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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逆天圣境-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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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心里清楚,自己的肉体已经在瞬间化为了烟尘,如果还有眼泪的话,恐怕会控制不住立刻嚎啕大哭一场。
肉体爆开后,皓焱真人想要逃离,此时他方才发现,似乎那金乌之心已经把自己的元婴完全被禁锢了,根本动不了分毫。
而且,带着元婴电射出了静室,直冲苍穹,离凤凰山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停更《逆天圣境》是痛苦的决定
       犹豫了两天,还是决定把自己心里的话说出来。
如题所说,《逆天圣境》停更了,这个结果老狐不想,也从没想过,但最终还是这么做了,也可以说不得不这么做。
寒夜孤灯下辛苦养起来的孩子,结果居然扼杀在自己手上,做出这个决定无疑是最痛苦的。
原因嘛,不用说大家也知道,正文更新七万多字,得到的收获只能用惨淡二字形容:点击惨淡,收藏惨淡,推荐就更加别提了。
既然已经决定放弃,剩下的十几万字也就不想再传了,姑且让它烂在电脑里当肥料吧。
不传有不传的原因,本书凄凉收场,本就让许多收藏和支持过的朋友失望,我并不想再让更多的读者进来。
说句实在话,陷入这本书的读者越多,俺心里就越难受,对于目前收藏并支持过这本书的朋友们,老狐只能表示忱挚的歉意,对不起大家了!
新书再祈望大家支持的话我也不好再说了,说出来大家会说老狐厚颜无耻,并引为笑谈。
不过,希望曾经支持老狐的兄弟们,在老狐下本书出炉之后,都回来看一眼吧,俺希望能弥补这次的过失,让你享受到阅读的乐趣!
……(本卷结束) ……
正文
第一章 宗师夺舍(1)
         蜀山灵境,烈阳宗建在凤凰山,宗主静室紧邻地火岩浆得天独厚五行火系灵气比起其它地方更加浓郁净纯,已经达到渡劫中期的宗主皓焱真人五心朝天,垂目松肩悬空盘膝而坐,淡红色的五行火灵气快速向他身前聚拢,围绕着他的身体形成一阵阵烟霭般的彤云,随着悠长的呼吸慢慢吸入他的体内,周而复始似乎永不停息。
进入体内的五行火系灵气,很快的化成地火之精存入丹田,利用烈阳宗镇门至宝《太阳经》第八重心法炼化,炼化后的极阳元力如同一团团火焰向再一丹田为核心向四周扩散,由内向外的快速划过五脏六腑,骨骼血肉,以一种特有的方式修炼强化着身体的每一个角落,达到金刚不坏体的渡劫期上层境界,准备不久后正式到来的天劫。
修真者在合体期开始,自身修炼的元婴便开始和身体相互融合,直到渡劫期初阶才算真正的合体成功,但是,合体后的元婴体和肉体之间并非是那么稳固的,需要经过渡劫初期的金刚体,中期的金刚永固体的两步固化后,需要经过再次努力才能达到真正的金刚不坏体,这是肉体成神最基本的基础,因为需要每一分每一寸的逐个强化,所以这个过程也是及其重要的,期间不能受到任何的骚扰。
所以,皓焱真人现在闭的是死关。
顾名思义,死关就是完全封闭,自己没破关而出的情况下,绝不能受外界任何的骚扰。
这已经是闭关后一年半了,这段时间内,皓焱真人的修炼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全身上下的强化炼化基本都已经完成,最后只剩下最关键也是最复杂的那部分……
头部,是人体中枢所在,元婴合体后元神寄放之处,还有神秘莫测的脑域世界,只要在修炼中有一个不小心必将导致元神灰飞烟灭的下场。
地火之精的火焰依然还在柔和的燃烧着,那种燃烧在皓焱真人的控制下没有带来丝毫的破坏力,只有修复,融合还有强化,正一步一步的向成功迈进。
猛然间“轰……”的一声,劲风割体,在没有任何预兆中,静室的洞门在及其不合时宜的爆响了一声,声音震天动地,震动令大地摇曳,也令皓焱真人的神经进行了剧烈的碰撞,空中的身体被冲得如同一颗流星,撞在一旁的洞壁上,他情不自禁的啊呀惨叫一声。
如果遇上平时,这原本也算不得什么,可是现在,事情就大了,大得凭皓焱真人数百年心如止水的修为,也毫无办法压抑体内地火之精炼火的爆发,原本还没有强化完全的肉体如何能承受那磅礴的地火之气。
皓焱真人现在脑海里除了绝望还是绝望,他知道自己这次恐怕就连元婴也是无法幸存了,想自己堂堂烈阳宗宗主,号称修真界第一精明之人,终日打雁今日却被雁啄了眼,到头来居然受小人所害,难道这就是报应吗?
又想,可怜我皓焱真人修炼数百年求证天道,连九天雷劫都未曾尝到便就此烟消云散了,真是死得窝囊啊!
这短短的时间内,他居然是悲从中来,感慨万千。
就在这时,异变突起,一道红光在体侧快速闪过,皓焱真人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红艳艳的圆球已经在自己意识下扩散开来,快速裹起了自己的元婴,虽然在意念之间,皓焱真人也能感受到它的厚实强悍,如同给元婴披上了一层强悍的盔甲,他心里顿时闪过一个名词:“金乌之心”,居然是那捡来的金乌之心,自己从来没有了解过它是什么东西,没想到啊,怎么也没想到它会在关键时候出来护主。
皓焱真人已经无法再有过多的想法了,“噗”的一声闷响,同样惊天动地,皓焱真人的元神已经和他的肉体失去了联系,他心里清楚,他的肉体已经在瞬间化为了烟尘,如果他还有眼泪的话,恐怕会立刻嚎啕大哭一场。
肉体爆开后,皓焱真人想要逃离,这时他方才发现,似乎那金乌之心已经把自己的元婴禁锢了,带着它电射出了静室直冲苍穹,离凤凰山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
深秋,川西某地晌午,一阵洪亮的婴啼响遍了整个山村。
村边自留地里,一个衣着简朴,脸络腮胡的汉子扔下了手中的锄头,激动而兴奋,飞快的冲向村里。
离汉子自留地不远处也有几人在劳作,看着这一幕纷纷露出了笑容,一个中年妇女抬头看着汉子快速离去的背影,伸手撸了额头那几根散乱的头发丝,对着一边提着旱烟袋,坐在田边休息的老头说道:“根叔,大牛家的这次恐怕真生了个大胖小子,声音喊得可够响的。”
根叔息了烟火,抖了抖旱烟袋站了起来,慢腾腾的把烟袋别在腰间,“人家盼啊盼,前前后后生了三个闺女,这次要真是小子就不枉大牛媳妇挺着大肚子三天两头的去西山庙里给送子娘娘上香了。”
一个身穿破旧中山装,带着一副厚框眼镜的中年人在一旁答话:“哎,这两口子也真够倔的,现在计划生育搞得这么严,他为了前面三个丫头已经搞得家徒四壁了,这次恐怕连房子都要搭进去,这是何苦呢?”
“你这死教书匠,农村养儿防老的基本道理都不懂,你这文化人哪知道大牛两口子的苦心!”那中年妇女斜瞄了带着眼镜的中年人一眼忿恨的说道,眼睛突然看见一团火红色的圆球从西边山脊上飞射过来,如同一轮圆日一般直射村里,拖着长长的火焰,足以和天空的烈日争辉,映得附近的地面火红色的一片,顿时喊道:“天啊!那是什么?莫不是太阳掉下来了,你们快看,那是什么?”
那划过天际的火焰圆球何其壮观,闪亮的吸引着众人的注意力,即使那中年女人不喊,这奇异的场景也把大家伙的眼球吸引了过去,一个个张着大嘴紧张的看着这一切。
“祸殃?大白天的出现祸殃,我的天啊!”根叔惊恐的张着一双眼睛,紧张的喊。
听见根叔这么一喊,地里大家伙心里猛一凉,祸殃是传说中的名词,其实是火殃的另一个叫法,那东西无论掉在哪里,都将带来庞大的火灾。
那火球速度之快,还没来得及让大伙儿有更多的反应,只听得“轰”的一声巨响,地面为之颤抖,村子里火光爆射,眼看着一块块带着火焰的房屋残渣在村子里如同火焰一般的爆炸开来,火势迅速蔓延,顿时村子里火光冲天浓烟弥补,整个村子顿时陷入一片火海之中,惨呼嚎叫声连成一片。
而刚刚跑到村口的壮汉大牛,则被那巨大的爆炸带来的冲击力直接掀飞了起来,啪嗒一声摔在地上,来不及有其他任何的动作,就被村子里突如其来的变化惊呆了。
……
第一章 宗师夺舍(2)
         三天后,贡嘎山东麓山道上,赤脚草药医生潘长河从山上采药下来,这次采得的一支年份至少在五百年以上的灵芝,心情舒畅,一边走着嘴里还哼着小曲。
大道中间平坦的石板上,一个红花包裹着的襁褓吸引了他的注意力,紧走几步上去,半蹲身子掀开盖面,一个面目焦黑糜烂的小孩子脸出现在潘长河眼前,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腐烂的臭气,即使潘长河行医多年也被吓了一跳。
被严重烧伤的婴孩出奇的安静,但是还活着,这一点通过那双黑亮有神的眼睛可以肯定。
回过神来,抛开这孩子的来历让潘长河惊讶之外,更是对这婴孩超强的生命力感觉到吃惊,看样子这小婴孩出生日期绝不会超过一个月,受如此重的烧伤,火毒攻心之下焉有活下来之理,再加上这孩子精神奕奕的摸样,哪像是奄奄一息的样子。
潘长河年过六旬是远近闻名的草药医生,一身祖传下来的医术颇为精湛,小孩子奇特的现象提起了他行医的兴趣,伸手剥开襁褓,入目的情况更让他吃惊不小,只见这婴孩全身上下没有一处完好无损的,黄水横流皮开肉绽的,仿佛一只烤鸭,嘴里连说“怪了怪了!”
站起身来四下打量了一番,时值黄昏时刻,凉风吹得四周山林抬起阵阵绿浪,荒山野岭处,除了自己和眼前的婴孩,哪还有半点人影,心里顿时明白了几分,眉头随即皱起,目光再一次落在那婴孩的脸上,顿时又被那双灵动机敏的眼神吸引过去。
要知道潘长河平生接生的小孩子也不在少数,这么丁点大能拥有这么一双灵动的眼神实在是生平仅见,而且还是在这样的身体状况之下,不由得引起了心里的好奇心,想起自己孑然一身数十年,心里便有了一番计较,舒展了眉头,乐呵呵的弯下腰,稳稳的把孩子抱在了怀里,沿着大道走上了回家的路。
……
可怜的小子因为天生一双灿烂的眼眸,好像阳光一样绚烂夺目,所以潘长河给他取了一个比较现代而好听的名字潘阳。草药医生潘长河也因捡来这个儿子生活规律有了很大的改变,原本走乡窜寨的赤脚医生生活改成了定点医生,不是他不愿意给大家提供方便,而是为了照顾潘阳这小子走不开。
好在潘长河的医术远近闻名,倒也没有因为不出诊而少了收入,在整个潘家坳数百户人家中,生活倒也算得上富足了。
在潘长河草药精心治疗调理下,潘阳身上的火伤也得到了很快的遏制,半个月之后便开始结疤,进而生出嫩肉,但是也因此留下了满目狰狞的伤疤,没看到他潘长河心里便不好受,总会哀叹老天爷不太公平,拥有那么好一双眼睛的小子,居然弄得满身伤痕,这一生算是就这么毁掉了。
潘家坳数百户人家中,也能找到三五个哺乳期的年轻妇女,潘长河是医生人缘好,再加上大家都感觉到潘阳这小子可怜,得知潘阳的情况便主动的找到潘长河家,再配上一些从乡里买来的奶粉,潘阳便奶水富足了,虽然全身伤疤不堪入目,却也长得壮壮的。
潘阳很乖,乖得简直可以用奇迹来形容的,和村子里那些年龄相仿的小孩子哇哇大哭不同,除了这小子有些特殊需要,平时几乎是没什么响动的,要撒尿叫一声,要拉屎也叫一声,要吃饭干啥的也叫一声,不哭不闹,几乎不会给潘长河带来什么麻烦,还真应了那句捡来的孩子好带的那句老话。
……
几易寒暑,又是一个秋天,时间已经过去六年,潘阳已经六岁。
这一天,太阳刚刚从东山露头,潘家坳村东头矮墙边,潘长河回头看了看倚在自家门口那弱小的身影,脸上带着慈爱的笑容,背着医药背篓的身影拐过墙角消失在出村的路上。
潘阳倚着自家房门,远远看去和往常送别出门的潘长河没有什么区别,可是如果有人近了,不难看出他眼角已经溢出了泪花,他的嘴里呐呐有声:“我得走了,谢谢!……六年了,谢谢你整整的六年来您精心呵护照顾我,虽然我的真实年龄比起你来也不知道大了多少,虽然我从来就没有叫你一声爸爸,但是这七年来的养育之恩将会使我永远铭记的,如果你再能熬到我回来,我保证你会得到应有的回报!”
抹去脸上的泪痕,潘阳回过头来穿过右边厢房的两道门,走进灶房找了一块燃烧过的黑炭,回到堂屋,然后在屋中央的八仙桌上留下了几个字:“字谕长河:有事离去,少则十二年方回,勿挂勿寻,敬谢六年寒暑养育之恩,定当厚报!潘阳留。”字迹苍劲有力,有龙飞凤舞的磅礴气势,怎么看也不像是年方六岁的稚龄小童所写,倒像是出自书法大家文豪!
放下炭灰,潘阳回到厢房床底,从下面一个小木箱子里拿出一个事先准备好的包裹挎在肩上,目光感性的扫望了一眼自己住了七年之久的地方,那半旧的床那半旧箱子虽然不是很奢华很漂亮,但是没一样居然是那么的熟悉那么的亲近,想想自己记忆中那些极尽奢华昂贵异常的各种物件,无不是过眼云烟消散殆尽,又有哪一样能带给自己有这样的感觉!
走出厢房再走出大门,回头把身后房门拉上,锁了挂锁把钥匙放在一旁的石磨底下的破鞋里,深深吸了口气,然后起身朝着村西方向的进山道路走了过去。
穿越村子时也遇上了几个村子里的熟人,看潘阳背着包裹疾行纷纷询问,后者便以给潘长河送东西为由轻松瞒过,这在以往也是常事,倒也没有引起村民们的注意。
穿过几块稻田,小道在脚下蜿蜒进了一片树林,路势渐渐向上,村子也已经被身后的大树挡在了后面,潘阳举起手臂护着脸穿梭在灌木荆棘的山道上,前行的速度也开始快了起来,如同一只快速行进的狸猫。
如果有人看见一定会目瞪口呆,因为潘阳现在的速度,别说是一个小孩子,即便是一个成年男人的奔跑也是没法比拟的。
其实潘阳自己并不感到奇怪,相反,他感觉自己现在很窝囊很没用,这在凡人眼里足以惊世骇俗的速度,和当初自己这烈阳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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