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中文网 > 文学名著电子书 > 魔王 >

第38章

魔王-第38章

小说: 魔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百零三年前,你我之间签订了这份誓约,你将你的力委托给我保管,保管期间我可以自行使用这份力,这个约定,我完成了,今天,我将把它重新归还于你。”摊开手掌,洛克菲尼低下头专注的注视着仍然坐在餐桌旁的阿瑾,他一字一字道。

    他说的郑重,盯着那猩红手掌上完好无损的徽章看了一会儿,阿瑾也站了起来,两个人再度平视对方。

    死水一般的眸子静静凝视对方灰蓝色的眼眸,阿瑾忽然问:“那个人,是你亲手杀死的吗?”

    这里,他问的是“那个人,是你亲手杀死的吗?”,而并非“那个人,已经死了吗?”,连续看了二十来天的旧报纸,阿瑾早已看到了那人死亡的消息。

    “是的,是我用这只手,亲手杀死的。”听到这个问题,这个一向冷静自持的男子忽然有点激动起来:“用你借给我的力,我把他亲手杀掉了!”

    洛克菲尼说着,灰蓝色的眼珠瞬间竟是染上了淡淡红色。

    阿瑾于是嘴角轻轻一弯:“很好。”

    乌黑的眼眸注视着对面的男子,阿瑾慢慢抬起了自己的左臂,伸出左手,他握住了洛克菲尼早就停在半空中半天的左手。

    空气中,仿佛有一股能量忽然炸裂开来了。

    巨大的能量通过两人交握的手掌从洛克菲尼的体内汹涌进入阿瑾的,“力”的传导过程是极为痛苦的,仿佛即将爆炸一般的痛苦!洛克菲尼紧紧抿住了嘴唇,青筋从他的手背上爆起,他的胳膊颤抖的越来越厉害,终于——

    伴随着“啵”的一声,他手背上的一条血管瞬间爆裂开来,大量的鲜血喷射出来,在遇到空气的瞬间变为黑色的灰烬,紧接着,更加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随着“力”的持续传导,洛克菲尼的外表开始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原本紧绷的皮肤变得松弛,暗金色的头发慢慢染上霜白,皱纹出现在他□□在外的肌肤上,他竟是从正当壮年瞬间变成了一位老者!

    而与他相反的则是此刻站在他对面的阿瑾:外表没有任何改变,然而只有他自己知道,在衣服覆盖下的身体原本仍有一两处犹在腐化,这股突然灌入的“力”一来,那些腐化的肉瞬间变为黑灰散落在衣物的间隙中,新生的皮肉迅速长出,原本干涸的身体像是得到了无以伦比的滋养,瞬间变得有力量起来。

    不够,这还不够……距离全盛时期……差远了!

    阿瑾松开了手,几乎是在他松手的瞬间,对面的高大男子双膝一软,跪倒在地,匍匐在地面上喘息了好久,他才慢慢站了起来。

    此时的他已经和进门时的模样完全不一样了。

    满面皱纹,头发尽白,原本挺拔的后背变得佝偻起来,膝盖也站不直一般的打着弯,他看起来已经完全是一名垂垂老矣的老者了。

    “感谢你的忠实,洛克。”阿瑾伸出一只手,做出一个搀扶的动作:“如此一来,我们的第二个誓约也履行完毕。”

    摇摇头,洛克菲尼拒绝了他的搀扶,慢慢后退到原本的座位上,他颤巍巍的勾起扔在椅背上的斗篷,他废了很大功夫才将斗篷重新穿好,用斗篷罩住了头,这样一来,他终于看起来和来时一样了。

    “如此,我便该告辞了。”

    然而终究不一样了,他的声音也变得沙哑而老迈,当他说话的时候,喉咙里有很多气音。

    阿瑾没有说话,只是目送他慢慢向大门的方向走去。

    那个佝偻的背影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停住了,没有回头,阿瑾听到对方的声音从斗篷下传过来:

    “在……之前,能看到你回来,我心里是高兴的。”

    “虽然不知道你心里是如何想的,可是,对于我来说,你却是我唯一还活着的朋友了。”

    “祝你走好。”

    慢慢的说完这些话,男子便再也不停留,推开木门,他义无反顾的走了出去。

    原地站了一会儿,阿瑾重新坐回原本的座位,拿起木盒看了看,他的表情是一如既往的平静自若。

    他在黑暗中坐了很久。

    天色蒙蒙亮的时候,看到满桌狼藉的空盘,阿瑾这才站起来,摞起袖子,他决定做点事。

    于是等到继欢按照平时的作息起床后,看到的就是站在厨房里正在忙碌的阿瑾。

    “哎?阿瑾,你买了新盘子吗?”看着正在认真将盘子端进餐柜的阿瑾,继欢一下子就注意到了他手上盘子的颜色是自己从未在厨房见到过的白色。

    厨房里的盘子都是成套的,一套红色,而另一套则是深蓝色有着美丽的金色纹饰,和继欢之前生活的地方的审美有些不同,是相当有异国风格的餐具。

    “呃……洗碗的时候稍微用力了点,上面红色的部分都被擦掉了,你就当重新买了一套新餐具吧。”一向从容的男子难得露出一副有点窘迫的表情,很快他就将这点窘迫甩掉了,把最后一个盘子塞进餐柜,阿瑾朝继欢笑了笑。

    继欢:=…=

    阿瑾到底觉得这样不太好,当天上午,他就去外面弄了一套餐具回来,那是一套异常精美的餐具,比被他刷坏的还要精致,一看就不是可以在他们常去的集市上买到的那种。

    和餐具一起买回来的还有一大包种子以及一箱书。

    他甚至还买了一副更符合阿爷视力的老花镜和一件婴儿连体装回来!

    连同一张房契、阿瑾将这些一并送给了继欢。

    “阿瑾,你……是不是要离开了?”怔怔的看着这许多东西,继欢忽然意识到了什么。

    阿瑾于是点了点头。

    “一会儿就走。”

    没有一点准备时间,阿瑾居然说走就走!

    继欢愣住了。

    “怎么这么快……你等我一下。”他喃喃的说了一句,忽然,继欢转身往厨房跑了。

    坐在平时惯常坐的摇椅上,阿瑾偏着头看看难得有点慌乱的少年,又看看趴在一堆东西上正在左闻闻,右嗅嗅的黑色小魔物身上。

    阿瑾朝他微微一笑。

    那头小魔物反射性的脖子一缩,然后,半晌后,他竟是抬起了一只小爪子朝他摇了摇。

    阿瑾愣了半天,这才反应过来这是一个“问候”的动作。

    名叫继欢的少年非常擅长训练这头小魔物,在前阵子教这头小魔物问好之后,就每天强迫他和自己打招呼。小魔物对他怕的厉害,平时见到自己就浑身僵硬,每每还是要继欢举起他的小爪子代为摇一摇,不想——

    他居然已经学会了!

    看着明明一脸害怕还是坚持朝自己摇了摇爪子的小魔物,阿瑾忽然不想吓唬他了,伸出手,他也朝小魔物摇了摇手。

    做完这个有点稚气的动作,阿瑾忽然笑了。

    不是平时那种矜持的笑,而是一个爽朗到有点稚气的笑容。

    “再见。”他又朝小魔物挥了挥手。

    阿瑾在光辐射最强烈的时段离开了。

    拎着继欢给他准备的行李——一个编制精美的草编箱。

    据说这是那头卡拉斯亲手编的,用外面那些晒干的“杂草”。

    拎着草编箱坐在金发司机的小货车上,阿瑾脑中忽然浮现了那名叫继欢的少年的脸。

    临走前他问了自己一个问题:“你……为什么对我们这么好呢?”

    当时自己没有回答。

    不是不想说,而是不知道。

    不过现在想想,大概原因很简单。

    “因为我是个温柔的好人吧?”食指和拇指轻轻摸着自己的下巴,他喃喃道。

    活到现在,只有他一个人这样评价过自己,还不止一次,害得他也不想破坏对方的评价,想要在对方面前当个“温柔的”“好人”了。

    大概就是这个原因吧?

    车子飞快的开出叶法尔的范围了。

64、第六十四章

    阿瑾居然还给他们留了一袋金条!

    这是继欢在收拾阿瑾的房间时发现的,那袋金条很醒目的放在阿瑾的床上,上面还有一张纸条。

    不知道阿瑾是不是故意的,那张纸条完全是用本地文字写的,为了看懂那张纸条,继欢连查字典带查语法书,整整研究了一晚上,这才明白那张纸条大概的意思就是“金条是留给你的,随便花。”

    果然是阿瑾的作风。

    继欢:=…=

    不过——

    阿瑾可以如此慷慨,自己却不能将对方的慷慨当做理所当然的事情。这段时间以来无意识被对方帮助太多,凡事阿瑾都考虑在前,以至于他都快对阿瑾的帮助产生依赖性了。

    这样不好。

    反省了一下,继欢想了想,只从里面拿出了五块金条,其余的仍然放在袋子里原封不动留在了阿瑾的房间里,不过地点从显眼的床上转移到了枕头底下。

    他不能完全拒绝阿瑾的慷慨,因为阿爷的身体还没完全恢复食物不能断,所以他需要钱,在他找到维持生计的活计之前,只能暂时动用一下阿瑾的馈赠品了。

    就当借的好了,继欢下定决心以后赚了钱一定要想法把借的钱补上。

    何况——

    继欢看了一眼手里的金条,这些表面刻着“xx银行”字样的金条对于继欢来说已经不仅仅是钱了,从故乡带来的东西一天天在减少着,这些印着家乡文字的金条也成了带着故乡回忆的纪念品,他舍不得花。

    “黑蛋,这两个字读作银行。”黑蛋的白环眼直勾勾盯着继欢手中的金条,以为他对这个感兴趣,继欢还让他摸了摸手里这些金属块,指着上面的文字,他为黑蛋读了一遍金条上刻着的字。

    黑蛋当然听不懂。

    不过小爪子摸在金条上,他摸得很认真。

    继欢想他大概是想起曾经的金镯子来了。

    印着黑蛋名字的金镯子后来再也没有找回来,不过现在想想,不管那镯子现在到了哪里,也算是留下黑蛋曾经在那里生活过的证据了。

    擦干净房间的地板,整理好床铺,最后又确认了一遍窗户已经全部关好,继欢将阿瑾卧室的大门紧紧锁上了。

    重新坐到餐桌旁的继欢已经满脑子是今后的生计问题了。

    自家需要种点菜是肯定的,一天两天不吃菜还可以,他身上有一大瓶的综合维生素片,不过补充剂总有吃完的时候,在这个蔬菜极度匮乏的地方,自家自力更生是必须的,好在阿瑾留下的房子有一口井,虽然知道这里的水资源相当珍贵,可是为了活下去,继欢知道该用的水必须用。

    可是光种地是不行的,继欢种地是为了自家种菜自给自足,这是完全不赚钱的,然而不赚钱他们就会坐吃山空,就算阿爷对最便宜的“骨”也不嫌弃,可是这样只出不进的买下去,家里的钱早晚有花光的一天。

    得找个工作。

    然而自己连别人的话都不能全听懂,字都认不全,这样怎么找和人接触的工作?年纪轻轻就有丰富打工经验的继欢深知这样行不通。

    他陷入了沉思。

    “小花儿,你是在为吃肉的问题发愁吗?”就在继欢思考的时候,阿爷忽然开口:“其实,光在外面买多贵啊,回头我们自己去抓猎物吃不就行了?”

    猛的抬起头来,继欢目瞪口呆的看着阿爷。

    “小花儿,你怎么这样看阿爷啊?怪、怪吓人的……”阿爷被他的反应吓了一跳。

    继欢忽然站起来了。

    原本的世界里生活的久了,生活习惯已经完全固定下来,即使从小生长在偏僻的乡镇,可是继欢从来都是去菜市场买肉的,家中虽然也种菜,可是想要吃到品种更多的菜,还得在菜市场买,太久以来他已经习惯了如此,以至于他忽略了还有“自己打猎来吃”这个做法!

    打猎可以卖钱+工作对象只有猎物不用和人说话+从此不用再去花钱卖肉

    继欢这才发现这是一件多么一举多得的好事情!

    “你说得对!阿爷,就照你说的做!”目光炯炯看向对面戴着老花镜一脸别扭的老爷子,继欢拍板定案了。

    继欢原本打算自己先去探探路,不过这回阿爷却不再听他的了,魔物的世界就是魔物的世界,想到自己的身份,继欢最后决定和阿爷一起去。

    连着做了快一个月的魔兽肉的继欢对可狩猎的魔兽种类已经有了一个大概了解,他知道这些魔兽身上创口分布最集中的位置:那应该就是那种魔物的弱点了。不过这些目前他们也用不到,继欢给自己和阿爷定下的第一个目标是那种名叫“骨”的魔兽。

    说做就做,继欢当天就决定和阿爷去狩猎看看。

    不过在狩猎之前,他们还需要打听一下去哪里才能找到“骨”。

    之前听阿瑾说过一次,继欢知道集市上的魔兽都是猎自街区的外围,尤其是像科姆兽这种大型魔兽,它们生活在远离人群的野外,那种地方一听就很危险,继欢是完全不会考虑的,阿爷年纪大了,又是土生土长的地球魔物,来到这种地方生嫩的很,何况还老花眼了,继欢对阿爷的狩猎能力可是完全不抱希望。

    反倒是“骨”,继欢依稀记得阿瑾说过它们生活在街区外围的垃圾山里,虽然是外围不过好歹没到野外,继欢觉得这个可以挑战一下。

    他们来的时候是路过垃圾山的,可是当时开了很久,如今继欢已经完全记不清路了,想也知道:在这里迷路可是十分危险的事情。如何前往垃圾山狩猎反而成了个难题。

    不过继欢很快想到了主意:他决定直接去集市上问小灰。

    来这里这么久,他最熟悉的外面的魔物,还真的是那头不爱说话的小魔物了。

    由于是送了阿瑾才出门的,继欢今天抵达集市的时候,集市已经快散了。

    其实已经散了,房屋上拉开的顶棚已经被收了起来,巷子两侧固定摊位的摊主们正在收摊,而那些临时摊位的摊主则直接带着没有卖出去的猎物回去,在一群魔物中,继欢看到了拎着一只“骨”往外走的小灰魔。

    仍然穿着那件破破烂烂的灰色斗篷,在周围高大的魔物中间,他的个子显得那样矮小。

    继欢叫住了他。

    大概以为继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