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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文艺香江-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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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开花落两由之-谬骞人

    看到好多人对谬骞人都很陌生,我摘了一片来自广州日报的文章,基本上道尽了她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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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那个时代,仰望她的青年男艺人有许多,其中一位叫张国荣,一位叫林子祥,有个叫做黄秋生的男人,到现在还写博客记念她……

    再一次见她,是在今年三月的上海。

    暌违了外滩80年的半岛酒店重新开幕,火树银花,香鬓丽影。就在那一瞬间,我看到了她。

    依旧短发,依旧端丽,一身绝不触目的小黑裙,无珠宝,亦无香槟在手。她只是站在角落里,陪在她白发斑驳的导演丈夫身侧,像每一个好太太那样不停地颔首、微笑。间或与身边的朱玲玲交谈一二——这对友人,曾经是前后两届的香港最上镜小姐。

    不时有娱记爆发出一阵骚动,他们如同蜜蜂一样,牢牢地跟随着黎明与全智贤等当红明星的行踪。当那些熟悉的闪光灯再度耀了她的脸,她只是淡淡地掠了掠头发。是啊,当下,大多数人都如她所愿般,早就忘了她。

    可我怎么会忘记你,缪骞人,飞鸿一逝的美人,性格十足的女星——在30年前的香港,你是最为鲜明的娱乐记忆

    。从这张著名的合影上,你便能看出这对恋人当时的貌合神离:她穿着法国最新的时装,黑底印花v领,脑后梳一个光滑的芭蕾髻,双手抱臂,冷冷地斜睨镜头;他却是最平常的白t汗衫,笑得一脸憨厚阳光。

    曾有人这样说,年老的女人,最大的光荣,便是被成名的初恋情人长久的怀念。

    正是因为一个被动辄冠以影帝前缀的男人,她的名字,到现在还像传说一般,被隐约提起——每当周润发又获了大奖或拍了新片,她的照片,往往被缩得小小地放在报道最下端,标着如此的注释:缪骞人,周润发初恋女友,1976年香港最上镜小姐。

    她最终没有拿到冠军,因为问答的时段,谈到恋爱的标准,她竟然说出一句“拣男朋友如食自助餐”,在上世纪70年代的香港,这简直是惊世骇俗的言论。至于她个人,倒对坊间的评论却并不在意——自小在美国长大的她,刚刚从瑞士读完书,更兼父亲又是与李敖齐名的狂傲报人缪雨,是以年纪小小,便有了几分名士派头。落选三甲之后,她把最上镜小姐奖杯往洗手间里一搁,便去尖沙咀邮局取寄来的毕业证书。tvb的导演李添胜手捧着剧本与合同上门来,她飞速看完中英两套剧本,随手指出几点语法错误,让一众人跌落眼镜——自此,李添胜便视她为御用女角,即便她中途弃演,仍是赞不绝口。

    这部戏叫做《狂潮》,后来被称为香港电视史上第一部金装巨制百集长剧:狄波拉、石坚与李香琴等一众当红明星,众星捧月地拱照周润发和缪骞人两个新人,绿叶丛中,竟然还有当时年事已高的华南影帝吴楚帆。她自此一鸣惊人,成为香港最红女星。

    整部戏边拍边映,足足占据荧屏一年,而她也不得不日夜守在男主角周润发的身边。后来她拍张爱玲的《倾城之恋》,里面有台词说,这一座城沦陷了,不过是为了见证他们的一段感情;似乎也可以说,整个香港与整部《狂潮》,那一年见证了她与发哥的初恋。

    她成了周润发的女友,也成就了两个封号:“第一位有演技的港姐”,以及“香港最会穿衣的女人”。

    在后人对她的评价中,都说她并不够美:高颧骨,细眼睛,典型的潮州女子长相,欠奉艳光。但她够型格,识打扮,那种极具时代感的味道,仿佛只有巴黎的女人才可以比拟。后来文隽回忆她时,总是如此形容:能把英语法语普通话说得如白话一般精熟,在上世纪70年代月薪300元的时候,便敢穿ysl去拍戏——等到《狂潮》演完,她成了周润发的女友,也成就了两个封号:“第一位有演技的港姐”,以及“香港最会穿衣的女人”。

    那个男人,在当时还没被称为发哥,也没发胖,当然也没有后来的城府。他在记者面前毫不掩饰地谈起这个日夜相对的女子:她挺好,与她相处后,我才真正领悟到缘分的含义。

    对于一个只受过中二教育的清瘦少年来说,这已是最文艺的表达。

    初恋最是甜蜜,他们头顶头在冰室共饮一杯茶,他们手挽手从《胡越的故事》一直演到《倾城之恋》,全香港的观众,都是见证;但初恋也最是脆弱,4年之后,她已被时光打磨成一位自成一格的文化偶像,他却仍在原地踏步,演着与本色相似的忠厚青年。没多久,小报上就有了这样的消息:缪骞人移情别恋,周润发暗自神伤。

    多年以后,他才隐约透露:当年缪骞人离去的理由是“无法沟通”。当她与他聊经史子集时,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庄子》、《史记》;当她跟他说齐白石、徐悲鸿时,他唯一想到的是《老夫子》;大家闺秀与穷小子的差别,大抵就是如此。你不能说她趋炎附势;只能怪他不识情趣。后来,她的绯闻对象是谢贤,他每天到片场为她挽梳头箱,后来又一掷20万购买新游艇,邀她到海上晒太阳。

    但她仍觉谢贤油滑,直至林秀峰出现。这位林秀峰,是恒生银行创办人林炳炎之子,自小的乐趣是马球与古董,会弹钢琴,家里储着满墙的黑胶碟,还懂得亲手下厨调制海龙王汤博佳人一笑。他特地拍来“hk1”车牌的劳斯莱斯魅影载她四处兜风——这个桥段,后来在多部电影里,都有影射,正是富家公子追女仔的绝招。

    她沉浸在过度甜蜜的攻势中,当然看不清鲜花与亲吻后的隐藏着一段商业机谋:林秀峰当时刚刚成立佳视,选一个大红大紫的女星谈恋爱,无疑是最佳的免费宣传。

    后来她和林秀峰的恋情无疾而终,但恋情的失败并不影响她的演艺成绩——她是许鞍华等文艺片导演最为钟情的演员,在他们心目中,只有她才有那份气质。她拍的电影其实并不多,每年只一部,电视剧集一共也只演过两部。但金马奖和金像奖,却仍然毫不吝惜地给她不断提名,很长一段时间,她的迷离气质都成为一个特殊的文化符号。

    后来有人评论,上世纪70年代初至中期香港经济腾飞,港人开始自觉地向西式生活靠拢。缪骞人的那份西方演艺知识分子的气质,便成为他们最好的偶像。而她也越发的飘逸出尘,从《女人心》、《梦中人》到《舞牛》,一部部把她布尔乔亚女神的位置打造得越发坚固。在那个时代,仰望她的青年男艺人有许多,其中一位叫张国荣,一位叫林子祥,有个叫做黄秋生的男人,到现在还写博客记念他;另外一个叫做刘德华,索性就直接对她的丈夫说:“如果你们离婚,请第一时间通知我。”

    这位丈夫叫王颖,美籍华人导演,她在茫茫人海中遇到这个男子,三个月就与他定情成婚。以王颖的才气,绝对配得起她的格调:这个男人拍过文艺片《喜福会》与《中国盒子》,执导过詹妮弗·洛佩兹主演的《曼哈顿女佣》与苏珊·萨兰登和娜塔莉·波特曼主演的《芳心天涯》,是少有的能够自由游走于好莱坞主流制片与独立电影的才子。据说他们结婚时,连酒席都没有摆。几个月后王颖的父亲才看到报道,惊怒之下,这位老父直接来到新婚夫妇的家中:“你们的存款还不足3000美元,结什么婚!”

    1991年缪随夫迁居美国。那么多的女星息影了又复出,她却像一抹轻烟一般,再无可寻。她只与几位老友保持着联系,比如朱玲玲,比如许鞍华,但肯定没有周润发。每隔数年,香港都要传出一回“缪骞人已死”。

    许多人想找她拍片,但她无一例外地拒绝。就连她的丈夫,近30年也无法说动她亮相荧屏。他每每来到香港,许多人第一声称他为“缪先生”,第二声就问“缪骞人怎样才会复出”,到最后,不厌其烦的她竟然抛下一句:“我憎恨电影,此生都不会复出。”

第一章 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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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0年,香港,九龙油麻地,目前是傍晚过后没多久,正是夜市生意兴隆的时候。

    在香港,天气说不上热也说不上冷,此时已然春末,空气已经开始有些燥热,在庙街闲逛的人们大多都是点上几个小菜外加一大盘的炒田螺,滋滋的吸个不停,再灌一口啤酒,真心爽到不行。

    如果要用一句现代话来说的话,那就是“透心凉,心飞扬”。

    福记大排档,这算是庙街上的老字号了,父传子,已经在这里经营了小十年了,名气不小,口碑亦是不俗。

    一个男人蹲在福记的招牌前默默的抽烟,不时的抬头看看庙街的路口,像是在等人,可脸上却没有一丝的焦躁,很是平静,就那么蹲着抽烟,一口,又一口。

    淡淡的红光随着不停的闪烁着,福记的老板刘二福感觉莫名的有些烦躁,对门那家大排档最近请了个新来的帮衬,俗称就是端盘子,二十来岁,波大臀圆,一下子拉走了很多客人,这让二福烦躁不已,这又来一个蹲坑的,一个字,烦。

    “喂,抽烟蹲一边去!”二福走上前说道,口气颇为不客气。

    那男子愣了下,抬起头笑笑,“怎么,这里不让抽烟?”

    “你抽烟是抽烟,没看我的大锅架在这呢么,那烟灰都快飞到锅里来了,滚滚滚,一边去!”

    这男人的笑容虽然和善,可二福就是怎么着也看不顺眼,恶声恶气的继续赶人。

    男人抬起头看看离自己还有两三米远的锅台,笑笑没吭声,摁灭了手里的烟头拿在手里也没丢掉,站起身,微微的弓着腰起身,看样子是打算离开。

    兴许是男人的态度太过良善,助涨了二福平日里萎缩的胆量,但是看这男人已经打算离开,又不好发作,只得转身打算回去炒菜,嘴里却还在骂骂咧咧的嘟囔。

    “md,这tm晦气,大晚上一开市就跟只苍蝇一样趴在这里……”

    接下来说的话,男子没听清,但是也无所谓了。

    因为他又站了回去,把刚才那只半截烟又叼了回去,从兜里摸出一盒火柴来,看样子是打算再点着咯抽上。

    “哎,我说你这个扑街仔怎么回事啊?赶紧滚!”二福扭头一看这男人又站了回来,顿时恼了,挥舞着手里的炒勺就走了过来。

    男人斜着眼睛看看二福没说话,也许是行人太多,也许是有风,一连划了好几根火柴都没点着,大概也许是第五次了吧,这才把烟头又点着了。

    男子就那么斜着眼睛看着二福不说话,嘴里有一搭没一搭的抽着烟,烟头的红光不时的明灭着。

    男子不说话,但是态度已经很好的回答了二福,妥妥的顶级嘲讽。

    二福就跟网游里被骑士开了嘲讽一般,仇恨刷的一下子就满值了,甚至更多,轮着炒勺就砸了过来。

    男子看二福动手,也不惊慌,看着炒勺快落在自己的身上,这才猛地伸手抓住二福的手腕,猛地一折。

    炒勺啪的一声掉在地上,又那么一拉一松,二福就躺地上了。

    这一下子就惊动了不少人了,吃饭的不吃饭的,喝的微醺的,反正就是刷的围了上来,国人传统嘛,围观!

    “火哥,火哥!”

    看人这么一多,二福的胆气就上来了,大声的叫着,火哥可是这一片的大哥,那可是合胜合的成员,大帮派的,每月自己还交着几百块的保护费呢,大不了再出点血,今晚这小子这顿揍是没跑了。

    “干嘛呢,都围在这里干嘛呢!”

    一个留着及肩长发的青年走了过来,双臂纹着不知名的图案和花纹,嘴里叼着烟,骂骂咧咧的推开众人。

    “火哥,这小子闹事,您今晚这顿算我的,这点小意思兄弟们拿去喝茶!”

    不得不说,二福办事也的确是地道,先发制人,张嘴先把名头给站住咯,再拿钱,把火哥的嘴给赌上。

    这一招常见,而且俗,而且粗暴,你拿钱,我揍人,不过出来混不就是为两个臭钱吗?

    火哥捏着手上那叠票子,轻轻的甩了甩,心里就有那么个大概了,毕竟出来混的,月月都收保护费,这点功力还是有的,看来这个小子还真是让二福上了火了,这点钱加上今晚这顿饭都够俩月的保护费了,每个月交个保护费二福都是磨磨唧唧的,今晚这动作,嘿,忒麻利了。

    “喂,小子,你混哪里啊!知不知道这片都是我罩的啊!”火哥把钱塞进裤兜,吐掉嘴里的烟头,又点上一根,这才带着小弟凑了上来。

    大哥嘛,出场就是得磨叽点,这才吸引目光嘛,而且从科学的角度上来讲还能刺激附近的商户在下月的时候能更加麻溜的把保护费给交了。

    这些可都是火哥这两年摸索出来的诀窍,做大哥的诀窍!

    男人嘴里的烟头已经快燃尽了,只见他深深的吸了一口,吐掉嘴里的烟头,今晚第一次站直了腰,抬起了头,淡淡的说了句。

    “阿火,你现在好威风啊!”

    “阿,阿火?”火哥先是一怒,脸上一脸的怒色,继而一愣,然后就是恐慌。

    “虎,虎……”

    “尼玛,阿火也是你叫的!”火哥还没说话,他身后的小弟就忍不住了,嘴里骂骂咧咧就要上前来动手。

    周围的人们赶紧往后退,生怕身上站上晦气,或者是血迹,这些hei社会下手可都是没个轻重的。

    “我去尼玛那个比!给老子闭嘴!”

    男人还没说话,火哥扭头就是一耳光,然后赶紧陪着笑,又转过身来,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虎,虎哥,手下小弟不懂事,别见怪!”

    “火哥,你……”那挨打的小弟一脸的委屈和不忿,恶狠狠的盯着这男人,大有一言不合就上来厮杀的气势。

    “你咩啊你!衰仔,给老子跪下!”火哥怒骂。

    俩小弟虽然不清楚什么情况,但看自己老大都跪了,想来应该是惹了什么大人物,赶紧就也跪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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