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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章

天师问情-第216章

小说: 天师问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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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只是听到一件很平常的事,燕若梦只是“哦”了声:“那就进来说吧。”

栅门像听到了她的话般,缓缓向两边分开,可是周郅斌并没有进来,只是道:“还是出去说吧。”

燕若梦并没动身,只是转头看着凌天恒。

“不会很久,若是不放心,就跟着来。”也不待他俩作答,周郅斌径自走开,仿佛料定他们会跟过来的。

凌天恒脱下身上的外套,轻轻披在她身上,柔声道:“外面风大,别冷着了。”

秋收冬藏,一到了冬天,别说冬眠的动物,就连是看似无感的植物也呈现出瑟瑟缩缩的状态。

人是万物之灵,可是到了这个时候也得要屈服于寒冷之中,用夺取来的皮毛紧紧包裹着自己。巧取豪夺之后再大言不谗为自己歌功?颂德,素不知换来的只有别的生物的鄙夷。

春天受湿气所侵,夏天受烈日所煎,秋日也好不到哪去。一年四季,不断的用着各种东西来抵御外界对身体的不适。曾有人这么说,也许人类是从别处迁来地球的,要不然为何别的物种都能以自身去适应周边的环境,唯独人类却要借助外物。可是这些高等的灵智物种却丝毫也不肯去接受自己是外来者,不惜天花乱坠去圆说、去辩解。想来真是又可笑、又可悲。哪里来的又怎样?英雄不惧出身低,重要的是你来到这儿后做过些什么!

山路并不难走,树木整整齐齐生长着,没有哪儿横生枝节挡人去路。想来要不是经常有人来往,就是这些树木已通灵,知道该怎么生长才不惹人恶。

草木尚且如此,那么人呢?人是否也识趣?

山顶没种有树,有一大片都“光秃秃”的,没有怪石嶙峋,却有着不知给什么烧焦的灰黑一片。这样的地方不适合谈情说爱,倒像是决一生死后的墓地。

周郅斌定定望着燕若梦,看着她的身上披着的那件黑色皮衣,眼底下是一片黯然。燕若梦被他看着有些不自在,微微侧过了身。

“她们还好吗?”轻轻地打破了沉默。

“暂时没有生命危险。”神情也微微一黯。

“若是遇到困难就过来,我想他们也不会袖手旁观。”她端正身,很认真地看着他。

“那你呢,你总是想着别人,可有想过自己,他是不会放过你的。”他指的当然就是化名江一山的无崖,那个自称是天外来客的人,有着超能力的外星人。提起他,他们甚至连名字也不敢道出。

红袖消失,江涛失踪,夜小昭又受了重伤,且另有异心。

江氏集团的首要人物跑了大半。

“既来之,则安之。”嘴角扬了扬,如往日那般。当初来到这个世界,尽管陌生,但也未曾害怕。江氏集团又怎样,无崖又是怎样,她只是一个失去法力的天师,只不过是一个复制品,她无权选择自己的出身,但对于要走的路,若她不愿意,又有谁逼迫得了她!

似隔了好久,周郅斌才轻轻道:“他对你好吗?”

燕若梦没有答话,抬手拢了拢肩上的皮衣。侧身看向远方西沉的太阳,笑意不自觉地溢满双眸。

周郅斌瞧着她,嘴唇挪了几下,想说什么却又没说出来,他该说什么呢。剧本里一般是怎样的?是了,他应该说:“其实我也可以对你好,比他对你更好。”可是他可以这样说吗?他不行,他没有资格了,在很早以前就没资格了,他不应该出现了,他不应该出现在她的生命中,这样一切都会改变,他不会被人利用,她也不致于弄到如今的地步。那么,他是要说“我祝你与他幸福美满,白头到老”吗?可是还真有些心有不甘呀。

最后,他只是淡淡的道了声:“我要走了。”如同时间到了般那可有可无的告别,却又满怀着不甘不愿的无奈。

燕若梦微微颤了下,转头看着他。

“可以给我一个美好的留恋吗?”

燕若梦微微一愕,却见他张开双臂,眼里充满着期待。她定定地瞧着他,这个姿势,她又是那么的熟悉。就在那记忆深处,那个人就是这样面对着她,然后她一步一步走过去……

亭台氤氲步轻尘,青石粼粼柳巷深。粉面纶巾卷中客,淡酒温壶伴残樽。

一骑黑白相间的异种马儿“的得的得”在大街上溜达着,马上坐着的那名女子,红色的短袄紧紧贴在身上,套着白色的长靴的小腿轻轻拍打着马肚儿,一派悠哉游哉的样子。旁边是个身着黄金战甲的男子,他不紧不慢跟着,马儿走得快,他也走得快,马儿走得慢,他也放慢脚步。微风拂过,女子脸上的轻纱微微扬起,隐隐瞧见那晶莹剔透的轮廓,仿佛之间还听到她银铃般清脆的笑声……

“哗啦啦”,浪儿恣意冲刷着沙砾,却又卷不走半个粒子。明媚的阳光下,一对青年男女携手在沙滩上漫步,那一身同款的紫绛色外套在这碧水黄沙中显得格外的夺目。笑靥如花的美颜、萧逸清肃的硕姿更是为这幽静的小岛增添了几分漪旎风光。

林中遍地是闪着光的小花,当中有两块刻着字的巨石。他们刚刚自那边走来,还留下了他们的名字,此时还在闪闪发光。

“这儿漂亮吗?”

“漂亮。”

“喜欢这里吗?”

“喜欢。”

“以后我们常来,好不好?”

“好。”

青年男子顺势搂住女子娇小的身躯,一切仿佛就在此刻停住不动!

“真想好好的抱着你。”

“你不是在抱着吗?”

“我是说现实。知道吗,昨晚我梦见你了。”

“是吗?”

三秒钟的肢体动作早已还原,他俩相对着站着,头顶是一排白色的字。

“在梦里,也是这样子,你站在我身边,与我说着话。最后,我抱了你,还……”仿佛担心对方生气似的,没再说下去,却又好像偷偷用眼尾瞟过去观察她的表情。

“……”感觉到脸上一红,她没有接话。因为她也梦见过他,还不止是一次,他也站在自己的旁边,只不过怎么也瞧不清他的脸。

“真的好想见一见你。”

“……”仍然是不敢接话。

“知道吗?我曾想过去找你的,我希望能和游戏里一般娶你为妻。”

她猛地一震,迅速地抬起头盯着那一行字,一个字一字地看着。

“我真的想。你相信吗?”

她没有回答,也不敢去答。

(ps:话说今天是立秋,要吃芋,身体才不会抽筋。然后呢,噢,不是然后,是之前,但又是然后,零点之后,手臂抽筋了。再然后,今早起来,还是一阵痛,再瞧了瞧昨天码的字,接着,想哭了,怎么好写不写,把自己送去挨鞭子了,还真是找虐了。咆,邪乎。)

第六十二章

之后他对她仍如往常那般的好,鞍前马后关心如故,只是再没有说过那样的话,仿佛那不过是随手打出的一番戏言。而她也没有再提起过,渐渐的开始克制自己的言行,不再如往常那般随意。两人间仿佛隔着什么般,再也没有了往日的推心置腹,也少了对方的如影随形。再之后,她终于狠下心来,离开他!

趁着他不在,在好友栏里删了他的名字,然后下线,接着开上小号,随意的溜达。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一个小时过去了,直到她准备下线,才终于瞧见他上线,然后看见他疯狂地在喊着自己的名字。她不敢应,也不敢再走动,只是定定地盯着屏幕,好几次想点下线,却又始终下不起狠心来。

她看见一条一条绿色的字每隔三分钟便刷一次公聊,然后又因为隔得太久,被其他信息挤了下去,就换上了别的名字继续发。不同的名字,却是同样的信息。

“梦梦,你在哪里,快出来吧。”

“梦梦,我知道你在的。”

“梦梦,我错了。”

“……”

她的网名也带着个梦字。那时血雨腥风的武侠已退出了市场,换来的是仙凡恋的凄美。非云非雾的轻烟美景下,就算不是谈情说爱,也瞧得人赏心悦目。那时起,她忽地有了脱离凡尘俗世的念头,甚至乎还想找个深山古庙去修仙学道,只可惜找到的山间小寺小观,人家要的是男生,她才没能落实她的伟大梦想。

仙梦便是她最初的名字,只是太耀眼了,才改为现在这个。

而那个喊她的人,不过是她闲时在游戏里认识的一个朋友!

相识了将近两载,他们无话不谈,且谈得还挺投机。只是他们恪守着网络不成文的规定——绝不和网友见面,故此即使有视频,也从未见过,更甭谈什么真实姓名,家住何方。

那时的她早已萌生去意,对这个世界心灰意冷,只是得过且过的度日,完全没有目标与积极,直到认识了他。

开始时只是当他是普通路人,随口应付着,可没想到,竟然一而再,再而三的遇到他,一起的打怪,一起的跑任务,一起的打副本,然后就在一起了。她承认这是很老套的段子,可是那时,她真的有过心动,甚至可能比他更早,更深,因为她认识的人没几个,不论是现实,还是虚拟。

直到在那个开满桃花的小岛上,他对她说的那些话,她猛然惊醒。是呀,那不是现实!

她不是不相信网恋,也不会反对排斥。曾几何时,她也同众多宅男宅女一般,也希望能在虚拟世界里面收获自己的爱情。而自从认识他以后,那个虚拟人物也终于有了角色代入。只是……只是什么呢?或许是当虚拟要向真实迈进这个变化太快,太急,以至于她不敢相信,产生了怀疑,也动摇了寄托。

是呀,她不敢相信这么好的事儿,会落到自己的身上!

她是什么人,她自己清楚着。无父无母的孤儿!好不容易有人*了,却只不过是个替代品,接着还是加倍的利用。后来呢,她加倍的努力,摆脱了那些人,却还是摆脱不了命运。她依然没上没下的活着,勉强度日。爱情?可望不可得,那样的她,不能去连累别人。

“等我,我会去找你的。”

多日之后,见他没上线,便上了大号,结果就看到他发来的一连串信息,估计还有很多,只是太多了,以至于接收不到了。她只看到最新的十条。最后他说要她等他。

等什么?等他来找自己吗?

她想笑,却又笑不出来。抹了把脸,却是一手的湿。

“对不起。”

她只记得最后打了这几个字,但到底有没有发出去,她没确定。她只是记得不久之后,她换了游戏,然后竟然在那儿遇到他。各自换了名字的两人擦身而过,但她却知道是他,因为他和旁边的人说话,用的是他之前的名字!可是他的眼里再没有她了。忽地,她觉得很可笑,扬鞭策马在野外足足跑了一整天。

感情一事,若是认真了,便输了!

果真如此!

她又做回了自己,依旧的懒散,依旧的傲慢,依旧的恨!而至于那曾让她有过改变的人和事,就像从没遇到过一般……

其实周郅斌究竟是不是就是那个人,她并不确定,也从未问过。正如他也没再提及以前的事,或许是太过痛苦,又或许是想从头来过。而她之所以将两人对号入座,仅仅是因为见面的时候,他说的那一句——人生若只如初见!

那是他最喜欢念的一句话,常常设置为心情或是签名。她问他这话是什么意思,他说没什么特别,只是看到了觉得顺口便随手打出来罢了。真的只是随手吗?随手到连更换都懒得再换,随手到连挂机摆摊的商铺标语也用上了,还真的是随处不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过去,或痛苦,或欢愉,既然不愿意提,那她又何必去深究。虽然心里胡疑着,但也没再去问,就当是一个念得顺口的句子,顺便也为自己长长学问,沾一点古人的风雅。不错,正是因为他,她才知道原来这是大名鼎鼎纳兰容若写的诗。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霖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这首诗的意思是说与意中人相处应当总像刚刚相识的时候,是那样地甜蜜,那样地温馨,那样地深情和快乐。但你我本应当相亲相爱,却为何成了今日的相离相弃?如今轻易地变了心,你却反而说情人间就是容易变心的。当年杨贵妃和唐明皇在骊山上盟誓要生生世世,不料在马嵬坡杨贵妃却被唐明皇缢死,但杨贵妃始终没有怨恨。这哪像薄幸的唐明皇,比翼连枝的话只是在甜蜜之时说说而已。

那时她并不知道这首诗的后四句,更别说是诗的意思。她人很懒,且又不想深究下去,所以她没去查,只是用自己感觉去理解。第一句“人生若只如初见”,她居然联想到的是书里最常见到的那句“闻名不如见名”,至于为什么会那么想,她已经不记得了。至于后面那三句,她也只听他念过一次,压根子连记都没记全,更别说懂了。

所以她一直都不懂!

直到分开之后,她好像有点懂了,但又不懂。毕竟她遇到的人与事都很少很少,少到她只记得去恨,去怨,而顾不着其它,更别说是那些离她很远很远的温情暖意。

直到周郅斌出现,开口念出的那一句——“人生若只如初见”。她猛然惊醒,原来曾经她也拥有过!

“……我想娶你。”

“……等我。”

他终于来了吗?!

曾经她也构想过,他们未来的蓝图,可是最终却在夜小昭出现后彻底破灭,他们是不可能的。她虽爱幻想,但却也很现实,一没了希望,就不再期待,尽管还是有那么一丝丝的不愿意,但是这一刻她终于放下了。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其实他们早已如此,不是吗?

掌下按着的是皮衣,可是仍是感觉到包裹在里那纤细的腰枝,她又瘦了!

“假如还有来世,我们会不会……”

“保重!”

周郅斌把头靠在她的肩上,脸上绷着比哭还难看的笑,这就是她。不过也好,自己也不用再胡思乱想。就这样吧,他用力闭了下眼,藏下了一切的失落。再睁眼,却瞥见不远处站在树下的凌天恒。他知道他一直跟着,但都没有走近,想必是担心会引起燕若梦的反感,只是不知他有没有偷听他们的话,若果没有……

突然,周郅斌心里升起了一股恶作剧的冲动,他在燕若梦耳边故意叹道:“美好的时光总是很快过,我若再这样抱着你,恐怕某人会宰了我。”

(ps:这章的章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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