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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永历四年-第10章

小说: 永历四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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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闻言,孙钰便将陈文引到了屋子里,孙钰的弟弟正在西屋正面的桌子上写东西。

    “这是舍弟孙铭。”孙钰转过身将陈文介绍给他弟弟:“这位便是陈先生。”

    两厢见过礼后,孙铭便又回去继续做功课,而孙钰则将陈文引到一侧,示意这是陈文的住处。

    陈文想了想,便从怀中掏出了五两银子,说道:“这是在下的生活费,还望孙兄笑纳。”

    而孙钰却推回了银子,依旧面无表情的指了指那驴子背来的布袋子,说道:“陈兄安心住下就好,其他的无须忧心。那里面是副宪批给你的那份,你无须给我这个,嗯,生活费。”

    想的真周到啊。

    这算什么,监护人吗?

    那我要不要怯生生的叫你一声“若白师兄”呢。

    见推让不过,陈文只得说道:“那就有劳孙兄代我向副宪致谢了。”

    “陈兄客气了,本应如此。”

    这时,外面忽然传来了“饭做好了。”的声音。

    只见孙铭飞快的写完最后几个字,起身对孙钰说道:“兄长,功课我已经做完了。”

    “嗯。”孙钰看了一眼陈文,说道:“先去吃饭,晚上再检查。”

    北屋的中堂摆了一张大桌子,孙钰的妻子依次的将饭菜摆上桌,随后便回到了厨房。

    说到底,这毕竟是封建社会,双方称不上通家之好,见面已是迫不得已,同桌吃饭肯定是不能的。当然啦,在明末也不是没有例外,比如钱谦益家的河东君就不太受这等约束,而钱牧斋本人也一向由着她。

    桌子上摆了三个菜一个汤,土豆炒青菜、清炒肉丝、韭菜炒鸡蛋外加一小锅青菜豆腐汤,而先前烧糊了的就是那个土豆炒青菜。

    饭菜闻起来很香,这让陈文想起了前天晚上和王翊王江一起吃的那顿饭。不过,这里面却没有他先前透过厨房打开的窗子所看到的白藕、红菱等物。

    对了,那些东西应该今天晚上乞巧的贡品吧。

    其实,在厨房里还有一只白煮鸡。按照金华府一带的传统,七夕之日,每家都要杀一只鸡,意为这夜牛郎织女相会,若无公鸡报晓,他们便能永远不分开。

    寓意很是美好,不过那只鸡的命运就要苦得多了。因为今天它除了性命不保,晚上更是还有别的任务,以至于要到明天才能被摆上餐桌。

    这时代又没有冰箱,坏了可怎么办啊。

    “陈兄,你怎么不动筷呢。”

    “哦。”陈文反应过来后,便起身盛了一碗汤。南方人先喝汤后吃饭,这个他还是懂的。

    虽然食材只有青菜和豆腐,但是汤的味道却很是鲜美,尤其是这个时代还没有味精,所以更为难得。

    喝了一口后,陈文立刻恭维道:“这汤味道真棒,孙兄这口福实在是羡煞旁人啊。等小弟日后成亲了,定要让弟妹来和嫂子好好学学这门手艺。”

    这话入耳,孙钰的目光也柔和许多。“陈兄客气了,雕虫小技而已。”

    拍不动你的马屁,那就拍拍你媳妇的,难道你嘴里还敢蹦出个“不”字儿?

    小鲜肉儿童鞋,图样图森破啊。

    自觉得扳回一局的陈文又夹了筷子清炒肉丝,只是放入嘴里刚咀嚼了两口,他的脸色就陡然一变。

    这菜也太咸了吧,齁死宝宝了。

    于是,陈文立刻又盛了碗汤,一饮而尽。

    不是说古代盐铁专卖,盐价是很贵的吗?这小媳妇儿这么放盐也太败家了吧。

    可是,同样夹了肉丝的孙钰却依旧吃得很开心,而且目光中竟隐隐透着一股柔情。

    难道他除了面瘫以外,味觉还有问题吗?

    这孩子真可怜。

    很快,陈文又找到了一个盟友,这就更加坚定了他的这种想法

    但见,孙钰的弟弟在吃了一口之后,立刻就吐到了碗里。不过,他的小动作也就到此为止了。只见孙钰冷着脸瞪了他一眼,那可怜的小家伙立马就又把肉丝吞了下去,赶紧扒了两口白饭才没落得陈文那般。

    小朋友有经验啊。

    接着,孙钰又连忙凑到陈文耳边,低声说道:“内子不善烹饪,还望陈兄海涵,”声音之中,竟颇有些愧疚。

    这还能说什么,陈文立刻低声回道:“孙兄多虑了,在下是北方人,口儿重,这味道正好。”

    这个回答显然不足以骗过孙钰,只见他立刻起身行了一礼。

    而眼见于此,陈文也只好起身回礼。

    和古人吃饭运动量真大啊。

    不知道是被先前那个菜齁得厉害,还是新入口的这个菜根本就没放盐,陈文再夹了口韭菜炒鸡蛋却根本没吃出来任何味道。若是算上那个烧糊了的土豆炒青菜,这一桌子也就只有白饭和汤能下口了。

    这小媳妇大概是把韭菜炒鸡蛋该放的盐全都倒清炒肉丝里了吧。

    也幸亏了那个封建社会女子不同席的传统,陈文做主把咸得没边的清炒肉丝和完全没有味道的韭菜炒鸡蛋来了个大杂烩,也总算是中和了一下味道。

    而那孙钰更是厉害,上来慢慢的吃,等陈文和他弟弟吃完后,他竟把剩下的菜全部消灭个干净。看他的样子,似乎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干了,显得经验十足。

    吃过饭,孙钰的妻子又回来了,不过那小脸儿上依稀还有些许泪痕,低着头不敢看人。待她看到盆干碗净之后,更是又要哭出来一般。

    此时,只听见孙钰柔声说道:“今天有进步,陈兄还夸赞你做得汤好喝呢。快收拾了吧,晚上还要拜七姐呢。”

    “是的,相公。”满是哭腔的小媳妇立刻开始收拾桌子,手速惊人。

    入夜后,孙家的小媳妇在院子里放了张小桌,摆好了先前准备的巧果、莲蓬、白藕、红菱等贡品,还将一个装着蜘蛛的小盒放在桌上,开始拜七姐。

    而屋里,孙钰则正对着一张画着面目狰狞、金身青面、右手握朱笔、右脚独立于海中大鳌头顶的形似鬼怪造型的画像下拜,而案前就是那只陈文先前没注意到的白煮鸡。

    按照长幼的顺序,孙钰拜后,便是他弟弟。待孙铭拜完,孙钰见陈文依旧像是在看西洋景儿一般全无动静,皱着眉头问道:“陈兄不也是读书人吗?难道天津卫那边不拜魁星吗?”

    魁星?那是什么?

    陈文并不知道,七月初七即是乞巧节,也是魁星诞。魁星是道教中主宰文运的神。魁星信仰盛于宋代那个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朝代,从此经久不衰,成为封建社会读书人于文昌帝君之外崇信最甚的神明。到了这一天,女子要拜七姐,而家里的读书人就会拜魁星。

    不过在他的那个时代,经过了常年的唯物主义教育,考试不是靠作弊就是各凭本事。就算有人要拜也多是去拜关公,毕竟他老人家管的事情比较多,能者多劳嘛。到了后来似乎也有人开始拜范进了,并且尊其为考神,只是并不普及罢了。

    电光火石之间,陈文脑子里窜出了好几个念头,最后回了句:“在下没打算过要考科举,所以就没拜过。”

    这个答案似乎还算合格,孙钰便没有再说什么。

    拜过魁星,孙钰便开始检查他弟弟的功课。眼见于此,陈文便借口累了回房休息去了。

    又不是没上过学,那小子吃饭前赶出来的功课能有多少质量,不挨卷才怪,自己在那岂不是碍人眼。再者说了,万一那孙钰哪根筋不对问自己该怎么写,那不就剩下出糗了吗?

    果不出所料,陈文还没来得及进屋,北屋的训斥声就开始了。不过,最后的结果陈文并不清楚,因为等那小子哈气连连的回来时,他已经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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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章 孙钰

    七月初八,孙钰正值休沐,便没有出门,天一亮就去督促他弟弟的学业了。

    而此时,陈文却还躺在床上睡懒觉。大抵是他养病时昏天黑地的睡了一天,生物钟又自动调了回来,不需要上班的日子,一个宅男不睡懒觉还能干嘛。

    “还真是个纨绔子弟啊。”孙钰摇了摇头,轻手轻脚的帮他弟弟把笔墨纸砚都先搬到北屋。

    直到日上三竿,陈文才懒洋洋的爬起来。看着窗外的天空,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好像论坛上说古人不吃中午饭,一天就两顿饭的。至于在老营那几天一日三餐的日子,已经全然被他理解为病号饭了。

    只是陈文不知道,古人并非一定每日两餐,吃几顿基本上是由经济生活水平决定的。隋唐以前,普通百姓一日两餐,贵族一日三餐,而隋唐之后,普通百姓只要过得去也会选择一日三餐。当然,穷苦之家,一日一餐也要度日,天子就算不饿一天也要吃四顿,那是特例。

    不过,三餐制盛行于世的同时,两餐制也并没有消亡。在《清稗类钞·饮食类》中就有记载“我国人日食之次数,南方普通日三次,北方普通日二次”。如当时的兰州人便“日皆二食”,而浙江宁波、绍兴一带则是“日皆三饭”。当然,这同样是和当地经济条件直接挂钩的。

    在孙家,孙钰本人是官身,每月有俸禄可领,养活一家三口不成问题。孙家的小媳妇虽然做饭手艺差了点儿,但是对于女红一事却是出了奇的在行,总能贴补些家用,或许这就是术业有专攻吧。再加上眼下四明山地区比较太平,物价也就相对的要低一些,一日三餐倒也正常。

    不过,陈文的到来直接导致了孙家多了一张吃饭的嘴,所幸,王江适时的补贴却也弥补了这一块的损耗,孙家的生活水平并没有因此而下降。

    待陈文出了房门才发现,孙家的小媳妇正在做午饭,这让陈文心安的同时又对网络上那些断章取义的信息很是愤慨。

    这时,孙家的院门被人敲响。

    出于防止孙家的小媳妇再次把菜烧糊了的考虑,陈文立刻示意自己去开门。

    打开院门,一个五短身材、满脸横肉的汉子提着两只兔子正站在门外。

    “您好,请问您找谁?”陈文客气的问道。

    只见那汉子看到陈文,先是一愣,随后倒退了两步四下环视周围,满脸疑惑的开口说道:“我找孙举人,你……”他看了看陈文的衣着。“嗯,您是?”

    举人?卧槽,这死面瘫竟然还是个举人啊,真是小瞧他了。陈文分明记得王翊和王江好像才不过是个秀才啊,那么他如此功名是怎么才混成个不入流的仓大使的呢。

    “在下姓陈,暂住于此,孙兄正在里面读书,兄台请进来说。”

    待陈文将那汉子引进来,孙家的小媳妇也从厨房走了出来,随即道了个万福。“原来是吴家叔叔啊。叔叔的衣服奴家已经补好了,本打算下午给叔叔送过去呢。”

    “此事已是有劳嫂夫人了,某自己来取就可以,嫂夫人客气了。”那汉子将手中兔子递了过去,说道:“这是某昨日在山里打的,正好补补身子。”

    陈文咽了口唾沫,不禁想到,这确实可以补身子啊。有诗曰: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洗净剁成块,焯水炸金黄,放入砂锅中,加料大火煮,小火炖四刻,中火慢收汁,出锅分小块,淋油装成盘。nice!

    可是,即便如此,那孙家的小媳妇却不肯接。“每次都要劳烦吴家叔叔破费,这怎么好意思呢。”

    倒是那汉子却显得颇为豪爽,只听他说道:“这破费什么啊,嫂夫人帮我等弟兄缝补衣服不也没要过一文钱吗?你们这大户人家出身的就是太客气。”

    大户人家?陈文心中疑惑。

    孙家的小媳妇千恩万谢的接过了兔子,又对陈文和那汉子介绍道:“这位是吴家叔叔,讳登科,是外子的同乡。这位是陈家叔叔,讳文,表字辅仁,乃是外子的同僚。”

    原来自己在孙家的对外身份是面瘫兄的同事啊,这瞎话他怎么也没提前和我对口供呢,这厮不会连这也忘了吧。

    “原来是陈官人啊,失礼失礼。”那吴登科肃然起敬。

    “吴兄弟客气了,兄台即是孙兄同乡,你我二人兄弟相称即可,无须多礼。”

    人家虽然这样说,但是自己终究是白身,绝对不能太过分了,否则只会惹人讨厌。可是这在吴登科眼里,却是陈文性子随和,无端端的平添了些好感。

    两厢见礼之时,孙钰也从北屋里走了出来。“吴贤弟来啦,正要吃午饭,留下来一起用饭吧。”

    听到这话,吴登科也不客气,立刻便招呼着去打酒。

    夏日天气炎热,又没有空调,饭桌便摆在了小院里,而孙家的小媳妇依旧是躲在厨房里吃饭。

    桌子上,一只白煮鸡、一盘土豆烧兔肉、一盘韭菜炒豆芽、一盘拌黄瓜和一大锅青菜蛋花汤。当然,还有吴登科刚才提回来的两坛子黄酒,以及昨天作为贡品的红菱白藕等物权作是下酒菜。

    连着两天吃韭菜,这让陈文看孙家夫妇的眼神有些暧昧。只可惜没有茴香豆,不能过效法一把孔君乙己。

    四人坐定,见主家动筷之后,陈文不疑有他的开始盛汤夹菜。汤还是一如既往的鲜美,可是谁知道,今天的土豆烧兔肉竟然比昨天那个清炒肉丝还咸。回想起自己昨天的那句“在下是北方人,口儿重,这味道正好。”的话,还真是嘴贱啊。

    紧划拉两口白饭,陈文又去夹了块白煮鸡。入口之后,只觉得这鸡真心是白煮了,一点味道也没有。不过,剩下的两个菜还不错,总算是没有全军覆没。

    走眼了,这小媳妇儿做饭分明就是个神经刀嘛。

    以后在孙家吃饭,这菜断不能再贸贸然进嘴了,要不然自己非得被这小媳妇齁成燕巴虎不可。那时,她可就算是无意间替满清除去了一大害了。

    酒过三巡,还不能喝酒的孙铭就被他哥哥瞪回了屋。没过多会,孙钰便借不胜酒力退席去盯着他弟弟读书去了,就连躲在厨房的孙家小媳妇在把温酒的热水重新换过后,也回了北屋去做女红。而酒桌上就剩下了陈文和吴登科二人。

    黄酒的度数不高,温饮更显酒香浓郁、酒味柔和。一坛子下去之后,对于陈文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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