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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每天都在上法制节目[快穿]-第64章

小说: 每天都在上法制节目[快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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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臻知道这个故居的。

    他小学的时候还来参观过,那个时候,还没有那个《梦回》。

    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会以这样的方式再一次来到这里。

    他记得当时参观的时候,导游最喜欢强调的一点就是,那两棵梨树是于教授的爱人种下的。

    象征着他们两个人永远不分离。

    他那个时候还小,看着这个院子,看着这个房子,他当时还想着,以后他长大了,有了喜欢的人,也要给她买一个院子,也要给她种两棵树,但是不要种梨树,还是种樱桃吧。樱桃比梨好吃。

    结果没有想到有一天,他长大了,遇到了自己喜欢的人……

    而今,两棵梨树已经长得很大了。

    于静乐见他在看两颗树,“再过一段时间就有梨吃了。”

    “你喜欢吃梨吗?”所以你爱的人才会给你种梨树?

    “还好。”于静乐说道,“你要是喜欢吃,等过一段时间,就有了。”

    “我小时候来过这里。”沈臻说道,“参观于教授的故居,那个时候这棵树已经有很大了,但是却没有结梨。”

    于静乐有点惊讶,对方小时候居然来过这里,然后突然就反应过来了,这个地方应该是后面才收回来,不再开放的。

    “你们参观完了以后,回去还要写作文吗?”于静乐笑着说道,“我小学的时候只要一出去就要写游记。”

    “同一个世界,同一个老师。”沈臻也笑了。

    另一边,警察已经调查出来了,这一次,沈臻几个人,纯粹就是受了无妄之灾。

    对方是冲着最佳女演员的得主叶莉去的。

    叶莉这一次抢了那个女演员的角色,刚好那个女演员有一个疯狂的粉丝就是这个会场的工作人员。

    于是两人合作了一番,结果没有想到的事,评委会出了点儿情况,导致颁奖的顺序换了,于是,沈臻几个人,就倒霉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是防盗,别买,真的别买。

    因为是快穿,我在试试,后面要不要手动防盗,因为防盗比例最低是30%,快穿的话,有些世界,大家会不喜欢就跳过了,这个比例会不会太高了……

 第114章 盲人影后(十三)

    第一百一十四章

    网上的事情闹得很大,然而; 于静乐依旧没有出来说一句话。

    也没有记者能够采访到于静乐。

    然而很多踩于静乐的穿越作品; 停止了更新; 或者锁文了。

    甚至连词条都重新更新了; 那部电影在下映了这么久以后又重新上映了。

    仿佛上网的人换了一批人一样。

    而于静乐并不关心这些,她关心的问题是,要怎么告诉沈臻,她要给他做手术的事情。

    于静乐找沈臻的时候,就看到沈臻正在看一本厚厚的……笔记?

    非常非常旧了; 他翻的时候,非常小心,大概是不小心吓着对方。

    沈臻是睡在前世沈臻的卧室里的; 就是一开始的时候; 沈臻过来住的地方。

    这个笔记,是那个时候的沈臻写的; 于静乐还记得对方晚年的时候,时不时的戴着老花镜,在上面记着什么; 一边记; 一边叨叨念着什么,她当时听不到他说什么; 但是却觉得格外的有意思,所以一直记到了现在。

    于静乐进来的时候,沈臻愣了一下; 然后意识到自己手里拿着的笔记。

    虽然他以为于静乐都看不到,但是还是说道,“很抱歉,我睡觉的时候在枕头下面发现了这个笔记,就拿出来看了一下。”

    于静乐说道,“那是……”本来想说沈臻的,但是考虑到两个人同名字,所以改口说道,“那是许老爷子的姥爷的。”

    “嗯。是的。”沈臻说道,“于教授的丈夫。这是他晚年的时候,记忆开始衰退,他怕自己忘了于教授,所以记下了他和于教授之间的一些事情。”

    沈臻看着于静乐伤感的样子,他几乎是自虐地说道,“他们感情真好。”

    于静乐只是点了点头。

    沈臻看着对方的表情,接着说道,“你要是感兴趣的话,我可以给你讲讲这里面写了什么。”

    于静乐并不知道笔记上面是什么,老年的沈臻,跟个小孩子似的,写了日记,就不让人看了。

    所以,沈臻愿意跟她讲,她也点了点头,表示想知道。

    沈臻手有点抖,开始翻开笔记,“这是他老年的时候写的,用来提醒自己,不要忘了自己的爱人。”

    沈臻的声音平静,充满了磁性,读了两页以后。

    于静乐伸出手擦了擦他的眼泪。

    沈臻惊了一下,然后说道,“我是太感动了。让你见笑了。”

    然后又接着说道,“你……想他吗?”

    于静乐听到这话的时候愣了一下,然后意识到,现在所有人都已经默认她就是当初的于教授,而这个人自然也是这样觉得。

    于静乐对上了对方看过来的目光。

    明明知道结果,却还是要问,他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他自己也不知道。

    他只觉得,当初对方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一句“还好,我看不到。”现在就像一把刀□□了他的心脏。

    她那个时候,是在怕,怕对她说出那样的话的人,有她爱人的名字,还长了一张她爱人的脸。

    所以,她说,还好,看不到。

    于静乐看到对方眼睛红了,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他甚至无法控制地发抖。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沈臻的声音却很平静,仿佛就是好奇。

    如果不是因为她能看见,她也绝对不会想到这样平静的声音下面,是这样的表情。

    “他是一个很好的人。”于静乐轻声说道。

    沈臻想起了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知道,自己没有可能了,且不说她有那样优秀美好的爱人,他现在这个样子,又能做什么?

    沈臻本来就准备再在她身边待两天就离开。

    “你相信我就是于教授转世?”于静乐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坐了过来。

    沈臻点了点头,“我相信。”

    于静乐坐了过来,“你相信就好,我想给你做手术,不能保证彻底好起来,但是情况绝对不会比现在糟,你愿意吗?”

    沈臻没有犹豫,直接同意了。

    于静乐没有回答对方关于想不想的问题,对于那一世的沈臻是一个怎样的人的问题,于静乐也只是说了一句很好的人。

    但是,这并不影响沈臻从许老爷子口中听到关于于静乐有多爱这个男人。

    就像电影里演的那样,第一次见面,不知道姓名,不知道身份,不知道性格,他便爱上了她。

    而她同样也义无反顾地爱上了她,尽管刚开始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没有任何人祝福,但是他们一点都不在意。

    沈臻听着许老爷子讲着,心里苦涩,他从来没有想过,他有一天会这样爱一个人,也从来没有想过,他爱的人有自己的爱人。

    于静乐并不知道沈臻还有这么多想法,她没有回答沈臻关于那一世的沈臻的问题,理由很简单,她知道,沈臻并不会承认那个人是他。

    因为太荒谬了。

    尽管她能够确定这就是她的沈臻,但是没有记忆支撑的,性格完全不同的沈臻自己却不会这样觉得。

    ………………………………………………

    在做手术之前,于静乐接到沈臻的父亲的电话的时候,才知道,虽然住院这么久,并没有亲人来看沈臻,但是沈臻是有父亲的。

    既然对方要见,于静乐还是去见见这个人。

    一见面,于静乐便被打量了一遍,然后听到对方说道,“装得很像。”

    于静乐在人的对面坐了下来。

    沈父脸色并不好看,大概是不满于静乐没有经过他同意就坐下了,“你知道这一次找你来是为了什么吗?”

    于静乐对于这种高高在上的态度并没有好感,“你是为了什么我不知道,但是我却是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

    “好奇什么?”

    “什么样的父亲会在儿子出意外以后,不闻不问。”于静乐平静地说道。

    沈父听到这话,冷笑,“看来你还真以为你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于教授了,敢这样对我说话?老实告诉你,就是于教授本人来了也不敢这样对我说话!”

    于静乐:“……”你对我本人的脾气有一定的误解。

    “你把自己包装成于教授转世,不就是为了能够骗钱吗?”对方轻蔑地说道,“你这样的人,我儿子就是坐轮椅,我也不会让他娶你的。”

    “这里是一百万,拿着钱,离开我儿子。”

    于静乐被气笑了,“我给你两百万,你儿子我买了。”

    沈父看着于静乐,“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现在拿着钱走人,要不然,你的那点小把戏,可骗不了我。”

    于静乐被对方这幅样子气笑了,“我从来不喝酒。我的好奇心也得到满足了。就不浪费时间了。”

    说完,站起来就要走。

    对方背后的几个保镖,一下子站了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更新哒,早上好~

 第115章 盲人影后(十四)

    第一百一十五章

    “你不是于教授的转世吗?听说于教授曾经在……”

    洋洋得意的话还没说完,于静乐已经把其中一个打倒在地了; 她踢倒了另一个想要抓她的男人; 回过头对沈父说道; “怎么不继续说了?”

    她打架向来不会太折腾; 从来都是速战速决。

    沈父在旁边看着,眼睛睁得特别大,他从来都不相信真的有女人能够一对四,还打得特别轻松……于教授的那个视频,他一直都觉得假得不能再假了……

    但是这一刻; 对方不仅非常轻松,而且速度更是惊人,他的人; 毫无反击之力。

    “还有吗?”于静乐回过头看向男人。

    男人看了一眼地上躺着的几个虎背熊腰的保镖; 咽了咽口水,他的身体; 可没有这几个保镖的这么好,下意识身体不自觉地往后移。

    于静乐看到对方这个动作,一本正经地说道; “我向来不会打老弱病残。”

    男人看了看自己; 第一次庆幸自己老了。

    然后就听到于静乐的声音,“脑残也算残。”

    男人还是第一次被人这样说; 抬起头看了过去,就看到了对方的样子,跟刚才打人的时候一模一样; 男人已经到了嘴边的话,活生生咽了下去,嘴角抽搐了两下,“……”

    但是却想到了另一个事情,然后说道,“你果真是于教授的转世。”

    于静乐基本上不会去主动承认自己就是于教授,但是如果对方知道了,她也不会否认。

    因为人就是这样,会相信自己所知道的事情,解释和否定都是无意义的。

    就像是一开始,她来到这个世界,如果说,她站出来说她是于教授的转世,绝对不会有人相信,只会觉得她哗众取宠,或者是有什么阴谋。

    而现在,她就算是否定自己是于教授,外界也不会相信,

    “所以,我现在要把我一开始的话再对你说一遍吗?”于静乐重新坐了下来。

    沈父脸上只剩下难堪,于静乐这话,是在说他一开始的时候,否定她是于教授的事情,还说于教授都不敢这样对他。

    沈父见于静乐真的在等答案,只能勉强说道,“不……不用……其实,我小时候见过您……”

    “……”按照对方现在的年纪,她最多就见过他小时候七八岁的样子。

    见于静乐这个表情,沈父不想对方觉得自己撒谎,于是说道,“就是那个摘梨的小学生……”

    两个关键词,摘梨和小学生。

    于静乐基本上是瞬间对上号了。

    没办法,实在是印象太深刻了。

    “原来是你。”于静乐说道,“所以,你儿子取名沈臻,这是巧合?你猜我会不会信?”

    她对这个人印象那一个深刻。

    她院子里两棵梨树,大多数情况下,都会结青皮甜梨,一个赛一个大,她和沈臻都不爱吃梨,但是却非常喜欢摘梨,每年都是他两合作把梨摘下来,分给亲戚朋友还有小区认识的人。

    到她们晚年的时候,就不行了,她们也不想爬树了。于是,干脆就不摘了,等大外孙他们放假过来摘。

    结果有天晚上,睡眠浅的两个人被碰的一声吓醒了,下楼就看到好几个少年翻墙出去了,而树下躺着一个疼得叫唤的少年。

    沈臻气得不行,因为这群人把他种的花全部踩得要死不活的了!

    那个时候的沈臻就是个老小孩,被气得跳脚,怎么可能什么都不做,但是打别人的孩子他也做不出来。

    所以,当于静乐把人的腿接好了以后,沈臻就把人提溜到了他父母面前,沈臻那个时候还是很受人尊敬的,沈臻在少年面前,各个角度地把这对不管教孩子的父母好好批评了一遍,这才拄着拐杖回来。

    回来的时候,还对于静乐说,他今天做了一件好事。

    于静乐想起了这件往事,立马就想起了其他的事情,然后看着沈父,“你可不要告诉我,你儿子叫沈臻,跟我的爱人名字一模一样,是因为,你感谢当年我爱人对你父母的教育,所以,给自己的儿子取了这个名字,纪念他。”

    沈父被于静乐的眼神看得额头冒冷汗,他总觉得他要是答的不对,或者是敢说实话,对方就会直接把他提拉起来,然后摔在地上。

    沈父哪里想到,会有今天,以前当然也有人问过他,为什么取名字的时候,跟人撞名了,它那个时候,当然是直接回一句,“又不是皇帝,难道还要避讳他的名字不成?”

    他哪里想到有一天会被这样质问,被当事人质问。

    为什么让自己儿子叫自己的敌人的名字?

    这就是一段往事了,他心里一直耿耿于怀的往事。

    他当年过得多潇洒,小学六年级之前,就是一个王者,家里有钱有势,父母又忙,保姆哪里敢管他,他和他的兄弟们,称霸了整个小区都没有人敢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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