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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章

重笙-第2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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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

    现在看这趋势,他们还属于来得早的那一波。

    走在路上。每隔一会儿就会有人来寻辞搭讪,应付了几回之后,王十三恍然:“奶奶的,原来他们也不知道目标在哪。老子还傻乎乎哪人多往哪走。合着这就是一群乱糟糟的没头苍蝇啊。”

    文笙在车里低声道:“不急,总会露出端倪的。”

    她这半天一直帘子缝隙向外观察,这次来关中的若有一千人,其中至少九百往上是听说过她的,不然也不会突然对《希声谱》爆发出这么大的热忱。

    文笙若不想麻烦缠身,就必须得低调行事。

    等进了城才发现,像样的客栈全都住满了。

    能为《希声谱》吸引而来的,大多有些身份。不是乐师,也是一方大豪。要不就直接是权贵世家,不会吝啬区区住店的银两。

    王十三在城里走马观花,悄声同车里的文笙嘀嘀咕咕:“你看那边的车夫,腰上挂了把弯剑,那人是不二剑宗的,姓齐,我和他打过些交道,咱们躲远点儿,别叫他看到。”

    文笙奇道:“他见过你刮了胡子的模样?”

    “也是,我把这茬儿忘了。”王十三立刻由鬼鬼祟祟恢复了坦然。

    文笙有些好笑,问道:“为什么叫不二剑宗,是关中本地的帮派么?”

    王十三对大梁江湖上的势力不说了如指掌,起码也能说出大半,道:“是关中的。宗门在南湖道,离这里上百里地呢。为什么叫不二剑宗,”王十三摸了摸下巴,假意思索:“可能是因为叫不三不四都很难听吧。”

    文笙“噗”地笑出声来。

    此刻乐城聚集的江湖人不少,转眼工夫王十三又认出了一位故人:“这个是烈火堂的,我还在江北的时候,他跟着他们堂主去投靠王光济,不过他们堂主名声实在太臭了,王光济没敢收留,这小子特别擅长拍马屁,所以我对他有些印象。”

    文笙闻弦歌而知雅意,不用问,这肯定是当时把十三爷拍得挺舒服。

    江湖对她而言几乎是另一个世界,却是十三的一部分,决定在一起就不能排斥它,其实凭心而论,对于十三的江湖,她还挺好奇的。

    “王光济还会嫌弃别人名声臭,怎么个臭法?”

    王十三犹豫了一下,他觉着这些事对文笙讲,有些脏了她的耳朵,不过文笙都问了,他要不说,搞不好会有什么不好的事发生。

    “就是杀兄占嫂,他的堂主之位就是这么抢回来的。”

    文笙没有作声。

    王十三复又解释:“江湖中人义气为先,他做了这样的事就是犯了大忌,没有人愿意与他结交。”

    文笙叹了口气:“那他的嫂嫂……”

    王十三已经预感到文笙要生气,犹豫了一下道:“听说不堪其辱,后来寻了短见,死了。”

    文笙冷冷地道:“那你帮我看一看,这个烈火堂堂主在不在乐城。”

    王十三吓了一跳,道:“姑奶奶,你要做什么?想杀他我去好了,哪用脏了你的手。”

    文笙这才放缓了语气:“你方才所说若是真的,我绝不容他活在世上继续害人。十三,推己及人,若这样的惨事发生在我们的亲人身上,亦或是就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你会如何?”

    王十三勃然大怒:“那必须得将他挫骨扬灰。”

    文笙叹道:“只要为民除害,叫他不能再害人就可以了。现在是乱世,我们有能力就多管一管不平事。这也是我不愿看到国公爷向朝廷称臣的原因,但愿天下平定之后,世人不管本事大小,有钱没钱,都一样受律法的约束。那才是我心中的盛世啊。”

    王十三连连点头,突道:“那你这个大乐师岂不是没有了用武之地?”

    文笙笑了一声:“我无所谓,打打杀杀非我所愿,《希声谱》本不以攻击见长,我觉着剩下那三篇也应该是这样。到是你,武功再高也没用,就可以散功了。”

    “啊?那需要多久?”

    “不好说,也许五六十年,也许一二百年,也许更久。”

    王十三激灵灵打了个寒颤,道:“你说笑吧。”

    “呵呵。”说到散功的事,文笙确实是在开玩笑。

    乐城虽然不小,一下子涌入了这么多人,难免有些吃不消,各路人马很难相互间全都客客气气,不时有争执冲突发生。

    王十三就看到了好几起。

    一动了手,就算不认识人,只看武功招数,他差不多也能认出门派来。

    “这些人都是吃饱了撑得吧。”

    有工夫打架,不赶紧寻找《希声谱》的线索,王十三老大看不惯,和文笙抱怨。

    文笙也在想,到底应该从何处入手。

    谭家人得到的消息应该更为详尽,否则不会出动这么多人。按出发的时间推算,谭五先生一行早已经到了关中,他们现在何处?

    还有一点叫文笙百思不得其解,谭家手里也有好几篇《希声谱》了,若是连那些都参不透,他们应该知道,拿到全本对他们来说,也是毫无意义。

    上次还只是首阳一个,这次却如此兴师动众,难道针对的是自己?怕自己拿到《希声谱》变得更强?

    还是有什么别的原因?

    文笙半天无语,王十三有些担心,探头到车内瞧了瞧,突地一笑,道:“别愁了,还是用我的办法吧。”

    王十三的办法很简单,在过去也不止一次用过。

    每一个地方都有帮派,有个风吹草动,这些地头蛇就会立刻知道。乐城王十三来过,对本地的帮派还隐约有点印象,只是那是两三年前的事,在这个风险这么大的行当里,两三年够换七八个首领了。

    他想来想去,还是觉着应该去碰碰运气。

    如果遇上不识趣的,十三爷一顿老拳,教教他如何识趣就是了。

    他没有同文笙细说,牵着拉车的马往城南而去,边走边四下打量。

    就在这时,他突然听到远处里不知谁叫了一声:“顾文笙在浦川出现了!”

    就这一声喊,整条街上都随之静了静。(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二章 第一夜(二合一)

    这消息一传十,十传百,一时间不知有多少人在问:“浦川在哪里?”

    就连文笙都不例外。

    王十三有些疑惑:“浦川离这儿可不近,三四百里呢。”

    他们自然知道这个消息是假的,问题是散布消息的人出于什么目的。

    王十三断言:“这是有人没安好心,想要把水搅浑。”

    文笙也觉着王十三说得不错,若非如此,接到信的人应该第一时刻悄悄赶去,哪会嚷嚷得尽人皆知。

    毕竟真要骑快马的话,三四百里路有一天时间就赶去了,运气好说不定还能分一杯羹。

    抱着这个想法的显然不在少数,不大会儿工夫,往浦川去的西门、南门都排起了长龙。

    王十三见状乐了:“这么着到挺好,咱们先找个地方歇歇脚,吃点儿东西,估计着很快就有客栈空出来了。”

    他将马车停在一处小吃摊附近,过去买了十几个刚出锅的水煎包,拿油纸垫着捧回来:“包子来了。”

    文笙探身撩车帘,王十三钻进车里,坐到了她对面。

    “趁热吃,吃完了咱找地方住下来,先歇一晚上再说。”他把包子连油纸一起放到文笙面前的小茶几上,有些期待地伸手去抓,“这一路赶得,都没能好好吃饭,老板说这包子是猪肉白菜馅的,闻着挺香,我看买的人也多,你试试。”

    文笙眼疾手快,在他爪子上轻轻一弹。

    王十三望见她似笑非笑的神情。讪讪一笑,缩回手去在身上擦了两把,起身下车。去跟老板讨来两双筷子,还特意在热水里烫了烫,回来递给文笙:“姑奶奶,这总行了吧。”

    文笙接在手里。

    王十三没有上车,放下车帘道:“我去买点儿东西。你先吃,别等我。”说完走开。

    文笙透过帘子的缝隙见他往路旁一家店铺而去,没太在意。放下筷子,等王十三回来。

    王十三去了差不多有一刻钟时间,拿了一件绛红色的连帽斗篷回来。

    他上了车。将斗篷递给文笙,“啧”了一声:“我知道你对我好,不过包子凉了就不好吃了。不是说叫你别等我么?”

    他口里虽然在埋怨,脸上却是眉开眼笑的。夹了一个包子。冲文笙示意:“快吃。”

    文笙笑笑没有作声,拿起筷子夹包子吃。

    这么面对着面,头碰着头地吃东西,车里的气氛就变得格外温馨而旖旎,王十三沉溺其中,吃了一个又一个,赞不绝口:“这真是我吃过最好吃的包子。”

    文笙只吃了两个就饱了。

    连日的奔波,令她颇觉劳累。明明心情不错,可胃口就是变小了。每到这时候,她就万分羡慕王十三有个强横的身体。

    琴声到底不是无所不能,在这一点上,她不光是现在没有办法,就连以后,也不抱什么希望。

    王十三叼了个水煎包,望着她目露疑问。

    文笙微微一笑:“不如你擀的面条好吃。”

    王十三大乐:“早说啊,这还不是小事一桩。不是我说你,你这饭量也太小了,我得看好你,别呆会儿风大把你刮跑了。”

    文笙的目光落到了那件斗篷上。

    这会儿虽然已是三月下旬,但风还是很凉,加上乐城今天阴天不见太阳,文笙坐在车里是不觉冷,但据她观察,街上行人还是穿得挺厚实的。

    十三买回来的这件斗篷还挺好看的,绛红色不招摇,穿在身上显得人既秀美又端庄,帽檐领口上镶了一圈白绒绒,给斗篷平添了一分娇柔。

    若是旁人买来,文笙多半要夸一声“眼光不错”,可王十三?文笙猜他是瞎猫碰上了死耗子,误打误撞。这斗篷用料做工无一不佳,不会是他径直买了店里最贵的一件吧?

    王十三狼吞虎咽把剩下的包子一扫而光,指了斗篷道:“试试这件怎么样,刚才从他们家门口走,我扫了一眼,就觉着不错,再说它还有个帽子,可以遮一遮。眼下你可是大名人,这么多双眼睛盯着,你若戴个斗笠帷帽什么的,反而引人注意。”

    看吧,十三想的就是这么简单。

    文笙笑笑:“我挺喜欢的,不便宜吧?”

    王十三怔了一怔,没想到她问价钱的事,摆了摆手:“能有多贵,天马上就热了,若非乐城这会儿来了这么多赶热闹的,我还能再把价钱往下压压。没事,十三爷有的是银子。”

    文笙眨了眨眼睛:“有的是银子?这好长时间了,你的银子不是都交给我管了么?”

    王十三嬉皮笑脸:“你忘了?我以前还攒了好多老婆本儿。”

    文笙抬手轻轻扯了一下他的耳垂。

    她的力道,介乎于拽和摸之间,带着亲昵,令王十三几乎把持不住。

    勾引老子?不行,老子绝不上当!

    他费了好大的力气把目光移开,吞了口唾沫,才发现文笙不知何时丢了个钱袋子在他眼前。

    文笙白了他一眼:“拿着吧,大丈夫不能一日无权,小丈夫不能一日无钱。你把钱交给我,我还得费心费力给你保管。再一个,你也好歹打扮打扮换身衣裳,咱俩走在一起才像夫妻,现在这个样子,但凡长眼睛的就会生疑。”

    王十三此时穿了一身粗布衣裳,看上去就是个寻常的乡下人,赶车的话大家拿他当下人看,到是很少会有人注意,但若陪着文笙去住店,还住一间房,肯定是不成。

    王十三笑笑,有些得意地道:“这就换,你帮我置的衣裳我带着呢,这一路鞍马劳顿的。我怕磨坏了。”

    文笙闻言微微咬了唇没有说话。

    王十三被她目光勾得心痒难熬,又想今天晚上终于可以共枕而眠,连呼吸都急促了些。

    文笙低垂下眼睛。将斗篷展开披到身上,修长的手指挽了前头的线绳,顿了顿,轻声道:“那你若是不嫌弃我手艺差,等回头有了空闲,我亲手帮你做两件。”

    王十三连声道:“不嫌弃,不嫌弃。若是太麻烦就算了。咱们外甥提灯笼,照旧就可以,缝衣裳很伤眼睛。你又整天看书练琴,可别累坏了。”

    文笙松了口气,笑道:“那就只做里面穿的吧。”

    王十三连连点头,他不觉着文笙这是对自己的女红没信心。脑袋里思绪已经飞走:文笙要帮他做贴身的衣裳了。要做得合适,可得先量尺寸。等晚上了他躺在被窝里,脱了衣裳,叫文笙这里量量,那里量量,嘿嘿嘿,给个神仙也不换!

    文笙见他两眼发直,脸上露出傻笑。要命也猜不到他在想什么,掩手打了个哈欠。忍着困意道:“十三,十三……”

    “哎?啊!”

    十三爷终于魂魄归位。

    “看来不少人赶去了浦川,咱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吃了东西,身上又暖和,困劲儿上来止都止不住,说话间文笙又打了哈欠,连眼睛里都冒出泪花来。

    王十三见状连忙收了花花心思,就在马车里快手快脚把外衣脱了,自包裹里拿了件袍子换上,系好了腰带,道:“咱们现在就去住店,你只管歇着,我出去探探消息。”

    文笙点了点头,见王十三浑身焕然一新,只有头发还乱蓬蓬的,示意他坐过来,上手帮他重新束发。

    王十三乖乖坐着一动不动,任她摆弄。

    文笙将他头发散开,手指当梳,归拢整齐了,这期间指腹不时擦到王十三头皮。

    王十三就像一只正晒太阳的猛兽,舒服地闭上了眼,这会儿他只觉整个人都被文笙的气息环绕,不但头皮是麻的,浑身都麻酥酥。

    这种既甜蜜又温暖的感觉,甚至比亲吻更令王十三留恋不已。

    文笙很快帮他束好了头发,见他犹自一脸意犹未尽,看上去色迷迷的,不禁有些好笑,轻轻拍了拍他的脸颊,道:“还不快去?”

    住店很顺利。

    王十三生怕叫文笙跟着他吃苦,找了乐城最大的一家客栈,正好上房的几位客人刚结账离开,腾了地方出来。

    小二见他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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