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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

妖皇传说-第147章

小说: 妖皇传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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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当然知道所谓冒险者是什么意思,冒险者是职业盗墓者、专业寻宝家,一个成功的冒险者往往都是富可敌国的超级大富豪。而杀手这门生意不用多说,危险性虽然大,但酬劳却是和危险度成正比的。盗贼虽然名声不好听,但也的确来钱,与土匪不同,土匪多是啸聚山林拦路抢劫,盗贼却一般没有固定的据点,下手也专挑有钱的富豪,是一个比土匪更具挑战性,更有前途的职业。
    没想到一个小小的佣兵团竟然还有这么多的副业,看样子罗兰想要打劫土匪未遂之后转而打劫沧月,倒也挺符合剑龙佣兵团的职业道德的。
    “狄更斯先生,你的本事相当不错,如果你能加入我们佣兵团,我们团的实力必将产生质的飞跃,生意必将更加兴隆,到那个时候,你说好处会不会少了你的?”格莱特说到最后,又丢出一个筹码:“现在我们手上就有一副古墓的藏宝图,只是我们的实力不够,不敢贸然前去探险,狄更斯先生,好处就在眼前啊!”
    沧月颇有些为难地道:“这个,听你们一说,加入你们佣兵团倒真的挺有前途,只是我眼下还有点事情要办,恐怕没有时间……”
    格莱特拍着胸脯道:“这个没问题,我们可以等你办好自己的事情。嗯,如果你的事情难度很大的话,只管说出来,加入佣兵团后大家都是兄弟,无论什么事情,大家都会帮你。”
    沧月笑道:“倒不是什么特别大的事,我只是想先到曾经的异人城市废墟处看一看。听说那儿以前是个非常美丽繁荣的城市,只是被一个疯子摧毁了。虽然城市已经毁灭了,但据说风景还是不错的。”
    格莱特闻言笑道:“真是巧得很,我们要去找的古墓宝藏正好就在异人城市附近,正好和你一起去。”
    沧月点头道:“那就没问题了,我同意加入剑龙佣兵团……不知要不要提交申请这类的手续?”
    格莱特道:“咱们团人少,自然不需要办申请手续,只要我和副团长罗波同意,就可以加入了。哦对了,这是我们团的徽章,平时出某些任务时要挂起来的。”说着,递给沧月一个圆形徽章。沧月接过来一看,竟然是个纯金质徽章,背景是一头张牙舞爪的龙,正面刻着两柄交叉的长剑。做工非常精致,还加持了魔法,带着淡淡的魔法光芒。沧月只凭手感就知道,这样的徽章不是任何人都能做出来的,用黄金做徽章,看来剑龙佣兵团还真的很有钱。不过想想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整个佣兵团一共才几个人?每个人都用纯金徽章也花不了多少钱。
    格莱特兴奋地拍拍手:“好了,狄更斯你现在已经是剑龙佣兵团正式成员,我代表全体团员敬你一杯,欢迎你加入我们团!”说完,亲自给沧月倒了满满的一杯烈酒,又给他自己也倒了一杯。格莱特举起酒杯,“先干为敬!”仰头将一满杯烈酒一饮而尽。
    酒杯很大,一杯酒至少也有半斤,格莱特一口喝干却面不红气不喘,酒量倒也不浅。沧月微微一笑,也一口将酒杯喝空,旁边的人都大声喝彩:“好酒量!”当下矮人多伦和肌肉男汉森都争着向沧月敬酒。沧月酒到必干,面带微笑,神态从容,一连喝了两斤多烈酒都面不改色。
    格莱特、席加、罗波见多伦和汉森两个人不是沧月对手,也加入了对沧月的灌酒行列,五个人对沧月一个,轮番敬酒。沧月以一敌五,游刃有余。这一场酒喝得尽兴,喝到最后,剑龙佣兵团六个成员中的五个都是东倒西歪,互相搀扶着才走出酒吧,而多伦更是被格莱特和汉森扛出去的。
    沧月喝掉至少有五十斤烈酒,但他却一点事都没有。前生的妖皇除了烟酒就没什么别的嗜好,别说五十斤烈酒,就算一连喝上三天三夜,沧月也不会露出半分醉态。
    整个晚上,除了罗兰没有和沧月多说上半句话,剑龙佣兵团的其他人都已经和沧月混得很熟了。男人的交情很容易产生,共同的话题加上一点酒精催化,初次见面的陌生人也可以变成最好的朋友。更何况沧月现在怎么也算得上佣兵团的自己人了。至于罗兰,虽然她一直做出生气的样子,但沧月并没有从她的眼神中看出仇恨或是厌恶,看样子她也并不是特别讨厌沧月,只是一时拉不下面子罢了。
    和格莱特等人约定明天早上八点在城门口见面,沧月带着为风中追风买来的红酒,一个人回旅馆去了。
    沧月加入佣兵团的过程近乎儿戏,格莱特等人对他绝对谈不上了解,甚至还可以说陌生,但他们却对沧月的出身来历概不过问,一力邀请他加入佣兵团,还将兼职杀手这种机密的事情告诉了沧月,这相当可疑。格莱特其人怎么看都不像没大脑的人,而罗波给人的感觉更是非常精明,两人却故意忽略了一些非常重要的细节问题,主动接纳了沧月这样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加入佣兵团。按照沧月的想法,格莱特等人不是有极大的阴谋就是对他们自己的实力非常有信心,或者说是有恃无恐,不怕沧月对他们不利。最有可能的是格莱特提到的那个古墓宝藏非常危险,单凭他们的能力没办法搞到宝藏,而沧月所表现出来的实力非常不错,又是孤身一人,于是格莱特等人想利用沧月为他们卖命。
    沧月何等人物?虽然目前非常想发大财,但也不致于被别人鼓动几句就稀里糊涂地为别人卖命,他之所以加入剑龙佣兵团,其一是想看看格莱特等人究竟想干什么,其二就是如果格莱特等人没有什么不良动机的话,暂时和他们一起弄点钱也是可以的。
    第二天一早,沧月就牵着风中追风到了城门处,他从不迟到,也从不早到,所以当他到达城门时正好是早上八点。格莱特一行人早就在那里等着他了,见到沧月,格莱特远远地就朝沧月招了招手:“狄更斯,过来这边!”
    “哼,你来得真准时啊,我们六个人在这里等了你半个小时了,你还真的掐准八点过来。真没风度!”罗兰白了沧月一眼,嘟着嘴不悦地说。
    沧月有些莫明其妙:“不是格莱特团长说早上八点集合的吗?我来的这么准时,有什么错了?”
    “可是我们七点半就来了,等了你半个小时!”
    “但是我没有要你们七点半来,我可是非常守时的!”
    “你……”
    “守时是一种美德。”沧月得意洋洋地道,一副你拿我怎么样的表情。
    “好了罗兰,狄更斯并没有迟到,你确实不应该责怪他。”这个时候,格莱特出来打圆场了。至于其他人,全都是一副等着看好戏的神情,看样子他们大多数时候也拿罗兰没办法,现在看到罗兰被沧月气得说不出话来,自然想看一看这难得一见的奇景了。
    罗兰小姐小嘴一嘟,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她从小到大都是唯我独尊,大哥罗波又向来宠着她,任她胡作非为,可是现在这个小贼一来,就压到了她的头上,大哥和团长不但不帮她,反而替狄更斯说话,让她感觉自己的地位受到了挑战。凭心而论,罗兰并不讨厌沧月,可是不知为什么,每次一见到沧月笑嘻嘻的样子就感到非常不爽,非要和沧月吵上两句才甘心。可惜的是,沧月好像比她还能吵架……
    动武更不可能,先别说她打不过沧月,就算打得过,格莱特团长也是绝不允许的。格莱特团长常说,大家都是兄弟,要相亲相爱,共同对敌,绝不能内讧。罗兰别的道理不懂,就算懂也不想讲,但对于格莱特团长的道理还是挺信服的。毕竟格莱特团长那异于常人的本事,令所有人都非常服气。
    制止了罗兰和沧月的斗嘴,格莱特就带着佣兵团众人出城了。城门官看来好像收了格莱特不少好处,问都没问一句,就让这群披甲执锐,一看就不是良民的佣兵出城去了。
    出了城,走了大约五个小时,佣兵团诸人进入了亚兰古斯山脉的丛林中。
    佣兵团的六个人都没有马,唯一有马的只有沧月。一路上,佣兵团诸人对风中追风赞不绝口,罗兰尤其喜爱风中追风,走路时一直贴在风中追风身旁,还不时用手却摸它那漂亮光洁的黑毛。考虑到也许可以借机改变一下和罗兰的关系,沧月非常大方地把马让给了罗兰骑。但是罗兰好像并不领情,骑在马背上对沧月大加讽刺,极力强调这匹马肯定是沧月偷或是抢来的,沧月不禁纳闷,这小姑娘究竟是不是上辈子和自己有什么深仇大恨?
    进入丛林中以后,就不能骑马了,丛林中古树参天,荆棘遍地,到处是纠结的藤蔓,阳光很难穿透丛林的缝隙洒下来,光线很暗,路非常难走。矮人多伦挥舞着巨斧在前面开路,无数的矮灌木在他斧下呻吟。每当看到多伦的斧头,沧月就忍不住想笑,这把斧子也太大了,竟然比矮人要高出整整五十公分。暗黑色的纯钢斧柄有鹅蛋粗,斧刃很钝,看上去就像没有开锋一样,沧月估算了一下,整柄斧子最少也有八十公斤重。但就是这样的一柄斧子,在矮人手中挥舞起来显得毫不费力,就像他舞着的是一根粗木棒。照沧月的想法,和矮人交战的话,就算用双手拿着钢盾抵挡他的斧子,即使盾不碎,拿盾的手腕也会被矮人狂暴的巨力震得粉碎。
    就这样走了一整天,到异人城市的路程还只走了不到一半。当夜晚降临时,佣兵团在丛林中开辟了一小块空地,生起了篝火,七个人围坐在篝火旁,一边烤着打来的野味,一边喝着随身携带的烈酒。
    “狄更斯,你新加入我们团,可能还不知道我们团的传统,”格莱特笑眯眯地说:“我们团和别的佣兵团不一样,别的佣兵团有新成员加入的时候,一般是要开个大会宣誓的,而我们团因为人少,也就免了那套繁琐的程序,每个新成员加入的时候只需要唱一支最能代表其个性的歌就够了。”
    罗波接着说:“昨天因为大家都喝醉了,所以没机会让你唱歌,现在正好趁机会补上。狄更斯,你需不需要准备一下?”
    沧月愕然:“唱歌?不会吧?怎么会有这样的传统?我还真没心理准备。”
    格莱特笑着鼓励:“不要紧,随便唱,只要能代表你的个性就够了。多伦当初加入的时候连话都不爱讲,最后还不是唱了?”
    席加在旁边加了一句:“虽然唱得不大好听。”
    沧月想了想:“既然这样,那我就献丑了。呃,我要开始了……”
    罗兰马上把耳朵堵上,其他人都笑嘻嘻地看着沧月。
    沧月看了罗兰一眼,见她大小姐一副要唱快唱,唱完了事,别用噪音污染环境的神情,无奈地苦笑了一下,清了清喉咙,清唱了起来。
    “你从天而降的你,落在我的马背上,如玉的模样清水般的目光,一丝浅笑让我心发荡……你头也不回的你,张开你一双翅膀,寻觅着方向,方向在前方,一声叹息将我一生变凉……你在那万人中央,感受那万丈荣光,恨不见你的眼睛,是否会藏着泪光……我没有那种力量,想忘也终不能忘,只等到漆黑夜晚,梦一回那曾经心爱的姑娘……”
    沧月并不很会唱歌,他的嗓子也不是非常好。事实上,他念歌词可能更合适。但他的歌声仍打动了在场所有人。就连初时掩着耳朵的罗兰,也在听到一半时放下了堵着耳朵的手,闪烁着目光看着一脸深情的沧月,碧绿的眼睛渐渐蒙上了一层雾气。
    沧月唱歌时想到的是雪。冰雪儿、许愿、雪公主,这三个人原本都是同一个人,在三个不同的时空中,冰雪儿与他生死相隔,许愿与他见面不识,雪公主成为别人的未婚妻,他的爱情总是残缺不全,幸福和美满似乎总是与他无缘。
    但他从未后悔,爱上雪,已经是他生命中最大的幸福。他没有那么伟大,他绝不会说出你幸福所以我快乐之类的废话,看着雪和别人在一起,他的心就会撕裂般地痛楚,想到雪即将成为别人的妻子,他就忍不住想要发狂。他知道,这一切都不能怪雪,雪也是身不由己。她的记忆没有复苏,她代表的是一个王国,政治婚姻中,女性从来都是最大的受害者。
    沧月只是不甘心,他不甘心被命运一而再,再而三地摆布。即使前世强凌天地的妖皇,也逃不过与爱人别离,今世他这还没成为完全体的妖皇,又怎能把命运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
    蓝沧月为了复仇,可以将对雪的爱深埋在心里,可是妖皇却不可以。
    无法忘却对雪的爱,即使见面不相识。
    此情此景,只有他现在唱的歌最能代表他的心境,最能代表他的个性。
    妖皇的个性是什么?
    偏执狂而已。
    对认定追寻的东西,就会不顾一切地去追寻,即使粉身碎骨,即使穷尽一生也在所不惜。
    这世间,只有偏执狂才能把事做好,不是吗?
    投入的真情实感的歌声最能打动人,沧月用不算好的嗓音加上最真挚的情感,完美地表达出了这首歌的意境。
    一曲歌罢,所有人都还沉浸在沧月那悲凉而又豪迈的歌声里,久久地品味着那种求不得的无奈与心痛。
    又过了良久,罗波才长呼了一口气,压低了声音道:“嘿……这就是你的个性吗?”
    罗兰背过身子,悄悄抹掉不知何时淌出来的泪水,扁扁嘴,不屑地道:“这算什么?一个大男人,就知道情情爱爱的,一点志气都没有,想当初,多伦加入时唱的可是矮人部落的战歌‘战神之怒’呢!”话虽如此,她投向沧月的目光中,却多了许多从前从未有过的东西。
    多伦听到罗兰提到自己,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俺是个粗人,不懂唱歌,俺当初唱的‘战神之怒’纯粹是瞎吼的,但是俺听了狄更斯兄弟的歌,只有一个感觉,那就是俺的歌比他唱得差太远了。狄更斯的歌听得俺心里酸酸的,好像又想起了俺小时最喜欢的村里最漂亮的姑娘的翠花……”
    格莱特沉吟道:“狄更斯啊,虽然你的歌唱得的确非常好,但是作为你的团长,我还是想提醒你一句,在这乱世之中,男儿当有大志向,大抱负,沉溺情爱对你没有太大好处。更何况,我们这些佣兵,能不能看到明天的太阳都是个问题,有些东西对我们而言是奢侈品,承担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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