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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章

夫君是条龙-第1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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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我的错,是我……是我害得梁兄身故。”马文才抬起头来,已是泪眼婆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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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百十二)化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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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回到家中,为梁兄茶饭不思,父亲大人也看出端倪,恼羞成怒,将我关在柴房整整三日,粒米不给,逼我忘了梁兄,迎娶你入门。

    我不肯,我母亲便以死相胁,说我是马家的不肖子孙,她有我这样的儿子,没脸再活在这个世上。我老母年迈体弱,我实在不忍她如此,便只好答应下来。不曾想,却……却令我与梁兄从此天人永隔!”

    阿沫轻轻叹了口气。这马文才如此痴情,又一表人才,真的是没什么不好。

    只可惜,是个断袖。

    可是,自己刚才不是还在劝他说,断袖不偷不抢,凭什么遭人嫌鄙,那现在又哀叹什么?

    是了,该这么说,可惜他断的这个袖,是我的璟华。若是世上别的男子,那就断去吧,我也不是如此狭隘之人,但你若爱上我的男人,不管是男是女,是人是兽,那统统不行。

    “英台,”马文才兀自伤怀自责,“你可会怪我?”

    阿沫点点头,“十八里相送梁公子为我所做的那些比喻,你也都听到了,他早就知道我是女儿身,我亦对他芳心暗许。文哥哥,如果不是你,我们本该是一对。”

    她平静地解开外面的婚服,露出里头素白的丧服,又拆下满头珠翠。三千墨发披身,全身上下便又只剩一黑一白两个颜色。

    她立于梁山伯的坟前,立于这阴沉压抑里,只觉玲珑身段堪折,盈盈笑面羞花,虽脱下了喜服一身素白,形容却反而更光彩照人,似乎此时才是要出嫁的新娘。

    马文才见惊得站起来道:“英台,你这是要做什么?”

    “情之所系,死生相随。我自是要去陪我的梁公子。”

    阿沫捋了捋被大风吹得四散而乱的头发,大声道:“如今梁公子身故,我与他生不能同衾,死亦要同龛。”

    “英台,你真的要为梁兄殉情?”马文才又惊又愧,失声道:“果然还是英台你对梁兄爱得更深,他选你是没错的。我自认对他掏心断肠,却还做不到像英台这般。”

    阿沫笑道:“爱与不爱,并不是这样来衡量的。你对梁公子一心一意,坚如磐石,也让英台敬佩。而我为梁公子殉情,只因他走了,我活着无趣,又想着他一人在九泉之下孤单寂寞,这就早些下去与他相聚。”

    她抬头往天上瞧了一眼,天边的那团乌云踏着响雷,已经滚滚而至,几道霹雳撕破了墨一般的天空,给人间带来一刹那的光明,却又因为这光明让人看清了丑恶,而更觉得胆战心惊。

    冷清的坟地里,狂风呜呜而过,鬼哭狼嚎般。

    阿沫不得提高了数倍的音量,但依旧被风的呼啸吞掉了大半,听着缥缈虚幻。

    “英台走之前,想送文哥哥一句话。

    这世上的爱情并没有什么清高污秽之分,爱上一个男子也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更不是你的过错。

    只是凡事不可强人所难。

    爱之要义,在于成全。你若爱一个人,便要全力让他过得最好,不管最后你们能不能在一起。

    这样,哪怕你不能够陪在他身边,只要想起他此刻是快乐的,你也就再无遗憾。”

    阿沫说这些的时候,狂风怒雨已倾盆落下,狠命地砸在地上,重得能砸出一个个肉眼可见的小坑!似乎天地怆然,草木同悲,也在哭一声“梁兄”!叫一声“你等等英台”!

    她的最后几句,马文才已经很难听清。坟地剧烈地摇晃起来,两人都东倒西歪。但他确实是个很不错的人,如此性命攸关的时候,他紧紧抱住墓碑,仍不忘伸出另一只手去拉祝英台。

    他对她还是很好,即便他爱的不是她。

    梁山伯的坟已经裂了开来,阿沫知道她的时机到了!她放开了马文才的手,顶着风使劲朝那里爬去。

    “我要走了!希望文哥哥也能找到自己所爱之人,我和梁公子都会为你祝福的!”她在那道裂缝旁,大声与他道别。

    “英台!”马文才嘶声痛喊。

    阿沫已一纵身,跳了下去。

    坟墓又瞬间合上,地动山摇随即消失,连天空也像说好了似的,在那一刻齐刷刷云开雾散,万里晴照。

    马文才围绕坟墓发足狂奔,拔下坟头半墓野草,忽而痛呼祝英台的名字,忽而又痛呼梁山伯的名字,捧着祝英台脱下的嫁衣,涕泪俱下,哭喊直至力竭。

    “梁兄,梁兄!小弟好思念你!英台,英台,为什么连你也弃我而去!”马文才哭得昏天黑地。

    突然有轿夫纷纷道:“快看,坟上有两只彩蝶!”

    马文才恍惚间抬起头来,看见那一对彩蝶从祝英台方才跳下去的地方,又重新冒出来。围绕他的身边翩翩而舞,似旧识,似好友,久久不散。

    “梁兄,英台,这蝶儿可是你们?”他喃喃道:“是你们化了蝶儿来劝慰我吗?你们并没有忘记我?”

    阿沫跳下那坟,恰被璟华堪堪接住。

    “啊,璟华!”数月未见,阿沫一把勾住他的脖子,一口亲了上来。

    “嘘!”璟华笑笑,轻声道:“沫沫你小声些,那马公子还在上头,若穿了帮,这一场功德可前功尽弃。”

    阿沫心疼地皱起眉,虽然那咳血病逝是假的,但他的脸色仍略显苍白。

    璟华轻笑道:“为了挖这条地底通道,我日夜赶工,三个月都不曾晒过阳光,没什么血色也是正常。左右一副壳子,回去便用不上了,沫沫你又何必计较。”

    阿沫惊道:“三个月?就这么条小甬道,你挖了整三个月?”

    璟华刮了下她的鼻子,笑叹道:“我现在可是肉身凡胎,而这条道要通到贸城外,足有好几里地,还要在这个坟里做上机关,令它能开能阖,你当很容易么?”

    阿沫吐吐舌头,不忍道:“我与那马文才只需在家害害相思病,却要累得璟华做这苦力。不过我们的运气可真好,今时此刻恰好有狂风暴雨,刚才那场戏真的便有如神助。”

    璟华狡黠一笑。

    哪来的那么多运气,不过是事先找了雷公风伯帮忙,他自己不能用法力,但没规定说不可以找人制造一下气氛啊。

    “将那两只蝶儿放出去,我们便回吧,也算是功德圆满。”璟华微笑道。

    回到冥界,一切便又恢复如初。

    玹华依旧坐在那堆高高的命格本子后面,寻找适合化凡的机缘。人界三个多月的辰光,在这里不过弹指一瞬,他连坐的姿势都没有变。

    “回来了?觉得怎样?”玹华看到璟华走进来,赶快搬开两摞厚厚的命格,在榻上腾出个地方,让他坐下。

    “我还好,”璟华摸索着坐下,轻勾薄唇,露出一抹略显勉强的笑,轻声道:“辛苦大哥了。”

    玹华道:“哎,自己兄弟,说这个做什么?也怪我鲁莽,没跟阿沫交代清楚,还害你跑这一趟。”

    璟华笑笑:“也没什么,除了那梁山伯地道挖得辛苦些,我和沫沫此行算得上顺利。”

    “何止是顺利?简直是旗开得胜!”玹华满脸笑意,“阿沫,我给你看样东西!”

    他转身跑出屋外,一会儿又提了个小水缸进来。

    那青玉瓷的水缸原来好像是个笔洗,现在盛了水,用来给一衡做个暂时的安身之所。

    “你们看,一衡的尾巴!”玹华将一衡递到他们面前。

    一衡见到璟华十分激动,扭着圆滚滚的身子使劲儿讨好,水汪汪的大眼睛扑闪扑闪,谄媚道:“主人,主人,你回来啦!一衡好思念主人!”

    璟华听到一衡唤他,笑了笑。

    阿沫吃醋道:“马屁精,我也回来了啊,你怎么不想我!”

    一衡“哼”了一声,鄙夷道:“主人长得好看,对一衡又温柔,我当然是想念主人!”

    阿沫正要再损它几句,却突然发现什么似的,欢欣道:“天哪,一衡,你的尾巴!”

    那条金纱尾上,有一小块的部分竟然变成了七彩之色,随着视角的不同流光溢彩,变幻着缤纷色泽。纱尾蹁跹,袅娜温柔,小小的青瓷笔洗里,仿佛跃动着一道会流动的彩虹,随着一衡每一次甩尾,而洒出一片悦人心目的光泽!

    一衡骄傲地撅起屁股,翘起尾巴道:“就在刚才,一衡的尾巴突然就有一块变成了七彩琉璃之色!太子说,这是先祖保佑新主人,让你们顺利归来的预兆!”

    璟华并没有什么惊喜,只是淡淡道:“我也猜会这样,做完一件功德,总该有个什么显示。以后一衡的尾上,应该还有更多显示,直等到它的鱼尾全部变成彩璃之色,那就该是……”

    他闭上那双已经完全不见任何光线的俊美凤眸,似落寞地笑了笑,“就该是胤龙翼出世的日子了。”

    阿沫伸出手指头,轻轻敲了下一衡的脑袋,欣然道:“小臭鱼,你可要争气点,早点让尾巴变色,你的新主人也能早些痊愈。”

    她满怀希冀地回头望着璟华,却在他苍白的脸上找不到半分喜悦之情,面上的欣喜也淡了下来,担心道:“璟华怎么啦?为什么看上去一点儿也不高兴呢?”

    “没有不高兴,只是有点乏而已。”璟华强笑了笑,“青澜呢,他不在这里?”

    “青澜他化凡去了。”玹华笑道,“我觉得那个命格,十分适合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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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百十三)执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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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目是一片冰雪,乍看,以为又回到了漠北。

    对,之前的漠北。在气候还没有被璟华改变,依旧寸草不生的那个年代。

    这里是北俱芦洲的一个小国,玹华跟他说了名字,但青澜转眼就忘了。

    他不记得这个国度的名字,但他记得那本命格上,那个女孩的名字——姜七七。

    好巧,她也姓姜。

    她是这个国家的公主,排行老七。上面有一个大哥,哦,不,本来有六个,但后来六个哥哥互相残杀,最后剩下的那个,就成了大哥。

    这种混乱的程度,倒真的也和漠北差不多。

    冰天雪地的严寒,青澜却只穿了件单薄的长衫。遥遥如高山劲松,猎猎如莽原逐翠,天地间,除了风吹动他的衣袂轻摆外,一切肃然无声。

    君子美兮,风清扬兮,君子默兮,志凌云兮!

    他在雪山的悬崖边,静静等待。他知道,她会从这里经过。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小红点在皑皑白色中由远及近,伴随着一声声娇叱和惊呼:“停下!臭马,快停下!啊,救命!救命啊!”

    青澜俊眸一凛,一个火红衣裙的女子已映入了他琥珀色瞳仁里。她胯下的那匹白马想必也是罕见的神俊之物,只不过眨了眨眼的功夫,便风驰电掣般,驮着她从山脚一路冲到了眼前——

    眼前就是悬崖!

    马上的女子早已花容失色,不敢再看前方,只死死地拽着缰绳,绝望闭上眼睛。

    她闭着眼,并没有等到自己摔下马来,滚下万丈深渊,却等来一个温暖而坚实的怀抱——

    再往后一步便是万丈深渊,青澜身姿挺拔,只用一只手就制住了那匹受惊而横冲直撞的骏马,另一只手温柔地将她搂在了怀里。

    “属下救驾来迟,让公主受惊了。”年轻的侍卫恭谨道。

    “你,叫什么名字?”姜依依惊魂未定,紧紧抓着她的衣襟,却在看到他的时候,面上一红,又低下头去。

    “阿岚。”她听到他说。

    阿岚因救驾有功,被特调为公主的贴身护卫,日夜寸步不离。

    公主很喜欢阿岚,做什么都要拖着他一起。阿岚也真的很好,好相貌,好身手,对她更是千依百顺。

    只是,话很少。

    他琥珀色的眸子里似乎总有一种挥洒不去的悲伤。

    “阿岚,为什么你的眼睛会是那样的颜色?和我们都不一样?”公主问。

    “我,是外乡人。”青澜道。

    “外乡人?阿岚,你的故乡在哪里?”公主很好奇。

    “漠北。”

    “那是什么地方?阿岚能带我去吗?”

    青澜笑了笑,他喜欢这个公主,她的神色言语都像他的表妹姜雪梨,好吧,其实更像——

    年轻时候的姜懿。

    一样美艳无双的容貌,一样骄纵跋扈的脾气。

    他喜欢她,才有如此多的哀伤,他不忍她像他娘亲一样,从一个高枕无忧的公主,慢慢的,一步步走向疯狂,走向绝望。

    是的,她像他的娘亲,他们甚至还会有一样的命运——公主爱上侍卫,从来都是悲剧收场。

    临行前,玹华说了她的命格。

    她爱上了自己的侍卫,私奔出逃。然后被她的大哥带人追缉,当着她的面,砍下那个侍卫的头颅。

    不久后,她远嫁他国,怂恿国王出兵,反戈自己的故乡。连年的战争持续了三十几年,狼烟烧毁了十里春风,铁蹄践踏了江山如画,将士们尸骨堆积,百姓们饿殍满野,四起暴动。

    最后,当她已经满头苍苍白发。她拄着拐杖,踏着白骨和废墟,走回她出生的那个地方。那个曾经盛满她青春和回忆的地方,如今已是满目荒凉。

    青澜在听的时候,就已经忍不住流下泪来。

    他不是个多愁善感的人,但那个故事,太像他的爹娘。

    “我要去救她!我不会让她变得跟我娘一样!”他对玹华道。

    现在,他和公主一起坐在草地上。幸好他来得尚早,眼前的女孩仍旧是如花的笑颜,明若朝霞。

    “漠北是很远的地方,但和这里一样,也是漫天的冰雪。如果我们一起回去,我可以教你骑马,教你射箭。”他破天荒的说了许多话。

    “是吗?”公主的眼睛亮了亮,是那种从未出过远门的少女对未来的无限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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