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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带着超市去七零-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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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彤被“大家”二字吓了一跳。
  什么大家,今天不是她单独和孙玉英见面吗?
  不等余彤说什么,孙玉英便推着余彤进去了,“别担心,大家都是一起的,我们经常干这种事情,都习惯了,谁不知道谁呀。”
  余彤半信半疑走进去。
  进了门,她更呆了。
  不为别的,就为床上坐着的这四个穿着时髦的姑娘。
  统一的白衬衫和牛仔喇叭裤,发型倒是各不相同,有的扎着麻花辫,有的是齐肩短发,更有甚者还涂了口红。总之,一个比一个漂亮。
  余彤眼前一亮,这简直就是她的目标客户啊!
  “你就是余彤?我听林青提过你,你卖的裙子真漂亮,我相中很久了,快,拿出来看看吧。”
  “对啊对啊,有啥新款式没?我想好好挑挑,明天要去见我未婚夫呢。”
  “啧,又去见你未婚夫?天天都见面,也不觉得腻?”
  “她能腻?她和未婚夫分开一小时都会如隔三秋呢!”
  被怼的女生面红耳赤,也不好意思怼回去。
  毕竟她和她的未婚夫……是真的挺腻歪,只不过不会当着大家的面做什么过分的事而已。
  余彤看着眼前的景象,忽然有了种大家都在享受生活的感觉。
  虽然这个年代说这种话不好,但余彤也确实更喜欢这样的生活。
  她微微笑了笑,将包里的衣服一一拿出来,“我都放在床上,你们挑挑吧,随便挑,我便宜卖给你们,都是林青的朋友嘛。”
  “那感情好。”
  余彤衣服拿到最后,还剩几件白色衬衫,衬衫都是她自己画的,她想了想,又收了回去。

    
第69章 
  余彤在每件衬衫上都画了红色的花,大花; 后世有一段时间十分流行这种花。当然; 人家是刺绣; 余彤不会刺绣; 只能动手画了。
  她原本只是随便画画; 练习练习罢了,因为拿衣服的时候太匆忙,才不小心一起塞进包里。她不想把这种穿不了几次的衣服卖给林青的朋友,虽然有“艺术价值”; 但实在不耐穿。
  有点坑人。
  然而不等余彤完全收回去; 一个眼尖的女生手疾眼快抢走,“哇,这衬衫上还有花呢!这花真好看; 好精致; 是咋弄上去的啊?”
  余彤被夸得有点不好意思,她解释道:“这个是我画上去的; 不是卖的; 这种衣服用水洗洗画就会染了。”
  “可是……”女生恋恋不舍,“真的很好看啊; 我只穿过白衬衫,还没穿过这种呢。”
  孙玉英正兴致勃勃地挑连衣裙,听到女生的话,白了她一眼,“你钱还够吗?这个月的工资都快花完了吧; 省省吧,别再被你爸骂了。”
  女生正是先前说要去见未婚夫的女生,她在粮油店工作,工作很不错,只不过因为家里比较富裕,习惯过好生活了,她工作这段时间也没能攒下钱,为此被父亲骂了好几次。
  说她都是要结婚的人了,还大手大脚不知道珍惜。
  女生叹口气:“唉,你说的对,我还是挑个连衣裙吧,这种衣服不经穿……”
  放下之后,还一步三回头地看。
  余彤歪头看了半晌,在女生即将完全放弃时,忽然开口道:“你明天是要去见未婚夫吧?那就穿着这件去吧,配上牛仔裤,肯定很好看。不过我是刚进城的,不太确定能不能在城里穿这种带花的。”
  在余彤的心目中,这个年代的各种规则可都是很严格的。
  女生叹息着摇头:“玉英说的对,我马上就结婚了,不能再任性了。还是买一件耐穿的连衣裙吧,穿着去都一样的。”
  “没关系,”余彤微笑道,“这件衣服借给你好了,反正我只是练练手,花早晚会掉光,还不如趁着没掉的时候让你穿着美一美。”
  女生眼前一亮:“真的可以吗?”
  余彤点头。
  说起来她真不是一个称职的生意人,一想到对方是林青的朋友,加上她又是真心实意喜欢余彤的衣服,余彤就忍不住白莲心泛滥了。不过这其实也没什么,反正这件衣服成本并不高,就是她画画时,消耗的时间多了点,
  借给女生,全当交个朋友了,反正女人每个季节都缺衣服,还怕日后没得赚吗?
  孙玉英见余彤大方又开朗,很是喜欢,果然林青推荐的人准是没错的。
  她笑道:“彤彤,你可别被她骗了,她又不是偶尔才见未婚夫,她是经常要和未婚夫幽会呢!几乎每天都见面,穿啥好看的衣服?浪费!”
  女生红着脸:“人家就是想打扮得好看一点嘛。”
  另一人道:“女为悦己者容是没错,但是……你俩都确定关系几年了,还这么腻歪?你说都有点想让我追求真爱了,本来我还觉得我父母给我安排的结婚对象挺好的呢。”
  余彤听着她们聊天,才恍然发现,对方明明和自己差不多大,却都已经谈婚论嫁了。
  而她一如既往的母胎单身。
  不管是后世,还是在70年代,这一点她始终如一没有变过。
  多么专一的人啊。
  最终,余彤卖掉了6件连衣裙。
  她每件连衣裙卖5块,一共赚了30块。
  30块听着不多,但放在这时候能买好多东西,所以余彤并不觉得亏。
  卖完东西,余彤才回到招待所,拎着行李去宿舍。
  马上就要开学,大学宿舍已经开放,余彤走进建筑古朴却不失庄严的沪城大学,想到它曾因战火被校内教室带领辗转多地,顿时起了敬畏心。
  也有了一种自己也是知识分子的感觉。
  她从前上的虽然985大学,但后世的大学总给人大市场的感觉,人人都是大学生。
  余彤微微挺胸,信心满满的往宿舍走。
  沪城大学的宿舍条件很不错,三层小楼,每层楼有十几间宿舍,每间宿舍塞了8个人。虽然没有独立卫生间,余彤却十分幸运的分到了有阳台的宿舍,以后不愁晾衣服了。
  进了宿舍,已经有两名家远的同学到了。
  余彤一一和她们打过招呼,然后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家乡特产分给她们。小姑娘们的脾气都挺好,也拿了自己家乡的特产出来,很快,大家都不收拾东西了,围着宿舍中间的长桌子开始吃东西。
  吃到一半,宿舍门忽然被人用力推开。
  进门的是一个看起来20冒头的姑娘。
  余彤在所有学生中算是年龄小的,这一届高考时间紧,多大岁数的人都有,所以大家也并不觉得惊讶。可女生看了一眼屋内的人,却像看到什么瘟神似的,匆匆扭开头。
  她一言不发地走进去,看了看周围,似乎是想选个合适的床位。
  最终,她目光落到靠窗的下铺。
  靠窗的下铺只有两个位置,那里靠近窗户光线足,确实很招人喜欢。不过女生来的有点晚,那两个位置已经被占了,其中一个就是余彤的床铺。
  女生盯着床铺看了好半晌,又有意无意看向余彤几人。
  原本这也没什么,可等她发现没人搭理她后,她忽然重重地叹了一口气,转身去靠近门的下铺了。余彤几人被她这一声叹气叹得莫名其妙。
  啥意思?难道她原本打算等余彤和另一个女生把床铺让出来?
  自以为什么人都见识过了的余彤有点懵。
  看来还是她大学时期的宿舍太和谐了,原来还真有抢床位的啊。
  不过女生没说话,余彤也没吭声,她才没傻到让出床位来。
  到了晚上,宿舍的八人陆陆续续到齐。
  余彤学的是英语专业,这专业现在有点儿尴尬,不过却很适合余彤。她是想留校当老师的,所有科目中英语最好,所以选了英语。再说了,以后会英语的不是很吃香吗?她这四年好好学,说不定还能带领她的小超市与国际接轨呢。
  梦总是要有的,万一见鬼了呢?
  所有人都互相打了招呼,唯独于颖,也就是先前态度不好的女生,始终不和余彤几人亲近。
  她自顾自地吃了自己准备的晚饭,然后开始收拾橱子,能看的出来,于颖应该来自较为偏远的地方。她的物品十分破旧,看着像是用了几年,尤其是脚上的鞋,一看就是经常走山路的,鞋跟都快磨没了。
  不像余彤几人,为了上学,家长们还给做了新衣服呢。
  吃过晚饭,还没到集合时间,余彤和舍友一起去逛校园。
  余彤以前其实来过沪城大学,那会进沪城大学还得限时限量呢,不像现在,能随便走随便逛。那会的余彤可万万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会成为沪城大学的学生。
  所有人都很喜欢校园,逛得就久了些,回到宿舍时天已经黑了。
  还没上楼,余彤就看见不远处有个人影挺眼熟,像是于颖。
  她本无意偷听人家说话,可惜于颖的声音实在太大,丝毫不顾及的。
  有舍友拉住余彤,“嘘,听他们说啥呢。”
  和于颖说话的大概是于颖的母亲,她正劝慰于颖,“颖儿,你是咱们村的骄傲,都已经来上大学了,就别为这点儿事儿不开心了。你放心,娘就是砸锅卖铁,都得把你供出来!”
  于颖声音有哭腔,“可是她们都排挤我,不让给我床位不说,下午还一起走了,她们就是看不起农村人。”
  余彤万万没想到,于颖竟然在抱怨这个。
  其他人也很是震惊,“我靠,她有没有搞错,我们走之前,我明明叫过她了,她自己不理我,还怪我们?!”
  “什么看不起农村人啊,我也是农村人,你们看不起我吗?”
  “刚来一天,谁知道谁啊,还看不起她。”
  余彤一直没说话,倒不是觉得舍友们说得不对,而是惊讶于竟然还有于颖这种人。难道这就是被害妄想症?
  她摇摇头,先一步上楼了。
  舍友们追过来,“不继续听了?”
  “听她骂我们吗?”余彤笑笑,“以后这骂是少不了的,还是少听一句是一句吧。”
  ***
  大学生活过了一个月,余彤一直在努力学习,偶尔去找找黑市,但因为初来乍到又是大学时,她不敢像以前那么放肆,所以至今为止还没卖出什么东西去。
  沪城的百货大楼东西挺全,估计她的市场会被吞掉一大半,日子肯定不如以前好过了。
  余彤只能把精力放在画图上。
  大学生活安宁又紧张,这是两种矛盾的感觉,但确实同时出现在余彤身上了。
  大约是在沪城没朋友,所以余彤觉得没意思吧,只能拿学习麻痹自己。
  周末,舍友约余彤一起去市场。
  市场有许多好吃的小玩意,是除了百货大楼,大家最喜欢的地方。
  “我今天一定要去买冰糖葫芦,我都馋了好久了。”
  “他们去那边吃过涮羊肉,好像挺好吃的,我们一起下个馆子吧。”
  “下馆子?会不会太奢侈了。”
  ……
  舍友们讨论时,于颖就趴在自己床上,不知在看什么书。这一个月以来她从不跟舍友主动说话,一直拉着脸,好像所有人都要谋害她似的。在外又总摆出弱势的模样,现在搞得大家都以为于颖是被舍友欺负了。
  还没来得及欺负她的舍友们真是有苦说不出。
  最终,大家选定了涮羊肉,一同出门,默契的都没叫于颖。
  余彤对顺羊肉没什么兴趣,她经常在超市偷吃好的,更何况她最近刚攒够钱,想修二楼呢,现在只急着等到晚上好去超市。所以吃饭途中,她一直提不起什么兴趣。
  直到吃完饭,余彤走出门,无意间瞥了一眼对面的西餐厅店,忽然怔住了。
  坐在窗户附近的不是别人,正是谢文成。
  不光有谢文成,苏小雅也在里边,还有几个父母辈的年长者,谢文成一身西装,坐得笔直,人精神又干练。
  不知为何,余彤看到苏小雅有些不开心,连带着看到谢文成的喜悦都被冲散了。她皱着眉,也没去和谢文成相认,而是盯着他继续往前走。
  舍友们留意到余彤的目光,笑着打趣:“穿的这么好,一看就很有钱,咱就别惦记了。我估计坐在他对面的就是她未婚妻,现在八成是双方家长见面吧?”
  “选在西餐厅见面?可真够奢侈的。”
  “唉,还能都像咱们这种村里来的,选在供销社见面吗?这可是沪城,全国发展最好的城市。”
  “真羡慕。”
  羡慕归羡慕,大家说几句也就过去了,没人会对着过路人花太多精力。
  没走两步,有人看到卖冰糖葫芦的小摊,立刻跑了过去。
  其余人一哄而上,只有余彤留在原地,又瞥了谢文成一眼。
  这一瞥,却发现谢文成也正盯着她。
  谢文成看见余彤,眼中没有惊讶,更多的反而是笑意,等余彤也看着他后,他甚至挑了挑眉头,像是挑衅。
  余彤脸一红,下意识想跑,不过她很快就制止了自己的想法。
  凭啥是她跑,她又没做啥亏心事儿,跑啥跑?
  于是余彤淡定地看着谢文成,甚至撇撇嘴。
  有舍友回来拉她:“彤彤,快走啦,糖多的都快被抢光了。哎,你咋还看那个男人?别看了,长得是挺帅的,但也不是你的啊,冰糖葫芦才是咱们的战场!”
  余彤:“……”
  她就快被这一番慷慨激昂的话振奋到了。
  冰糖葫芦战场……听着咋这么别扭呢?
  余彤很快被拉走,她也没来得及和谢文成说句话,连句联系方式都没问清楚。虽然她不太喜欢看到谢文成和苏小雅待在一起,但这并不代表她不想要谢文成这个朋友啊?
  谢文成可是她的好伙伴,万年背锅侠,不能轻易丢弃的。
  回学校的路上,余彤莫名紧张。
  谢文成既然已经回沪城了,应该会到学校找她吧?说不定等她回到学校,他就坐着了不得的交通工具到学校门口了?
  这一路,余彤都惴惴不安。
  既期待又紧张。
  不过很显然,她的期望落空了,校门口除了慈祥的老大爷,连一只鸟都没有。
  唉,想当年她去县城上学那会,谢文成可是会主动找她的,现在……
  一年不如一年哦。
  余彤回到宿舍,意外地发现于颖竟然没再看书,而是站在柜子前翻腾自己的衣服。她以前可是标准的学习派,身上的衣服半个月都不带换一次的,也很少洗澡,更不爱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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