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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夫君是只老狐狸-第1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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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时,秦挽月和林少歌斗、公子荒和李师宴斗……都斗个两败俱伤,自己坐收渔利。
  轩辕去邪唇角浮起一个和煦的微笑。
  “这倒也不是难事。”他对沈辰说,“但沈卿有没有考虑过,将来如何安置她?若是将她藏在相府之中,令尊令堂可会答应?”
  沈辰一震,目露茫然:“我……我没想那么远,我没想到,亲王当真愿意拔刀相助,原也只是一说……”
  轩辕去邪又笑了笑:“沈卿如今正得父皇器重,难得休沐,若是将她安置到外地,恐怕也是聚少离多。莫非,沈卿愿意为美人舍掉大好前程,同她做闲云野鹤去?”
  沈辰想也不想便摇头道:“不能!亲王对我有知遇之恩,我定是要尽心竭力效忠亲王。”
  “这可如何是好?”轩辕去邪假作为难,“沈卿莫不是想要把她藏在我这王府中?”
  沈辰心中警铃大作。近水楼台先得月,怎敢让她和眼前这个身份尊贵又玉树临风的皇子朝夕相对?这一世她那张脸,当真是祸国殃民,妖孽得很,就连自己都不介意她和歧王世子的过往,轩辕去邪又怎么会介意后宫中多添一个美人儿?
  “怎敢再麻烦亲王!”沈辰摇头道,“我还是在京中寻一个隐秘些的宅子来安置她吧,小心一些,应当不会被发现。若是将来瞒不住,我独自担下这事,也不会牵连到您。”
  轩辕去邪暗暗一哂。
  罢了,以秦挽月的聪慧,自然会做出正确的选择,又何必在此时多费口舌?
  他半开玩笑半认真道:“金屋藏娇,也好。沈卿银子可够使?若是不够,只管开口。”
  沈辰感激表白不止。
  轩辕去邪的心思飘到了很远处。
  等到和秦挽月结了盟,让她解掉自己身上的毒,这样李师宴再挟制不了自己,寻个机会,把他的行踪透露给公子荒。
  让他们斗个天昏地暗去!
  该去拜见母后了。她进了宫,也用不上素问灵枢那两个女侍贴身护卫,便讨过来吧。
  再不能让人摸到被窝里来了!轩辕去邪心有余悸,忍不住抬手摸了摸被公子荒舔舐过的脖颈。
  ……
  ……
  到了傍晚,少歌和挽月得了消息,那六个混在疫区煽风点火的,是受一个名叫李福的人指使,每个人收了纹银五十两。去拿那李福,发现人吊在房梁上,老早就没了气。
  轩辕镇宇并没有把这当回事,只在四处城门派下重兵,严防带病的人混入城中。
  凡有风热或风寒症状的人,一律不许进城,若是有人强闯或是试图接触守城官兵,可直接将其斩杀。
  “出去走走。”
  二人出了辛家大院。
  街上仍然冷清,偶有行人,也是远远地避着人,掩面捂鼻,或者干脆戴上湿布,虽然难受,却能将病气挡在外头。
  “轩辕镇宇要分权给我。”少歌轻轻咳了两下。
  他粗粗向挽月解释他是如何用了小手段,在那单独诊治的事情上叫轩辕镇宇身旁一些老人受了他的人情,而轩辕镇宇非但不计较,反倒让他去处理渭城和洛城军民合并之事。
  见挽月不解,他笑笑地揽住她的肩,一面走一面说:“大昭军制,十人为一队,十队为一都,十都为一营,十营为一军团,即一万战兵。渭城原有守军三万,如今在这里的,还剩两万五千余人,加上我那七千歧人以及他们招募来的‘张岳义军’,再加上十里寨一役的降卒,眼下我手上共有五万战兵。洛城守军建制等同于渭城,轩辕镇宇有乌癸山精兵四千,守备军三万,加上预备役、杂兵,大约也是五万人。”
  “要合并,自然不能各自为阵,十人的队长、百人的都头、千人的营长、万人的军主,谁人来当?我既全权负责,那只要在一些关键的任免事宜上稍微做些手脚,便能将他的人尽数架空。”
  他微微侧了头,见挽月慢慢点着头,像是听进去的样子,又接着说道:“他还将安置百姓的事情也交给了我。他手上的洛城守军,十有八九是土生土长的洛城人,亲、友、邻便是这洛城百姓,若是百姓心向着我,自然会影响到军中士兵。原本就是五五的局面,这样一来,说是将权柄交到我手中,也不为过。”
  挽月望着天边一朵火烧云,叹道:“也就是你。也不知他是小看了你,还是对你信任过了头。这样的事情,若是交给别人,恐怕都是焦头烂额,弄成一地鸡毛的烂摊子,处处得罪人,吃力又不讨好。”
  少歌挑了挑眉:“小二难道丝毫不怀疑,我会把事情做成你口中的烂摊子?”
  “你不会,”她狡黠地笑,“你只会把烂摊子扣到旁人头上,再将那花团锦簇通通捧回自己屋子里。”
  少歌笑得咳嗽起来。
  她轻轻拍他的背,又说道:“这件事情一定非常耗费心神,我也不知是喜是愁。虽然知道得未雨绸缪,做好长远的打算,但眼下好像没有什么威胁临身,人就有点懒,舍不得让你去费那些力气。”
  “安心。”他的笑容有些促狭,叫挽月摸不着头脑。
  二人走到了一处僻静的巷道。
  见一户门上贴了封条,落了大铜锁,还用铁链绑了。
  “这便是那李福的住所。”
  少歌走上前,揭开封条,从怀中取出一把匕首削断了门锁和铁链。
  “你又从哪里寻来这样一把削铁如泥的匕首?”挽月好奇地问。
  “买的。”少歌推开门,大踏步进了屋中。
  “咦?你哪来的钱?”


第372章 明君
  “那日无人顾及你的嫁妆,我便把那五十万两银票取回来了。”少歌回头一笑。
  挽月笑弯了眼睛,盯住他胸前的口袋:“我若不趁火打劫,还真对不起如今这一身功夫!”
  “大可一试。”他挑了挑眉,开始在屋中四处查看。
  见他开始做正经事,挽月自然不会再和他玩闹——便等到夜里再试吧。
  少歌仔仔细细查看整个屋子。
  李福显然没有成亲,家中摆设当真是叫做能省则省,一只缺口大碗既是碗也是杯,此时装了半碗水,摆在桌上,水中还飘着一粒米饭和几滴油星子。
  一床破破烂烂,露出棉絮的被子,散发着从来不洗不晒的独特气味。
  梁上绑了条麻绳,下面歪倒一张条凳。只看这现场,着实分辨不出是不是他杀。
  挽月心道,疫病如果是人为,那肯定不是普通人能够做到的,这个李福显然只是马前卒,他就算知道什么,也是极为有限,如今人都死了,就算将他的屋子掀个底朝天,也不可能找到什么证据的。
  虽是这样想,她却不敢马虎,也仔仔细细在屋中搜查起来。
  果然一无所获。
  “有发现什么吗?”
  “没有,走吧。”少歌淡定地拍了拍手,带头向外走去。
  挽月心中有些隐秘的小得意。就好像看到学霸偶尔马失前蹄考砸了,旁人总是非常开心,回到家少不得还要向父母“炫耀”一番。
  她缩了缩肩膀,兴灾乐祸跟在他后面出了门。
  抬头一看天色,日头已经沉没了,整个天幕青灰青灰的,还没彻底暗下去。
  这条巷道本就偏僻,因为疫病闹得人心惶惶,都不爱出门,显得更加冷清。天还微微亮着,家家户户就栓上了门,连狗也不吠了。
  没走出多远,听到后方传来细微的声响,二人对视一眼,笑了。
  少歌微微颔首,从怀中摸出一个小竹筒。挽月知道这便是公子荒提到过的,少歌用来防身的暗器。此刻拿出来,自然是想要让她不必担心他的安危,放手做事去。
  挽月曲了曲膝盖,提气纵身,跃上了斜后方的屋顶。
  果然看到屋脊后面趴了个人,正小心翼翼地探出一双眼睛打量他们。
  挽月毫无预兆地跃上屋顶,他一时竟没反应过来,还保持着原先的姿势,紧紧盯住少歌的背影。
  有些尴尬。
  挽月轻咳一声以示提醒,显些将此人惊得摔下地去。
  他双眼有些发直,呆呆楞楞地抬起头来看她。
  是一个中年汉子,没有丝毫显眼的面部特征,最是适合做跟踪盯梢的事情。他楞了片刻,就想跑。
  挽月哪里能给他机会?见他起身想要逃跑,正好将整个后背暴露在自己眼前,便轻轻松松一记手刀劈在他脑后。
  正在犹豫是抓他腰带还是拎他衣领,免得他摔下去不小心碰到头摔死了,却见这中年汉子淡定地摸了摸后脑,跃下了地面。
  说好的昏迷呢?挽月愣了下,又见他踉跄两步,摔倒在地。
  好长的反射弧!她暗暗咂舌,心道今日真是长了见识。
  她也落到地面,一抬头,见少歌似笑非笑地望着她,将竹筒收进怀中,缓步走来。
  再看到中年汉子颈上那根微微晃悠的小银针,挽月挠着头笑了。原来是他干的。
  “你没有教我打哪里人会晕。”
  “这不是教了?用心学。”他指了指汉子颈后那根银针,负起手,扬长而去。
  挽月做个鬼脸,拖起昏迷的中年汉子,跟着他回到辛家大院。
  人自然是扔给了轩辕镇宇。
  “他当真做过皇帝啊?真看不出来。”挽月跃到了花架子上面,笑吟吟地望着少歌。
  昨日担忧他的安危,不经意间掌握了轻身翻墙的要领,对于她来说,就像是突然发现了一方新天地,不腾挪几下浑身不自在。
  “越来越没正形了。”少歌板起了脸。
  她晃了晃两条腿:“趁着你没有恢复武功,显摆显摆。”
  他轻轻一笑,返身回了屋去。
  挽月追在他身后,关好了门窗,帮他脱去大棉袄挂在了黄木架子上。
  “轩辕镇宇是位明君。”少歌平平躺下,望着帐顶。
  “哦?”挽月侧身躺在他旁边,不解道:“我只知道他独宠华贵妃,还立了华贵妃的儿子做太子。关于他,老百姓说的都是这个。我知道的也就这么多。”
  “八岁继位,外平白夷之乱,内除专权外戚,雷霆手段肃清结党之臣。在位三十二年,政治清明,百姓安居乐业,不用重典,却少有犯事之徒;不重兵戈,四海竟无人敢犯。”
  挽月暗暗点头:“果然是个好皇帝。不过这样做皇帝,史书上倒是要默默无闻了,倒是那些喜好征战的,就算搞得民不潦生,只要扩充了版图,史上都会记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名垂青史,千年后还被奉为战神英雄。”
  少歌微微地笑:“小二见不得百姓受苦。”
  “因为我自己就是小百姓啊。”挽月把脸往他身边凑了凑,“可惜我们这些百姓,都不知道轩辕镇宇是个好皇帝,只念叨着他与华贵妃那桩风流案。莫非,正是我们的不理解,叫他心灰意冷解甲归田了?”
  少歌失笑,歪过头看了看她:“小二很可爱。”
  挽月突然想起一件事,那一日,轩辕去邪劫了花轿,曾说过一句非常奇怪的话,但后来少歌被夺了身体,她便将这件事抛于脑后了,直到此刻说起轩辕镇宇生平,她才回忆起来。
  见她面色突然变得凝重,少歌侧了身,轻轻将她揽进怀里,也不催促,只有一搭没一搭地抚她的头发和背。
  “轩辕去邪说过一句奇怪的话。他以为你和他一样重活了一回,他问我,你有没有告诉过我他的身世?莫非,他的身世有什么问题?会不会和轩辕镇宇有关?”
  少歌微微眯起了眼睛:“他既如此说,那一定是有问题的。”
  “看来十五年前的事情真不是那么简单。”
  少歌笑了:“天家的事情,就没有简单的。”


第373章 夫妻(上)
  挽月拉了拉少歌衣襟,语气带了些不自觉的娇嗔。
  “无论是在山脚还是登上山巅,我们都要简简单单的。”
  “嗯。”
  “日后你功成名就,我人老珠黄,旁人往你身边塞美人,你当如何?”
  “江山是你的,谁人敢用你的美人来贿赂你的夫君?”他微笑着,和她闲闲地说些有的没的,并不觉得在浪费时间。
  虽然此刻他的心中已经有了一个和轩辕去邪身世相关的念头,但他并不想破坏这悠闲自在的气氛。
  看着她微微拈酸吃醋的模样,他的胸中暖暖的,整个人变得慵懒散漫,干脆断了思绪,眯缝了眼睛享受这刻难得的光阴。
  她皱了鼻子和眉毛:“我才不要什么江山呢。便是轩辕镇宇交给你那一档子事,就能要了我的命。”
  少歌笑道:“那些事自有大臣们操心,你做个只管吃喝玩乐的昏君就好。”
  “如此,倒是可以商量。”挽月抬头一看,见他长长的眼睛眯成两条漂亮的线,中间黑黑亮亮的,露一点瞳仁,唇角挂着迷离的笑意,叫人一望就失了心神。
  她忍不住扬起脸来轻轻吻他。
  他回了回神,笑着将她压到身下……
  ……
  ……
  洛城的天,黑得早,亮得也早。
  她静静地望着桌上的油灯。
  年过四十的她,因为保养得当,看过去像个不到三十的美丽少妇。只要不站在明晃晃的阳光之下,那些细小的皱纹便会藏得严严实实,好像并不存在。
  年轻的时候,他总是热情似火。天黑于他而言,是天道最大的馈赠,是一日辛劳之后最丰盛的奖赏——当然,前提是她在他的身边。
  他有多久没有那样热切了?
  她眸光一暗,油灯上的小火苗感应到她的心事一般,重重晃了下,要灭不灭,就像在呻吟。
  当初,他是她的唯一,她也是他的唯一。
  她问过他,将来自己人老珠黄,旁人若是往他身边塞妖冶贱货,他该当如何?
  他是怎样回答的?她记不清了。那时候他们那样好,她也就是随口撒个娇,哪里会当真呢?
  年轻的时候,总觉得人生特别漫长,没有人能想象自己老去的模样。
  眨眼白头不可怕,可怕的是,一回首,自己年华逝去,而他,却像得了上苍的偏爱,除了成熟了些,稳重了些,醇厚了些,更迷人了些之外,时光再没有对他动任何手脚。
  二十年前,见那些不开眼的年轻漂亮的女子往他身边凑,她总是嗤之以鼻。
  她们,哪一点能和自己比?不说自己能给他带来多大的助力,只说自己和他的感情,便是那些肤浅势利的女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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