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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涩女日记-第112章

小说: 涩女日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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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这样的宝贝是个男人见到就会动心,娶到这样的女人,大概是一个男人的梦想。但因为他从小就与这个宝贝认识,所以充分了解她自私冷酷的本性,骄纵任性的
行为,虚伪可耻性情,还有。她没有一颗柔软温暖的心。
    正因为知道本质,并且见惯了她地美貌,所以他才能无动于衷吧。可偏偏就是这种冷漠,吸引了这个漂亮宝贝,也就是袁爱的注意,或者因为他的傲慢挑衅了她的骄傲。|| 首 … 发||于是她决定不惜一切嫁给他。征服他。
    有钱的男人不需要爱情,刚才他在和于湖新争吵的时候说了。而在年轻的时候,他还认为过分追逐漂亮女人是穷男人才做的事,因为有钱男人见过太多美女了,只要有点品味,绝不会只被女人的外貌吸引。
    所以,他对袁爱的美丽并不十分看中,虽然有这样地女人在身边。很是满足男人的虚荣心。不过父亲说这对生意有帮助。尽管城园合作之心并不诚恳,有可能还是要借机吞掉CES。但相同的,CES会赢得喘息之机,还能获得一次绝好的机会。
    考虑到这些情况,他决定答应婚事,尽管这样做对不起已经谈婚论嫁的女友京子,但为了公司,他可以牺牲一切,他早就有这个觉悟。剩下的,只是对京子经济上地补偿吧。
    不过,这所有地一切,父亲、公司、袁爱、京子,甚至秀,都不曾让他觉得温暖过。大概也是这种生活经历养成了他冷酷、傲慢、强硬的个性,一个心理学的朋友说他精神强悍的外表下隐藏着紧张,说他还肌肤焦渴症,这是幼年时缺乏爱抚,并且长期处于不安全环境中造成的。
    那医生建议他应该增加抚摸和亲吻的次数,这样他的心理上会得到安慰,还说这世界上的人都有精神上地问题,否则就不是人类了。
    他对此嗤之以鼻,虽然回想起来,小时候确实非常渴望父亲能抱抱他。想那时候,他只有六岁,秀只有两岁,可是他们没有父母亲人,没有朋友和小狗,只有大得可怕地祖屋,还因为债物而没什么家具摆设,那是父亲坚决不肯卖掉的,
    他们有地,只是父亲匆匆的背影,还有佣人冷漠的目光和厌恶的神情。那佣人是父亲特意雇来看管他和秀的,是个阴沉的欧巴桑,经常背着父亲打他们,不准时做饭,还偷东西。
    其实,童年的日子中,他每天都很惊恐,总觉得世界大,而自己太小。尽管他后来学会反抗,才六岁就懂得保护秀,被那个佣人推倒打翻好多次,仍然拼命跳起来嘶咬她,用幼儿唯一的武器攻击她,最后因为眼神可怕而终于为自己和弟弟赢得了不再挨打,并且定时吃饭的权利。
    但他并不怪父亲,他知道父亲这么忙碌辛苦是为了什么,他觉得自己也是男人,可以保护弟弟,帮助父亲。从六岁开始到现在,他习惯了什么事都自己面对,就算对很害怕的狗也是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奢望温暖是不可能,也没有任何意义。
    只要够有钱,只要够强大,只要够厉害,他就可以解决一切,这是他从小到大形成的观念。
    可是为什么,在这一刻,在这个细雨之夜的天台,当身边倚着一个一直针锋相对的“讨厌”女人,他会感觉出从未有过的温暖呢?而且惊讶的发现,原来他不是不需要,而是太需要这种温暖了。这简直是醉人的,让他希望时间停止,尽管身边的女人不是他喜欢的。
    是…………不喜欢的吧?
    他不能喜欢,这是秀所喜欢的。从小到大,秀一直被他保护,他习惯了所有好的东西全给弟弟先挑。
    那么,他不喜欢这个女人!
    只是,为什么于湖新会给自己这种从未有过的温暖感觉呢?真是奇怪,他们一直就不对盘,而且她现在身体僵硬的倚着他,显然也对他不那么喜爱。
    林泽丰想到这儿,悄悄看了一眼于湖新,用激将法的语言让她再靠近了自己一些,同时心中浮现出一句话:抚触传达我的爱。
    他现在很想抚触某人一下,能够化敌为友最好。不过………还是算了,这女人练过武功的,万一他毛手毛脚,不对,是抚触传达我的爱,而她误会了他的意图,把他的手打断怎么办?这事她做得出。
    算了,省省力气吧。
    林泽丰重又闭上眼睛,没留意自己唇角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
    温暖真好呀!想必于湖新也感觉不错,因为她渐渐放松了,并且伏在他的腿上睡着了。这让他有一点小小的快乐,因为这意味着他让于湖新感到安全,人不是在安全的环境下才会毫无戒心的安睡吗?说……………
    九更的第一章。
上帝视角(之十)第二眼美女
       发生时间:CES夺得世界十大奢侈品亚洲巡展后的庆功晚宴上
    发生地点:某金碧辉煌的大厦十层
    发生契机:于湖新答应林泽丰假意和林泽秀交往后,林泽秀邀请于湖新为女伴,参加宴会。2。
    于湖新挽着林泽秀进入大厅的时候,赢得了很多人的注目。
    不过,于湖新同学是很清醒的,她知道那不是因为她有多么惊艳,而是因为秀。这男人太出色了,无论到哪里都是众人注目的中心,像一个光源般让人无法忽视。
    不
仅如此,于湖新还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别和太出色的男人站在一起,这样不但不会增加自己的光芒,还会让自己成为众雌性动物目光神箭的靶子。从走进大门,
她就受到了非凡的洗礼,如果眼光可以杀人,她早死了很多次了,而且会死得很惨。别说她这么大个目标了,有些女人的恶毒目光能杀死飘过眼前的一切生物。
    天哪,太可怕了!但是,感觉也很爽,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当
初对电视中的秀一见钟情真是傻,这样的超完美男友,拥有并不是幸福,而是折磨呀。还是林泽丰好,虽然长得也不错,身材似乎因为喜欢体育运动,比林泽秀还好
些,但他态度恶劣,言语生硬,那傲慢的举止更是拒人于千里之外,这样的男人除非有自虐倾向地女人。。。 :首::发 。。甚至想自杀的女人,应该没人敢主
动往他身边凑和。
    想到这儿,于湖新的目光找到了在与人谈话的林泽丰,见他穿着休闲式西装,配着略黑的肤色,显得非常帅气,可是他身边的气场是“绝女型”,所有女人都站在他三米以外,整个衣香鬓影。2。其乐融融的宴会厅,只有他那边显示出冷静高贵的商务气息。
    唉,这个男人,这样累不累呢?就放松一下,他会死吗?而且可恶的是,她精心打扮这么久,算不上美丽,也有几分可爱,这死男人就是当她透明,完全熟视无睹。不过算了。他从来都对她不屑一顾,随他去吧?反正他地关注对她来说并不那么重要。
    其实,刚才林泽秀去接她的时候,目光中有惊艳,但她清醒的知道,那只是在自己突然这样盛装打扮的前提下,一个男人见惯了你的素颜,你突然精致一下子,他一定会觉得你很美丽。但这只不过是因为对比才产生的差别,此时把她扔到全体精致的淑女堆里。她就仍然变回了平凡。
    不过她对此并不介意,因为她对秀已经没有了企图,所谓无欲则刚,她不想成为秀的心上人,反而坦然了许多。。。 :首::发 。。而秀因为一进场就受到了关注,有太多人围着他打转。所以当他们冲出重围。来到大厅的餐饮台前时,至少过了十几分钟。
    秀很体贴,做了一个绝好男朋友能做到的一切,不过他们才安静了一小会儿,林泽丰就突然找了下来,要秀去“出卖色相”,为公司地生意做贡献。
    于
湖新听他兄弟二人的对话,忍不住好笑。觉得这个时候林泽丰还想着工作。实在让人无语。其实她并知道,那个她感觉从没注意过他的男人要很努力保持平静。才控
制住自己不盯着她看,不立即走过来和她说话。行动上,他做得很成功,和往常一样,他可以克制自己,不过他的心却不免一直挂在她身上,只是他自己也没有发觉
罢了。
    幸好,有个对公司来说很重要的客户指名要和秀谈谈,他才借此机会,很“正当”的接近了于湖新。
    在他看来,今天的于湖新真的很让他惊艳。
    他挑衣服的眼光没错,这件小礼服配她正好,即显示出她玲珑性感的身段,又衬托出她介于女人和女孩之间朦胧甜美又浪漫温柔地气质。
    他从没有见过这样的她,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就是争吵,名牌的运动型连衣裙让她穿得像路边摊的衣服。后来,每回他见她,她都很家居,在公司时虽然像点样子,不过职业装和她的气质不搭调。
    这
女人不漂亮,但长期的体育锻炼让她地身材很好,而且她地气质很田园,清新柔美,有一点点天真,让人感觉很舒服,很自在。应该算是第二眼美女吧?相处久了,
就会慢慢发掘出她的好来,不仅是性格上的,心灵上的,还有外貌上的。有的人就是越看越顺眼,越看越好看,这个于湖新就是这类型的。
    有一句话说得好,女人最重要的不是漂亮,而是你喜欢地那个人觉得你最漂亮。
    让他高兴地是,于湖新也不是完全没品味,至少今天,她穿着他送的那双鞋。这让她看起来像个灰姑娘,有着初入这种场合地怔忪,淡淡的怯意和惹人怜爱,就算午夜十二点又变回原型,可她仍然可爱无比,王子是会念念不忘的。
    他相信秀会的,他也会的,虽然王子并不是他。
    他很想陪她待一会儿,因为怕她不习惯这样的场合,会尴尬,会不自在,会感觉孤单,不过他没有理由留下。她是秀的女伴,而且是他逼她给秀一个机会的,现在他怎么能接近她呢?
    人,最重要是站准自己的位置。
    所
以他离开了,不过他并没有忽视对她的观察。让他生气的是,她慢慢的就自在起来,似乎不需要人家关心和保护了,而她对那种含低量酒精的碧绿色饮品,名叫“绿
光森林”的甜酒很感兴趣,喝了个不亦乐乎。他不知道她的酒量如何,但她身边总有几个男人转悠,实在让他很光火,于是他找了个机会,又走了过去。
    他问她会不会跳舞,他这样说,原本只是想请她跳一曲的,结果她却回答:她会武术。
    听到这个答案,他当时几乎崩溃。这是社交场合,不是以武会友,会打拳有什么用,难道要她在众人面前表演吗?这女人的脑子是什么构造,但为什么这话从她嘴里说出来就这么让人又气又感觉她可爱呢?说……………
    九更中的第二更,进度比我想象的慢,但今天我睡觉前,一定会更,哪怕熬夜。
    六六不跳票。
    现在有三章,但只发两章,因为赶五点前准时,只检查过两章。请大家十点再来,我看能发几章,然后我会继续工作,完成九更。
    还有呀,这一章字数略少,但也是两千以上,是分章的关系,上一章和下一章字数较多。
    谢谢。
上帝视角(之十一)第一支舞和第
         他得教她跳舞,不然她会出秀的丑。他这么对自己说,然后不等她同意,就强行拉她离开。而当他们身处那个封闭而隔绝的小客厅,当他拥她入怀,当他握着她柔软的小手,教他跳第一支舞的时候,他的心跳突然加速,恨不得让她贴进他的胸膛,两人之间不要再有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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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库 书库 书库 书库 书库    这念头让他很震惊,从没想过肢体的接近会让他产生这个想法,是最近太寂寞了吗?是他禁欲太久了吗?看来他得立即找个女人,对于湖新,一定是性吸引力在作怪,否则他不可能产生这么多乱七八糟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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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库 书库 书库 书库 书库    她穿得太性感,她的脸蛋红扑扑的太可爱,她的眼睛像有水光在闪动,她的唇像草莓一样鲜艳,还有她的气息,香水的味道、花的味道、甜酒的味道,还有她特有的味道,混杂在一起,形成了一种致命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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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库 书库 书库 书库 书库    他很想吻她,捉在怀里,不让她逃开。他还很想做进一步的举动,心中忽然窜出一句话,他要拥有她,不给任何人,哪怕那个人是他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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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库 书库 书库 书库 书库    只是,这想法只是一瞬,很快就被他掩藏过去了。她是秀的心上人,他要牢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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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库 书库 书库 书库 书库    但,这女人知道自己有多诱人吗??为什么她能这么自然的和他在一起,这是任何女人都不敢而且是做不到的。她根本不怕他。为什么她要一会儿生气撅嘴,一会儿又要兴奋的对他微笑,她知道她这是在无意中勾引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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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库 书库 书库 书库 书库    可是他不能碰她。她是弟弟的心上人。他不能接近她,不能喜欢她。这种矛盾地心情让他情绪恶劣,动作也控制不好,所以当他拉她再度练习的时候,她扑进了他的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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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库 书库 书库 书库 书库    那一刻,他拥住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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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库 书库 书库 书库 书库    而她,没有觉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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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库 书库 书库 书库 书库    然后,他最讨厌的,却又不得不虚以委蛇的女人出现了。他不知道该厌恶袁爱还是感激袁爱。她的出现使那个拥抱无比短暂,但也正因为如此,兔得他进一步失控。我&;看 书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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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库 书库 书库 书库 书库    他
借机离开,感觉很热,在楼梯间大开窗户,冷静了许久才回到宴会厅去。过了一会儿,于湖新也回来了,不知和袁爱谈了些什么,看情形不太开心。不过秀是最好的
舞伴,他带着于湖新跳舞。一曲接一曲,看样子还很协调。也许,他们真是适合的一对,但是于湖新真嫁给秀的话,他要怎么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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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库 书库 书库 书库 书库    不过这也不是问题,公司就是他地情人,他一定每天泡在公司里,没什么机会见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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