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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9章

天风-第189章

小说: 天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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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姓回答:“大钱200枚。”
  南山岳又问:“鸡蛋价几何?”
  回答说:“大钱5枚。”
  于是南山岳就拿出200两银子说:“全部用来买鸡蛋。”
  当时的换算比例是大钱1000枚为银1两,小钱10枚为一个大钱。
  200两银子对普通平民来说可算是天价,用来买鸡蛋可以买4000只。
  南山岳买了这批鸡蛋后,什么也不说,全部交给当地百姓,每人几只,交由他们代为孵化并养大。
  半年后,南山岳过来问:“鸡可长大?”
  回答说:“鸡已长大。”
  于是南山岳头也不回的走了。
  再过半年,南山岳再过来,又问:“鸡下蛋几多?”
  回答说:“50至100不等。”
  南山岳大手一挥:“取其中间,就算75只吧。全部孵化,半年后我来取。”
  就这样,又过半年,南山岳来了。这一次,他所拥有的就不是4000只鸡了。而是4000只鸡再加其中2000只母鸡每只下的75个蛋,孵化后拥有的150000只鸡。
  以每只鸡2钱银子计算,15万只鸡就是3万两雪花白银。
  这还不考虑这15万只鸡成长期间,那2000只母鸡所下的蛋。
  在这里,南山岳用了一种极为巧妙的手法,转转手就用二百两银子从当地百姓手中剥削到了大批的银两。
  假如是从数学上考虑,南山岳的做法就叫做理论价值最大化。即把理论上的贡献换算成实际。
  实际上,鸡蛋不是每只都能孵化,总有那孵化不了的鸡蛋。
  而每只小鸡也不是每只都能长成大鸡的,总有那被黄鼠狼叼去,或者因别的什么原因而死去的。
  此外养鸡也要喂饲料成本才能养好。
  可是南山岳大手一挥,就把所有这些成本全都抹掉,所有风险全部转嫁。鸡养得不好,那是农民百姓不好好做事,与他无关。他只要负责投资200两银子,然后剩下的成果全部回收。
  转嫁风险这一手,让南山岳的贪污剥削一下子变得正当而合法起来。用此种手法在县里各处上演一遍,短短三年时间里,南山岳就为自己攫取到了数以百万的银两。
  南山岳任职三年,虽贪墨巨大,但是由于手法巧妙,却很难让人抓到把柄。当时的数学不发达,理论上缺乏风险统计这类概念,南山岳贪墨了大批银钱后,为乡里铺桥修路,大搞政绩建设,为上官所喜,没多久就受到提拔。后来有人抓住他不给养鸡饲料钱一事对南山岳大加攻伐,南山岳言辞凿凿,说自己取之用民,用之于民,这修桥铺路的钱,就是从饲料上出来的,说得驳斥者哑口无言,可见其狡猾。
  提升之后,南山岳恼恨其兄陷害他,随打定主意要报复。
  在那之后,他策划了一出精彩的陷害大戏。
  当时天风帝国与周边交恶,随着止水人与天风帝国战火连连,惊虹人对天风帝国也多有鹾渥。
  当时的南家长子也在朝中为官,为立功勋,亲手策划了策反惊虹大将袁中旭。
  袁中旭原本是惊虹将军,因不与朝中政敌对抗失败,而最终不得不落魄逃往天风。当时他叛变,除了带来两万亲兵外,还带来了自己的一家老小,他的侄子袁申,更是其中的领兵大将。
  四世皇帝对袁中旭的叛降极为高兴,亲手赐他宝刀,提拔重用。
  南山岳的兄长也因此受到嘉奖。
  南山岳看在眼里,恨在心里,他口中不言,却默默进行着陷害其兄的计划。
  当时的袁中旭虽然反叛,但是其部下诸将却多有不满,其侄袁申更是多有怨言,与袁中旭曾多番发生冲突。南山岳知道这是个突破口,就特别找了一天假意请袁中旭入府赴宴,并称要看其宝刀。袁中旭身为降将,在朝廷根基不深,南山岳当时虽还没有权倾天下,他却也不敢随意对抗,只能带刀赴宴。宴席上,南山岳灌醉袁中旭,把皇帝亲手赐给他的宝刀偷了出来。
  趁着袁中旭酒醉之机,南山岳拿着刀跑去找袁申,对他说,你虽然降了我天风,但是心中多有怨气,你的心还在惊虹。皇帝对此已经有所察觉,所以命袁中旭亲手杀你。袁中旭如今在我府上喝酒,正大醉,等他醒过来,你就死定了。不信你看他连刀都带了过来。
  袁申自然知道袁中旭是如何疼爱此刀,一看果然是皇帝赐给自己叔叔的刀,吓得立刻没了主意,当天晚上,就听从南山岳的劝告,带了三千人秘密逃离。
  他到逃到数百里地后,眼看着都要到了惊虹了,才醒悟过来这原来是南山岳的奸计,但是此时已经太晚。
  袁申一逃,袁中旭立知不妙,很有可能会立刻有人告他假意投降,让皇帝杀他。他宝刀已失,向皇帝也无法交代,南山岳趁机恐吓,袁中旭再不顾一切于第二天也带着大批士兵逃跑。自此,南山岳的兄长策划的策反大计,被南山岳给全盘破坏。这两人逃走之后到是想明白了过来,可当时却全然没意识到南山岳有心陷害。而皇帝得知袁中旭逃跑之后,更是勃然大怒,认为其兄无能,没过多久就把他给撤职。
  南山岳则凭其诡辣心机一升再升,最终成为帝国之相,两朝元老。
  借刀杀人一词,在观澜大陆就是由于南山岳的做法传来出来。
  南无伤惯于借刀杀人,可见是承其父之衣钵,自有其由来去处。
  也因此,南家上下,对南焕林这个人,其实只有表面的尊重,没有私下的深情。南焕林死后,南府固然恪于孝道,满门守孝,但是没一个真正将南焕林放在心上。南山岳对南无忌的风流,也全不已为意,只望他玩得别太出格,弄得街知巷闻就好。
  说起来,自己的两个儿子都算是比较争气的了,他也实在没有太多理由可以挑其不满。
  惟他没有想到的是,此时此刻,南无忌正躺在飞烟的床上,奋力驰骋,而在那不久之前,飞烟的第一次,刚刚献于当今太子。
  一切的一切,都在按浅水清的计划行走,女人要勾引男人,其难度总是比想象中要低上太多。
  ……
  淮河上的画肪里,乐清音一个人苦守着那盏清灯,心中的酸楚却无人可倾诉。
  自浅水清来到苍天城后,从未有一次过来找她,令她心中亦难免有所怀疑,这个男人的心里,到底装着她多少。
  想想忽然也觉得好笑,自那次清野一别之后,不知为何,自己就倾心于他,一见钟情这种事,她本从来不信,却没想到真真就应在了自己的身上。
  然,他固然接受了自己的一片深情,却又有多少可回报的呢?
  他若心里真得有自己,至少在这许多时日里,也该来看自己一眼,哪怕只是说上几句话,也是好的。
  想到这,乐清音越发的心中不是滋味起来。
  云霓待嫁的事情,已经传遍了苍天城,如今人人都知道当年丰饶草原的故事一语成真,纷纷雀跃,然又有几人知道,几人关心,她这个曾经的淮河第一名妓?
  若真知道,怕也只会被说成是破坏他人好事的无良女子吧。
  天色已晚,乐清音轻轻叹了口气,正欲吹灭他妈的回屋睡觉。
  船外响起一片清澈的乐声。
  那乐声悠扬悦耳,奏琴人不懂琴律,却琴声咚咚,充满了欢快心情。独特的韵律几乎是弹奏在乐清音的心房上,听得她浑身一颤,赫然正是当初她在清野城醉花楼上弹过的那首将军令。
  一声爽朗的自报家门,则彻底地令乐清音激动起来:
  “浅水清求见乐清音乐大小姐,还请乐大家的赏面一见。”
  乐清音冲出舱门,淮河之上,浅水清白衣飘飘,独坐船首,身前摆着乐清音当初送给他的那架古琴,身后则是姬若紫在为他含笑摇撸。
  他,终于来了。
  小船靠近画肪,浅水清步上船头,圆月高照下,心中爱郎的身影显得越发伟岸高大。
  浅水清轻搂住乐清音那盈盈蛮腰笑道:“我知道我这些天没来,怕是委屈了你,怎奈何事务太多,不得不先料理好才能过来。”
  乐清音羞红了脸,低声道:“人家又没说非要你过来不可。”
  “却是我自己想来见你。”
  这话说得乐清音满心舒畅。
  “这次我来了,便在你这里呆上些日子再走可好?”
  乐清音惊骇抬头:“你要住在这里?”
  浅水清微笑道:“少则三五天,多则七八日。我要做一件事,非清净之处不可为。苍天城纷扰之地,除你这画肪,只怕再无别处令我可寻清净。”
  乐清音大喜,扑进浅水清的怀里,心中再无遗憾。


第五部 决战风雪之巅 ㊣第三十四章 … ~天涯有芳草~㊣

  淮河之上,画肪轻摇,伴随着河水流淌,一路随波逐流。
  船头上,浅水清一人独坐,面前摆放的是一张小书案,铺了上好的书纸,正在奋笔急书。
  在他的左侧,乐清音正在操琴,琴正是当年她送给浅水清的那具,这刻在乐清音的妙手挥动下,奏出靡靡天籁之音,听得两岸听众纷纷驻足,不忍离去。
  姬若紫则为浅水清端来一盘点心,玉手轻拈,取出一块松糕,送进浅水清的口中。
  好一副迤俪画卷,就这样在淮河水畔上演。一个是后宫三千佳丽中的绝色翘楚,一个是曾引得无数才子尽相折腰的民间花魁,若论声望名气,谁也未必差了,若论才德技艺,又各有所长,却同时倾心于一个男人,共同伺候一个男人,天下笔耕者,再无人可有如此福分。
  来到乐清音的画肪上,已经有三天了。这三天里,浅水清不问世事,对外面的世界竟似再不关心。
  胸中有丘壑,万事自有法,浅水清求得其所。
  只是这些天里,他与乐清音发于情,止于礼,每日里朝夕相对,却是彼此并不做进一步的肌体接触。
  他全心全意在做的是自己那天在酒楼上突发其想的一件事……撰写兵书。
  纸上的大笔在龙飞凤舞中翻腾,游龙引凤般写出一篇篇文章,字字力透纸背,待到浅水清最后一记潇洒的收笔,终于长长地吁出一口气说:“用了三天时间,终于写好了。”
  姬若紫捂嘴轻笑:“天下写书者,大概再无一人有将军般如此快速了。”
  浅水清哈哈大笑:“三日写成一本兵书,我却已经觉得够慢的了。我在这画肪上呆了三天,清音便为我奏了三天,淮河两岸之民有福,就跟着享受了三天。我这人小气,巴不得快快写好,然后好抱着清音回家,只我一人,可听她无双之音,再不允他人分享,又怎能不尽力为之。”
  乐清音闻声停指,乐律嘎然而止,她轻轻瞪了一眼浅水清,却是说不出的妩媚多情:“油嘴滑舌,早知如此,再不必为你如此辛苦。”
  姬若紫大笑着把乐清音推给浅水清:“少瞥清了,你啊,都巴不得他早早完成,然后好主动投怀送抱呢。”
  乐清音大急,挥手要打姬若紫,却被她大笑着躲过,随手拿起兵书说:“不要吵,你们两个在一旁呆着亲热,我要先看了这兵书再说。”
  说着,她已经开始高声朗读起来:“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不可不察也!将听吾计,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计利以听,乃为之势,以佐其外;势者,因利而制权也。兵者,诡道也。”
  “咦?”只这兵书开头的第一句话,就令姬若紫微微吃了一惊。
  自浅水清说要著兵书以取代赵狂言在国内的神之地位以来,姬若紫便一直对此事半信半疑。
  她相信浅水清是一名出色的战将,但若要说出书著作,撰写兵书,那毕竟是一代兵法大师才能做的事,浅水清虽是天风帝国后起之秀,新一代年轻名将,终究离兵法大师的境界还差了一个层次。
  然,这本兵书开篇立要,尤其是那句兵者诡道也,便令她心神震动。
  她这刻被这本兵书深深吸引,再克制不住地细读下去。
  “故能示之有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不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
  姬若紫越看越心惊,她原本不认为浅水清用三天时间能写出怎样的军事著作来,只当他是一时兴起,虽佩服浅水清是战争天才,却也不认为可以发前人所未想,开古今之新战争格局。
  然浅水清用三天时间写就的这本兵书,姬若紫用了大半个时辰,终于将其全部读完后,她的眼神已经由诧异最后变成了全心膜拜与佩服了。
  “此书,必将成天下奇书,流传千古。”姬若紫由衷说道。
  浅水清微微一笑,搂着乐清音的腰微微紧了一紧。
  那是自然的,又有何稀奇之处。
  孙子兵法本就是自己那个世界的第一兵法奇书,传承两千年,不知多少人瞻仰其名,多少名句流传后世。
  自己自来到这个世界以来,从未有借过异世之利,却还是在今天借用了一回,这一借,就借的惊天动地,将整本孙子兵法都抄袭了过来。
  惟如此,他仍嫌不够。
  真正的孙子兵法,其实总共不过万余字而已。
  孙武的年代,书以竹简,撰写不利,故此那时候的文字记录,素来是言简意赅,恨不能一个字可以作一句话的意思使用。一本仅万字的孙子兵法,在最初写成时,却是用车装的满满一大车竹简。
  所谓学富五车,就在于此。
  因此虽只有万余字的孙子兵法,所囊括的内容,却包罗万象,几乎囊括了孙武一生对兵法战争的理解。
  倘若搁在现代,一万字的内容搁在网络上,写手们三个小时便可完成,又何必劳他孙武大驾,费时三年著作,穷尽一生心血。
  可见文字的质量与数量是如何的不成正比。
  网络写手们若如此写,那是连免费章节这一关都过不了,纵然是天下奇书,作者也只有活活饿死的份。
  年代不同,需要便不同。
  天风帝国如今所处,已经是一个完成了造纸术与印刷术的后封建时期,各种封建时期重大发明均已出现,战争也走到了仅差火器的地步,这种情况下一本书动辄十数万字是极正常的。因此浅水清不仅照记忆抄写了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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