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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穿越之歌坛传奇-第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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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丽丝娇小可爱,一头短发毛茸茸的,安黑发及腰,碧绿的眼睛好像一块翡翠,她们礼貌地互相笑了一下,便在舞台的背景音乐声中推开房门,一脸笑意,却互不相让地并排前去后台准备。
    “为什么卓拉会那么惊讶呢?”在她们准备的空挡,直播间内芭芭拉提起话头,“爱丽丝和安,她们之间有什么渊源吗?娜拉?”
    娜拉“唔”了一声,支吾道,“这个嘛,说起来也不算什么秘密了。”
    爱丽丝出生音乐世家,从小就得到良好的教育和丰富的资源人脉,在一线圈子内好几年屹立不倒,她当年以乡村摇滚为名,玩爵士只是业余之作,没想到她能以独特的声线和优秀的乐感在爵士乐圈里一炮打响,虽然她现在只有二十来岁,但已经是一名老牌的爵士乐歌手了。
    其实爵士乐与其它风格不同之处就在这里,它与古典乐的风格十分相近,都是以演奏为主、演唱为辅的音乐,大部分爵士歌手都能演奏他们演唱的乐器,人声反倒退了一步,成为其中一种“乐器”,因此,从小学钢琴和小提琴的爱丽丝能获得今天的成就,也不奇怪。
    而安才是真正的异军突起,她本是咖啡馆的一名女招待,咖啡馆有一架钢琴,有雅兴的客人们常会上去弹奏,她耳濡目染,对音乐燃起了兴趣,在一名常客的指导下,她自己谱曲作词弹唱,将视频放到天网上,慵懒浪漫的曲调迎来上百万的观看数目,她也因此被经纪公司发掘,连接发了几首单曲,成为冉冉升起的一朵新星,尽管才跻身一线歌手不到两年时间,但独树一帜的曲风让她与其他人区分开来,只要没有与她相似风格的歌手,她的一线地位十分稳固。
    在爵士女歌手圈内,二十多岁的一线女歌手十分少见,而在一线屹立不倒的,只有她们两人,因此,她们一遇上便火花四射互不相让,一定要分出个高下来,也是歌坛众所周知的事情了。
    “哇哦,原来如此,”芭芭拉听得聚精会神,一撩金色长发,好奇地问,“那么她们两人谁更厉害一点呢?”
    要是她今天给她们分出个高下来,那歌坛就不用混了,娜拉浅笑道,“这个嘛,怎么说呢,爱丽丝擅长传统的爵士乐,她嗓音独特,非常有辨识度,这是她独一无二的地方,安呢,是一种新派音乐,有些拉丁的味道,偏巴萨诺瓦,她本人也很有才华,两个人的风格不一样,很难说谁更厉害,抛开音乐本身看人气和奖项也不相上下,所以无论谁都得不出一个能够说服众人的答案。”
    加比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他西装革履风度翩翩地问,“那么慕君呢?你觉得她比两人如何呢?”
    娜拉:'再见'
    这两个主持人问的问题真特么一个比一个刁钻,人家慕君从来没唱过爵士,她怎么比?她怎么敢比!但她毕竟做过一线歌手,知道在节目上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你真是给我出了个大难题,”她掩口笑道,“爵士乐这种类型很难分出个高低来,每个歌手都有各自的特色,再加上这种音乐风格大部分都是录音室歌曲,很少有歌手能还原录音室的质量,不是说唱功不好,但他们对唱歌——也就是发声本身——确实比其它风格要求低一些,一个唱现场能还原录音室歌曲的歌手,在我看来,便是一名非常优秀的爵士歌手,在录音室歌曲质量之上还能即兴演唱的歌手,就是超一线歌手了。”
    主持人们一副受教的神情,“这么说来,慕君刚才的灵魂乐演唱,足够证明她是超一线歌手了吗?”
    “没错,”娜拉轻轻点头道,“那首歌的现场,我觉得,几乎可以载入欧区乐坛现场表演史册。”
    “那么厉害?”
    “好棒!”
    “那我们要认真地听一听,这位超一线的灵魂歌手,会在爵士乐上有什么出众的表现了,”芭芭拉见投影上的灯光亮起,爱丽丝出现在舞台中间,忙将话题拉回,“现在,让我们转移视线,看看在一线歌手中屹立不倒的爱丽丝,将带给我们什么样的歌曲。”
    娜拉说得没错,爱丽丝的嗓子简直是天生的爵士烟嗓,也难怪她一进爵士乐领域便被众人追捧,她唱出第一句,连后台通道里的慕君都有些小震惊。
    和娇小外表完全不同,她好像天生就知道如何唱爵士,唱着矫情做作的歌词“我知道我是一个麻烦”都恰到好处,爵士对节奏和乐感的高要求完全能达到,甚至一时兴起来个即兴小转音,虽然随后节奏好像被这个小即兴带得稍稍地慢了一点,但抛开这点不谈,整首歌的完成度相当高,不愧是一线歌手,而且她还那么年轻。
    “爱丽丝在新生代的爵士女声中算是数一数二的人物了吧?”
    “她的嗓音简直是造物主的恩赐!”
    “爵士乐后继有人。”
    “老牌歌手也压不住她的灵气。”
    台下,尽管何灵知道慕君不会唱没有把握的歌,但她还是在手心里捏了把汗,爱丽丝的乐感和嗓子连她这个唱了十几年爵士的歌手都自愧不如,她的小脑瓜子实在想不出有还有什么歌能压她们一头。
    换做是慕君,应该能有办法吧?
    “hey,”安见慕君站在舞台通往后台的通道里,友好地打了一声招呼,顺着她的视线看向舞台上的爱丽丝,勾起一边唇角,“你觉得她唱的怎么样?”
    慕君一怔,不明白她为何会找自己搭话,“很好,”双臂环胸,在爱丽丝慵懒迷人的歌声中,慕君一项一项点评般说,“她的乐感很棒,听得出有良好的音乐素养,节奏掌控得不错,唔,应该是花了大力气训练,重要的是她的嗓音气质,简直是为爵士而生的,再过个五年十年,她可以走上欧区歌坛的巅峰。”
    “你对她的评价倒是很高啊,”安嗤笑一声,仿佛自言自语般说,“歌坛巅峰?”
    “那请你好好听一下我的歌声吧,”她大跨步地迈向刚结束表演的舞台,正好与爱丽丝擦肩而过。
    爱丽丝刚走下舞台,在黑黢黢隐隐透着微光的后台通道里,一副不明所以的样子,“发生了什么事?”
    将一切收入眼底的主持人卓拉屏气静声,生怕她们会注意到自己。
    “没事,”慕君也不想多生争端。
    爱丽丝盯着她看了一两秒,轻笑道,“你不说我也知道,”她扭头看了舞台上的安一眼,“老实说,她从来不是我的对手,那种风格的歌,也许能给听众留下深刻的印象,但,始终随不了大流,她,注定只是一名小众歌手。”
    慕君:你跟我说这些干嘛。
    没等她回过神来,便听到舞台处传来轻柔的歌声,安的声线本来就很轻柔,在波萨诺瓦般慵懒浪漫的小调中,就像谷麦在夏日的阳光下晒得焦黄,透出一股香甜的气息,又像红砖青蔓下,戴着草帽穿着波西米亚裙子的少女。
    安没有烟熏般的爵士嗓,但当她站在台上跟着钢琴低吟浅唱时,何灵突然明白为何她会与爱丽丝并称为新世代的两大爵士女歌手。
    她们都有一种独特的、其他人难以取代的风格。
    而且她们的风格足够优秀,能让她们从其他爵士歌手之中脱颖而出。
    “完全两种不同的风格,啊啊啊啊现场的观众你们好有耳福!”
    “如果说爱丽丝的歌像一杯饮了会醉的鸡尾酒,安就像暖暖的阳光晒在身上,都让人想睡觉。”
    “重点是睡觉吗?!”
    “那我猜等一会儿的慕君会把你打醒。”
    “啊哈哈哈哈,如果慕用刚才灵魂的高音来唱爵士,那肯定会被吵醒无误。”
    不错嘛,这两个小姑娘,知名乐评人亚当斯转动笔头,一脸沉思,只是,爱丽丝靠着她的嗓子和乐感,就算不唱古典爵士也能让人印象深刻,而凭借波萨诺瓦成为一线歌手的安,如果没有其它出路,恐怕这辈子只能靠波萨诺瓦一条路走到黑,这么想,爱丽丝的歌路可比安宽广多了。
    而另外一个人慕君,他就不太好说了,听直播的时候,慕君在灵魂乐上的造诣让他为之惊叹,得知她还在进行第二场打歌立马乘飞行坐骑赶过来,没想到他话没听完,第二首竟然不是灵魂是爵士。
    不可能啊,刚才那首《man'sworld》,就算天赋惊人,没练个三五年灵魂也唱不了,她看起来不到二十岁,能有几个三五年?
    更何况,她的第三首歌又换了一个类型,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到底想干什么啊!亚当斯一不留神,笔就转到地上去了,他矮着身子摸黑把笔捡起来,放在膝盖上,闷头苦思。
    他没听台上的歌唱,实在是因为这种风格已经听得太多,安的每一首歌都长得一模一样,同样的配方同样的味道,早就腻了。
    一个是暗黑风格的古典爵士,一个新派风格的波萨诺瓦,慕君要唱什么歌才能突围而出呢?
    这也是何灵三人正在考虑的问题。
    “如果换做是我,”黑暗中,宁致远指尖有节奏地轻敲扶手,好像在给台上配乐一般,尽管他人长得其貌不扬,但一双手指节分明,又白又嫩,他敲了半天,还是没憋出几个字来,“我也不知道唱什么。”
    “能唱的歌有很多,但能压过她们一头的,我也想不出来,”杨蕾低声附和道,不知不觉中,她早已收起那副标准的冷笑面孔,皱紧眉头一脸嫌弃,“不过我也不会傻愣愣地选自己不熟悉的音乐风格。”
    何灵点头,“所以慕君应该很熟悉爵士乐才对。”
    杨蕾被她噎了一下,条件反射般冷哼一声,“熟悉不熟悉,她说的不算,观众说的才算。”
    “是是是,你说的都对,”何灵耸了耸肩,抬头一看,戳了戳旁边的宁致远,“她唱完了。”
    没错,安唱完后,还向爱丽丝丢了一个挑衅的目光,她们在那里相爱想杀,完全没把慕君放在眼里。
    “慕君要上台了!”
    “慕君要唱她的爵士乐了!”
    “慕君要唱她从没唱过的爵士乐了!”
    观众席上,许多欧区观众不由自主地直起身来,他们望眼欲穿般注视着后台方向,尽管舞台灯光找不到那,尽管那里黑漆漆的,他们什么都看不到。
    这个慕君,已经用一首歌建起了观众们的好奇心,场内歌手席上薇薇安和修都一副“麻烦大了”的表情,慕君用小清新小可爱的风格打入欧区,打消他们欧区歌手的重视后,便露出她的獠牙利爪,用三首完全不同风格的歌曲瞬间提起观众们的好奇心,前一首《man'sworld》已经让欧区歌手们觉察出她的厉害,如果这次的爵士乐也依旧出彩,恐怕他们保卫欧区乐坛联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事实上,现在联盟群存在,也只是苟延残喘,寄希望于下次、下下次打歌能从宁致远和杨蕾身上扳回一城,可如果慕君一次性完成他们三个人的任务,在欧区牢牢地站稳脚跟,就算能把另外两名华区歌修打得落花流水,也动摇不了慕君的地位,更别提在慕君扶持下的何家。
    唉,劳拉叹了口气,目送灯光下的慕君从后台走到舞台中间,她半挎着一把吉他,坐在工作人员帮忙带来的高脚椅上,将吉他搁在大腿上,调整好话筒的位置,左手按在吉他弦上,右手一个扫弦,划出叮叮当当的音符。
    她这是要干嘛?
    就连华区来的何灵几人也是一头雾水。
    她还会弹吉他?
    守着信号不好的直播,华区围观群众也一脸懵比,她什么时候学会的?
    不过吉他入门本来就很简单,剩下的就是自己练,慕君既然敢把吉他搬上舞台,就应该能拿得出手……吧?
    柔和的浅色灯光下,慕君坐在高教凳上,身子微微前倾,浅浅地鞠了个躬,何灵三人身子一震,来了!她要开始装逼了!
    一小段跳跃的吉他声毫无预兆地响起,一小节、两小节、三小姐,观众们还没准备好,便听到这三节乐声再次重复,跟着这段乐声响起的还有……还有……
    “什么?”
    “什么鬼?!”
    “我去!”
    “whatthehell!”
    还有慕君的歌声!
    她的歌声与吉他声严丝合缝,好像一起在吉他上跳跃。
    她不是在跟着伴奏唱,而是一个一个音阶地与伴奏同步歌唱。
    欧区人民和他们的小伙伴都惊呆了Σ(°△°|||)“啦啦啦啦啦,嘟嘟嘟嘟嘟~”
    一边快速地弹琴,一边合着琴声唱歌,还能跟乐器唱得一模一样,这,这真的是音乐?
    当然是音乐,西蒙激动得差点站起来。
    这就是传说中的人声爵士啊!
    领先现在欧区乐坛至少五十年的人声爵士!
    在爵士圈,一切人声都是乐器的伴唱,而有的歌者便提出来,能否把人声也当做一种乐器,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且不提其它,乐器的音域便是人声所不能及的。
    但是,慕君好像冲破了那层不可能,把存在于想象中的人声爵士化为了现实。
    “全程高能!看得我目瞪口呆!”
    “麻麻这里有吉他精!”
    “完美的节奏!完美的音准!歌声和吉他声重叠得天衣无缝!这特么就是唱功的极致啊!”
    “我不知道说啥了!总之膝盖给你!”
    “不懂你们说的什么技术含量,不过听起来很吊的样子!”
    这哪里是唱歌,这分明是炫技!
    难道,慕君已经练到绝对音准的地步了?还是说,她的天赋自带绝对音准?
    乐评人john:各位还不知道这首歌的技术含量在哪吧:)我懂,首先是音准,我就说一个事实,有很多歌手,哪怕每天跟着钢琴从低音阶唱到高音阶,都没办法做到每个音阶都与钢琴的音阶一模一样,你听着好像一样,但把你的音和钢琴的音重叠起来,总会有那么一点点偏差。
    爱歌人v:能唱这首歌,就说明慕君的音准已经到了整个乐坛最顶尖的水平,每个音都和吉他一模一样,而且在那么快节奏的小调上——据我耳测,她在八秒内连续唱了二十多将近三十个不同的音符——能跟得一模一样,不仅说明她的音准已经相当于绝对音准,更说明她神一样逆天的节奏感,我不知道她练了多久,不过很多一两百岁的前辈都无法练到这种程度,我这么说,你们懂了吧?
    lily: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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