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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总裁的假面爱人-第169章

小说: 总裁的假面爱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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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殷皓,上面不是你的妈咪吗。”身边的小盆友捅咕他。
  “当然了。”小屁孩立刻傲娇上了,神情绷紧不再是刚才那样散漫嬉皮笑脸的。
  荣誉的力量,小家伙立刻有了上进心。
  “要是我妈咪也在上面就好了。”另一个小盆友羡慕的说。
  “晴宝,我们已经很幸福了,有爸比有妈咪,你看那边的小朋友们没有爸比和妈咪哎,他们都住在一个叫做孤儿院房子里。等下我们要对他们很友好很友好,给他们温暖哦。”
  小馒头小大人似的引导。这些话都是前几天胭脂个他说的。
  几个小孩的脑袋都刷的向礼堂的最中间位置看过去。
  孤儿院的小盆友们确实和他们都不一样,不一样在哪里,小馒头也说不清,他们的校服不一样,自己的是白色带蓝条的。他们是红色的。
  还有不一样,就是,小馒头隐隐的感觉到,他们的脸上没有自己班里的小朋友的快乐。
  虽然也是在笑,嘴角翘起的,但是脸上其他地方都不笑的。
  有几个还被这样的人多喧闹的场合吓的直哭。
  小小的年纪不懂得什么叫做孤儿,但是此时他感到了那些孩子似乎需要她的帮助,需要他把快乐分给他们一点点。
  “小朋友们,现在,大家坐好,我们华光一忧的全体小朋友和老师热烈欢迎儿童福利院的全体小朋友们到我们幼儿园做客,好不好。”
  园长的话语想起来,小馒头和周遭的同学使劲儿拍小手,嘴里纷纷呼应:“好——”
  “恩。我们的小朋友真是热情好客的好孩子,下面就请福利院的院长阿姨给我们说话。”

☆、285 鸭血粉丝煲

  园长的话语想起来,小馒头和周遭的同学使劲儿拍小手,嘴里纷纷呼应:“好——”
  “恩。我们的小朋友真是热情好客的好孩子,下面就请福利院的院长阿姨给我们说话。”
  小馒头听说是孤儿院的院长阿姨要说话,手都激动的拍疼了,之前妈咪带他去过几次孤儿院,院长阿姨胖胖的,热情的领着他们看了很多小朋友,有和他一样大的还有几个月的小婴儿。
  小馒头一直觉得那里是个很神秘的地方。
  大眼睛使劲睁着,自己拍完手,还拍打旁边小朋友的手背,告诉人家安静。
  身材发福的中年福利院院长带着眼镜走上主席台,因为过于胖,占了位置比较大。胭脂往旁边挪了挪。
  “恩,今天我们福利院的小朋友能来华光一幼和大家一起度过节日,我代表福利院的孩子和阿姨们非常开心。今天呢主要还要感谢两个人。一个是我们A市的杰芬外贸总经理,胭脂女士,最近为我们福利院捐修图书馆。资金的百分之八十已经到位了。来,我们福利院的小朋友们一起为胭脂阿姨鼓掌。”
  胭脂站起来微笑颌首。
  坐在中间的几十个孩子刷的站起来,表情僵硬的拍手。
  小馒头也不由自主的拍起来,自己的妈咪哎,这件事妈咪还和他商量过呢。他早就知道,倏忽的内心一阵自豪。
  周围的小朋友都朝他看过来。
  “呀,你的妈咪哎。”小馒头身边的孩子也拍手,一时间这边零零落落的几声。
  “嘘——不是让我们拍手呢。”旁边的晴宝制止他,拍他的手,示意他停下。小馒头这才消停。
  小心脏还在激动的扑腾扑腾的。
  这时,院长阿姨又说道:“还要感谢我们的另一位客人,为我们孤儿院扩建分院出了全资。这时至今为止我们孤儿院得到社会捐助得到最多的一次帮助。这位有爱心的人士,或者可以还可以说睡远道归来的我们的孩子。曾经从我们孤儿院走出去的一位海外华人,他就是——法国的金入正先生。”
  院长的话刚落,大门口缓缓走进来一个高个瘦削却极为精神矫健的男人。
  烟灰色的衬衫,黑色西裤,脸上带着一丝羞涩和优雅的笑容。俊美如玉,清贵袭人。
  “哇!”小馒头控制不住的喊出来:“金叔叔,金叔叔——”
  金入正猛的听见稚嫩的童音,回头,冲着小馒头的方向招手,微笑。
  “哇,这位叔叔好迷人,殷皓我有点不喜欢你了,喜欢这位叔叔。”晴宝柔软的小手指头放在嘴里,不错眼珠的盯着风度倜傥的高大男人。
  此时更吃惊的是胭脂。
  之前院长只是说开会时会宣布一个消息,但是胭脂不知道,这消息竟来自金入正。
  一个多月不见,金入正基本没什么变化,只是此刻他的眼神悉数落在主席台上院长身边的胭脂身上。
  胭脂刹那间不可置信的捂住嘴,眼睛又惊讶转成笑。
  金入正走上台,和院长轻轻拥抱,然后迈了一步视线落下胭脂身上:“谢谢你为我童年的家做的捐赠。”眸光盯盯的看着胭脂,带着一丝欣喜和暧昧。”
  胭脂礼貌性的和他握手,马上把手抽回来,尴尬的笑:“见到你很高兴,金先生,我是向你学习啊。”
  金入正淡淡的道:“我是个长情的人。”
  转身又向下面的一群孩子们问候,才坐下。
  这时候小馒头冲上来蹦跶哒的给金叔叔献花,估计是老师看小馒头和金入正认识,临时加的环节。
  小馒头一点不怯场,充分发挥了爱显摆出风头的天赋,拿着鲜花给金叔叔还搂着金入正对着下面的小盆友做V手势,等着闪光灯。
  胭脂这个汗,就这点不随她,随他爸。处处喜欢显示自己的主权,显摆自己的存在感,一点没有胭脂的低调和安静。
  不过潜意识里胭脂又是很欢喜的,男孩子活跃外向一点总比自己这样闷葫芦好。
  心思就在小馒头和殷斐之间转,连金入正说了什么也没注意。
  接下来照例是每年的那些唱歌跳舞诗朗诵的节目。
  小馒头的三句半破例的邀请的了今天最耀眼的嘉宾金入正,得意的不要不要的。
  尤其小眼神看向晴宝:“金叔叔是我的好朋友哦,你喜欢也没有用。”
  晴宝瘪嘴,她一直想和金叔叔挨着都挨不上。
  “不过,你只要喜欢我就好了,我可以帮你哦。等下我还可以和金叔叔书带你一起照相合影哦。”
  “嗯。那好吧,殷浩我喜欢你。”晴宝破涕为笑把口袋里的糖挑了一块给小馒头。
  小胖子这几句话不但把自己的红颜粉丝重新争取回来了,还得到了一个奖励。
  撩妹的技能一流,只能说是天赋。
  其实他没告诉他妈咪,在他们幼儿园,喜欢他的女生和讨厌他的男生一边多。
  已经是个小明星般的存在呢。
  活动中午结束,胭脂在金入正的要求下,还是得尽地主之谊。
  “说好的带我吃遍A市的小吃,上次你吃中餐是你答应我的。”
  金入正坐进车里,就显露出了和刚才的矜持不一样的熟络。
  “好吧,我给殷斐发个信息,他在医院,我不及时回去,他会发脾气。”
  胭脂故意说这句话给金入正听,以杜绝他吃过饭后下一步的要求。
  不一会儿胭脂手机响了声提示,殷斐很快就回的短信:不陪老公,准备找小白脸?
  胭脂及时回了抱抱飞吻的表情:可惜没看见比你帅的。
  殷斐自从巴黎和她相认后,对她史无前例的上心。
  可能是失忆时,胭脂个林可思之间的接近把他刺激到了。又或者他这段时间没正事做,他越来越是个醋坛子,管胭脂管的就像管女儿。
  真要是知道在他重伤期间,他老婆还在外面和小白脸吃饭溜达,那她下半辈子就别想清静了。殷斐不定得给她弄出什么幺蛾子。
  金入正着实吃了一惊。
  “殷斐怎么?生病了吗?”
  金入正的语气是关切的。
  他和殷斐其实也是自从十二岁入了金家就一起玩过的。两个人不是十分的和得来,但是之前亲戚的情分毕竟还在的。
  金入正个金婉秋不一样,她对殷斐并没有利用的想法,也没有吸附不成就翻脸的心里。
  这和他与金家一直有距离,和金婉柔一直有矛盾也有关系。
  提到殷斐的话题,胭脂的心又掉进了冰凉,其实今天一上午她都是强做欢颜。
  “殷斐为了一个案子,唉,怎么说呢,也是为了给车祸因他而死的兄弟报仇吧,去追捕嫌犯,然后被嫌犯开枪打中了大腿的静脉,差点就——”
  ‘挂了’两个字,她说不出,但是每想想就害怕。
  睫毛上挂出泪珠儿。
  经历了这么多的聚散离合,她的心里只有殷斐一个男人,全世界在她眼里都只有殷斐一个男人,他要是出事了,她的天就彻底的坍塌。
  “哦。”金入正轻轻哦道。似乎陷入了某种思绪。
  “下午,我可以去看看他吗?”金入正忽然问。
  之前,他是有一万个理由还不避讳的看望殷斐的,毕竟那时候殷斐的名义是金婉柔的未婚夫和他们的表哥,但是现在,出了金婉柔那档子事,殷母还因此去世,即使他金入正心里没有芥蒂,但是殷斐肯定会有,尤其,自己还追求过胭脂。
  胭脂迟疑了一会儿,歉意的说:“还是不要吧,你的心意我代殷斐领了,但是——”
  胭脂没好意思吧金婉柔的事情说出口,金入正也明白,随即说道:“没事,我理解。”
  胭脂再前座么么开车,小馒头还在幼儿园里没回来,车上就他们俩,一安静下来,有些尴尬。
  “恩,准备招待客人吃什么?”金入正开腔儿。
  胭脂也正在琢磨这件事儿。上次金入正说想吃吃家乡的传统小吃,自己并没答应。
  但是殷斐失忆期间和金婉柔那次的巴黎大婚,若不是金入正纠结着通知她,或者她这辈子和殷斐就真的错的离谱了。
  凭这点,胭脂心里对金入正还是感激的,也自然的把他当做了朋友之列。
  而胭脂有个最大的毛病就是对朋友很宠。
  窗外马上就是小吃街。
  胭脂找车场停车,蓦地看见一块招牌。
  “鸭血粉丝煲,怎么样?”
  金入正也顺着胭脂的眼神往路边上看:“老阿姨鸭血粉丝煲。是什么东东?”
  “百闻不如一吃。”胭脂说着已经走进店里。
  店面不小,很干净,在这片街上是生意很好的一家连锁店。
  此时中午正是人多,胭脂让金入正去占位置,自己在吧台前排队等开票。

☆、286 上个周末你没来,我以为你爸比不让你再来这里找我们呢

  店面不小,很干净,在这片街上是生意很好的一家连锁店。
  此时中午正是人多,胭脂让金入正去占位置,自己在吧台前排队等开票。
  等胭脂开完票又顺便买了两份果汁儿,端着托盘里回头找金入正的座位时,根本就没看见那人。
  自然桌子也就没有空的。
  胭脂这个气啊,这歪果仁儿怎么回事?
  端着两大杯子的橙汁儿在人来人往挤擦擦的小饭店里躲闪出出进进的人,已经够艰难的了,还得眼神到处找他。
  后来可算看见这位金先生了。人家正撅着屁股弯腰在门口外几米处,看师傅熬下水汤。
  也是买鸭血粉丝的。
  店家为了竞争招揽生意,把炉灶支在了外面。
  这样香气正是四散在中午逛街逛累了的人群中间you惑食欲。
  一张大桌子,一半是大锅,一半是装满各种料的盘盘碗碗。
  大锅里冒着滚水,系着油脂麻花的白围裙的胖师傅把鸭杂,鸭肠子放进锅里,漏勺汤不停地搅合。再把另一盘子里的粉丝放在漏勺上搁置在汤里数秒略烫一下就走起,盛进碗里。
  于是碗里再浇汤,放料各种盘子里的料:小块鸭血、细碎的鸭肠、鸭胗,鸭肝、榨菜、香菜、麻油。喜欢辣的再舀点辣椒油。
  胖师傅做这一些列动作就像打太极一样娴熟,和谐,柔中带钢,钢种带香。
  速度还很快,极为麻利的三分钟之内就做好的一碗。
  此时胭脂过来正好把刚才排队买的票递给金入正,金入正给了胖师傅。
  两份热乎乎香味独特的鸭血粉丝煲又由金入正端着,两人进店找座位。
  还哪有空位置啊,胭脂也不能说金入正啥,两人就端着托盘,胭脂托着两杯橙汁儿,金入正托着两鸭血粉丝煲,在门边的一个双人桌前站着等。
  “金入正,你不是要寻根吗,这就是最正宗的街头小吃的吃法,今天寻到一点根须子了。”
  胭脂自嘲道。
  “看来我很有天赋,要不是在门口等,你看我们现在也舀不到碗里。”
  金入正冲着门口长队的人群对胭脂吐吐舌。
  胭脂只好报以翻白眼:这位海归自我感觉超级良好,要不是你不找座位去卖呆儿,我们至于在这里练端盘功站着吗。
  “哎,你们过这边来吧,我看也站了半天了。”门口下鸭杂的胖师傅无意中抬头看见这店里最俊的一对儿还等那站着呢,正好门外空地儿摆着的一张桌子的客人走了。喊他俩过来。
  金入正显得十分愉悦,走过去把两碗粉丝煲放好,然后大手把桌上支着的太阳伞扶正。
  “胭脂,这样就更有民俗味道了。我喜欢。”
  胭脂无语,深吸一口气:“好吧,喜欢就好。”
  金入正倒是很有童心,这点纯真是他和其他男人不同的地方。
  太阳伞暂时遮住了外面来来往往的行人,也遮住了正午的太阳。
  胭脂开始吃,先挑喜欢的鸭胗,一口一口咬碎,吃掉,再挑几口粉丝,一举一动落在男人专注的眸底,很是欣赏的看。
  胭脂吃着吃着感觉面前的异样,抬头见金入正笑盈盈的看。
  “喂,你秀色可餐啊?不吃我把你这碗退了,省下钱捐给希望工程。”
  金入正可爱的没?低眸端碗,又抬眸睨她小口小口的吃。
  “嘿,这种鸭肠子,真的能吃吗?”
  胭脂一听这话,有些不满。绷着小脸:“你要是那西方老外的观点看中国的饮食,那还是什么也别吃了,吃啥都奇葩,你吃过臭豆腐没?还有皮蛋?还有撸串?”
  “撸串?那我们下次吃去。”金入正边笑边夹了一块鸭肠放进嘴里,然后表情便很奇怪。
  胭脂有点担心:“不习惯?你就当牛扒啊。”
  金入正摇摇头,吸了半天气,因为胖师傅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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