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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勒胡马-第86章

小说: 勒胡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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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该点点头,说:“可矣。”随即把手中的物品往供案上一撂,将须臾不离的三尺竹杖高高扬起。百姓们原本还在哭号、哀恳:“我等辛苦耕种,好不容易得上天垂怜,也无疾风暴雨,庄稼长势喜人,却不想遭此无妄之灾。蝗虫过境,必然颗粒无收,我等都将饿死,还请使君救我,使君上恪天心,必能求得老天收回责罚……”眼见刺史先不说话,却举起了竹杖,赶紧伏低身体,绝大多数人也都暂且停息了哀嚎。

    裴该一直不言不动,直到喧哗声终于彻底平息下来,他才长长地吸一口气,扯着嗓子高声说道:“汝等百姓收声。我听人言,说蝗是蝗神,受上天所遣,尽食田禾,以害黎庶,故此当设此祭,以祷告上天,使收灾异,是这样么?”

    “是啊,正是……”四下喧哗声再起。

    裴该将竹杖望风一抽,“呜”的一声,大喝道:“都收声,由耆老回复我。”

    喧哗声再度逐渐沉寂下去,那几名老人就跪在裴该身前,其中一个战战兢兢抬起头来,回答道:“诚如使君所言,还请使君主祭,救护我等。”

    裴该点一点头,继续高声问道:“汝等自不能祭么?何以求我?”

    “我等草民,有何威能?安识天意?使君受天子所遣,守牧徐州,那是如同天上星宿一般的贵人,必能上恪天心,下安黎庶——使君的话,或许老天是会听的。”

    裴该一撇嘴,缓缓地把竹杖按在老人肩膀上:“汝等也知我受天子所遣?则何谓天子?天子乃上天之子也!汝等百姓,亦皆天子之子,是天之孙!上天若有灵,安有别遣什么蝗神来害自家孙辈的道理?!”

    随即空着的左手往袖子里一缩,取出一物来,高高举起:“汝等且看,这是何物?!”

    近处的人抬眼一望,纷纷答应:“是蝗。”

    那是一只个头挺大的蝗虫,色作青灰,足翅俱全,裴该在登山前随手捉了掐死,揣在袖子里,这会儿取出来,先亮给大家伙儿看清楚了,便即喝骂道:“人以五谷为命,而此物却食五谷,残害百姓!我受天子诏守牧徐方,徐方百姓皆我子民,竟欲害我子民,我与此物不共戴天!”说着话一抖手,直接就把蝗虫给塞嘴里了,还“咯吱咯吱”,嚼得非常大声。

    嗯,一股土腥气,好难吃……早知道就逮只小点儿的了……但太小又怕老百姓看不清……

    裴该此举,山上山下,众人皆惊——有那离得远瞧不清的,自然口耳相传,一会儿也全都知道了。裴该不等百姓议论,一边嚼着蝗虫,一边抬起腿来,“嘭”地就把供案给踢翻了,然后一咬牙,硬梗着脖子把虫渣吞咽下去,大声说道:“我乃天上星宿,小小蝗神,安能害我?彼真有灵,便当趋避,若不肯走,我便带汝等杀灭之!胡贼我尚不惧,设一空城即可吓退,而况小虫乎?!”

    随即抬起竹杖来朝着屯垦地方向一指:“有不想饿死的,都跟从我,去杀灭蝗虫!”

    ——————————

    裴该这场做秀,当然是学的唐太宗。根据史书记载,唐太宗李世民就曾经生吃过蝗虫,还说:“人以谷为命,而汝食之,是害于百姓。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尔其有灵,但当蚀我心,无害百姓。”左右都说这玩意儿脏啊,吃了怕会生病哪,李世民回复道:“所冀移灾朕躬,何疾之避?”

    不过李世民做秀是在宫苑之中,老百姓压根儿就瞧不见,他主要是做给那些反对捕蝗杀蝗的官员瞧的。裴该直接移植过来,施之于百姓们面前,效果却只有更好。

    因为这年月的老百姓普遍崇拜权威,不但怕官,而且敬官,总觉得高门世家子弟,以及那些高官显宦,都跟自己不是同一种生物,即便并非天星降凡,也必有无尽的威能。“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之类的话并不见得真能够深入人心,而且就算知道,也得等到完全活不下去了才可能拿出来说事儿。

    所以很多事情,只要官吏带头,百姓们自会盲从,除非他们同时被“族权”给牢牢禁锢住了,而那些土地主虽然眼界不广,却多少比庶民聪明一些,乃能隔绝官民,掌控乡里。这是封建时代愚民政策的重要来由,固然老百姓有了知识,能够生产出更多物资,但有了知识也不好管了呀,到时候官家不摆出足够的道理来,谁肯听从?所以就理论上来说,随着知识的普及,甚至于大多数乡绅都成为有功名之人,政府对地方的掌控就越是困难,但那又不是真正开启民智,而只是导致权力下移至乡绅阶层而已。

    好在屯垦地就没有什么乡绅,固然无论从江北拉来的,还是从峄山上逃来的流民,其中也有一些是认识字甚至能读书的,但终究丧失了土地和家财,就很难窃夺地方官府的职权。屯垦地又以军法部勒,所以没有乡绅阶层的阻隔,官府政令可以直接行之于每一个老百姓。那么在老百姓心目中,裴使君作为官府的代表,和“天”也就没有什么太大差别啦。

    尤其裴该躯体里的灵魂来自于两千年后的信息社会,非常清楚社会舆论的重要性,他曾命裴寂、甄随等人到处散播流言,在百姓心目中塑造自己的高大形象——毁坞堡,杀豪强是一事,目的当然不是为了统一政令、搜掠物资,而纯粹是为了除恶霸,安黎庶;“空城计”吓退支屈六也是一事,可见使君谋深智广,完全有能力保障地方平安。

    各种谣言越传越邪,甚至于有说裴使君能够呼风唤雨,撒豆成兵,所以站在城头施法,就把胡将当场殛杀马下,胡兵四散而溃,竟被斩杀超过七成的……你不见城门上挂出过胡兵的脑袋来吗?啥,才几颗?那是你眼神不好,没瞧清楚,再说了,你只看了一座城门门,另外还有三门你都有去瞧过吗?

    尤其是屯垦地的百姓,信息来源更加单一,整天就光听说裴使君和妫从事的英雄事迹了。再加上他们离乡背井、艰苦流离,几乎就要饿死,结果被裴使君所拯救,在内心深处,也希望这位使君威能无限,可以永保自家平安——算是一种美好愿望所造成的自我催眠,群策群力塑造出一具虚幻的光辉形象来。

    而裴该面对这群“愚民”,也并没有脱离时代和实际地讲科学,反迷信,他反倒利用百姓的迷信心里,大肆宣扬天子就是上天之子,而我是他的代表,所以蝗灾在我面前就是个屁!这种话老百姓自然是听得进去的。

    当然啦,光嘴里说说,没有什么实际举措,蝗虫无智,是不会因为惧怕裴使君而纳头便拜,然后主动撤离的。那么该当如何治理蝗灾呢?好在裴该还记得姚崇灭蝗的故事,当时姚崇建议“请夜设火,坎其旁,且焚且瘗,蝗乃可尽”,也就是说利用蝗虫的趋光性来诱杀之。再高明的手段裴该也不清楚了,只好先做成这一步再说。

    于是指挥百姓,人执稻草一束,燃起火焰来驱赶蝗虫,把蝗虫都赶到在地头燃起的大火堆里去。蝗虫扑火,“噼啪作响”,焦臭之味,飘扬于数十里内。就这么的忙活了好几个时辰,眼瞧着天色渐暗,裴该估计自己今天是回不去啦,只好仍然留在屯垦地,只派仆人裴丙骑马急报卞壸,要他赶紧组织各乡的灭蝗运动。

    希望卞望之不是卢怀慎之流迷信到无可理谕的傻叉吧。

    夜幕低垂,老弱皆已就寝,青壮仍在田间执火灭蝗,四野星星点点,全是光亮。裴该不习惯那么早就睡,也带着从人在田间逡巡,遥望这些光芒,仿佛又回到了穿越前那个充满了光污染的时代……自己应该是回不去了吧,只好在这个愚昧的年月艰难挣扎了,但自己的穿越,能不能如同这些火光一般,起码驱散一小片黑暗,杀灭一小群蝗虫呢?

    正自慨叹,忽听身旁部曲呼喝道:“什么人?!”裴该循声望去,只见光亮之间仍然漆黑的一片麦地里,影影绰绰有一个矮小的人影正在晃动。随即部曲举火一照,原来是个人正蹲在垄旁,背对裴该,但却满面惊愕地扭过了头来。裴该细一打量,是个衣衫褴褛的半大孩子,也就十三四岁模样,看他腮帮子鼓鼓的,颚骨抖动,也不知道在吃什么东西。

    部曲喝问道:“汝何人耶,安敢冲撞使君?!”

    那孩子差点儿就吓哭了,赶紧转过身来,伏拜在泥涂之中,连连磕头。裴该摆摆手,说还是个孩子嘛,你不要吓他——“汝在吃些什么?”

    那孩子瞪着惊恐的双眼,战战兢兢的回答说:“蝗神……蝗虫……”勒胡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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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高蛋白食品

    蝗虫是能吃的,这点裴该自然清楚,前世也见过不少餐厅提供各种虫类食品,说是无污染、高蛋白,绝对有利于健康……当然他从来也没敢尝试过。(全本小说网,https://。)今日白天为了打消百姓们的顾虑,咬着牙嚼了一只蝗虫,就感觉满是土腥气和渣滓,这玩意儿有啥好吃的?

    可是黑夜时分,他却发现一个半大孩子逡巡于田垄之上,竟然捡拾烧焦的蝗虫来吃,不禁大感诧异,先是好言抚慰,随即仔细打问起来。

    这孩子来自峄山,姓曾,年方十五,没有大号,小名唤做阿牛。据他所说,是被火烧蝗虫的焦臭味勾引过来的,想到白天裴使君吃过一只虫子,就尝试着捡拾来填填肚子……

    曾阿牛正是发育长身体的时候,对于食粮的要求量很大,民间有句俗话,说“半大孩子,吃穷老子”,就是指的他这个年龄段。不过穷人家的孩子能够勉强半饱都是奢望了,怎么有福气摄取到足够的营养?尤其在屯垦地,兵法部勒,各家食粮全都定量——不是按需——分配,曾阿牛是被归类为孩童的,每日只能得到相当于半个成年男丁的口粮,因此无论白天黑夜,始终都处在半饥饿状态。

    这年月的穷苦百姓普遍身材矮小,很多人竟然连一米五都难以达到,正是因为发育长身体的时候未能获得足够的食粮和营养所致。这也使得百姓们看那些身高马大的富贵人家子弟,动不动七尺甚至八尺(一米七甚至以上),会觉得果然跟自己不是同一物种啊,你瞧那堂堂相貌,天生就该是人上人,我等就只有受穷吃苦的命……

    他们领会不到,事实恰好倒转过来:人穷所以才矮小,而不是矮小所以才穷。

    拉回来说曾阿牛,因为口粮不足,运动量却不小——他也得帮忙家人农作啊——实在饿得慌,所以才会尝试捡拾蝗虫尸体来吃——既然裴使君白天吃过,想必是能够用来填肚子的吧。

    裴该听了曾阿牛的讲述,不禁笑着问他:“滋味如何?”

    曾阿牛要等说完那一大段话,才终于把嘴里咀嚼着的蝗虫全都给咽了,但仍然忍不住吐出舌头来舔舔嘴唇,结结巴巴地回答说:“脆……香……只是有渣。”他一开始随便捡虫尸吃,虽感腥臭,倒也不是完全入不得口,但偶尔捡到被彻底烤熟,几乎烧焦了的,这一吃,竟然就再也停不下嘴来啦。

    裴该闻言,不禁微微一愕,随即就说:“捡一只来我尝尝。”曾阿牛赶紧就着火光在田垄上翻捡——终究是蝗神嘛,使君可以不怕,百姓不能不敬,所以此前他不敢让长辈们知道,只能凭双手在黑暗中摸索——挑选了一只又大又熟的,手指捏捏,貌似挺脆,便即跪在地上,双手高举,进献给裴使君。

    裴该接过来,用袖子擦了擦,揪掉头、翅和六肢,试着放入口中嚼了几下——嗯,还是渣,但没有那么腥了,这玩意儿果然能吃啊……虽然对于我来说,仍然不觉得有啥好吃的,但老百姓们应该能够接受得了吧。

    特么的汝等吃了我的粮食,那便以自身充作粮食来偿还吧!

    事实上历代食蝗之事并不罕见,不是西南某些民族的特产,也不是进入二十一世纪才开发出来的新食品。往往蝗群过后,禾苗食尽,满地还都是蝗虫的尸体——有些是寿命到了,有些是被同伴撞伤,堕地而死的。蝗虫来时,百姓愚昧,以之为神,不敢捕杀,可是等蝗虫把粮食吃尽了,饿急了的人别说神,就连佛爷我也生吃给你看!灾后百姓,便往往以蝗虫的尸体来充饥,只可惜一亩麦苗都未必能换来半升虫子,最终还是得被迫抛弃祖源地,流亡他乡……

    裴该本打算效仿姚崇,在田边挖渠,把捕杀的蝗虫全都填入渠中掩埋了,如今既然知道这玩意儿也能吃,干脆下令,让百姓们把虫尸全都搜集起来,烤熟了充作食粮——这也可以一定程度上消除百姓们对“蝗神”的迷信恐惧。

    翌晨出发前,裴该特意关照妫昇,要他增加十三岁以上孩童的口粮定额:十三岁到十五岁多加三成,十五岁以上等若成人。随即快马加鞭赶回淮阴县城,等找到卞壸一打问,还好,卞望之终究是个明白人啊。

    所谓“子不语怪力乱神”,理论上读书人的迷信思想都要比老百姓来得淡薄一些,即便迷信,也大多信那些风雨雷电之类难以捉摸的自然现象,认为乃上天的警示,至于虫豸,看得见、摸得着,伸出两枚手指来就能轻松掐死,怎么可能以之为神?当然,卢怀慎之流脑袋里有屎的另说。

    因此在接到裴丙传来的急信后,卞壸也急了,当即分派小吏们前往各乡,去督促百姓捕杀蝗虫。他还特意把裴丙所说的裴使君食蝗之事遣人在县内大肆散播,以打消自耕农们的顾虑。

    裴该返回之后,又生一计,下令各乡百姓可以用蝗虫的尸体来县城交换食粮——一斗蝗虫换一升糙麦。中国固然是个大吃货国,但只有在保证了温饱的前提下,才可能去追求口腹之欲,普通老百姓是不会管什么高蛋白健康食品的,想让他们快速打消顾虑,以蝗虫为食,可能性相当之低。不如都先攒起来再说吧。

    虽然可换的粮食不多,对于穷苦百姓而言,终究是一笔额外的财富,尤其在这青黄不接的时间段,往往一升糙粮就能让一家人多攒点儿气力,可以全身心投入到秋收劳作中去。相信有了这条政策,百姓们捕杀蝗虫就会有所动力了——而不仅仅是听从于县署的命令,和震慑于官吏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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