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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玫瑰小姐枪杀迷案-第12章

小说: 玫瑰小姐枪杀迷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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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深处。
  孙志勇又盯了一眼青梅问,连一点希望都没有了吗?
  青梅非常肯定的点了一下头。
  孙志勇非常绝望的说,想不到……是这样……这么一个结局。人家有公司,我有什么?我无话可说了。是啊,我一个瘸了腿的人,怎么能配得上像天仙一样的你呢?
  青梅想,我哪比得上天仙呢,他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
  青梅就端起杯子主动跟孙志勇碰了一下:志勇,我没你想得那么好,我只是个普通的打工妹而已,真的,非常普通。你也不要伤心,我们做不了夫妻(她竟然把夫妻这两个字也明确说出来了),还可以做朋友嘛!我爱陈鹏飞是爱他那个人,不是他的公司,你不要和他比。再说,你虽然腿有点残疾,但在我眼里,你从来都没有残疾过,你靠自己的勤劳去赚钱,栉风沐雨,早出晚归,你比许多健全人都要坚强。
  孙志勇说,我本来也是健全的,像你爱的那个陈鹏飞一样,有一双健步如飞的腿,只不过我后来才瘸了一条。我这条腿不是为自己瘸的,是为别人瘸的。
    青梅趁机把话题转移过来,就追问,怎么回事?说来听听?





    正文 第二十四章:面对一个瘸腿男孩的示爱(下)
     更新时间:2010…4…9 14:04:00 本章字数:2241

    
    孙志勇就讲了有关他和他腿的故事。
    孙志勇说他来自河南,家在少林嵩山附近的一个村庄,自小崇拜少林功夫,练过一些拳脚,但只是隔岸观火,学了一些皮毛。父母不让他学武术,要让他学文化,考大学,学习生存的本领,将来在社会上自己打拼,生存下去。年幼的他只有听父母的,便弃武从文,一门心思学习。也许是命运弄人,他考了两次才考到西京一所民办类大学,三本。三本学制为三年,三年时间一晃而过,他毕业了,踏出了大学的校门,踏入了社会。大家知道,三本的文凭成色就低了,一本二本包括名牌大学的毕业生都不好找工作,三本就更不用说了。他四处出击,大都无功而返。当然,一些工资低的出力气的工作还是可以找到的,但他找到以后总是干不长久,他受不了包工头吆五喝六颐指气使,更受不了工号长对他无端的指责和谩骂,他只好愤然辞职……
  几经周折,后来他成了一名“短信写手”。他白天晚上不分昼夜的泡在网吧创作短信,然后整理“成捆”,提供给专门经营短信的网站,网站再促销给一些单位或个人,然后他获得报酬。有时候,他也给广播和电视的信息台创作短信,需要短信的人掏话费拨打信息台号码,点播某一条短信,如果那条短信是他创作的,信息台就会根据月末统计给他付酬。这样的日子虽累点,毕竟不用风里来雨里去,毕竟不用看人眉高眼低,而且月收入也不菲,多则四五千,少则两三千。这个收入在西京算是不错的了,赶上一个白领人士的月薪了。他创作的短信朗朗上口,网站喜欢,用户也喜欢。说着他随口就背了一条:
    钱多钱少,常有就好;人俊人丑,顺眼就好;家贫家富,和气就好;人老人少,健康就好;事顺事逆,平安就好;朋友不多,有你就好;联系虽少,惦记就好!
    青梅插话道,这短信还真不错,既健康又温馨,听起来顺耳。见青梅夸奖,他就又背了一条:
    一天一点爱恋,星星和月亮做伴;一天一点想念,回忆和甜蜜做伴;一天一点眷恋,思念和牵挂做伴;一天一点心愿,愿你永远和我做伴!
    ……然而,正在他把短信写得有滋有味风生水起的时候,一场意外的变故彻底中断了他的写手生涯。
这场变故就发生在网吧里。
  有一天傍晚,天刚刚拉下浅黑色的布幔,他像往常一样,吃完晚饭就进网吧去写短信。正在他准备打开电脑的时候,看见一个矮个子小伙一把抓走旁边一个女孩放在电脑桌上的手机,转身就跑。出于本能,女孩啊了一声,接着就喊:抢人了!那一刻,孙志勇几乎没有犹豫——他像一颗子弹一样,跟着就追了出去:他不能容忍在他眼皮子底下发生抢人的事!
  网吧的位置在三楼。追到二楼的时候,他一把就抓住了矮个子的后襟,接着两人就撕打起来。他想,从小练拳脚,还没用过呢,手正痒痒,终于该用一回了。于是他出手凶狠,招招要命,矮个子很快就招架不住了。矮个子说,别打了,我把手机还给你。这时,被抢的女孩刚刚赶到,矮个子就把手机还给了女孩。按理说,事情应该到此为止,可他没有罢手,他要把矮个子送到派出所去。他说,我不能放过你,我今天放了你你还会去抢别人。矮个子凶相毕露地说,你找死啊!矮个子两根指头捏着嘴唇打了一个尖厉的口哨,就挣脱孙志勇往一楼疯跑。孙志勇没有多想,拔腿就追。他不知道那声口哨是矮个子给同伙发出的信号。追到一楼,眼看又要抓住矮个子的时候,从暗处闪出两个人来,挥着明晃晃的砍刀,照准孙志勇的腿就左右开弓,孙志勇扑通就倒在了地上……
  就这样,他受了重伤,后来就锯了一条腿。再后来,那个专抢网吧的三人团伙也被抓住了,他就将三人诉至法庭,刑事附带民事,要求追其刑责并赔偿他的经济损失。他同时也把网吧告了,追究网吧的连带责任。可是,这个官司一直没有判下来。对方的辩护人称他孙志勇没有被抢,被抢的主体不存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被抢的人在哪里?被抢的证据——手机在哪里?孙志勇无言以对。法官只好宣布暂时休庭。
  后来有人告诉他:如果抢的不是你,那就是别人,你替别人断腿,那就是见义勇为,你不仅可以主张自己的赔偿,还可以申请见义勇为奖。但申请见义勇为也有一套完备的手续,关键也还是证人!证人是谁?那个被抢的女孩不站出来,你的案子进展就会异常艰难。
  孙志勇说他锯腿以后就结束了写手生活,他要寻找证人——那个被抢的女孩。他就时不时在那个网吧附近转悠,希望那个女孩再进网吧的时候能碰上他。可转悠了好长一段时间,那个女孩一直都没有出现。手里没钱了,身上也早已囊空如洗,没办法,他只好以卖饺子器为生。他把饺子器拿到网吧附近的菜市场卖,还是希望能在卖饺子器的时候偶然碰上那个女孩。但奇迹始终没有发生,那个女孩就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连一根人毛都没见着。
  饺子器还得卖下去,人也还得继续找,孙志勇说他幸运的是,虽然那个女孩没有碰上,却碰上了青梅。当青梅主动找到他,并表示也要卖饺子器时,他以为他这一生时来运转了,将会“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时,哪料到青梅早已明花有主了……
  说到这里,孙志勇擦了一把泪,已经泣不成声。青梅说,你别伤心,你说说那个女孩长什么样子,多一双眼睛多一个希望,我现在在小区跑,见的人多,要是碰上了顺便给你帮忙问问。孙志勇想了好半天,才想起来,他说,她的脸说长不长,说方不方,哦,对了,有一点瓜子形状。青梅说,好,我给你留心着。青梅怕孙志勇再喝就喝高了,就悄悄去吧台把账结了,然后硬把他拽出了祥云饭店。





    正文 第二十五章:“亲嘴”是一把双刃剑
     更新时间:2010…4…9 14:04:01 本章字数:2597

 
  青梅去华娱找陈鹏飞的那天天气很好,天上一丝儿云彩都没有,碧波荡漾,万里朗朗。拿着陈鹏飞的名片,曲里拐弯,换了三次车才在东郊的幸福路附近找到了他的公司。公司是租人家的写字楼,二楼整个一层,一楼还有一个库房。
  上楼的时候,她的心怦怦乱跳,她感到要是没牙挡,心早就蹦出来了。她有点儿恨自己,又不是做贼,心虚什么?她这时才体会到人们常说的“最难战胜的是自己”,自己想镇静,却总也镇静不下来,自己想大大方方潇洒自如,另一个自己却心慌意乱双腿发软。
  她脚步有点迟疑,但还是在往上走,上完楼梯她就想,要是陈鹏飞见了她爱理不理脸若冰霜怎么办?或者他不冷不热形同陌路怎么办?尤其是他的办公室里还有卢曼,情敌相见分外眼红,她会不会又像在博物馆门口一样,给她来那么一下?张小萍说得对,世界上什么都可以让,唯独爱情不可以让,在爱情上卢曼是那种寸土必争的人,她什么事都可以做出来的。
  这么想的时候,青梅已经找到了挂有“总经理”的办公室。其实有时候,脚也不会跟着心走的,她心里在担心、害怕,脚却没有停步。已经到了门口,什么都来不及想了,甚至应对措施也来不及想,只剩敲门了。青梅就颤了手咚咚敲了两下——
  门咔嚓一声开了。站在门里的不是陈鹏飞,是一个长发遮了半边脸的女孩。女孩把黑瀑似的长发用手往后拢了一下,脸就全露了出来。那是一张年轻而俊俏的脸,模样有点像卢曼,但比卢曼还年轻俊俏。女孩警惕的问,你找谁?
  青梅说,我找陈总。
  这时青梅反而出奇的镇静,她吐字清晰,没有一点慌乱。
  女孩又拢了一下头发问,找陈总有什么事吗?
  是啊,找陈总有什么事?还真把青梅给问住了。但青梅只愣了片刻,就有了一个主意,她撒谎说,我是三桥加油站的加油员。是这样的,上次你们陈总在我们那里加完油,突然说忘了带钱,然后签了单,留了一张名片,让我们随后来收取,这不,我就来了。青梅随即把名片递给女孩看。青梅顾不上多想,要是陈鹏飞出来把她揭穿,她再做解释。
  女孩的表情松弛下来。她把青梅让进门,安排到沙发上坐下说,名片就不用看了,你一晃我就知道是陈总的名片!只是不巧得很,陈总的母亲病危,他这阵儿可能在医院。这些日子他一直在医院和单位两边跑,那边要照顾母亲的饮食起居,这边要照顾自己的生意,他每天忙得跟鬼吹火似的。
  青梅顺嘴说,哦,真是不巧!那你知道他母亲在哪个医院吗?陈总毕竟是我们的客户,我回去跟老板说一声,也好去医院看望看望他母亲。
  说完这句话,青梅惊叹自己竟然还有撒谎的本事,而且话说得几乎滴水不漏。看来人在特定的时候不仅仅有一面,还有另一面,隐藏着的那一面就不由自主的站出来了。
  女孩说,听说是在西京医院……说到这里,她突然觉得不能跟一个陌生人说得太多,就拐了一下说,我也没去过。有一回,我想去看看,陈总没让去,他让我就呆在公司守电话,不要擅自离开,有什么业务往来就记下,然后给他汇报。
  青梅说,守电话……对了,陈总名片上的手机号怎么打不通了?
  女孩诡笑了一下:陈总手机丢了,当然就打不通了。他有一次喝酒,喝醉了,醉成了一滩烂泥,后来酒醒了,一摸兜,手机丢了,钱包也丢了。一气之下他就再未买手机,客户有什么事就直接到公司找他或者拨打办公室的电话找他。
  青梅有点庆幸,庆幸陈鹏飞没出什么大事,也没做什么傻事,可听到他“醉成一滩烂泥”时,心里还是像针扎了一下,就继续问,陈总的母亲病了他还有时间喝酒?
  女孩毕竟是一个涉世未深胸无城府的人,她这时就像倒豆子一样说,喝呀,再忙他都要抽时间喝,每次都是我们的司机把他弄回来的。她用了“弄”这个字眼,而没用“扶”。“扶回来”情况就会好一点,“弄回来”说明人就很狼狈了。
  青梅就更揪心了,又问,陈总不是自己会开车吗,怎么还用司机“弄”?
  女孩没有急于回答。她又拢了一下头发。她怎么老拢头发呢?青梅这才发现她戴了一个很大的耳坠,有手圈那么大,很白,好像是银子的,但只有一个,在右耳。她可能是在显摆。
  女孩慢悠悠地说,华娱不止一个司机,车也不止陈总那一辆。公司有公司的车,要跑业务,陈总开那辆奔驰是他的私人坐骑。再说了,陈总喝多了酒,他就开不成车了,还不得司机把他弄上车,再把他弄回家?
  青梅没再继续问。她觉得再问下去就会令人讨厌了,兴许还会露馅:你问这么多干什么?你是来结账的,还是来探听人家个人隐私的?你一个小女孩怎么对人家陈总的事那么感兴趣?你是不是有什么想法?
  这么想着青梅就站了起来,然后跟女孩握手告别。女孩说,我是陈总办公室新来的秘书,我叫王小妮,你把你名字和手机号留下,等陈总回到办公室,我就立即给你打电话。
  青梅只好把名字和手机号写到一张纸上,交给名叫王小妮的女孩。她知道,陈鹏飞一见到她的名字就会明白,她不是来要什么油钱,那是一个借口。
  临出门时,青梅问,陈总不是有个秘书叫卢曼的吗?
  女孩说,卢曼已经走了,是陈总让她走的。卢曼走那天,据说哭得很凄惨,但陈总还是让她走了,一点余地都没有。公司里没人知道原因,谁都不敢劝,谁都不敢问,谁都不敢送她。她拎着个坤包,还拎着一袋个人用品,一个人踽踽的走出了大门,样子非常孤独、落寞。卢曼离开办公室的那一刻,狠狠地剜了我两眼,似乎是我把她整走了,是我抢了她的饭碗。虽说市场的竞争到头来都是人才的竞争,但其实是她走的前一天我才来的,我大学刚刚毕业,是陈总从人才市场把我招来的。
    女孩像讲故事一样在讲卢曼,她绘声绘色,抑扬顿挫,但话里也不乏同情和婉叹的味道。她显然不知道卢曼更多的故事,卢曼的离开就与站在她面前的青梅有关,要不是卢曼与青梅“叫板”,要不是她编造“亲嘴”的谎言,陈总是不会痛下杀手让她走的,她毕竟是一个在市场上出去能战战之能胜的人。
    事情到了这一步,青梅也不好再说什么,这个结局应是青梅早就该料到的。女孩有时太有心计也不好,她总以为“亲嘴”两个字会像两把匕首一样插进青梅的骨头,让青梅在疼痛中放弃陈总。岂不知“亲嘴”二字却变成了一把双刃剑,它虽伤到了对方,更重的却是伤到了自己。恋爱应该是有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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