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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凤乱九宫-第79章

小说: 凤乱九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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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格??亚恒利赶到王宫后的小竞技场时,第一组比赛刚刚结束。场子里落败的选手被打得趴在地上无法动弹,罗格甚至怀疑他是不是被打死了。这不是普通的选拔赛,据说,被选中的人将有幸陪伴和守护未来的王后,这是无上的光荣;不过也有人说新任王后不比之前那个好多少,她让自己的护卫充当侍女角色,而对侍女则要求的比丈夫还多。

    不管怎样,能摆脱卡梅斯和他的妹妹,这才是罗格的目的。有什么能比自己在圣光城的处境更差的呢?每天,自己都要为那刚愎自用的卡梅斯公爵捡猎物、倒尿桶,这简直是对一位骑士最大的侮辱。而他那个一心只想嫁给自己的妹妹则更是不可理喻,在众多英俊的骑士当中,她偏偏选中了自己,只因为那个与家族有关的古老传说。那都是上古时期的事了,真实度已经归于负数,难道那小丫头是在真空中长大的吗,她不知道世界早已背弃了传说、变得铁血和残酷吗?别说自己没见过亚恒利之剑,就连祖上世代相传的古宅也在祖父时代被没落的家族变卖出让,世上已经没有亚恒利之剑,更惶论那个伟大的家族。不过我相信自己会使这个传说中的家族重新繁盛起来,我和我的弟弟,我们一定会为自己闯出一片天地,所以我要来参加王后的选侍会,不靠任何人、任何势力,只凭自己的本事。

    想起那个脸上长满雀斑的十三岁小姑娘吵着要嫁给自己的模样,罗格就忍不住发笑,同时也受不了同袍们开自己的玩笑,他们经常背地里管自己叫“保姆”,猜测自己给领主的妹妹换过几次尿布。

    让他们笑去吧,反正我要离开了,没人能阻止我。

    但刚刚在眠龙城外发生的事情严重影响了罗格的情绪。那明明是一起想要阻止自己出现在竞技场上的暗杀!不过奇怪的是为什么那人的箭射偏了,他那双可怕的蓝眼睛,一秒钟之前还目露凶光,转瞬间却箭指偏锋,射向身后偷袭我的盗贼。

    现在的强盗真是无法无天,王城脚下竟敢抢劫路人,而最令人绝望的还是人心,那个农夫宁可把自己的女儿舍出去也要紧紧攥着钱袋,这是什么样的父亲?如果自己不出手,那可怜的女孩一定会被他们**,难道女儿的贞操比一袋铜分更重要?

    罗格摇摇头,想甩开这残酷的设想,圣光城的小阿尔克娜啊,瞧见了吗,你有兄长的保护是多么幸福的事,不过说不准哪天新任国王突发异想,打算把你嫁给某位将死的家臣的时候,你的哥哥也会为了加升自己的头衔而将你拱手送出。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我们要学的东西实在太多。

    罗格苦笑着一咧嘴,却在不经意间瞥到两道冰蓝色的目光。

    罗格的眼神一跳,——虽然刚刚那个人全身都笼罩在树荫里,但他的蓝眼睛自己绝不会认错。

    而这个年轻人此刻正站在一面红色旗帜之下,旗面上的徽标是一把刺穿暗红色心脏的阔刃长剑,腥红血滴顺着剑身流下,分外刺目。

    年轻人正在侍从的帮助下系上锁甲,下一场想必有他出现,与此同时,他锐利的目光也在场中的骑士身上来回逡巡,不经意间,二人四目相对,那一刻罗格的心跳几乎骤然停滞,而那蓝眼睛的年轻人只是漠然地看了他一眼,目光绕过罗格的脸,继续打量四周。

    难道不是他?

    罗格再向那年轻人看去的时候,却发现他已经走进了身旁的白色帐篷,而他头上的长剑穿心旗则依旧在风中猎猎飘扬。

    罗格再次眯起眼睛——那是属于自己家族的旗帜。

    ****************

    王宫的小竞技场为国王和他的女人而设,最高位上的两个座位当然是国王和王后的包厢,装饰华丽而宽敞,头顶还有巨大的半圆形伞盖,里面加持了魔法反光石,可以将酷热的阳光反射回去,不致使观看比赛成为一种酷刑。竞技场对面不远的树下,战马轻声嘶鸣,伸蹄扒开覆满草灰的坚硬地面。人们压低声音,紧张地开着玩笑。这些人中有一大半已经换成了自己的人,可凡妮莎依然不敢松懈,按照余下的佣兵人数,仍有一百人滞留在王宫之外,雷纳不敢过于张扬,如果被人发现掉包,之前的一切努力就都白费了。凡妮莎不时听见长枪的碰撞和锁子甲滑动所发出的微弱声响,但即便这些声音,也显得朦胧模糊。

    天气实在太热。

    好在那些所谓的骑士大都身经最残酷的环境,即便一身大汗也抵挡不住战斗的热情。这些骑士里,除了少部分自由贸易城邦来的无冕骑士外,都是欧瑟佣兵团的人,按规定每位骑士可以带一到两个侍从,这样一下子就曾加了入场人数,而原本要来参加比赛的真骑士们,则通通被拦截在了城外的小酒馆里,没个三两天是醒不过来的。等他们醒过来,比赛早已结束,在懊恼之余他们只能警告自己以后作正事之前别喝那么多酒,否则下回不止身上的所有东西被偷得像刚从母亲肚子里爬出来,甚至有可能把吃饭的家伙也丢掉。

    至于冒用了他们的家徽和名字,对不起,这虚假的无用之物我不要,我会隆重为自己的新侍卫赐名,并说这是盛夏之国的传统。

    总之一切都会有合理的解释。

    但凡妮莎还是隐隐觉得哪里不对劲,自己作所有事都不会一帆风顺,总要有所波折。

    果然,从包厢看去,雷纳的帐篷掀开了一角,身披猩红披风,头戴狮纹半盔的弓箭手正疾速向自己走来。

    “出了什么事?”凡妮莎把头侧向雷纳。她的弓箭手今天看起来英俊非凡、威风凛凛,背上那把宝弓尤其夺人眼球,那是凡妮莎从泰伦斯那里借来的,并且不打算再还回去。

    “骑士当中有人认出了我。”雷纳低声说,他用目光指出那个人的方位,“他跟我有着相同的旗帜。”

第200章 为公主而战

    凡妮莎顺着雷纳的目光望过去,看到高大的血龙木下站着一个孤零零的骑士,他没有侍从,只能自己为自己打旗帜,这人年纪三十开外,有着宽阔的额头,由于长期皱眉,额头上除了岁月留下的横纹还有着眉峰处的三道竖纹,配上两道刀眉,显得心事重重,他生着高鼻子、突颧骨,下巴坚强有力,胡子参差不齐,但看上去并不难看,反倒多了些侠义之气,浓密的棕色长发直垂到衣领,由一根皮绳束起一半在脑后,然而他嘴巴的线条很锐利,看得出平时不苟言笑。他坐在马上,落日余晖勾勒出他的轮廓,刚硬而谨慎。那对眼睛似乎是黑色的,但在太阳光下它们是紫色,暗紫色。

    一对饱含怒火和悲悯的眼睛。

    “他是谁?”凡妮莎问。

    “亚恒利家的人。”雷纳有些懊恼地说,“我们在城外截住了吉恩??亚恒利,那一定是此人的弟弟。”

    对于这个姓氏,凡妮莎倒是有所耳闻,一时之间却难以记起,似乎与一把剑有关。“他见过你?”

    “是的,”雷纳点点头,“是我疏忽,放走了他,没想到他会赶得及来参加选侍会。”

    凡妮莎看着那寒酸骑士,问道,“说来听听。”

    “当时他和侍从走在眠龙城外,遇上一队强盗抢劫过路农夫,农夫有个漂亮女儿,他正打算交出自己的女儿保住钱袋,这人及时出手阻止。”雷纳看了看凡妮莎,不知道自己是否触及了公主不愿想起的往事,还好,凡妮莎的表情并无变化。

    “然后呢?”凡妮莎等着接下来的故事。

    “然后他就把双方都臭揍了一顿。”雷纳说到此处也觉得十分解气,不由提高了声音。

    凡妮莎忍不住欠身一笑,“就因为这个,你没有阻截他?”

    “强盗中的一个打算偷袭他,”雷纳没敢看公主的脸,“我帮了这人一箭,但最后还是射了他的马腿,希望他赶不及来参赛,现在看来他把马和侍从都留在了城外,临时弄了匹骟马也要来参选。”

    “那就好好试试他,看他到底有什么本事。”凡妮莎啜了一口苦艾酒,被那甘苦的口感激得直皱眉,但喝下去之后从喉咙到胃都腾起一股凉爽,分外解暑。然后转头对雷纳说:“你今天不要出场了,免得他当众将你拆穿。”

    雷纳点点头,转身走下包厢。

    亚恒利,亚恒利。凡妮莎反复在心中念叨着这个古老的姓氏,突然,灵光乍现,她想起在来眠龙城的路上卡翠娜曾经对自己讲过烈炎国的所有传说故事,其中就有关于亚恒利之剑的传说!

    亚恒利之剑,相传矮人和烈炎之国自古以来就相互憎恨,但当砂骑之国野心勃勃地向南扩张,来到两国交界处的巴布朗矿区争夺矿产资源的时候,双方都明白如果被砂骑国入侵,后果不堪设想,矮人国王奋起反抗,烈炎之王也派出大将军亚恒利出兵相助,砂骑王、矮人王和烈炎国在碎骨湾展开激烈交战,史称碎骨战役。三方战到最后,都已经油尽灯枯,矮人一向看不起其他种族的冶炼技术,不肯使用烈炎国兵器,但在剑石用尽的情况下,矮人王接过亚恒利的宝剑,双方联手将剑刺入砂骑王的铁心脏,从此,亚恒利之剑象征着两国和平,永结同好。

    原来是这个亚恒利。

    这位没落骑士定是想要重振家族声威。既然他想要一个机会,何不就给他一个?布兰特离开了,我身边需要一个有良心有正义感的人提醒我不要过份偏离自己的阵营,那么多自由骑士和佣兵,他们大多数是只知听命行事的追随者,冷静而不多思;而像雷纳这样既能做事又有主见的人,再多也不嫌多。

    第二场比武开始。

    刀剑碰撞,火炬摇曳,旗帜飘舞风中;战马嘶鸣,闸门拉起,夕阳金光自闸门铁条斜射而进。一切都如此鲜烈、令人兴奋,我的骑士们,尽情冲杀吧,夺取属于自己的功名,这是权力的游戏,也是我的战场,你们就是我的银色战甲和灰色披风。

    此刻场中正有一组骑士在拼杀,凡妮莎看见鲜血正如无数手指,从他们前臂缓缓流下,分不清是谁的血沫在飞,她还看得见他们手肘关节的黏湿。头戴雄鹿头盔的佣兵骑士明显比他的对手——身穿软甲的自由城邦骑士技高一筹,就连凡妮莎都看得出,他的每记挡格越来越慢,越来越低。自由骑士侧身面对敌人,想用盾牌抵挡攻势,然而公主的佣兵也跟着侧移,行动灵敏如猫,丝毫不受一身锁甲的拖累。几个回合之后,佣兵完全控制战局,将自由骑士击倒在尘土之中。

    “下一场,由火龙寨的达西??丁顿对阵圣光城的罗格??亚恒利!”

    圣剑的传人要上场了,凡妮莎调整了一下坐姿,等待双方向自己行礼后便示意比赛开始。达西是自己佣兵团里速度最快的战士,素来以身手敏捷著称,他也是为数不多的几个被公主钦点来参加选侍会的佣兵之一,不过下了马的罗格骑士比达西高了整整一头,似乎从力量上占有绝对优势,凡妮莎不由为自己的佣兵捏了一把汗。

    战斗开始,罗格并不急着进攻,而达西也不简单,总是以手中的套索相迎,让对方疲于招架和躲避,还找不出自己的破绽,就这样无趣地斗了一会儿,原本蹒跚后退的罗格突然发起一系列冲击,这阵突如其来的猛攻大出达西意外,罗格迫使他跟自己撞在一起,并将盾牌狠狠地朝佣兵面部砸去,差一点,差一点就把达西打倒在地,佣兵踉跄后退,急忙调整维持重心,同时抛掉套索举剑相迎。

    近一个月来的休整,佣兵似乎愈发强壮,他的挥砍陆续留下痕迹,亚恒利骑士的铠甲、右腿、喙状面罩和护胸,甚至颈甲都印上了深陷的闪亮凹痕。同时达西右臂的新月狼牙圆碟被砍成两截,挂在皮带上。

    凡妮莎可以听见从他面罩里传出的沉重呼吸。

第201章 亚恒利之剑

    亚恒利之剑,相传矮人和烈炎之国自古以来就相互憎恨,但当砂骑之国野心勃勃地向南扩张,来到两国交界处的巴布朗矿区争夺矿产资源的时候,双方都明白如果被砂骑国入侵,后果不堪设想,矮人国王奋起反抗,烈炎之王也派出大将军亚恒利出兵相助,砂骑王、矮人王和烈炎国在碎骨湾展开激烈交战,史称碎骨战役。三方战到最后,都已经油尽灯枯,矮人一向看不起其他种族的冶炼技术,不肯使用烈炎国兵器,但在剑石用尽的情况下,矮人王接过亚恒利的宝剑,双方联手将剑刺入砂骑王的铁心脏,从此,亚恒利之剑象征着两国和平,永结同好。

    原来是这个亚恒利。

    这位没落骑士定是想要重振家族声威。既然他想要一个机会,何不就给他一个?布兰特离开了,我身边需要一个有良心有正义感的人提醒我不要过份偏离自己的阵营,那么多自由骑士和佣兵,他们大多数是只知听命行事的追随者,冷静而不多思;而像雷纳这样既能做事又有主见的人,再多也不嫌多。

    第二场比武开始。

    刀剑碰撞,火炬摇曳,旗帜飘舞风中;战马嘶鸣,闸门拉起,夕阳金光自闸门铁条斜射而进。一切都如此鲜烈、令人兴奋,我的骑士们,尽情冲杀吧,夺取属于自己的功名,这是权力的游戏,也是我的战场,你们就是我的银色战甲和灰色披风。

    此刻场中正有一组骑士在拼杀,凡妮莎看见鲜血正如无数手指,从他们前臂缓缓流下,分不清是谁的血沫在飞,她还看得见他们手肘关节的黏湿。头戴雄鹿头盔的佣兵骑士明显比他的对手——身穿软甲的自由城邦骑士技高一筹,就连凡妮莎都看得出,他的每记挡格越来越慢,越来越低。自由骑士侧身面对敌人,想用盾牌抵挡攻势,然而公主的佣兵也跟着侧移,行动灵敏如猫,丝毫不受一身锁甲的拖累。几个回合之后,佣兵完全控制战局,将自由骑士击倒在尘土之中。

    “下一场,由火龙寨的达西??丁顿对阵圣光城的罗格??亚恒利!”

    圣剑的传人要上场了,凡妮莎调整了一下坐姿,等待双方向自己行礼后便示意比赛开始。达西是自己佣兵团里速度最快的战士,素来以身手敏捷著称,他也是为数不多的几个被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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