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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章

镇墓兽-第1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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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乐器都完蛋了,干吹口哨难以为继。沃尔夫娜顺着他的口哨声,唱起了俄语版的《欢乐颂》。骷髅们呆呆地注视着俄国美妇人,瞬间成了地狱女神。

    活人与死人之间,这样用口哨与唱歌维系的平衡,如同危险的走钢丝。

    果然,幽暗的地宫让秦北洋后背心发凉,鼻头微微一冲,熬不住打了个喷嚏。

    口哨突然中止,顺带打断了沃尔夫娜的《欢乐颂》。

    这一声惊天地泣鬼神的大喷嚏,正好惊醒了所有陷入贝多芬迷醉的人骨镇墓兽。

    整座金字塔再次崩塌,成千上万的骨头坠落,组成浩浩荡荡的大军,山呼海啸地向不速之客们扑来。

    脱欢抽出匕首,无奈兵器太短,还没够得上骷髅,手指骨就扎进了他的胳膊。就算刺中对方,死人骨头并不存在咽喉,顶多割断颈椎骨。数只骷髅抓住他,就要把他的皮肉撕破。

    突然间,小郡王举起快枪,打爆几个头颅骨,顺便将脱欢拽回来。

    脱欢已受重伤,身上布满锋利的骨头扎的洞眼,如同被戳漏了的水瓶子,不断往外喷溅鲜血。何况他的体重超过两百斤,腹中空空的小郡王,没两下就拽不动了。

    阿海与老爹上来帮忙,左手匕首,右手快枪,镰刀般割倒一大片。九色吐出琉璃火球,烧掉后头源源不断的骷髅武士。秦北洋的三尺唐刀,剁下好些骨骸,保护阿幽与沃尔夫娜两个女人。老金的一把铁镐舞得风生水起,一看就是练家子的独门武器,绝非普通的矿工镐。

    “脱欢!”

    小郡王竟然叫出刺客的名字。在人骨金字塔的杀戮战场,失血过多的脱欢面如金纸,握紧他的胳膊,气若游丝:“帖木儿!我就知道,右眼皮跳,不是啥好事儿。”

    他说的是鄂尔多斯地方的蒙语,小郡王将脱欢抱在怀中,声嘶力竭地用蒙语说:“别死!”

    “我才是鄂尔多斯的王!”

 第八十五章 地狱派对(二)

    刺客脱欢说完最后一句,颇有王者气概,死不瞑目地看着孛儿只斤·帖木儿,溘然离世。

    小郡王的肩膀在颤抖,却不敢覆盖死者的眼皮。还是阿幽擦着地面翻滚过来,为脱欢合上双眼。

    秦北洋砍倒两具身着锁子甲手握长矛的骷髅,杀开一条血路。阿幽被迫抛下脱欢,要是纤纤少年还好说,这个二百来斤绝对带不走,必成为人骨金字塔的一部分。

    突然,两只死人的手骨抓住阿幽的小腿,她只娇吒一声,匕首将其轻松切断。二十九岁的沃尔夫娜一路尖叫,由十七岁的中国小姑娘保护。

    幸好有九色的琉璃火球与张牙舞爪的鹿角,暂时抵挡住人骨金字塔,幸存者们依次逃出地宫,穿过布满士兵尸体的地宫。

    爬上普热瓦尔斯基的棺椁,沃尔夫娜、阿幽、秦北洋、老金、小郡王、阿海、老爹等人爬上软梯,回到第一层地宫。

    最后,九色爆发出强大的力量,想必是吃过阿尔斯兰镇墓兽灵石的缘故,一跃冲上数米之高,艰难地回到主人身边。

    深渊之下,到处是人骨金字塔的喧哗声,这些让人闻所未闻的镇墓兽,正在撕碎士兵们的尸体,将之当做午餐大快朵颐……

    “耶律大石的地宫之中,竟有两尊镇墓兽,一尊是阿尔斯兰狮子,另一尊则是人骨金字塔。”

    秦北洋与老金搬来一块大石板,盖在普热瓦尔斯基的棺材上,以免骨骸们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地再爬上来。

    来不及喘息,秦北洋拍了拍九色,小镇墓兽当即领会主人意图,正要吐出琉璃火球,烧死刺客老爹与阿海——没有比这更好的复仇机会了!

    突然,一把匕首抵住了秦北洋的咽喉。

    阿幽、老爹、阿海,三个刺客都远远地看着他,而这把象牙柄的匕首,镶嵌着“白虹贯日”的图案,正握在老金的手掌心里。

    沃尔夫娜高声喊了俄语的不“het”!

    九色心系主人安危,不再吐出琉璃火球,只是顶着雪白鹿角。老金的匕首顶着秦北洋的咽喉,与它保持距离,以免被鹿角戳个透心凉。

    “老金,你果然是刺客们的同伙。”

    “你说错了,我不是同伙,我就是刺客。”

    老金的臂力有真功夫,平举匕首,纹丝不动,差之毫厘就能割破秦北洋的喉管。

    “哥哥,对不起。”阿幽低声说,“当你和白俄人出现在库伦,就有眼线用电报告诉了我。我们立刻赶来蒙古保护你,却发现你和白俄人都已向西而去。”

    “这就是你说的保护?”

    秦北洋瞄着自己脖子上的匕首。

    “是的,保护你。我们纵马狂追,踩着白俄人留下的痕迹,追踪到李陵墓前。我发现了你们的马,判断你最有可能在墓里,便让熟悉挖墓的老金,把你们救了出来,否则你早就饿死了。”

    “谢谢你了,阿幽妹妹。”

    话虽这么说,秦北洋却一点都不客气。

    “北洋,我一辈子都在西北挖掘古墓,制服过许多镇墓兽。但我听说,你是在‘天国学堂’修行‘地宫道’的第一名优等生,打破了我在二十年前的记录,我很佩服你呢。”

    “两年前,我还以为那只是个梦——原来你就是‘镇墓兽猎人’!”

    “老金,你说的太多了。”

    刺客老爹警告一句,老金却看向阿幽:“主人,恳求您放过秦北洋,他是个至情至性的好人。”

    阿幽沉默片刻,瞪着乌幽幽的大眼睛说:“哥哥,你们走吧。”

    秦北洋叹息一声,抱拳道:“阿幽妹妹,我要杀死刺客阿海与老爹的誓言,绝不更改。”

    回到普热瓦尔斯基的墓碑前,天色大亮,原来已在地宫度过一昼夜,却有数百条性命葬送在地下世界。

    湖边走过一匹乌黑的骏马。

    不可思议,这马儿的形态美极了,通体如黑缎子油亮,唯独四个蹄子雪雪白,这不是四蹄踏雪的乌骓驹吗?项羽在垓下被围,高歌一曲“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这“骓不逝”的“骓”指的就是这种品相的马。但在它黑漆漆的肩部,隐隐有一团暗红色,似乎正从皮肤底下沁出。

    “汗血马!”

    小郡王认出了这匹宝马。李陵墓里,他们也见识过汉朝的汗血马镇墓兽。汗血马的原产地,据此不过百余里。

    它没有马鞍,也没有缰绳,就像一匹野马,这是老天爷的恩赐?让这稀世良驹送到眼门前,古人说千里空收骏骨,汉武帝为它打了一场大战,远征过一个国家,不知牺牲多少生命。

    秦北洋慢慢靠近汗血马,闻到它体内热气滚滚的血液。所谓“汗血”,因为皮肤较薄,容易被人看到血管,加上马的肩部汗腺发达,容易产生鲜艳的错觉。

    突然,汗血马抬起两条前腿,依靠后退支撑起全身,几乎直立在伊塞克湖盘,嘴里发出刺耳的嘶鸣,仿佛一头要飞身上天的黑龙。

    秦北洋不能让它跑了,纵身跃上马背,牢牢坐于胯下,双手抓紧马鬃。这马胆大,忽而向后尥蹶子,忽而双腿直立,走在伊塞克湖的峭岸边,差点坠下去。秦北洋在俄国参加红军,作为骑兵从乌拉尔山杀到远东,成为驾驭顿河马的好骑手。而从蒙古到新疆的这趟旅行,他又成了蒙古马的好主人。他已换过好多匹马,每次熟悉新坐骑,都要克服这种困难。

    汗血马驮着秦北洋,冲上一片高山草地。马蹄得得作响,风驰电掣,将雪山湖光远远甩在身后,天地恍如拉了一场洋片。他骑在没有马鞍的光背上,来回跑了几十里,屁股几乎颠烂了,终于让它安静下来。他把自己的耳朵贴着马耳朵,抚摸马的心脏,就像抚摸一个姑娘。

    小郡王、沃尔夫娜骑着中国骑兵团的战马追上来,九色冲在最前头,警觉地围绕着这匹马,总觉得它好像要害主人,甚至有种嫉妒的目光。

    “喂,北洋,乌骓不吉利呢,当年项羽就是骑着乌骓驹,自刎于乌江,坐骑也跳江而死。”

    “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秦北洋拍拍胯下黑马,“我喜欢这样的英雄,这样的马。”

    不过嘛,项羽的“乌骓驹”并非汗血马,只是代表马的颜色与品相,但与品种无关。

    “哈哈,这是一匹母马,好马如好姑娘,愿你骑乘愉快。”

    小郡王一语双关,给了他全套的鞍鞯、马镫、辔头等等马具。秦北洋给汗血马披挂得当,却发现在马鬃深处,被人用细绳子系着个小铃铛。

    里面似有东西,他用唐刀剖开铃铛,才发觉一张小纸条——

    哥哥,千里马配英雄,阿幽奉上。

    原来是阿幽妹妹送给自己的礼物。

    秦北洋皱起眉头,该不该收这份昂贵的大礼呢?他很想跳下马鞍,将汗血马送还草原。

    但这匹马通人性,轻易不让人骑,可是一旦骑上,就舍不得让人下来。它主动用脖子蹭了蹭秦北洋,让他改变了主意。

 第八十六章 精绝古城(一)

    他们要回中国,但不走回头路,决定向南去喀什。

    秦北洋骑着汗血马,翻越雪山与纳林河谷,攀登白雪皑皑的吐尔尕特山口。他在北极和西伯利亚都生活过,早已习惯冰天雪地。

    他给汗血马起了个名字,既是阿幽相赠的礼物,便叫“幽神”——既和阿幽有关,又符合这匹乌骓驹的气质,一个“神”字,凸显这匹千里马的不凡。

    三天后,他们艰难翻越海拔将近四千米的吐尔尕特山口。据说唐玄奘也曾路过此地,几乎为大雪吞没。古时丝绸之路上的人们,要克服大自然的障碍,不知要付出多少生命。

    进入深切的河谷,他们露宿一宿。鄂尔多斯多罗小郡王点起篝火,看着清澈透明的星空。沃尔夫娜毕竟是个女子,在马背上劳顿虚弱,早早钻入帐篷睡去。

    秦北洋有句话憋了好久,终于问道:“你怎认识那个刺客?”

    “脱欢……”小郡王帖木儿口中呵出白气,“他是我的堂兄,可算是从小一起长大的。”

    “他也是蒙古贵族?”

    “三十年前,本应是我的伯父继承郡王之位。老郡王废长立幼,传位给了次子,就是我的父亲。我的长相随妈,更像江浙人,从小就被嘲笑,郡王府的家臣与奴才们,也说我不堪大任,做不了蒙古人的王。而脱欢牛高马大,大家都说他更有资格继承王位。我强迫自己学习骑马、射箭、打猎还有博克——就是摔跤,参加那达慕大会比武,打败了粗壮的纯种蒙古人。我想证明自己也是堂堂的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的直系后裔,黄金家族的一员。”

    “你已经证明了,帖木儿。”

    小郡王对秦北洋说了一番交心的话,向着西北方的天狼星做出弯弓搭箭的姿态:“脱欢比我大五岁,在我十岁那年,他突然失踪了。北洋,袁世凯称帝那年,我们为了阿幽,在北京地方法院门口比试过摔跤。”

    “你赢了,带走了阿幽,但却没有保护好她。”

    “骆驼队刚回到鄂尔多斯,王府就发生了叛乱,脱欢突然出现,率领旧部把我们一家老小都俘虏了。驻扎榆林的北洋军,奉袁世凯之命前来平息叛乱。脱欢再次消失,阿幽也在动乱中不见踪影。”

    秦北洋皱起眉头,看着劈啪作响的篝火说:“他们的目标不是郡王府,而是刚从北京运来的小婢女——阿幽。”

    “嗯,也有几分道理。其实,我一点都不恨脱欢。如果他能代替我做郡王,让我游戏人间做个阔少爷,少掉争权夺利的烦恼,岂不快哉?”

    “帖木儿,这并非你的肺腑之言。你是一个有雄心壮志之人,只不过用花天酒地风流倜傥来掩饰罢了。”

    小郡王尴尬地咳嗽几声:“哎呀……居然被你窥出来了。北洋,你的眼睛真毒呢。”

    次日天明,三骑一兽,冲下河谷,经过荒芜的戈壁与盐碱地,穿越盛产无花果的阿图什庄,来到塔里木盆地边缘的喀什噶尔绿洲。

    已是深秋,阳光依然浓烈,路边有高大的白杨树与胡杨林,与伊塞克湖完全两个天地。白杨的叶子变得金黄,就像内地银杏。这片绿洲颇为富饶,到处阡陌连接,精耕细作,集市上全是戴着小花帽的白胡子老爷爷,梳着无数根小辫子的美丽姑娘们。

    进入喀什城墙之前,秦北洋看到有片特殊的工地,只有穿着花裙子的女孩进进出出。

    他跳下汗血马“幽神”,只见地下被整个挖开,露出夯土遗迹,女孩们用小铲子与毛刷清理土中的坛坛罐罐。分明是考古发掘现场,人们更倾向于雇佣女民工,因为她们心思比男人细致,更容易发现宝贝,也不会轻易破坏文物。

    女孩们中间,有个男人抬起头,瘦高个头,鹤立鸡群,阳光洒在白皙的面孔上,犹如万人迷的沙漠王子。他穿一身西式工装服,上衣口袋插着钢笔,年纪不会超过三十岁。

    秦北洋喊出他的名字:“李隆盛。”

    喀什噶尔,丝绸之路上的重镇,中亚的文明中心,可与撒马尔罕、布哈拉齐名。乾隆朝平定回疆,即以喀什噶尔参赞大臣“总理南八城事宜”,堪称南疆首府。

    剑桥大学物理系博士一惊,托了托金丝边眼镜,冲到秦北洋跟前热烈拥抱,又惊恐地后退两步:“你真是秦北洋?”

    “如假包换。”

    “那我在大白天见到鬼了?还是幻觉?对不起,科学家不该说这种话。但在北极的维京古墓,我亲眼看到你掉进了喷发的火山口。”

    “但我没死,有……”他不想说是北欧神兽救了自己,“有人救了我。一言难尽,这一年多来,犹如伊利亚特加上奥德修斯!”

    “荷马史诗——你一定要好好跟我说。”李隆盛搂着秦北洋的胳膊,又见到鄂尔多斯多罗小郡王,还有黑纱蒙住面孔的白俄美妇人沃尔夫娜,他向着考古工地大喊一声,“教授,你看谁来了。”

    国立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王家维,顶着满头乱发与灰土,吐了口唾沫擦拭眼镜片,这才看清了秦北洋的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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