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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朱门继室-第94章

小说: 朱门继室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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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哥儿本能地摇了摇头,可是心里却不是这样想的,跟着又诚实地点点头:“恩,有点伤心,一点点。”

    虽然见过的次数,但寥寥可数,但明哥儿对秦氏的印象一直很深刻。

    两世为人,他还从来没有被人用那样殷切和复杂的目光注视过,只是当时一片混乱,他顾不得多想,就已经被产婆们抱走了,只隐约听见秦氏用虚弱的声音,喃喃自语道:“是个儿子……儿子……我的儿子……”

    沈月尘抬手摸了一下他的头,轻轻一叹道:“她是值得为之伤心的人,不管你是谁,她都是为了你,拼上性命的人,所以你要好好记住她,千万不要忘记。”

    明哥儿心中微微一动,抬起小脸,似有感概道:“真奇怪,你们今天都和我说着一样的话。”

    沈月尘并未表现出有多意外,她早知道,黎氏心中一直对秦氏念念不忘,有些事情,不用明说,有心人也能看出来。

    沈月尘微微一笑,轻声道:“其实你比我幸运,最起码还记得住要感激的人的脸。”

    明哥儿听了这话,眨巴眨巴眼睛看着她,不解道:“怎么?你不记得你娘的脸吗?”

    沈月尘沉吟道:“前世的当然记得,可是这一世的,还等我好好看清楚,她就死了……仔细回想一下,我唯一能记住的,就是满屋的血腥味和父亲猩红而愤怒的眼。”

    她和他不同,她也没有他这般幸运,一出生就成为全家人心尖子,呵护备至。

    明哥儿很少能听见她提起以前的事,听得格外仔细,想想自己,又想了想她的话,小嘴里发出一声叹息道:“看来你也是个可怜的,不过,你很棒,还能咬牙坚持到现在,总算是没有给咱们现代人丢脸。”

    沈月尘听他一副小大人的口气,还说出这样的话,立马轻声阻止道:“不许学大人的口气说话,免得露馅。”

    明哥儿闻言,有些泄气地向后仰倒,蹬蹬小腿,道:“唉,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能是个头啊?我觉得自己装小孩儿装得,大脑都跟着退化了。”

    再这样下去,他真怕自己还没等长大成人,就变成个小傻子。

    沈月尘已经不是第一次听见他抱怨了,自从他能说明白话之后,便会这样时而抱怨几句。

    “你现在不到两岁,以后要熬得时间还长呢,你自己心里应该有个准备。”

    这会,屋子里没有别人在,丫鬟们也都遣走了,所以沈月尘可以和他稍微自在点地说说话。

    明哥儿又是无奈地叹了一声,一股脑地翻身坐起来,结果因为身体重量的惯性,又向后倒了过去。

    沈月尘见状,微微一笑,淡淡道:“凡事不能操之过急,慢慢来吧,反正你也是有的是时间。”

    回头想想,虽然童年过得清苦,但还是当个小孩子最容易了,什么事情只要乖乖听话就行。

    明哥儿歪歪小脑瓜看向她,犹豫了一下才问道:“你当初是怎么熬下来的?难道你就没想过再回去?”

    回去?沈月尘怔了怔,转头看向他问道:“怎么回去?难道要再出一次意外,再死一次吗?”

    说实话,打从她来到这里以后,心里气过怨过恨过,甚至深深地后悔过,可就是从没有想过要回去……如果当初,穿越来到这个地方是一个考验的话,那么试图尝试穿越回去的想法,那就是注定是个悲剧。

    活着,才是最重要的。有些冒险,人生之中注定只能有一次。

    明哥儿显然还对过去抱有深深地怀念,他若有所思道:“咱们既然可以来,那么按理也该有方法回去才是……谁规定的,一定要有去无回的。”

    沈月尘觉得他的想法有些危险,伸手拍了一下他的脑门道:“别胡思乱想了,专心眼前才是要紧。”

    明哥儿下意识地捂着脑门,道:“你们女人就是贪图安逸,我可不不甘心,就这么被动地活一回儿,我一定会找到方法。”说完,他又坐直了身子,望向沈月尘,笑眯眯道:“也许真的有办法呢?不用死回去。”

    沈月尘见他越说越离谱,沉声道:“越说越不像话了,这个话题停止,以后也不许再提。还有,时时刻刻别忘了,我是你娘。”

    明哥儿见她又拿辈分出来压人,不以为然道:“你是不是我娘,你我心里最清楚,干嘛总用辈分压人?不公平。”

    沈月尘含笑道:“这世上从来就没有真正的公平,都是因人而异的。你要是不听话,我可把滢儿抱来了,让她好好地哄哄你。”

    明哥儿闻言,立刻知道怕了,服软道:“别别别,千万别,那丫头简直比牛皮糖还粘人,而且,总是弄得我满脸口水,脏死了!”

    沈月尘忍俊不禁,呵呵一笑道:“谁让她这么喜欢你呢?她可是你的长姐,你要对她好点才行。”

    明哥儿一脸不耐烦地躺回床上,把脸埋在枕头上继续唉声叹气。

    傍晚时分,朱锦堂跟随父亲朱峰一起去了上房请安。沈月尘因为要照顾两个孩子,忙得脱不开身来,便没有一起跟来。

    趁着喝茶的功夫,黎氏把沈月尘记着秦氏忌日的事情和全家人说了。

    朱老爷子显然并不觉得意外,他的眼光独到,料到依着沈月尘平时事事细心,面面俱到的个性,这样的事情,她应该会放在心上的。

    朱老太太却是没有想到,颇感意外。朱峰和朱锦堂也是一样,端着茶杯,半响无语。

    “真没想到,她还能记得这样的事。”

    朱老爷子听了妻子的话,淡淡道:“这有什么想不到的,那孩子素来心细,这种事情,自然会记在心上。”

    黎氏微微犹豫一下,才问起儿子道:“锦堂啊,这件事你和她提起过吗?”

    朱锦堂微微蹙眉:“我没和她提过,也没想到她会记得。”

    黎氏轻叹了一声:“我也是万万没想到,她把这些事放在心上。虽然是不好的事,但难为她这份心思了,你回去之后,还是好好和她说说话。”

    朱锦堂轻轻点头,她都做到这样了,自己都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

    朱锦堂回了西侧院之后,进屋的第一件事,就是和沈月尘说起了忌日的事。

    沈月尘亲自给他端了茶来,淡淡道:“这些事,原本就是妾身应该自己记住的。”

    朱锦堂看着她在灯光下的脸,微微沉吟道:“我没想到你还能记得她的忌日。”

    按理,这样的事,她应该不会放在心上才是。

    说实话,在这种事情沈月尘表现得太过主动的话,还是难免会让她觉得有负担。

    朱锦堂沉声道:“秦氏的事,我原本并不想让你知道,不过,你做得很好,母亲很满意,祖母也很满意。”

    沈月尘觉得有些受之有愧,只静静道:“妾身什么都没做,一切都是夫人亲自准备的。”

    朱锦堂和沈月尘两个人成亲将近一年之久,两个人之间,像是有种默契似的,几乎从来没有提起过秦氏。

    沈月尘一直都很小心,可是想起昨天,看见了朱锦堂有些反常的举动之后,她第一次发现,原来朱锦堂的心里一直还在意着秦氏,而且,在意的程度,似乎大大高于自己的预计。

    朱锦堂沉默许久,始终没说话,沈月尘也是静静地坐在一旁,直到夜深了,方才主动起身服侍着他睡下。

    两人一夜无话,待到第二天早上,两个人都恢复了平常的样子,一起吃饭,一起请安,一起准备赴京。

    上京的行李,已经准备妥当了,沈月尘和朱锦堂也该准备出发了。

    临行之前,沈月尘最不放心的就是明哥儿,虽然府里照顾他的人不少,可是她还是不忘抽出时间,叮嘱他一切小心。

    明哥儿虽然不像以前那样爱粘着她,但是听说她要离开一两个月的时间,心里还是觉得有些小小地不悦,不过,到底还是没有闹小孩子脾气。

    此次赴京,吴妈妈和春茗翠心会跟着一起去,朱锦堂身边的两个小厮也会同行,一个叫做常贵,一个叫做元宝。

    黎氏觉得他们带得下人太少了,担心路上遇上什么周折,便让门房两个会招式的小厮也跟着一起去。

    出发这天清晨,朱锦堂和沈月尘一起向长辈们告别。然后,携着丫鬟下人们一起出了大门。

    这会,天才刚刚大亮,但是朱家的大门外头就已经又了好几个衣着整齐的小厮,拿着自家主人的拜帖,迫不及待地送到朱家人手上。

    沈月尘没想到,这个时辰也会有客到访,那些小厮原本只是送拜帖,没想到却能遇上朱家大少和大少奶奶,一个个立刻巴巴地凑上前来问候一声,攀谈几句。

    可是,朱锦堂对这么人却是没有什么好脸色,只是挥挥手,让门房的人将他们都挡开,然后,自己翻身上马,等着沈月尘和身边的丫鬟婆子坐上马车。

    朱锦堂不喜坐车,平时出门十有**都是骑马,就算是远途,也会是马车同行,骑马骑累了,才会回到车上歇一会儿。

    沈月尘见他一个人骑在马上,本想劝他一句,但又怕自己多事,便没说什么。

    门房的人把前来的送帖的小厮全都挡在一边,但是挡不住他们说话的声音。

    许是,大清早地就被拒之门外,有的人甚至开口抱怨起来了:“呸!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就是仗着自己和皇亲国戚沾点边儿,也不用把眼睛长在脑门儿上看人吧。”

    朱家门房的小厮,也是见惯了各种场面的人,见他们开始语出不善,便冷笑道:“既然这么埋怨,还何必一大早过来讨人嫌呢?我们家的老爷们每天要见的人,多到从这里排到结尾都数不清,你们要不是诚心来拜访的话,就趁早走人,被耽误了别人!”

    那人被他那话一堵,顿时没言语了。

    他们之所以不辞辛苦,一大早就排在这里,还是奉了家里主子的命,要来朱家送礼见客。

    沈月尘轻轻撂下车帘,从没想到朱家的大门外,从每天早上开始就是这样一幅景象。

    看来,阮家得势之后,朱家在德州城的地位,越发上升了不少。

    从德州到京城,只能走官道,不能走水路。

    马车走了小半天,沈月尘见外面太阳越来越大,便吩咐翠心下车,去把朱锦堂请进来坐坐。

    翠心闻言,立刻跳下马车跑过去传话。

    朱锦堂正好有些口渴,便进到车里来歇一歇。

    沈月尘将备好的茶,往他的手上一送:“放着马车不坐,大爷何必非要骑在马上受罪,一会儿天热起来,又得晒出来一身的汗。”

    朱锦堂几乎是一口气把一碗茶喝完,只道:“我习惯了,坐车反而更累。”

    沈月尘继续道:“大爷既然都进来了,就别下去了,等午时过了再继续骑马走。”

    朱锦堂想了想,还以为她是第一次出门,觉得无趣,便多留了一会,陪她坐一坐,顺便用些茶点。

    两个人平时都鲜少歇午觉,如今在颠簸的车上,就更是睡不着了。只能坐在一起,喝喝茶,说说话。

    沈月尘出嫁之前,只出过一次远门,就是跟随祖母去往莱州探望父亲。如今,算是她人生中的第二次,巧合的是,这次的目的也是去看望父亲。

    沈月尘光是闭着眼睛想象,都会能想到祖母和父亲此时在京城会是怎样的得意洋洋。沈家虽然算得上是书香门第,但是祖上还有人做过五品官。

    沈月尘心中微微一叹,人在势,花在时,如今朱家和沈家,似乎都赶上了最好的时候,实在是难得地巧合。

    沈月尘偶尔掀起帘子,看向车外,见周围都是空荡荡的,不禁诧异道:“这条路看上去很冷清了,有可以落脚的驿馆吗?”

    朱锦堂正在闭目养神,听到她的疑问,开口道:“这条路我走了很多遍,依着咱们现在的速度,午夜之前就能找到一间驿馆休息。”

    沈月尘拿出之前朱老爷子赏得怀表,看了一眼,心中有数道:“晚上才能住店,大爷不如趁现在小睡一会儿吧。”

    朱锦堂一直闭着眼睛,淡淡地应一声:“你也稍微闭闭眼睛吧,这一路会很累的。”


第一百六十章 京城(四)


    沈月尘算得上是第一次出远门,经验自然不如朱锦堂老道,经验丰富。

    旅程刚刚开始的那几天,她还能够应对自如,可是随着行进的路线越长,时间越久,她就越觉得自己快要吃不消了。

    连坐了十多天的马车之后,沈月尘渐渐有点理解朱锦堂,为什么喜欢骑在马上了,就算要风吹日晒,但要比拘在马车里好太多了。

    因为要赶路,沈月尘只能在中途休息的时候,下车舒展一下身体,活动活动手脚。

    明明是坐车赶路,却比想象中的还要累。

    这天早晨突下了一场大雨,雨势越下越大,没法赶路。朱锦堂和沈月尘便在沿途的同喜客栈多住了一天,这间客栈是百年老店,在这一带很有名气。

    行商在外的人,不管是打尖还是住店,都会十分小心,从来不住新店,以免被人算计,人财两失。

    朱锦堂和同喜客栈的谢老板是多年的朋友了,彼此知根知底,很是稳妥。

    谢老板本名谢无忧,今年不过才三十岁,可容貌却是十分苍老,看着根本就不像是一个人正当年的青年人,而是,活像是个年过半百的老人家。

    沈月尘是第一次见他,不免有些小小地吃惊,若不是朱锦堂提醒了她一句,她差点就要说错话了。

    因为要耽搁了一天的功夫,朱锦堂和谢无忧两个人难得可以多聚聚,平时朱锦堂总是来去匆匆,片刻都耽误不得。不过,这次是例外,不是为了生意,而是陪妻子去京城省亲。

    同喜客栈之所以有名,一来是因为它是百年老店,二是因为它的酒菜是出名了的好处,虽然建在乡野之地,周围又都是一些小村庄,但是过路吃饭的客人,往往都是来头不小,甚至有些达官贵人也会闻风而来,品尝一下同喜客栈的好酒好菜。

    谢无忧亲自温了一壶酒,和朱锦堂两个人一边吃酒,一边下棋,倒也很是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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