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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当穿越遇上综琼瑶-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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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心里,不管是爹爹还是夏大哥,都是无所不能,比谁都厉害的人,这下被夏子珏这样一说,倒觉得自己刚才太惊讶了,怎么可以不相信爹爹和夏大哥呢?
“夏大哥船上带了些西洋来的新奇玩意儿,瑾玉去拣几个玩,夏大哥和你爹谈谈!”林瑾玉到底还是孩子天性,对于夏子珏说的西洋来的新奇玩意心动不已,又想夏大哥将自己使开,自己不就听不到夏大哥要说的事了,他哪样都舍不得。
“去吧!”还是林如海一挥手。
“顺子,带瑾玉过去。”夏子珏又对林瑾玉补充道:“你看上什么了只管拿了就是,对别人虽然是稀罕物事,对夏大哥来说却是不值几个钱的。”
等顺子带着林瑾玉走开,林如海低声道:“看你这模样,是不打算走仕途之路了?”林如海看夏子珏现在这副家底,光是一艘船上的东西就差不多抵得上他家几代的底蕴,莫不是打算一心经商了。
虽然当初他也开了萝芙堂,但那是药铺,可以算是善举,再则夏子珏平日的精力还是大半放在学业上的。
“不瞒林叔叔,我如今早就没了做官的心思,你看我现在做这富家翁多好,想睡就睡,想去哪就去哪,就算我撒银子填河也随我高兴,比那当官舒坦多了!”夏子珏一脸笑容。
“真的?”林如海不是很相信,毕竟士农工商,商人地位最低,从夏子珏的一贯为人举止,都不像是个甘于人下的。“你真的不能和我说说,你当年在京里得罪了谁。我在京里是没什么根基,但好歹还有同年,能替你斡旋斡旋!”林如海却是以为夏子珏是因为得罪了人,有所顾忌。
“哎,林叔叔不要担心,我知道该怎么做,再说了,难道我不做官,我手下那么多人就没有做官的?”
林如海倒吸一口凉气,被夏子珏的手笔惊得打了手上的茶杯,还好茶杯中只有一点余茶不多,旁边一个眉目清秀的小丫鬟利落的收拾好,退了出去。
而林如海看夏子珏笑眯眯,一脸轻松自若,仿佛一点没有意识到自己刚才说了一个了不得的消息出来。
这官员的主子,在清朝不止指皇帝,因为清代还有包衣这一个特色阶级,包衣官员为数不少,只是这旗人名下有官员奴才是名正言顺,而夏子珏是个汉人,连官都不是,他手下有官员就莫怪乎老练如林如海也吓了一跳。
“你小心罢!”林如海看夏子珏的神色,为他的大胆捏了一把冷汗,这子珏到底是想做什么?
“既做了这事,就要慎之,慎之,再慎之!”林如海顿了顿,谆谆告诫:“我是看着你长大的,你自幼就稳重多智,常人所不及,可由我看来,你虽然温文有礼,待人谦和,但心气儿却高,有一股傲气。子珏,莫要小看了天下人啊!”
夏子珏悚然一惊,脸色一肃,他自然对自己的聪明才智是自信的,第一世作为八阿哥时最终棋差一招,跌入尘埃,也只是时也命也,并非他算计不过老四。而到这一世,凭着元剑和重华,他不惧任何人,就是自己现在依然是修炼水木清华,修为不高,可没有人能够伤得了他性命。这样一来,他心中不免就有些松懈,这在以前是不会的。
他心中苦笑,自己活了五世,这一世大概是他活得最逍遥自在的了,第一世汲汲于权势,第二世国难当头,无人可免,第三世就更不用说了,大家都忙着活命,容不得一丝松懈,第四世修真成仙,听着是不着人间烟火的模样,在道貌岸然的面具下是弱肉强食的真实。这一世他放松了!
夏子珏站起身来,恭敬的向林如海一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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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花几:又称花架或花台,大都较高,它的用途主要是承托花盆、盆景,常置于纱槅前的天然几的两侧,或置室隅。高1。66米或1。66米以上。花几比茶几出现得晚。到了清代中期以后才开始出现这种细高造型的几架。到了晚清,花几非常盛行,现在流传于世的花几大多是这个时期的作品。花几的式样较多,不仅有圆,有方,有高有矮,而且根据花盆、盆景的需要,还有各种小花几,有的称之为座子。产品属“小件”。


、第 24 章

夏子珏一路从水路被服侍周到的到了阔别三年的北京城,还有林如海作为棋友消磨时间,有可爱的林瑾玉,小少年白白胖胖的,不管怎么逗,都会拿一双崇拜的大眼睛湿漉漉的看着他,让很久都没有享受过这种类似于弟弟或者儿子孺慕的夏子珏心中一片柔软,想起京城里可能等着他的人,更是心情愉快,欢笑连连。
这样的情形,看在夏家下人眼里,自然对让自家主人高兴的林家父子更是殷勤招待。
而对于同样向京城来的夏紫薇来说,她的世界几乎颠覆了。
自从守孝三年满之后,因为舅舅迟迟没有安排她上京寻亲的事,等不及了的她躲开家中下人的视线,带着金锁偷偷跑出夏家。
本来以为就算认父会受到刁难(数年来嬷嬷们教育的成果),但作为千金大小姐的紫薇浑然不知这世上的艰难与险恶,只以为有了银子,雇个马车就会很顺利的到达京城,她的挑战只在京城。
可是,这是这么一回事,她雇的车夫夜里卷了她们的行李跑了,还好画、扇子和银票是主仆两个贴身带着,行李包裹里只有衣服和一些碎银子,不至于身无分文。
紧接着在惶惶中的俩主仆,就遇上了一个仗义的李姓少年公子,俊美明朗,满身书香,风度翩翩,紫薇的心怦怦直跳,脸热不已,两人谈诗论画,很快就引为知己。却不妨一日听到,原来这公子本是个穷酸秀才,当时热情的帮她们找马车雇车夫重新置办行李只不过是因为看紫薇主仆衣饰华美,气质典雅高贵,看来出身高门,帮她们可能攀上一家大户,对自己的科举仕途有好处,倘使使得紫薇心许下嫁,就更好了。
情窦初开的紫薇一听到这个消息,那是一颗心都拔凉拔凉的,这不是她心中纯洁的爱情,这背负着太多的算计,紫薇不喜欢,不能接受。
失魂落魄一般告别热心的李家公子,紫薇主仆俩又走了两日,路过一个镇子,紫薇碰见了小叫花子,天生心软的紫薇见不得别人可怜,当即就在小叫花子祈求的目光中掏了五两银子给他,小叫花子对她千恩万谢,紫薇笑得温婉和气,连连说着不用谢,小叫花子离开后,紫薇丢了钱袋子。
到京城的路还没走一半,就丢了大部分银钱,紫薇开始想起在家里时嬷嬷说的那些阴暗事来了,难道世界就是这样的,车夫卷走了我的行李,温柔待我的公子是想要攀上一个可以帮助自己的千金小姐,我帮助了那个小叫花子,可是他却摸走了我的钱袋子……
莫非嬷嬷说的都是对的?紫薇怀疑起来了。
接下来,紫薇又碰见了劫富济贫的侠士,反清复明的乱党(受嬷嬷们的教导,紫薇知道自己的立场了,她是满清一边的,和天地会什么的是敌人。),和男人私通要被沉塘的少女,乐于助人却家徒四壁妻儿都饿着肚子的老好人,伸冤无路被恶霸活活打死的老人……
等到了京城,紫薇本来带着天真稚气柔软的清亮眸子沾上了冷漠。
“小姐,今天已经晚了,我们先找个客栈住下来吧!”金锁紧紧地跟在她家小姐身后,看着已经升起暮色的天空,建议道。
“嗯!”紫薇现在也不敢随便去找人求助,她们在进京城之前才碰见了一个拐子,说是刚好也去京城,可以一起走。
幸好金锁机敏,紫薇也有了防人之心,很快就发现了这个长的一脸淳朴的农家大婶将她们两个带往了南方,主仆俩才没有被拐卖。
投了客栈,主仆两个点数着自己身上的银钱,都是皱紧了眉头。
“金锁,我们只剩这点银子了,认爹的事还没有一点头绪,这可怎么办?”紫薇愁眉苦脸,现在她对自己认爹这一任务的艰难程度有了新的认识。
“嬷嬷们都说,宫里是王公大臣们得了召见才能进去的,我要怎样才能见到爹,怎样才能让他认我?”想起嬷嬷们说的后宅女人们的争夺,紫薇对照一下自己在路上的经历,顿时毛骨悚然。
“金锁,你说,会不会……会不会有人会杀我们灭口?”紫薇说着,捂着脸呜呜的哭起来。
她想回家,想娘,想家里那些板着脸却一心一意教导她的嬷嬷师傅们,想院子里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聒噪的小丫头,也想……那并不常见的小舅舅。
舅舅不赞同她来认父,想来就是知道这样的现实,才总是拖着上京的事,想让她看清现实。但是她却没能领会舅舅的苦心,私自跑了出来。
“不会吧!”金锁很不确定,“小姐,你不要吓我。你是金枝玉叶,他们怎么敢……再说了,还有大爷呢,大爷不会不管你的!”金锁紧张的安慰自家小姐,对于金锁来说,她的主子是紫薇,可是她们夏家的依靠却是夏子珏,出了事,第一时间想到他也就是理所应当。
紫薇本来就对自己辜负了夏子珏的苦心而心中愧疚,被金锁这样一说,更是哭得眼泪涟涟,金锁好一通劝,才将她给劝住了。
“爷,姑娘到京了!”方孚若轻轻的走进来,告诉夏子珏他等了多日的消息。
夏子珏随手拿过毛巾擦干净刚才啃鸡爪弄脏的手指,口中吩咐道:“到了!现在住在哪?”
“是我们浮香记的客栈,天组的天鹰,天枭在暗中保护!”
“很好,高手就不要再加了,让黄组的人员多加注意和姑娘有接触的人。”夏子珏顿了顿,手又伸向了桌上那盘色泽诱人的泡椒凤爪,抓起一只,有滋有味的啃了一口,看在方孚若眼里,就是一种偶像倒塌一般的幻灭。
这是他的主子,他那个清雅高贵的主子爷吗?
分明就是一个贪吃的小鬼!
方孚若使劲的腹诽,不过,这鸡爪子问起来可真是香,口水都要馋出来了。
夏子珏含着一截鸡爪子,细细的品味了一下其中的香和辣:和他在末世之前吃的更加美味一点,只是没有那种让人心内暖暖的满足感。
“倘若姑娘和普通人说了书与扇子的秘密,就将她带回来!”
夏子珏吐出一个鸡骨头,正要接着啃,却听见身后传来吞口水的声音,方孚若大囧:怎么连主子爷身边的暗卫都沦为了吃货吗?
夏子珏仿佛不知道这暗卫是在丢他主子的颜面,一手抓过筷子,夹了一只凤爪,手一使劲,一道白光,唆的射了过去,整个动作如行云流水,毫无凝滞。
“赏你的!”
“谢谢主子!”暗处传来少年雀跃的声音。
“年轻真好啊!”夏子珏笑笑,却让听见他话的几个人满脸黑线。主子爷今年堪堪十五岁,未及弱冠,这话说的可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夏子珏自然是知道身边对自己这句话的反应的,可这确实是他的真心实意。
“顺子,给孚若也上一碟子。辣味够劲,香味入骨,爷是百吃不厌啊!你也尝尝!”夏子珏一手鸡爪一手招呼,彻底败坏了这许多年来自己树立的形象。
还记得末世的那一世,他的母亲,是一个精明拜金的女人,家务活什么的一概不会,只因爱吃,单单会做这泡椒凤爪。
他那个时候,已经又过一世,已然颇能看破红尘,对于这种吃起来有失高雅风度的小吃也不再是看不起了,自然跟着母亲一起啃鸡爪子,母子俩抢着吃,渐渐关系亲密,母子关系是几世里最好的。
只是可恨啊,他一朝家破人亡!
夏子珏仰头看向屋顶,眨巴眨巴形状美好的凤眼,将眼中浮起的水雾眨下去。摇摇头,不想了啊,有那个闲工夫,还不如多吃点呢!
夏子珏含着一抹淡笑,又咬了一口手中鸡爪,目光悠远!



、第 25 章

少年气质柔和,模样秀丽,一袭锦衣走在京城的大街上,不知吸引了多少人的目光,只是一看少年手上的鸡爪子,就很是让人对于翩翩浊世佳公子的美好想望破灭。
“大爷……”顺子真的很想将自家大爷手上的鸡爪子给夺了,虽然这东西确实很好吃,可大爷也不必为了这些小东西自毁形象,跑到大街上来丢人啊,在家里也就罢了。
夏子珏眼睛微眯着,弯月一般的眼睛里流露出几分笑模样,平时若看着这样子的他肯定是温文尔雅,风度翩翩,可是因为手中拿了一只鸡爪在大吃大啃,却是多了几分孩童的稚气。
他本就皮肤白皙,模样秀丽,身形纤细修长,就是再过十年八年的,装一个天真的少年公子也丝毫不费力,只要将脸上的神情换成天真幼稚版本就是了,而这,不得不说,这是夏子珏的熟练工作,一回生,两回熟,这都变成婴儿好几回了。
方孚若在一边,眼神儿那是一个纠结:他可从来没想过自家爷会大喇喇的在京城里露面,皇宫里不是还有一个和他们较劲了三年没抓到他们的皇帝吗?
好吧,我知道爷你拿着这一只鸡爪子是干什么的了,莫说和爷暗中较量了无数回的皇帝,就是我也从来没想过我英明神武、如玉温润的爷有一天会拿着一只鸡爪子上街。
“唔,好香!是什么?”一个小胖子如个棒槌一样冲过来,一双眼因为脸上过多的肥肉而变成了细长的眯眯眼,贪婪的看着夏子珏……呃,手上的凤爪。
方孚若在一边捂脸:爷啊爷,你看你这样一做,吸引的是什么人啊,以前你吸引的是皇帝,虽然闹崩了,但这次怎么就来了这样一个吃货?
不过,不同于方孚若的吐槽,夏子珏只是愣了一眨眼的时间,然后就笑得眉眼弯弯,欢快道:“你也喜欢我的泡椒凤爪吧,给你!”精致秀丽的少年从身后的随从(顺子)手上抓过一个油纸包,塞给吞着口水的小胖子。
“我家的这些人真讨厌,我吃个东西他们都要管东管西,这也不行,那也不可。”夏子珏一脸天真烂漫的和小胖子抱怨,然后,还笑嘻嘻的问:“怎么样,好吃吧?我最喜欢这种味道的泡椒凤爪了!”
小胖子一边哈着气一边啃,连连点头:“好辣,好好吃!”无视身后同样觉得自家爷很丢人的一大堆随从,小胖子和夏子珏以最快的速度成为了好哥们,交换了姓名,勾肩搭背起来。
“子珏,你看起来真不像已经有十五岁了!”坐在酒楼包厢里,多隆抓着筷子捡起碟子中的花生米,努力做出一副粗鲁豪爽的样子,只可惜,小胖子一举一动还是被火眼金睛的夏子珏看出来他良好的教养,出身世家大族,当然,他身上的衣服也可以告诉自己这一世他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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