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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穿到七零当福星-第11章

小说: 穿到七零当福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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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亏他没把剩下的俩带去,不然得亏死。
  程芷芷皱皱眉,“一共卖了多少,有一万没?”
  她也知道这东西在小县城根本就卖不出去,先不说价格贵的离谱,就那东西一般人还真不识货。
  这要放在现代,起码要以百万起价去拍卖。
  丁医生笑了一下,“差不多,不过我还留了两颗,想等着过两天去省城卖。”
  他从兜里摸出一把钱票,“一共九千多,还有各种粮票布票什么的,你看看?”
  程芷芷接过去,挑了下眉,“兜里还有没有了,确定没少给?”
  丁医生一副你不相信我的样子,满脸受伤,“死丫头,我是那种人吗?”
  想起床铺下那几百块钱,他心虚的转了下眼睛。
  混娱乐圈的人哪能没点察言观色的本领。
  看了他稍显变化的眼神,程芷芷就明了了。
  不过语气还是一如往常,“剩下那俩给我吧,就不卖了!”
  不卖了?
  丁医生急的脸都红了,“咋能不卖了呢,到省城这东西肯定能卖大价钱。你是不是觉得你不方便去,没关系,这不有我吗?”
  他才刚刚尝到甜头,咋能收手呢?
  “就这样吧,一会儿我到你家去取。”
  眼看她铁了心,丁医生觉得心肝都在颤。
  钱啊,就那么没了!
  他心痛地抬起头,猛然对上程芷芷凛然的眼睛,顿时打了个哆嗦。
  明明是个小姑娘,不知为何,自己好像被扒光了衣服,一切手段被她识破了。
  *
  丁医生在家琢磨的好久。
  小姑娘无亲无故一个人呆在这破地方已经够辛苦了,你怎么还好意思昧她的钱?
  想起那瘦瘦弱弱的身影,平常连个白面馒头都没得吃,他就愧疚。
  就算不说这,说不定人家也是个眼睛亮堂的,早就知道他耍心眼了。
  人家那么信任你,你怎么可以这样?
  于是,下午等程芷芷来家取人参的时候,他慢吞吞从床铺下揪出六百块钱。
  他面红耳赤,脸上带着羞恼,“你,是不是早发现了?”
  程芷芷淡淡地将目光从钞票上移开,一点一点落在他的脸上。
  眼前的男人二十二三岁,和上辈子的她年纪差不多。
  可能是第一次做这种事,男人还有些不好意思,整张脸红彤彤,还有几分尴尬。
  他已经做好了挨骂的准备。
  却见少女陡然笑了,打趣道:“还有六百块钱啊,你不说我还真不知道。看来和你合伙没错,挺诚实的小伙子!”
  原来你不知道啊!
  这句话比挨骂还凄惨。
  特么的老子是脑子抽了才会把钱拿出来。
  人家都没发现你作什么作?
  让你手贱!
  丁医生瞪大了眼睛,几秒反应过来后下意识要收回手,却猛地被一只细软的手捏住了手腕。
  是真的捏,毫不留情,不用看他就知道手腕一定红了。
  心里梗的想吐血。
  他忿恨地对上她嘲笑的眸子,“我刚说错了,这几百块是我攒了几年的私房钱。”
  言下之意,你刚听到的都是我的梦话。
  程芷芷却直接用另一只手抽出了他紧紧篡着的钞票,“说出去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喽!”
  转头,她松开手指,提起背篓里的俩人参,在丁医生喷火的目光中越走越远。
  丁医生心脏抽抽地疼。
  让你嘴贱。
  让你心软。
  程芷芷不用想就知道丁医生肚子里在叽叽歪歪什么。
  他此刻一定在懊恼,恨不得自己回炉重造。
  确实是过了好久,丁医生才想开,幸亏还有那丫头分给他的三成利润。
  三千块钱,连城里人都没有他钱多。
  这丫头还算挺有意思。
  程芷芷收回了俩人参的确有用。
  她不好白白接受程家父母的好意,总想着应该回给他们一份。
  正好她也不知道寄什么给对方,这俩人参也算派上了用场。
  不管是自己吃还是送礼,都没有坏处。
  不过,这东西可不好保鲜,希望路上不会坏吧。
  于是,一个包裹跨过几百里来到了北京。
  那时候程父正好从门口进来,还没进门,就说有他的包裹。
  他愣了一下,连问了两遍没认错,是我的?
  直到对方强调两遍没错,是从远中来的,他才像做梦一样抱着包裹回了家。
  程母已经做好了饭在沙发上坐着,看着老头子抱着一个东西进来也没多想,“下班了,快吃饭吧,恩赐今天中午不回来了。”
  程父却像没听见,像宝贝一样把包裹慢慢放到了桌子上。
  他打量来打量去,果然看见上面贴着寄件地址是远中地区,名字是他闺女的。
  他呼吸急促了下,然后忍着激动对身边人道,“老伴儿,你看看这是闺女寄来的东西。”
  程母放碗的手顿了下,“你说啥?”
  “我说,芷芷给我们寄东西来了,你来看看。”
  程母这才像回过神,一巴掌推开守着包裹的人,眼睛像宝贝一样盯着包裹。
  就在程父觉得自家老伴会欣喜的拆开包裹时,却见她一屁股坐在的凳子上,抱着东西就哭了起来。
  “闺女啊,我苦命的闺女啊。。。。。。离家那么远还不忘老娘。。。。。。心疼死我了。”


第19章 。019
  程母哭得像刚洗了脸,脸上湿哒哒的,头发都粘在了一块儿。
  过了好一会儿,那哭声才从打雷变成闪电,带着微弱的啜泣。
  程父早就被晾在了一边,他也不上前劝,就站在老伴后面看着她颤抖的肩膀,偶尔他会狠狠地皱下眉,额头上立马出现几道纹路。
  眼看她平静了,他才上前拍拍她的肩膀,“哭啥,闺女在外面都知道想着家人,这不是好事?”
  程母听到这话抬起头,眼睛里还有哭出的红血丝,“好啥好?闺女从小就娇生惯养,到那地方后也不知道受了多少苦。一想到我们在家吃粥吃肉,闺女却只能啃黑馍馍,我这心就疼啊!”
  瞥到桌上的东西,她忍不住又哭了出来,“这傻闺女,我们好不容易给她送点东西她又寄过来,这是存心不让我们放心啊!”
  程父叹了口气。
  丫头可是老伴儿的心头肉啊!
  小小嫩嫩的一个白玉娃娃,看着就让人喜欢,特别是长大后,乖巧得让人心疼。
  知道一家只能留一个孩子,她没吭声就找人报了名,直到快出发了,她才告诉家人她要下乡当知青。
  气得当时老伴恨不得狠狠揍她一顿。
  不过,此刻看着哭个不停的人他心情也受到了压抑,“你先别哭了,闺女好不容易寄来的东西,难道你不想看看?”
  她立马停止了哭泣,满脸戒备的盯着他,“凭啥不看,闺女寄来的东西就是给我的!”
  她像护犊子一样看着包裹,然后从针线篓里翻出一把剪刀,咔嚓咔嚓剪开了包装。
  袋子里,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几片颜色不一的料子。
  灰色蓝色,最明显的是那一片嫩黄色。
  程母上前摸了一下,料子滑溜溜的,看着就不便宜。
  布料旁边是一个罐头,程父打开,立马闻到一股香味,“小鱼干!”
  程母见状,又扒拉出最下层,是两个在报纸上见过的东西,还没等她想出名字,耳边男人就吸了口气,“人参!”
  程母一听脸色立马就变了,“这东西很贵吧?闺女从哪弄那么多钱,是不是被人骗了?”
  她拉扯着程父的衣袖,眼泪又要出来了。
  程父也急出了一头汗,这东西他曾在上级领导家里看过,那人舍不得吃一直泡在酒里,还显摆的放在客厅的柜子上,谁进门第一眼就能看见。
  他还给自己说过哪种是百年的,哪种是千年的,看着就不一样。
  而眼前这人参芦碗密集,艼上长着长纹。整个人参色泽发暗,参须也所剩无几。
  明显年龄要比领导家里那个大。
  他咽了口吐沫,瞥到旁边的纸条,晃了下老伴,“闺女还留了几句话,我们看看。”
  “爹,娘,我在这边过得很好,这边的人也很友好,你们不用多加担心。”
  “那些布料黄色的给娘做件衣服,娘年纪也不大,穿上肯定要被夸做小姑娘,至于那灰色和蓝色是给爹和小赐的。”
  “那些小鱼干是女儿自己做的,你们一定要尝尝。还有那人参,是直接从林子里挖的,不值几个钱,也不知道你们收到后有没有坏掉,如果没坏就赶紧吃了。”
  “对了,女儿不用下地干活了,每天只喂下猪就行了,你们也不要太操心。还有女儿不在身边,你们要照顾好身体,小赐也长大了,有什么事情你们要及时给他说。”
  看完,程母直接坐在了凳子上,嚎啕大哭,“我可怜的闺女啊!日子那么苦还给家里寄东西……”
  ***
  程芷芷没想到一个包裹居然会让程母哭成泥人。
  写信的时候她还犹豫了下,毕竟这不是自己亲父母,一时也不知道说啥。
  于是她就随意把包裹里的东西提了下,还让他们不用担心什么的。
  做完这些她吐出一口气。
  收人东西好难回报啊!希望他们知道自己过得不错后别再寄东西过来了。
  此刻程芷芷刚起床,收拾好自己后,就往养猪场赶去。
  养猪场是这两年新建的,猪圈上涂了一层厚厚的水泥,食槽也是用水泥做的,几只猪在里面走来走去。
  程芷芷自觉地去不远处割猪草。
  其实哪里是猪草,这明显就是水葫芦。
  她可记得二十一世纪这东西被深恶痛绝,被称为入侵物种。
  但没办法,猪就喜欢吃这东西。
  她背着一背篓猪草往回走,路过一个小木棚屋。
  木棚看起来有些年头,棚顶的木头都发霉了,有的上面还长起了几根杂草,风一吹,立马弯了身子。
  门没关,她路过时朝里面瞥了一眼,正对上一张破桌子上面的一个白馒头。
  里面没人。
  回去喂猪时,她发现前面猪圈那站了好几个人,一个个都对着猪圈指指点点。
  看见程芷芷来了,陆建华连忙率先凑上前去,像看宝贝一样盯着她。
  程芷芷被他那明晃晃的眼神吓了一跳。
  “队长,你为啥……这样看我?”
  可不就是宝贝嘛!
  陆建华卸了程芷芷的背篓,一脸傻笑,“程知青,你就是个福星啊!咱村谁都没有比你有本事,就连喂个猪都不一样!”
  一圈人见正主来了,哗啦啦都围了上来,顿时程芷芷就像遇上了校园凌霸,一圈人将她围得严严实实。
  “程知青,你那猪咋喂的呀?前几天队长还说不吃东西呢,今天一看就像猛然长大了!”
  “就是,前几天还是一百斤的猪,今天看着起码两百斤了!”
  “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长这么快的猪!”
  隔壁生产队长一边嫉妒,一边又看着牙痒痒,“程知青,你说说你喂猪的方法,让我们也跟着学学呗!”
  这方法要是学会了,岂不是能天天吃上猪肉!
  这是程芷芷来到这地方后第一次受到如此大的关注,她被盯得头皮发麻,看着一圈人如狼似虎的脸,佯装毫不知情,道:“那猪不一直都是这样吗?”
  虽然确实长得……好像快了点。
  眼见小姑娘脸都红了,陆建华不客气的挥挥手,把一圈人都给轰到了一边。
  “滚滚!没看见丫头不好意思了吗?”
  然后他拉着小姑娘走到了一边,凶狠的脸立马化成了柔情的水,腆着笑看着白嫩嫩的人。
  “芷芷,你以前养过猪没?”
  程芷芷看似乖巧的摇摇头,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着大队长欣喜的脸,“没有。不过队长,猪长那么快你们就不怕妖魔缠身啥的?”
  队长立马一副看傻子的样子,“那有啥,不还是猪肉?你看人家二队不照样羡慕我们?”
  程芷芷哪能忽视得了旁边亮堂堂的大灯泡,那目光是对自己又恨又爱。
  好吧,她住了嘴。
  在这个贫穷的年代有肉吃就不错了,谁会想那些弯弯绕绕。
  “队长,其实我养猪的办法和你们一样,就把草剁碎了拌些糟糠就行了。你不是也说这些猪前几天吃不下饭瘦了不少嘛?可能这是一次性补回来了。”
  “嘿,那照你这样说我饿它们几天,到时候再多喂喂它们就行了?”陆建华好歹也是当队长的人,岂会那么好糊弄?
  当下,他就拍拍她瘦弱的肩膀,“程知青,你好好想想,肯定有什么地方被你遗忘了,说不定过几天还需要你上台讲一下养猪技能!”
  “队长,这还用讲?”
  “咋不用?怎么说我们队也是有养猪英雄的人!”
  陆建华翘着嘴,仿佛看到其他生产队羡慕的眼神,整个人乐得不行。
  陆建华带着一溜人走了,转眼间只剩下程芷芷一个人在风中凌乱。
  隔着老远她还能听到那边熙熙攘攘的谈话声。
  “队长,程知青咋说的?”
  “我说老陆,你这人不厚道啊!有这么一个养猪能手还不早点拿出来?”
  “。…。。”
  村里没有不透风的地儿,没多久全村人都知道程知青一个星期把猪养大了。
  于是一拨拨人开始来围观。
  “呀,那个猪肚子咋那么大,不会是揣崽了吧?”
  “哪呢,我看看。”
  “就最角落那个,看到没?”
  “真的,我们要有一窝小猪仔了!”
  刘大妞自然也看到了,她神色异样地抿抿唇,抬步朝偏僻处的少女走去。
  少女懒洋洋的躺在草丛里,翘着一只腿,两只手压在脑后,悠闲的晒着太阳。
  如果不是看的仔细,根本发现不了这藏了一个人。
  没办法,那边太吵了,程芷芷只能躲在这里寻求安静。
  好在旁边没有蚊虫,躺在这也舒服。
  刘大妞第一眼就看到这种场面。
  少女穿着普通的蓝色麻衣,但因为她玲珑有致的身材,衬的衣服也有种大气的感觉。
  裤子有点长,早就被少女挽起裤腿,露出白玉般的脚腕。
  那脚腕骨骼明显没有赘肉,纤细的仿佛一巴掌就能捏碎。
  她此刻不顾形象的躺在地上,不但没有损失半分美感,反而还带着点不顾世俗的不羁。
  刘大妞本来还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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