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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我娘是村长-第1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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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章 不知廉耻

    简氏从来没有这样讨厌过一个人。

    就算是恶心了她几十年的大嫂柳氏,在某些方面比起来,也没有叶秋这样的令人讨厌。至少柳氏从前在人前都会装模作样的给足她面子,但叶秋不会。

    既然李雍饭没吃完,打断他吃饭就是不心疼儿子的话,那简氏表示,她不吃好了,等着儿子吃完了,再跟他谈。

    可叶秋马上说,如果她这么做,就是置李雍于不孝。还说莫非是嫌弃她儿子吃的饭菜太差,所以不想吃?

    简氏只好又解释说是自己没胃口,偏偏肚子不争气的咕咕叫了。

    这样丢脸的事情假装听不到也就好了,可柳媚儿却是不识相的指出来,劝她吃饭。

    简氏知道,是这丫头饿得顶不住,所以拉她作幌子,那她就喝了一碗清粥,表示她吃饱了,然后拖着柳媚儿,不许她去吃任何东西。

    叶秋也不相劝,只是笑笑,当着她的面,叫来一个小兵,问他仙人村的伙食好不好,住得怎么样。

    结果那小兵说,在仙人村吃的,是他入伍以来吃过最好的饭菜了,住的也好,虽然眼下还是帐篷,但那些受伤的兄弟们都能住进冬暖夏凉的窑洞,回头他们也能分到。

    这样各方面的条件都比从前在清水营不知好了多少倍,他都觉得这福享得有点过了,回头再要去行军打仗,他可怎么办?

    这话听得简氏将信将疑,可要说叶秋串通了这个小兵来骗她。又有什么意义?

    再看一眼李雍,简氏忽然有些不敢正视这个儿子。

    难道说这些年,他在清水营过的。都是过着这样贫贱得甚至比家中下人还不如的日子?

    一时之间,简氏的心,有些乱了。

    她突然发现,自己实在不是很了解这个儿子,也不了解他到底是怎么长大的。

    自从那年,李容把他带去清水营之后,简氏所能做的。只有给这个儿子送些衣物财帛。每回打发了人去,都说没见到二少爷,只是在军营门口把东西放下了。有时能见上一面。二少爷也只说让他们回去而已。

    简氏那时虽然担心,但总想着,好歹有李容护着,她儿子又能吃得了什么亏?就算是学武之人要吃些苦。想来也不过是扎个马步打个拳什么的累着了。回头多送些补品也就是了。

    过了几年,当李雍居然小小年纪就掌管了清水营,简氏心中其实还是很骄傲的。

    这是她的儿子呢。就算他飞得再高,对她冷了些,总是她的亲生儿子,这辈子都得尊她为母,脱不开她的束缚。

    可直到今天,简氏才突然变得不确定起来。她的这个儿子。就算是她亲生的,她似乎也了解得太少太少了。

    不过自己。那不是没有办法么?

    光是成天在家里应付丈夫和大嫂就够艰难的了,他既是自己儿子,也该谅解她的苦处是不是?

    帐篷里,在最后痛快喝了一大碗酸辣汤之后,李雍总算是满足的放下了筷子。

    呃,听到他不自觉的轻轻打了个饱嗝,地瓜嘿嘿笑着,伸出小手摸了摸他的肚子,煞有其事的说,“西瓜熟了。你摸,我也熟了。”

    再睨这小东西一眼,李雍任他拉着自己的手,摸上他圆滚滚的小肚皮,忍着那很想挠两下的冲动,把手收回,“走。”

    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这是地瓜听他娘说过的,不管叔叔带他出去走动的目的其实是在教他调息养气,强健体魄,反正只要能出去玩,小家伙就很高兴的拽着他的袍角,跟着他往外走了。

    简氏想说的话,又咽了回去。要不,等他消食回来再说?

    叶秋挑了挑眉,重在帐篷里又摆上两碗热气腾腾的酸辣汤,并几只馒头,“夫人的管事大方,方才在那边买吃食时给了一大锭银子。这会子夫人要是不吃,可就便宜我了。”

    “那还是吃吧。”这回,柳媚儿不等简氏答应,已经抢先进去,伸手端了一碗酸辣汤来。

    热热的汤才一入口,便觉得饿得冰凉的五脏六腑都似重新活了过来。再不客气的抓起一只白面馒头,跟那些粗俗的下人一样,直接往嘴里塞。

    柳媚儿很诧异,从前她怎么没发现,这馒头竟然这么好吃?

    如果说,李雍在的时候,简氏存着赌气的心,还要故意端下架子,可如今儿子走开了,她再端着还有什么意思?

    于是,简氏终于也“勉为其难”的进帐篷吃饭了。

    不得不说,这简陋的食物还是挺不错的。

    充满麦香的馒头,劲道而有韧性,松软耐嚼。酸辣汤里的味道也调得很好,就算里面只有酸菜豆芽、豆腐鸡蛋、木耳和少许火腿丝,却煮得酸香开胃,让人欲罢不能。

    看她们饿极了,吃得很香,叶秋笑笑,并没有落井下石的去败坏人的胃口,而是走到一旁吩咐事情。

    天都黑透了,这时候简氏怎么可能下山?总得给她安排个住处才行。

    江妈妈看简氏一眼,见叶秋没有掩饰的意思,也就不刻意压低声音了,“那要不要把我们住的窑洞让出来?”

    做了好事,总得让人知道才好。

    可简氏却不想领这个情。

    才说她会如数付钱,谁知叶秋道,“便是我们最好的窑洞,只怕王妃也是看不上眼的。不如就让营长把他的帐篷让出来好了,再让铁牛他们也腾出来几顶安置王妃带来的人。至于他们,就安排到窑洞里去。”

    江妈妈明白了,忍笑答应了下去安排。

    简氏心中莫名有些恼意,再怎样简陋的窑洞总比帐篷好吧?这女人就是故意整她。让她餐风露宿!

    柳媚儿心说,你们二位斗法,干嘛我白填在中间?眼下还没到她正面跟叶秋起冲突的时候。强龙不压地头蛇的道理,她还是知道了。于是便道,“夫人,咱们还是跟表哥换换,住窑洞吧?”

    可她这一说,简氏却不高兴了,“怎么?你表哥能住的地方。你倒不能住了?那你不如下山,自有更好的去处。”

    柳媚儿给她噎得不敢再说,只得悻悻然继续吃。

    很快一碗酸辣汤就见底了。看看周围又没人伺候,丫鬟们是吃完了,不过刚被江妈妈叫去收拾屋子了。她只能对叶秋喊,“再来一碗。”

    这是把人当成使唤丫头了么?叶秋一脸似笑非笑。“姑娘真当坐茶楼呢?方才叫你们吃你们不吃。这会子可没有了。”

    柳媚儿不悦道,“我明明看到你还有大半罐子的,我出钱还不行么?”

    叶秋挑眉道,“有钱也不卖!这是给晚上巡夜的兄弟们当宵夜的。姑娘要是也巡夜,也许还可分上一碗。”

    听她这么一说,柳媚儿只好偃旗息鼓了,原指望着简氏能帮忙说说,可叶秋又嘟囔着道。“不说是千金小姐么?怎么跟乡下汉子似的能吃。”

    柳媚儿又吃了个瘪,脸涨得通红。手上拿着的那小半个馒头,也不知是吃好,还是不吃好。

    简氏虽然对叶秋诸多不满,可看着她收拾柳媚儿,还是挺舒心的。

    这死丫头,一心就只知向着她姑母,到王府这么长时间,连声王妃也不喊,只肯叫她一声夫人,简氏心里早憋着火了。要不是怕柳氏又闹到齐王跟前去,她才不愿意要这丫头来给儿子当妾室。

    所以这会子再看她讨厌的叶秋,也顺眼了一些。反正她已吃完,慢条斯理的拿帕子拭了拭嘴角,她对柳媚儿道,“你先出去一会儿,我跟叶村长,有些话要讲。”

    柳媚儿正尴尬着,也愿意就着借口离开,那小半只馒头到底没舍得扔,笼在袖里,瞪叶秋一眼,打算寻个没人的地方去消灭掉了。

    “坐吧。”简氏努力拿出生平最优雅的大度,心平气和的招呼着叶秋。

    叶秋提了把茶壶在她对面坐下,却是反客为主,“山里没有好茶叶,王妃是要凑合着喝,还是要白水?”

    简氏又觉得被怠慢了,可想想这帐篷是儿子的帐篷,茶壶也是儿子的茶壶,如果她挑剔,岂不又是挑剔儿子?如此一想,便意兴阑珊了,“算了,随便吧。”

    叶秋给她和自己各倒了一杯茶,然后在她对面坐下,主动挑起了话题,“王妃,恕我冒昧问一句,您真是李雍的亲生母亲?”

    简氏一怔,随即怒了,“这还有假?你凭什么质疑我?”

    叶秋毫不生气,“可我觉得,你好象不那么爱你儿子。甚至,也不太了解他。”

    简氏有些莫名的心虚,梗着脖子发起了火,“我们母子之间的事,岂容你一个外人多嘴?”

    叶秋无赖道,“很快你儿子就要娶我了,他娶我之后——”

    “你休想!”简氏打断了她的话,“只要有我活着的一天,你就不可能嫁给我儿子!除非,他想让我死!”

    叶秋笑了笑,“我以为只有乡下妇人才会一哭二闹三上吊,没想到堂堂王妃,也是如此。”

    简氏的火气蹭蹭升级,却到底因为这话强迫自己冷静了下来,不要闹得跟个泼妇那样难看。

    “叶村长,我看你也不象是个没读过书的人,那总该知道廉耻二字怎么写吧?你这样一个未婚失贞的妇人,凭什么嫁给我儿子?”

    “凭他喜欢我,我刚好也挺喜欢他。”

    叶秋说得毫无愧色,却把简氏气得倒仰,望着她半晌才道,“你,你怎么有这般厚的脸皮?”

    叶秋眼中多了一抹淡淡嘲讽,“那依着王妃所言,就是要你儿子娶一个跟你一样门户高贵的千金小姐,然后成天在京城里四处显摆,却连他喜欢吃什么菜,带兵有多辛苦都说不出来,这才是有面子,对么?”

    简氏一哽,忽地满腔怒火化为了如兜头泼水般的冰凉。

    久违的二更君,今日会现身!老时间,大家懂的。(未完待续。。)

第223章 成亲吧

    爱,是什么?

    可能一千个人有一千种答案。但唯一不变的是,爱,就意味着牺牲与奉献。

    所以叶秋可以告诉简氏,“我嫁给你儿子,是打算好好爱他,照顾他,和他一起同甘共苦的。您要是愿意承认,我们会很高兴,可就是不承认,也不能阻止我们在一起。”

    简氏沉默了半晌,才苦涩的问,“雍儿,是故意找了你,来气我们的吧?”

    要不然,以她儿子那么好的条件,怎么会找个条件这么差的女人?

    一直没有动气的叶秋听了这话,却忽地有些生气了,“齐王妃,我念在你是李雍的母亲,就算你并不是一个称职的母亲,可我念在你生育过他,又养过他那几年的恩德,一直好言相敬。你要误会我,说我什么坏话,我都忍了,可你为什么要这么误会你的儿子?难道在你心目中,你儿子就是这么的不堪,甚至要用自己的终身幸福来跟你们赌气?不怕说白些,你们这样的父母,配吗?”

    简氏怔怔的说不出话来,就见叶秋起身,把一堆盔甲抱起,扔在她的怀里。

    盔甲显然是她儿子穿过的旧物,可简氏从来没想到,居然会这么沉。叶秋又把帐篷里一枝长长的铁枪拿了来,继续扔在她身上。

    “这些,就是你儿子最初进入军营里,穿戴使用的东西。夏天还好,一到秋冬,这些冰凉的盔甲铁枪。你知道穿戴使用起来,是什么滋味吗?只怕你从小长到大,连冻疮都没生过一个吧?”

    “还有这个。”叶秋从桌子底下。拖出了李雍的旧靴子。一拎起来,简氏闻着那异味,不觉就皱了眉。

    “嫌弃吗?可你儿子就天天穿着这样的靴子训练,拼杀。看看这双底子磨得,又快坏掉了。哦,还有这双袜子,我针线不好。上个月才让人给他缝了两双,眼看又要做新的了。还有他的衣服,都肩肘膝盖都特别容易磨。那是因为训练格杀时,常常要用力的缘故。所以我打算着,回头做一批护膝护肘给他和他的士兵。可这些事,你身为她的亲娘。都关心过吗?”

    简氏说不出来话来。只能听叶秋道,“我知道,你可以说,你是他的亲娘,你自然是爱他的。可当他小小年纪,被他父亲当成诱饵引开追兵时,你这个亲娘在哪里?当他在偏远荒凉的军营里受苦训练时,你这个亲娘在哪里?当他每一回在战场上与人生命相搏的时候。你这个亲娘又在哪里?是在赏花听戏,还是在吃着人参燕窝?”

    最后。叶秋冷哼一声,说,“别说你们齐王府曾带给了他荣华富贵,可他也拿血汗性命拼出了你们如今的荣华富贵。他不欠你们的。那你们又凭什么用爹娘的身份,摆出一副施恩者的嘴脸来欺压他?”

    简氏脸有些发白了,因为叶秋说的,戳中了她的痛处,也是事实。

    她想起,那一年在逃难之时,丈夫让儿子带人先走,她是疑惑过的,可丈夫冷冷的一句,“你要不放心,就跟着他去。”让她打消了这个念头。

    她当时安慰自己,她身为妇人,自然是要跟着夫君在一起的,否则夫君跟着寡嫂在一处,岂不坏了名声?

    可她骗不了自己,当时,她也是怕了。怕死,所以宁可眼睁睁的看着儿子被赶走。那时还小小的李雍,白着脸看着她的表情,她这辈子都忘不了。

    幸好,他没事。

    简氏就安慰自己,都过去了,小孩子又不记事,有什么好担心的?

    可是,她依旧骗不了自己。因为从那时起,李雍连最后对他们的一点亲近,都没有了。

    后来,儿子虽然不在身边,还是一天天长大了,出息了。

    有一年,她正过寿辰,宫里念着李雍的功劳,专门给她赏了一桌御膳,她那时觉得多有面子,多有荣光?尤其看着柳氏妒忌的眼神,她是多么的痛快?

    可是才下了一筷子,就收到边关告急的消息。齐王大怒,觉得儿子给他丢脸了。连她也在心中隐隐埋怨过,什么时候出事不好,偏偏这时候出事。

    可是,她那时有没有想过,她的儿子可能正在生死关头拼杀?

    再看看这盔甲里的棉衬里,还有洗不干净的血迹,看那森冷的铁枪头,也带着挥之不去的杀戮之气。

    简氏浑身颤抖着,落下了眼泪,“我,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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