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中文网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天风 >

第60章

天风-第60章

小说: 天风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同时,皇帝苍野望特旨恩准浅水清,给他一个战时征兵名额,允许他的佑字营增兵一千……
  这个征兵名额是用来干什么的,自然不问可知。
  浅水清越发地肆无忌惮了。
  如今上有皇帝罩着,下有人质在手,他还怕什么?
  那个曾经的小小少爷兵预备队在这一路走来,开始滚雪球般的扩大起来。转眼间,就真正扩大到了千人规模……这还不包括他们身后一路跟随行进的亲信随从以及相应的资源护送队。
  这支千人队,几乎全部都是由富家子弟组成,有的是巨商大贾,有的是豪门贵族,有的是父掌实权,有的是母出名门。
  这里集中了几乎所有的富家子弟,所有认识的不认识的,全部都在一起。
  浅水清对他们管得极松,只要不逃跑,你爱做什么都行。
  想吃好的?没问题,让你老子送钱送粮过来,不送就和大家一样吃糠。想要不干活不上场打仗?这些都没问题,只要交钱就都好办。
  佑字营的规矩虽然多,但对所有富贵子弟却都网开一面。
  佑字营现在四千人马,这帮少爷兵却也有了一千人。按照浅水清的规矩,这帮少爷的父母亲族每送来五份,就有一份能落到他们自己手里。这帮少爷们自己不赚钱,花
  父母的钱又不当回事。眼看着在这里可以有吃有喝,半点不受苦,还不用受父母的唠叨教训,少数人竟开始玩得乐不思蜀。
  佑字营的新老兵丁托这帮少爷们的福,天天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个个身上都开始长膘,因此他们和少爷兵们现在是彼此看不起,却又彼此地离不开对方了。
  行军打仗,埋锅造饭,少爷们出钱,士兵们出力,可以说是彼此合作,相配无间。
  佑字营有了钱,士兵们也有了钱,连带着帝国的财政都跟着出现了大面积的好转,连皇帝苍野望都恨不得浅水清的运输队能朝反方向走一圈,刮过帝国另外一边的士绅贵族之后再回北门关去。
  没有人知道,在这一路上,浅水清和他的佑字营,到底借着这支少爷兵部队刮走了多少财富。只是据后来的龙牙军帅方虎的回忆,当时的浅水清,钱多得没处用,都恨不得用银票擦屁股了。而交给皇帝的那些钱,实在只是微不足道的一部分。
  ……
  佑字营队伍不断地扩大着。
  大批的供给车队在运输队后另外排成一条车龙,那是专门用来为少爷们输送服务的。
  于是在这茫茫草原上,只要你愿意,你可以随时洗到热水澡;只要你愿意,你可以坐着摇椅看日落;只要你愿意,你还可以斗斗蛐蛐,溜溜鸟;最后你还可以在身前摆放一个小香案,上面有着从附近的城镇中搜罗到的各种美食……
  这样的生活,对很多士兵来说,也许是他们一生中都不敢奢求的事。但是现在,他们和所有少爷们都一样了。
  然而,这仅仅只是生活上的变化。
  就连浅水清自己也不会想到,这支少爷兵部队在日后跟随他鞍前马后的生涯中,会发挥出怎样巨大的作用。
  他们来自社会的精英阶层,他们拥有强大的世家基础,天生就有敏锐的政治头脑。他们有钱,他们有权,他们有着广泛的人际关系,这张关系网手眼通天,几乎涉及到了整个帝国的各个角落,他们的影响举足轻重,无与伦比,在未来,就是无数象他们这样的人,支撑起一个强大的帝国……
  今天,这些人还在被人看成是士兵中的垃圾,人渣中的典范。被认为是腐蚀军人意志的蛀虫。
  明天,在经历了血与火的沐浴之后,他们会如一棵小树苗般茁壮成长,直到成为一棵参天大树。
  所有曾经的仇恨,变成最终的爱戴。
  他们会成为浅水清未来在政治上最重要的筹码,成为浅水清手下最特殊的一支部队,成为整个帝国的重要支柱。
  这支队伍,在后来被称为…………“富贵兵团”!


第三部 佑字旗飘扬 ㊣第五章 … ~夜莺(上)~㊣

  今天,浅水清正在自己的营帐里看地图,研究前方的军事情报。
  有消息传来,大军攻打京远城的战事已经打响,双方交战多日,死伤均重。抱飞雪果然已经从大梁城赶回来了,还带来了一万多援兵,将京远城的守卫兵力增加到了近五万人,几乎与攻城人数相等。
  抱飞雪本人更是亲上前线,指挥作战,军队士气不减,天风军至今尚未有看到任何胜面。
  尤其京远城不比北门关,本身就是一个大城市,拥有居民十五万人。
  这些民众也被发动到了这场保卫战中,和天风军殊死对抗。
  浅水清不知道这些百姓是不是自愿参加守城的,但他知道,拥有民众基础的京远城,的确要比北门关更难打。
  止水国已经到了灭国的边缘,他们虽空有万里疆土,却无善战的勇士。连年的征战,早让止水人国势凋零,而现在的这场仗,只是加速他们崩溃的催化剂而已。
  不过,要想就此一举拿下京远城,依然需要付出许多的代价。
  这一次,京远城再不会给任何人奇袭的机会了。
  他正在思索,怎样才能拿下京远城的时候,狗子冲进来了。
  “将军,第三预备队那里出了点麻烦。”
  所谓第三预备队,就是浅水清为那支少爷队起的名字,也就是预备队中的第三序列的意思。简单的说,除非佑字营有灭营之祸,否则是没机会上战场了。
  浅水清随手端起茶杯品了一口,这上好的龙泉香茗也是托了那帮少爷的福,自己才有机会能喝到:“那帮少爷又惹什么事了?”
  狗子的脸色有些难看:“不是他们惹事……您最好亲自去看一下,这次的麻烦……有些特别。”
  浅水清的眉头一皱:“你就直说,到底是什么麻烦。”
  狗子壮着胆子大喊:“第三预备队里发现了一个女人……我们……我们抓错人了!!!”
  “扑!”浅水清一口茶全喷在了狗子的脸上。
  雷火是真得火了。
  他今天一大大早带着人出去,只带回来十多个少爷兵。佑字营现在是“臭名远扬”,所有的有钱大爷听到他们的消息都是撒腿就溜,他辛苦了一天,也就抓了这十多个腿脚慢的。
  万万没想到的是,就这样,竟然里面还夹杂了一个女人。
  现在这姑娘就站在他的面前,一脸的愤怒,口中还大喊:“我不回去!我不回去!打死我也不回去!!!”
  雷火那个汗啊!
  浅水清过来的时候,小姑娘还在喊个不休。
  浅水清乐了,问雷火:“到底怎么回事?”
  雷火郁闷无比地回答:“这小姑娘是临城夜家堡堡主夜苍澜的女儿,叫夜莺。她还有个哥哥叫夜空,是双生兄妹。我们的人冲去夜家堡的时候,这小丫头一幅男人打扮。问她谁是夜空,她说她就是。然后……”
  “然后兄弟们就把她给带回来了?”浅水清眼神中压不住地笑。
  雷火无奈地点头:“给她换军装的时候她硬是不让,这才发现她原来是女人,功夫到是不错,有个兄弟瞧了她两眼,直接被她飞腿踢伤了。”
  夜苍澜是本地有名的武林大豪,一手风雨刀也算是块响当当的招牌,他女儿到也有两下子。
  浅水清问:“为什么不肯回去?”
  雷火唉声叹气:“她不说,我们怎么知道?现在可好,打,打不得,送,送不走。真正是请神容易送神难了。”语气里无限的幽怨。
  下意识里,浅水清觉得雷火未必就希望送小姑娘回去。
  此刻他仔细端详这叫夜莺的小姑娘,清冷的月光下,这个女孩披散着一头乌黑的长发,英挺的俏脸上闪现出一丝决绝的刚毅。
  年纪不大,却还是个美人。
  浅水清问她:“为什么不肯回去?”
  夜莺紧咬贝齿:“我要从军。”
  一旁的将士同声大笑,肆意而张扬,带出无尽的轻蔑。
  有士兵更是放声叫道:“小妞,打仗是男人的事,女人还是在家生火做饭带孩子吧!!!”
  笑声越发嚣张起来。
  浅水清左手一扬,笑声嘎然而止,佑字营军规如山,没人敢违浅水清的意。
  此刻浅水清沉声说:“这不可能,军中从无女子从军的先例。你还是回去吧。”
  夜莺的眼中喷薄出一股愤怒的火焰:“为什么女人就不能参军?女人也是人,也有当兵的权利!浅水清,我敬你是个英雄,创下过两关大捷,又不敢冒天下之大不讳,劫天下贵族子民为兵,我还以为你会和别人有所不同,所以才来投你,没想到你竟然这样看不起女人。”
  浅水清微微一呆:“这么说,你是早知道我们要来,故意在那里等我的人了?”
  夜莺的脸微微一红,却不说话,显然是默认了。
  浅水清看夜莺的表情越发的充满了迷惑。
  到底,是什么原因可以让一个女孩子不顾一切的来参军?为了女权的伸张?别开玩笑了。浅水清可绝不相信这个理由。
  不过,他还是点点头说:“你说得对,我的确有些势力了。我不该因为你是个女人而拒绝你参军的愿望,尤其是……这还是我的那帮不开眼的混蛋兄弟把你抢了过来。”
  下面是一阵吃吃地笑。
  谁知道他们当初掳人时,到底有没有看出来那是个女人呢?也许,就是看出来了,也装没看出来吧。
  浅水清一笑道:“好吧,既然你这么渴望从军,我就答应你一次也没什么。”
  “浅少!”雷火大叫。
  浅水清单手一挥,止住了他:“就让她在预备队里呆着吧。或许过两天,她父亲就会来领她回去了。是走是留,都随她的便。”
  那个时候,谁也没想到的是,夜莺突然摇头说:“我不要和那样一帮废物呆在一起。我要当真正的兵!我要和第三卫的战士一样,做那上战场,冲锋杀敌的兵!”
  她纤手一指,正指住雷火的脸,大喊:“就象这个傻大个一样!!!”
  仿佛玉葱一般玲珑的手指指在雷火的鼻尖上,颤颤悠悠,雷火有种要一口咬掉的冲动。
  这个女人竟然叫他傻大个?!!!
  雷火手下的几名士兵,一起压抑着想笑的冲动,表情丰富,极不自然,显得很是辛苦。
  浅水清也吃吃笑了起来。
  他转身向营内走去。
  “的确是个很有意思的小姑娘。雷火,咱们去喝一杯。狗子,你试试她的功夫。你要是赢了,就给我把她送回去。你要是输了,今天晚上就给我站在营外喝一夜的北风,让她进来陪我们喝酒!”
  他头也不回地大喊:“夜莺!就凭你刚才说话的豪气,我不会再因为你是个女人而就看不起你,也不会因为你是个女人就拒绝你的要求。只要你打赢了狗子,你就是我的兵了……一个真正的士兵!”
  夜莺的眼中迸射出兴奋的光芒。
  一刻钟后,夜莺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迎着众人惊讶的目光,她举起一坛酒狂灌下肚。
  酒坛一甩,在营帐的一角砸了个粉碎,她豪气冲天的说:“士兵夜莺,向浅将军报到!”
  “坐吧。”浅水清懒洋洋地回答:“记住,你大可不必做出一副男人婆的样子来向我证明你的英勇气概。我要的兵,只要能打,肯听话就行。是男是女长什么样子并不重要。今天你算过了一关,但不代表你就没事了。你得学会和大伙同吃同住,必要时一起洗澡,说些无伤大雅的玩笑,包括谈论女人和做爱。”
  夜莺的脸在一刹那间涨得通红。
  “最后提醒你,进入军伍,仅仅只是考验的开始。以后的路,还长着呢。”浅水清看着她,别有深意地说,一大杯酒就此灌下肚去。


第三部 佑字旗飘扬 ㊣第六章 … ~夜莺(下)~㊣

  月上柳梢的时候,方虎和沐血两批人也回来了。
  远远地,方虎看见浅水清就站营门前的空地上:“报将军,又征募到新兵二十六人,请将军验收。”
  话音嘎然而止,方虎呆呆地看着浅水清的身后。
  夜莺身着军装,正威风凛凛地站在浅水清后面。她天生一张妩媚娇好的面容,就算是傻子都能看出来这是个女人。
  这一刻方虎一看,魂先飞了一半。
  “这……这小妞是谁?”方虎问。不少士兵都纷纷围了上来。
  “我新收的士兵,正要介绍你们认识。”浅水清微笑道。
  方虎的脸立刻沉了下来:“浅少,你这是什么意思?女人怎么能当兵?”
  夜莺跨前一步:“女人怎么就不能当兵了?”
  方虎哼了一声:“笑话,女人若能当兵,天下男人又干什么?你一个小小姑娘,不知道在家勤修女红,将来相夫教子,跑出来和一群男人混在一起打打杀杀,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女人为水,若以绕指柔缠百炼钢,则百战不殆。可是只要你拿起了刀枪,你的敌人可是不会管你是男是女的。你要想杀敌立功,最好还是脱了衣服上了床,用你那下身去夹死男人,否则,只怕战场还没上,就先被那滔天杀气给冲死了!”
  旁边有士兵立刻嘿嘿笑道:“要不改做随军娼妓也不错。大军作战,总是少女人调剂。有这么一个漂亮水灵的小姑娘在身旁,到也解乏了。”
  士兵们放声狂笑。
  羞辱,如钻心的利箭,狠狠地向夜莺的心房猛扎。
  浅水清却不闻不问,背负双手,看着那漫天的星光,全不在意。
  “浅水清!你就任由他们这样侮辱我吗?”夜莺大喊。
  深邃的目光终于从那无尽苍天中收了回来,浅水清低低笑了起来,声音低沉而清晰:
  “夜莺,我的确答应过你,只要你能打赢狗子,我就收你为我的士兵。但是你懂得什么叫士兵吗?”
  夜莺愕然。
  浅水清缓缓转过身子,看着夜莺,声音若冰峰劲雪,吹出无边寒气:
  “兵者,国之利器,君主手中之剑,保国安疆之盾。可并不是什么人,都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士兵。真正的士兵,除了要拥有百战敢死,赴难无怨,前仆后继,惟求一胜等诸多品质外,还有一样东西非常重要,那就是团队意识。”
  “一个优秀的士兵,永远不会以个人武力呈英豪。将自己孤立于其他的士兵之外,就意味着死。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3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