的。然而她确实没有投身忘川河或者喝下孟婆汤进轮回井的一天,那天的她,魂飞魄散,三魂七魄只剩一魂,其他所有便是消散于五界之中。临死前君落曾想,这一世,如果没有那跳下诛仙台的事情发生,她应该能活得很好,成为鬼王洛裟的妻,为他生儿育女,冥界的女主人,那时她还是何等的风光。

    可惜,这世上任何事情都会发生,唯一不会发生的事情便是‘如果’,因为有如果,那便不会再有后来的如果了。

    君落就这样静静地看着忘川河,看了许久,直到孟婆叫了她一声。

    “鬼君怎么坐在这里发呆?可是有什么心事?”

    冥界里的人大多少年青年的模样,只有孟婆,长着一副任何人可以扑入她怀里哭诉的慈祥面容。

    君落摇头一笑,将方才所有涌出的奇怪情绪收敛,看向孟婆,问道,“孟婆婆,你在这里多少年了?”

    “多少年啊,老身也不记得了啊。”孟婆低头一笑,眼睛都成了一条线,与脸上的皱褶皱纹混合在一起,近看也不能看出她这眼睛到底长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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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三十四章玲珑骰子

    “那你一直在这里守着奈何桥吗?”

    君落对于冥界一些人一直存有好奇心,例如地狱旁的鬼父殿,她虽然见过鬼父,却对鬼父的来历样貌等等都一概不知,鬼父在冥界里神秘至极,她也曾问过洛裟,可他只是摇头淡淡地带过。再例如奈何桥的孟婆,她似乎很久很久以前便守在奈何桥。

    “一直?鬼君的是从何指起。”孟婆笑得一并抬入了她的府邸。她七岁之时被封为‘玲珑公主’。”

    “玲珑在十六岁那年,遇到了当时名动天下的公华。公华出身百姓之家,可他热衷琴棋书画,大学四书,家里所有的积蓄都被他用以学书弹琴。公华经过多年刻苦煎熬,终于在十八岁那年高中状元并在国赏诗会上以一诗名满天下,被誉为‘诗先生’。”

    “别国公主穿的是一身繁华艳丽,唯独玲珑穿了一身黑衣裙,她甩掉随从,一人在诗会乱走。玲珑掉了她母妃送她的手镯,她便低着头找啊找。”

    孟婆讲得平静,她目光瞬间茫然又隐去,继续道,“却不巧撞中了人。”

    ……

    玲珑连忙低头,口中道,“对不起对不起。”

    公华着了一身玄白书生袍,他是穷苦人家出身,虽然以才华技压众人,可诗会大多数是异国公主皇,自国宦官之后的高贵公姐,看不上他这个改不了出生的‘卑贱之人’。

    他有意无意地被姐公排斥,虽能用言语驳回可公华却觉得无趣,一人离开了座位,到处走走。却被一团黑黑的给撞了一下,紧接着一声清脆的声音便撞进他的耳中。

    “无事……”他话还没完,面前这一团便抬头看向自己,一边笑一边伸手扯过他的衣袍,带着几分抱歉,道,“我有没有把你撞疼?要不要给你叫太医?”

    莫约是那双眼睛太过清澈,公华没有在她脸上看见不屑的神情,微微愣了愣,随即轻手拂开眼前这好看的女,拱手道,“不用,敢问阁下是哪家姐?”

    玲珑身为公主,个个对她都是恭恭敬敬,眼前这长得一张俊俏脸蛋儿的书生,面对自己却不卑不亢,顿时令得她对他有了好感,当即笑吟吟地道,“呃,我是黄家的姐,我叫玲珑,你呢?”

    黄家?公华思绪了一下,脑海里却没有哪家高官是姓黄的,莫不是异国的女?

    “玲珑姐。”公华微微点头,答道,“只是一个称呼,玲珑姐可以像其他人一人,叫在下公华。”

    方才的国赏诗会上,玲珑前半场听得还挺认真的,在那诗场上,她记得有位少年出口成章,道退三官家,更是辩论得异国无言再反驳,好似也叫公华……

    闻此言,玲珑当即眼睛一亮,一把握住他的手,带着几分崇拜的目光,笑道,“原来那台上言语犀利的俊少年就是你啊,你好厉害啊!能不能教教我?”

    她得大声,将周围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公华年少不沉稳,面对这么多的目光有些害羞,连忙挣开玲珑的手,后退一步,语气有些快地道,“玲珑姐,在下见识浅薄,恐怕教不了姐什么,在下还有要事在身,先行告退了。”

    还不等玲珑话,公华便转身,脚步有些凌乱地往远处走去。玲珑愣了愣,冲着他的身影喊道,“哎!你还没告诉我,可以在哪里找到你呢!”

    玲珑撇了撇嘴,眼睛四处扫过,才发现四周的人都看着自己,当即干笑两声,也快步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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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三十五章安

    玲珑跟着公华的方向跟去,走了许久也没见到他,脚步一顿,左瞅瞅右看看,望见远处有块大石头,便走了过去一屁股坐下去,目光四处溜达地哼起曲儿来。

    片刻后,远处跑来两个十七八岁丫鬟梳妆的女,两人跑到玲珑身前,气喘吁吁地道,公&hellip&hellip主,公主,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陈国的三皇还在等着你呢!

    玲珑撇撇嘴,她就知道这场国赏诗会不过是个晃儿,父皇就是借着这个诗会让她去见那什么三皇。

    哼!我不要见他,你去禀告父皇,我生病了,见不得外人。

    不就是要她嫁给那个三皇嘛,她就不,一个未曾谋面的陌生男,才不要当她的枕边人呢!

    公主,皇上只是让你去见一见,没让你嫁于他啊!一个婢女笑道。

    对对对,公主,我听陈国有两大美男,而那三皇就是其中之一呢。另一个婢女笑道,目光带有几分期盼,公主,你去见一见嘛,反正那三皇又不会吃了你,你怕什么!

    去嘛去嘛!

    玲珑个不高,却也过了及笄的年龄,因此她父皇母妃操碎了心,可玲珑却一而再再而三地甜言道要留在他们身边伺候他们,不嫁了。哪家的父母听到这番话不欣慰的,因此皇上便道下一年再给玲珑寻个好人家。

    可玲珑却是真真地不想嫁人,她对那些公哥们没什么好感,女上妆本是应该的,可男上妆可就奇葩了,皇城内外达官显贵的儿们大多数出门前脸上都扑个厚厚的白粉,在玲珑眼里,跟个青楼的倌差不了多少。

    面对婢女的撒娇,玲珑依旧摇头,道,不去,要见也是明日再见,我今日已经见到了一个俊少年了,一下见太多美男,我会吃不消的。

    这话让两个婢女哭笑不得,公主你前几日不还这皇城内外的男都是白脸么?怎么今就见到美男了?

    玲珑看了一眼两个呆愣的婢女,挥挥手往前走去,幽幽道,回府了,这里没什么好玩的。

    公主!婢女俩可不能这样就让玲珑回去,皇上给她们下了命令,无论如何都要让公主去见一见那三皇的。

    公主,见美男哪有吃不消的!你就去见见嘛!婢女快步向前,拦住玲珑的去路。

    玲珑睁着两大好看的眼睛,眨了眨,道,为什么我要去见他?他来见我不成啊?不去,我了,要不就明日再见,今日不见了。

    闻言,婢女心里一急,刚欲话玲珑便眯着眼睛看着她们,笑道,我知道是父皇下的命令,你们去告诉他,我的夫君我要自己找,那三皇我可以去见他,但是他若是不合我,那便不能强迫我,不然我一个怒火下直接削发为尼去!

    &lsquo削发为尼&rsquo四字让婢女俩一愣,随后顿时闭上了嘴巴,自家公主是什么样的性脾她们可是一清二楚的,得出做得到的那种,她们还真怕自家公主拿起剪刀往自个头上咔嚓咔嚓地把头发给剪了。

    玲珑心情愉悦地回到了她的公主府,她自从便喜爱诗一物,可惜资质不好,学了个三四年都不能够随口出两句诗来。教过她的老师先生都从来没教过这般差的学生,换了三次老师后,玲珑也知道不但自己丢脸,父皇母妃的脸也让她给丢了,自第三个老师后,她便没有再跟哪位老师去学了,干脆自学好了。

    可有老师教她都学不会,自学她就更不用想象了。玲珑又不想放弃,今日却遇见了一个以棋琴书画名满天下的公华&lsquo诗先生&rsquo,她现在想想就觉得激动。

    来人呐!

    公主。婢女从门外走进来,见到坐在梳妆桌前的玲珑后脸色一变,急忙忙地跑到她身旁,拿开她手中的盒,道,公主!你怎么拿眼粉往脸上扑了!

    手中的眼粉锦盒不见了,玲珑挑了挑眉,转过头去看铜镜,镜中的自己,脸上青青的,她像顶着张僵尸脸一样。

    玲珑也被自己吓了一跳,随即挠挠脑袋,笑道,怪不得怪怪的,原来我拿错了。

    婢女从外边端来了一盆温水,仔细地给玲珑净了脸后,道,公主,下次你若是想要上妆,你叫我一声,我马上给你上妆。特别是明天,别不要自己亲自动手了。

    玲珑点点头,第一次自己扑粉,想不到弄出一张僵尸脸来,她可不想顶着这样的脸出去。

    哎,我问你,那公华是哪里人,他的府邸在哪里?

    正在收拾的婢女闻言一愣,看向玲珑问道,公华?可是今日诗会上那位&lsquo诗先生&rsquo?

    玲珑只知道他叫公华,哪里知道什么诗先生,眨了眨眼睛道,应该是吧。

    婢女想了想,道,公华是去年的高中状元,是个进士,皇上赐诗府。

    诗府,师傅,亏父皇还真想的出来把这当府邸的名称了。

    那诗府在哪里?可在我们皇城附近?

    婢女摇摇头,答道,诗府离皇城要远些。

    玲珑抿了抿嘴,问道,有多远?

    骑快马的都至少五个时辰。婢女疑惑地看向玲珑,问道,公主问这个做什么?

    玲珑眯眯一笑,神情愉悦地道,今遇到的俊少年便是他,我还问他能不能教教我,可他没回答便匆匆地跑了,怎么找他也没告诉我,我只好问你了。

    公主,你该不会是看上了公华吧?婢女瞪大了眼睛问道。

    玲珑眨了眨眼睛,看上了?不至于吧,她不是没见过美男,整个皇城里还是有那么几个好看的男,虽然公华的脸确实不赖。

    她轻轻摇了摇头,道,没有,我与他才见过一面,怎么可能看上了。顿了顿,微微眯起眼睛看着婢女,幽幽道,你现在可是越发地大胆了,什么话都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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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三十六章红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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