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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穿越之歌坛传奇-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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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直可怕。”
    直到慕君第二段唱完,雪莉才后知后觉地明白亚伦的意思,不可置信地远远望向舞台,“她上首歌我怎么没觉察到。”
    因为唱《I need a doctor》的时候天色不是很晚,晚风晚风,晚上的风比较大,她刚问出话便恍然大悟,而且《doctor》的声音本来就是飘渺空灵类的,再加上她唱的时候离话筒挺远,听不到换气声很正常。
    慕君的唱功的确达到他们所想象不到的层次,在她之前,米区从没有人思考过如何减轻自己的换气声,但她突然冒出来,就好像,就好像她是一个完美无缺的模板,而他们都是上帝随手捏出来的残次品。
    “不公平,”雪莉摇着头,金色秀发在柔软的灯光下好像打蔫的花,她几乎带些委屈地说,“不公平,她才多少岁?就像不可能有人一生下来就会唱歌一样,她怎么会在那么小的年纪拥有那么纯熟的唱功?”
    “或许,有的人就是异于常人,”接受现实的亚伦没有像她那么激烈的情绪,甚至耐心地提醒她,“刚才,莎拉的表现你也看到了,阔别舞台多年,她的表现就好像从未离开过,世界上有的人一生下来就拥有我们无法比拟的天赋,如果她们既有天赋又努力,那么,取得这样的成就也是可以想象的。”
    所谓有天赋但不努力的人,他的言外之意指的是莎拉,此时,在自己的房间和詹妮弗一起投影的莎拉呆在原地,即使离开乐坛已经很久,但她仍能一耳朵听出亚伦和雪莉所听到的事实。
    “她真是个恐怖的人,”莎拉苍白的脸色犹自微笑,“她让我第一次怀疑自己的决定,我是不是浪费了自己的天赋,如果当年,换条路走,我能不能达到她的地步?”
    詹妮弗拨动自己又大又圆的银质耳环,“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你和她是不一样的,你是你,她是她。”
    她的安慰丝毫没有起作用,莎拉没有答话,她勾起一抹苍白的微笑,陷入沉思之中。
    从小开始,她的母亲就教育她要成为一个听话的女儿,尊敬父母,为家庭付出,而她也一直是这么做的,成为野玫瑰的一员只是一个意外,她们都知道这个意外只能是一个意外,她喜欢舞台,但她更珍惜家庭。
    可是,慕君的表现仿佛一双看不见的手,撕裂了她眼前的花团锦簇,让她第一次质问自己的内心,我所珍惜的,真的是我,所珍惜的吗?
    “我讨厌她,”莎拉安静地微笑,脸上的泪水无声无息,“我讨厌她,我讨厌慕君。”
    詹妮弗叹了一声,放轻脚步,悄悄离开了房间,当她关上房门的时候,从身后传来格瑞斯的声音,“她没事吧?”
    “没事,”詹妮弗望了一眼房门外大厅内投影的直播现场,慕君正在唱第三段“I love the way you lie”,她走到投影前面的沙发上坐好,抬头看着投影,格瑞斯也紧随其后,坐在她旁边的沙发上,递给她一听饮料,“我不知道你什么反应,但我知道,我很嫉妒这个女孩。”
    她打开饮料灌了一大口,深深吸了口气,再次追问,“莎拉没事吧?”
    格瑞斯没有立刻回答,她握着饮料,在手上颠来颠去,良久,才说,“我不知道。”
    “棒棒棒!我好喜欢慕君!两首歌都好好听!”
    “啊啊啊啊King也好帅,你们注意到没有,King刚才还有气无力的,现在像打了鸡血一样,可爱可爱!”
    “King整个人燃起来了!可惜他帅不过慕君大佬。”
    “真的,慕君超级有气势的,不知道为什么,尽管她走路啊手势啊没有像格瑞斯那么霸道,但是她一开口,卧槽瞬间跪下,整个身心都献给她的感觉,我是不是一个人?”
    “你不是一个人'大笑''大笑',这句话好有歧义,我觉得吧,格瑞斯的气势表现在歌里,她的歌都老有气势了,你不爱我就给我滚,之类之类的,唱的爽听得爽,但是慕君,哇哦,她这首歌我都能听得出来,她在怨恨自己,她在怨恨King,但她又在爱他,怎么说呢,她在歌里其实是比较弱小的女人,但就是她这种弱小的女人,吸睛和气势上居然能和大女子主义的格瑞斯不分上下,我只能说是实力了。”
    “你们未免太捧慕君了吧,我觉得,慕君简直是我的女神'心''心''心'。”
    慕君的歌只有几段,主体都在King的歌词里,她就好像一个点缀,一个锦上添花的点缀,她唱歌的时长少,而且来来回回就是那么几句,可以说是注定的弱势角色。不过她又不止是点缀。
    哪怕是不懂歌曲的人也能听出她一层层上升的情感,从心如死灰,到复燃,到绝望着一起毁灭,她的歌曲细节很多,很抓人,凭借几句相同的歌词,在这首歌里天生弱势的她能拼得和King不分上下,这就太考验歌手的乐感、情感、渲染力和感染力。
    和《doctor》一样,她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锦上添花的点缀,而是一枚足以让歌曲升华的枢纽,没有慕君的那几句歌词,这首歌会失色大半,沦为一首随大流的rap歌曲。
    光有歌词还不行,这首歌最重要的对抗力,从对抗到统一的微妙区别,换做其他女歌手来唱,也很少能呈现那么精彩的效果,陈陈说慕君的唱商非常高,其他乐评人也点头称是。
    “她对歌曲的理解能力的确很高。”
    “谁说不是呢。”
    “这么一说,对那首奔放的歌我突然就不担心了。”
    “担心什么?担心慕君走岔了路,担心粉丝们的反感?”
    “我担心米区那边说她东施效颦。”
    “不会的,我对慕君有信心'笑脸''笑脸'。”
    “'笑脸'。”
    那首一看歌名就非常出格的歌,陈陈放下投影,望着结束歌唱和King友好拥抱的慕君,有些无奈,又有些担心地笑着摇摇头。
    慕君真的知道她在做什么吗?
    她当然知道。
    舞台上,目送King走下舞台,她面对观众,微笑着说,“好,接下来就是我的时间了。”
    “我会给大家带来两首歌,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话音刚落,在观众们好奇的目光中,她一手大力扯下黑色蓬裙,露出贴身的金闪闪的舞衣,一手高举,在观众条件反射般的尖叫声中,凑近话筒,“第一首歌——。”她吐出一个歌名,调皮地眨了眨长长的睫毛,取下话筒,踩着节奏摇着高举的手,向舞台另一边跑去。
    “果然来了。”
    “没错,就是这首。”
    “所谓米区的风格,所谓的出格歌曲,”亚伦直起身子,双臂环胸,“让我来鉴定一下吧。”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歌曲《Love the Way You Lie》是美国说唱歌手埃米纳姆与巴巴多斯女歌手蕾哈娜合作演唱的一首歌曲,词曲由埃米纳姆、斯盖拉·格蕾、Alex Da Kid创作。


  第125章 bang……bang?

    “对!就是这首歌。”
    陈导家中,听到歌名后,他的几位好友有的故作姿态,跑到窗边好像窗外有什么美好的风景,有的仔细打量陈导的仪器,似乎要从中看出一朵花来,有的低头抱臂环胸,猛一看还以为在思考什么人生哲学。
    “就是……哪一首?”一脸不知道你们在说些什么的陈导就这样呆呆地看着他们,露出奇怪的表情,“你们在卖什么关子?”
    “咳咳,”窗边的副院长头也不回地望着窗外,“你去天网上看看就知道了。”
    天网?
    三天前,就在King爆出慕君的一首独唱曲目后,慕君的名字加上歌曲的名字迅速窜上了话题榜,并维持好几日人气不散,反而越聚越多,越来越多的人在话题下讨论这首歌的名字,猜测这首歌在说什么事,当然,都是一些浮想联翩的猜测,而乐评人们,罕见地全体失踪,无论粉丝们怎么艾特他们就是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解释,这种现象极大地激起了粉丝们的热情,甚至连一些对慕君无感的路人们都参与到讨论之中。
    天蓝色:一看歌名,我就知道这首歌肯定有料。
    Lily:我,我有点懵,这个歌名该不会是我想象的那个样子吧?
    欧ID均偶:我说,你们到底在怀疑些什么啊?
    降低:她的歌曲,她第一次尝试走这条路线,我,我有点缓不过来。
    奇偶数:你们都在打什么哑谜,歌名有什么深刻的含义吗?
    囧囧囧:我都不敢让我麻麻知道慕君的新歌叫什么。
    Lidia:你们的反应怎么那么大?不就是棒棒吗?
    没错,慕君的歌曲名叫《棒 棒》。
    一个一看就浮想联翩的名字。
    一个特别符合米区风格的名字。
    一个……
    “唉,我都不知道她在打什么鬼主意,”陈陈在乐评人群里苦恼地抱怨,“有必要吗?一定要用这首歌吗?她,她可是有身份的人!”
    “而且她的岁数未免也太小了,”爱歌人罕见地在群里发表自己的看法,“到底是谁教坏了她?”
    外来乐评人John不明白地问,“有问题吗?有什么问题啊?你们在说什么啊?”
    能写入歌曲的东西实在太多,别的不提,就连华区的歌曲库里还保留着《威风堂堂》这类不堪入目,哦不对,不堪入耳的歌,华区人也不是说一定要抵制吧,怎么说呢。
    “慕君的年纪太小了,”耳皇倒是一针见血地指出他们的顾忌,“而且她以前的歌,都没接触过这种类型,而且,她的唱功、唱商,怎么说呢,就像高高挂在天上的月亮一样,突然,月亮掉下来了,染上了尘土,还搽不掉了,那种感觉,你懂吗?John?”
    “不懂,”John很诚实地回答。
    “不懂就不懂吧,”毒舌乐评人发挥自己的毒舌优势,“反正我也没希望你那塞满胸腿腰的脑袋懂,不过我就不明白了,藏着掖着干嘛?又不是所有人都不会英文,这首歌的歌词和含义肯定会披露在众人视线的,屏蔽有用?删歌有用?我就知道她不会固定在你们的框框里,一定会把一些老古董气的直翻白眼,但说实在话,她的技艺无可挑剔,小说里不是有一类主角吗,武艺让人赞不绝口,但行事总被骂伤风败俗,这特么就是天才。 ”
    好有道理,他们竟无言以对。
    “总之,”老牌乐评人曹俊说,“能瞒多久瞒多久。”
    然后他们一直瞒啊瞒啊,终于,瞒到慕君唱这首歌的这一天,他们瞄了一眼天网上看不到直播纷纷抗议的广大围观群众,略有些放下心来。
    “我想,”陈陈最后总结道,“慕君不可能没考虑过后果,她既然选了这首歌,就说明她一定考虑到粉丝们的抵触心理,她一定有后手的!”
    而且,《棒 棒》这首歌难唱是出了名的,所有大致读一读乐谱的乐评人都知道,这首歌很难唱,非常难唱。音域从C4到G5,足足跨越一个半八度,大量的旋律集中在B4到G5,最高音G5,慕君除了海豚音的其它歌曲出现G5并不常见,《死爱》最高F5相差一度,《爱》除了海豚音最高E5,《tears》同样G5,滑至C6——对超高音的音域确认众说纷纭,有的认为C6以上便算,有的认为A6,越往上高音越难唱,那么高的音域,华区除了慕君,没人能唱。
    这还只是高音,《棒 棒》充斥着连续高音和快节奏的副歌,慢歌的难度比快歌低很多,歌曲一快,气息就容易崩。咬字不清晰,跟不上旋律,甚至忘词都是有可能的。
    另外,歌里还有夹杂rap,rap对咬字要求有多高想必大家都知道,更何况,这首歌的原唱是三个人!三!个!人!两人负责高音,一人负责rap,现在她要一个人唱。而且,它是米区风格的歌,慕君还要唱得骚气十足(非贬)。对她本人来说,或许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但是,当她取下话筒,一边大跨步往舞台另一边走,一边高声唱道,“She got a body like an hlass。”的时候,所有的乐评人都知道,他们错了。
    “她真的是华区人?”亚伦的这一声几乎道出了所有人,观众,乐评人,歌手的心声。
    “她真的是华区人?”
    “她真特么是华区人?!”
    华区人唱米区风格的歌天生就有弱势,华区人与欧区人一样,以保守、内敛著称,让他们光天化日之下唱挑逗的歌,还不如杀了他们更痛快。
    原本以为慕君最多能唱好歌曲,气质还是别提了的华区乐评人们一个个瞠目结舌,尽管他们知道慕君本身就是一个突破他们想象的存在,但是,但是这,这未免也太……。
    注视着她毫不羞涩地唱着这首歌,从头到脚都是一副〃老娘开唱了,尔等速速跪舔”的霸气和婊气,陈陈几乎哀叹般捂住脸,如果不是看她黄皮肤黑头发,她的举手投足简直就是土生土长在米区的diva级人物啊。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格瑞斯手一使劲,捏扁了握在手中的饮料瓶子,褐色液体顺着开口处缓缓流到她手上,一向爱干净的她却浑然没注意。连坐在她旁边沙发的詹妮弗都不可置信地扭过脖子查看刚才的歌声到底是不是慕君唱的,当她确认这一点之后,就保持着扭脖子的姿势一动不动地定在原地。
    哈,哈哈,还真是个惊喜呢。
    哈个毛线啊!
    一个华区歌手,怎么唱起这种歌来比她还骚气!
    哦不对,她是rap歌手,帅气才是她的毕生目标。詹妮弗自我安慰道,扭头瞄了一眼“骚气”的格瑞斯,她呆在那里,褐色饮料顺着手臂流下,打湿了她闪闪发光的舞裙。
    “格瑞斯?格瑞斯?”她小声提醒,“你的饮料。”
    回过神来的格瑞斯忙把饮料放回茶几,她抽出几张纸巾,魂不守舍地胡乱擦拭裙子上的水迹,目光还恋恋不舍地瞄着投影。
    “See anybody could be bad to you。”
    这特么到底是怎么回事!就连后台无精打采打着哈欠的King都被吓得从半睡半醒中惊醒,他一个猛子跳下沙发,目瞪口呆地注视着直播投影中高声歌唱的慕君。
    慕君高音很叼,他在欧区就知道了,但他万万没想到,慕君居然有那么多副面孔,欧区的时候,她唱的灵魂乐爵士乐让灵魂教父都说不出半个不好来,哪怕刚才合唱的《doctor》和《love 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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