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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荒村莫入-第213章

小说: 荒村莫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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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日峰抬起头看芳芳,心中惭愧,原来他以为已经很坚定了的决心,根本就比不上一个被人戏称为傻子的女人。当同伴全都不知所踪后,他慌乱过,不知所措过,也十分害怕,而芳芳却没有。

    芳芳道:“你别傻盯着我啊,你呢,现在什么想法?”

    孙日峰一笑说:

    “跟你一样啊,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不过我真的很诧异,很想不通。”

    “什么想不通?”

    “就是……我以为进洞之后是来打怪兽的,因为也一直认为地下生物是一个奇丑无比,奇形怪状的怪物,而我们的任务就是消灭这个怪物。

    可进来之后我才发觉,情况比我想象的复杂得多,而且特别诡异。我感觉我面对的敌人并不是一个躲在暗处的蠢笨怪物,反而像一个非常具有智慧的神秘生物。”

    芳芳琢磨了一下孙日峰的话,然后大大咧咧的靠在凳子上说:

    “什么怪物生物智慧的,想那么多干嘛,我大概明白你的意思吧,反正……反正最后都要消灭它们就对了。”

    孙日峰知道芳芳其实没从根本上理解他这段话的意思,无所谓啊,如果能理解,就不是芳芳了。所以孙日峰跟着傻傻一笑,说:

    “对,反正消灭就对了,不是它消灭我们,就是我们消灭它。”

    说话间,缆车已经降到了底部的缆车站,两人下车,接着下了一排长长的旋梯,便可走出缆车站。

    出站后便是一路霓虹的公路,那霓虹灯款式非常老旧。

 474友谊路

    孙日峰嘀咕:“这公路,竟然一层不染。”

    芳芳一把推开他:“别磨叽了,看那有辆车。”

    孙日峰抬头,真看见前面有一辆越野车,这越野车的款式和阿宾的那几辆一模一样,搞不好,能不加油还能自动跑。

    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孙日峰打开车门坐了上去,东碰碰西摸摸,他最终认为这车就是台废铁,发动不了。

    “啧啧啧。”芳芳靠着车门突然对孙日峰嗤之以鼻。

    孙日峰不爽,问:“怎么啦,这车真发动不了。”

    芳芳一脸鄙视,道:“诶,驾照还没拿吧。”

    孙日峰脸红了一下:“是……是还在考取当中,可是都已经考到科目四了,基础的驾驶方法我都懂。”

    芳芳一声冷笑:“呵呵,那你为啥不把手刹放下来?”

    “手刹?”

    孙日峰心想还有这玩意?完了,丢脸了,他犯了很多没有真正上路经验的新手最常犯的一个错误,那就是发动以后不松手刹,结果踩半天油门,车都不一定走。不过,这车压根就没发动起来。

    孙日峰以此为借口:“这……跟手刹没关系,车是坏的,发动机发动不起来啊。”

    芳芳一把拉开车门,把孙日峰踢到副驾驶,自己坐在了驾驶位上,道:

    “得了吧兄弟,菜鸟就菜鸟呗,你芳姐我刚进部队的时候也啥都不懂,也是从菜鸟过来的。多加练习就好了,现在姐连开军用卡车的技术都没忘呢。姐告诉你吧,你要不先把这个手刹松下来,就算这车能发动,你就是把挡那杆子直接给掰下来,它也走不了。”

    说着,芳芳松开手刹,踩着刹车就去扭方向盘下的钥匙。她其实没指望这车能够发动起来,因为孙日峰也扭过钥匙,但却没有一点反应。她只是太久没开卡车,手痒了,想给孙日峰做个示范。可她万万没想到,她这么一扭,这车竟然突突突地发动了起来!

    芳芳开心得大呼小叫,孙日峰憋屈的坐在一旁,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就是扭不开发动机。

    车子发动,芳芳又是吹口哨,又是唱小曲儿,就跟个纯爷们似的,载着气压低到了谷底的孙世峰向下一个点驶去。一路霓虹闪烁,公路畅通无比,孙日峰渐渐松懈。他不满,为什么最终剩下来的组合,居然是他和车技了得的芳芳。

    这条公路非常的蜿蜒,他们弯过了至少三个巨大的洞窟,如果把这三个洞窟打通了,修成一条直路的话,要通过也就是一两分钟的事,可是三个洞窟却让他们饶了有十来分钟的样子。

    终于,公路走到了尽头,与公路尽头对接的是一座……灯火辉煌的城市!

    停下车,孙日峰和芳芳两人一起傻了眼。没想到这山洞里除了公路,除了缆车,还有一座如此规模宏大灯光通亮的现代化都市!不用阐述太多,一座现代化的都市的深夜是什么样,这座城市就是什么样。高楼大厦鳞次栉比,交通干道横竖交错。

    仔细一看,那高楼大厦里仿佛还住着人,正在进行一些日常活动,这真的不是一座夜幕降临的大都市?孙日峰他们真的没有一不小心开出了山洞,开到繁华的大都市去了?

    孙日峰狠狠的吞了一口唾沫,说:

    “芳姐,会不会见鬼了?”

    芳芳压根不怕:“管他的,下车!”

    两人小心翼翼的朝城市走去,然后一个黑影在楼宇之间窜了一下,便消失了。

    “有人?”孙日峰应激道。

    芳芳说:“是狗人。”

    说罢,又有两个黑色的影子在楼宇之间穿梭,然后快速消失。孙日峰这回看清楚了,两个黑影是站着奔跑的,不可能是狗人。

    “真有人!”

    “要不要追过去,把他们俩逮着问话?”芳芳问。

    孙日峰心想还是慢慢来吧,别暴露着过去反让人家给逮了。

    后来走到快进城市的一个通道口,孙日峰留心到了一块指示牌。指示牌由好几块箭头组成,上面同时写着中英文标识。读一读,孙日峰忽然整个头都麻了起来。他倒吸了一口凉气,芳芳听见便问他怎么了,他说:

    “我现在不会是在做梦吧,我太想家了?”

    芳芳一头雾水的瞅着他:“怎么啦?”

    孙日峰扭过头,一脸凝重说:“芳姐,这指路牌上的地名,我全都认识。”

    “你认识有什么稀奇的,除了英文字母,那些汉字我也认识,简单。

    你看这个,我读给你听这个叫,宝塔山,这个叫友谊路。这个就比较难了,叫听……什么路?”

    孙日峰摇摇头,慢慢吐出:“听穸(xi)路。”

    芳芳点头:“哦,原来这个字念穸啊,你芳姐我没好好读过书,认的字自然没你多,所以你说你认识这路牌,我觉得一点也不稀奇。”

    孙日峰叹了一口气,其实他想说的并不是他认识这路牌上的字,如果换成其他人定能马上就明白他的意思,可芳芳偏在这跟他拐弯抹角的。

    “不是的芳姐,我不单单是认识这指路牌上的字,我还认识指路牌上的地名!”

    “你认识地名?”

    “是啊。本来只有一个的话,也许是凑巧,但每个地名都跟我生活的城市重复,就太蹊跷了。

    你看这个宝塔山,我生活的城市边缘有一座山就叫宝塔山,那是一个禁忌的地方,因为据说以前是乱葬岗,也确实有很多没人认领的孤坟在那个地方,所以市民一般不敢靠近。

    你再看看听穸路,我们市里以前放过关于这条路名的新闻,很多市民反映穸这个字不好,因为它象征着死亡,却被拿来当作了地名。

    然后这个友谊路……友谊路,我家就在友谊路!”

    芳芳这下才明白孙日峰在细思极恐些什么,的确,如果说是巧合的话,太牵强。

    芳芳提议:“要不我们去你家那条路看看,看看那里有没有你家?”

    孙日峰头皮又是一麻,他其实挺抗拒这么做的,因为万一发现友谊路上真有他们家房子,他会相信这个地下世界跟他绝对脱不了干系,他现在已经有强烈的这种感觉了。

 475又消失一个

    芳芳内心没有半点波澜,她无法体会孙日峰内心此刻的繁杂。

    虽然灯火通明,但这座地下城显然非常安静。人声和车的汽笛是听不见的,唯有高处那发电机的轰鸣声依旧在作响。

    走进去,第一站路过的就是宝塔山。此山对于孙日锋来说,记忆是永恒的,三天前,他在此山下被吓得屁滚尿流,闭着眼睛逃命,稀里糊涂的就跑进了十人村。

    当然,现在的这座宝塔山并不是三天前孙日峰跑过的那座宝塔山。这是一座形状和地理位置与真的宝塔山一样的复制品,山的体积也被缩小成了也就十来米高的假山。

    这更加验证了孙日峰的猜想,这座宏伟的地下城市,仿佛是模仿孙日峰生活的城市而建的。

    芳芳跟个大老爷们似的插着个腰,嘴里叼着一根不知什么时候从哪弄过来的细铁丝,咂嘴说:

    “就这,闹鬼?”

    孙日峰不想跟她多做解释,就没有停下脚步,边走边说:“流言而已。”

    再往前走,孙日峰不由得心跳加速,他看见了家居广场,想起了那日出租车司机把他扔在那就紧急掉头开回市里的滑稽景象。

    这里是缩小版的孙日峰生活的城市,如果事实确实如此,再往前走就该进城了,然后城里那些孙日峰熟悉的街道,商铺,该一一呈现了。

    看样子进城得步行二十来分钟,路途无聊,孙日峰与芳芳聊天:

    “芳姐,是风哥带你去参军的?”

    一提到食人鱼,芳芳整个人神采焕发,她从不掩饰对食人鱼的爱慕之情,也可以说是一种仰仗。

    “我那年发高烧,老孙就没让我回狗群,把我留在他的小破屋里进行治疗。药物对细胞的损伤加上高烧影响了脑子发育,我从那个时候开始就注定变傻。后来我老爹,我是说戚大爷提议把我送出村去,陈二叔就联系上了你爸。你爸又把我转交给钱风哥哥,他就送我去参军了。

    呼……快十年的事了。”

    “你是说,十年前,我爸跟这个村子还有联系?”

    “有,但是他把我交给钱风哥哥以后,我就再没见过他了,也不清楚他跟村里是怎么联系的。”

    孙日峰掐指算了算,他老爸孙达官三年前还引导谢克志在某时进村,说明那时候他还活着。期间他一直没有回家看望过孙日峰,却也没跟极乐鸟断绝关系。那些时日他都干嘛去了呢?

    孙日峰疯狂的想多了解自己的老爸一些,可一想到老爸已经被阿宾给害死了,心里除了悲恸,就是无限的懊悔。

    孙日峰自问,为什么不早点主动了解他的爸爸,如果他能像狼牙一样“不安分”,或许早就有了蛛丝马迹。然后他就能为他的爸爸分担一些什么,说不定还能阻止悲剧的发生?

    想着,自责着,孙日峰眼眶湿润了起来。

    芳芳歪头去看他,他故意避开,道:

    “对了芳姐,我见你经过宝塔山还哼小曲,你一个女孩子家的不怕鬼吗?”

    芳芳扭回头:“怕鬼?不怕,人比鬼可怕多了。”

    这句话果然不错,就连个没有心机的傻妞都感觉如此,可想而知人心有多可怕。

    “有鬼!”芳芳忽然大叫。

    孙日峰心脏抖了一下,主要是被芳芳冷不丁的贴近耳朵叫了这么一嗓子给吓的。

    “鬼?你不是不怕吗,哪来的鬼?”

    芳芳傻笑:“我是故意吓你呢。不过我看到了人影。”

    “人影?”

    “嗯,两个,躲到那栋楼里去了。”

    聊了一会天,他们两人眼见就能进城了。

    孙日峰道:“我老早就看到有两个人影了,但是在我们前方,不像尾随我们而来的。”

    “会不会是埋伏?”芳芳问。

    孙日峰也不知道答案,便道:

    “不知道,不过这么躲躲闪闪的一定有问题。”

    孙日峰又细想了一下,觉得不对劲:

    “应该不是埋伏。”

    “你怎么知道。”

    “埋伏干嘛跑来跑去的,直接找一个隐蔽的地方蹲着等我们走进埋伏圈就行了。而且,埋伏不就是为了算计我们俩么,我们又没有什么武器,二对二他们不吃亏,直接出来跟我们干不就行了。

    我还有一种推测,那两个人如果不是在埋伏我们,肯定就是在躲别的人,或者别的什么东西。”

    芳芳突然按耐不住的大叫:“要不就先发制人,抓住了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说罢拔腿便往城里跑去,搞得孙日峰措手不及。孙日峰吐槽芳芳“先发制人”这个成语用得好,可叫的那么激情澎湃的,打草惊蛇就不好了嘛!

    果然,一直躲躲闪闪的两个人影听到芳芳的呼叫后,仿佛才发现孙日峰他们的存在,愣了一下,也拔腿就跑。

    芳芳冲动坏事了,孙日峰无奈只能跟着冲过去,因为已经打草惊蛇了,就不能让“蛇”给跑了,否则很可能会被反咬一口。

    临走,孙日峰忽然想到自己身上的种子还没有用完,既然戚大爷说过那些反正的设备是搬到“那个地方”去用的,那想必这座都市就是所谓的那个地方了。所以,种子也应该用在这。其实用在哪都无所谓了,因为一句折腾下来,种子已经所剩无几。

    孙日峰把剩下的种子撒了一路,就看它们最终能派上什么用场了。

    等孙日峰追过去,城里静悄悄的,压根没什么动静,那两个影子没看着,芳芳也不见了。

    在这诺大却极其安静的城市之中,孙日峰不敢放开嗓子喊,他怕万一这里面窝藏着什么怪物,声音一大便会惊动了它们。

    孙日峰小声的呼喊芳芳,然后把她可能跑过的路线全都搜寻了一遍,但仍旧没有找到她。这就怪了,孙日峰也就耽搁了十几秒撒种子的功夫,那两个人影和芳芳怎么就同时悄无声息的消失了呢。难道是躲进哪家店铺里去了,可是孙日峰在寻找的时候一直有留心四周的店铺,都是关门闭户的,进不去啊。

 476脱离

    孙日峰无意间发现了他最爱的小笼包店,店门是关着的,招牌的简陋和四周的脏乱跟他记忆里的样子一模一样。

    为什么会这样?如果城市是仿造的,大抵的相同是可以理解的,可为什么连脏乱差都要模仿,甚至还有墙体上的野广告。

    孙日峰又发现了一些线索,他看见破烂的青石街道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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