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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血医-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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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看到这样烂俗的桥段,我经常会想,越是危险应该越冷静才对嘛,都有本事偷听了,逃跑的时候小心看着点周围不行嘛!

    现在才知道,那真叫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让你在雨夜来到这种阴暗的小树林里,听到自己心向往之的女神和一个恶棍之间讲了一段令人疑云重重的话,我相信你心乱如麻的程度一定不会少于现在的我!

    果然,随着这声响,脚步声响起,岳凝眉的身影出现在了转角处,一身素净但飘逸脱俗的白衣,撑着一把伞,面容如皓月般姣好,几缕发丝随风轻舞,令人眼前一亮,一时之间,竟似这夜的黑也退散去了几分!

    四目相对,我看得分明,她眼中却没有一丝惊慌或者动摇,如果说和平时有什么区别的话,似乎仅仅是多了一些寒意而已。

    因为,当我见到她这目光的时候,双手居然微微颤抖,并且我敢肯定,绝对不仅仅是受了这凄风冷雨的影响。

    我们就这样静静地对站了半晌,她才慢慢地走了过来,柔声说道:“一起走吧,好吗?”

    我下意识地向转角那边望了一眼,竟是无论如何也问不出“为什么那家伙会在这儿”这样的话,略一沉吟,终于一转身,和她一起慢慢地走上了那小山坡。

    刚走到坡顶,全身就像被电击一样闪过了一阵麻木感,一时之间僵在了当地!

    正当此时,一阵强风吹过,我手中的伞竟然把握不住,一时脱手飞出,被卷入夜幕,不可追及了。

    我正为自己又出现这样的失控状态暗自惊疑,感觉到头上洒落的雨点戛然而止,回头一看,是岳凝眉将她手里的伞撑在了我们之间,她完美的脸庞变得近在咫尺,一双澄澈的美目正坦然地凝望着我。

    “你……”我试了一下,发现还能说话,“有什么话想和我说吗?”

    她却淡淡一笑,摇了摇头。

    我心里一阵苦涩,不知道是不能畅快地提出疑问的郁闷,还是不忍僭越眼前这个女人一分一毫的无奈。一时之间,脑中很快地闪过了一连串的画面,都是她曾经出手救我的那一幕一幕。

    就算她真的有什么所谓的“身份”、“目的”,如果她想要取走血矶炉或者我的性命的话,早就已经达成了,哪还用等到今天呢?

    而且,她的心固然深不可测,我对她又何尝完全坦诚呢?就连我陶勇的意识现在在与陶之焕的残念不断交错这件事,我都没有告诉过她。

    正因为如此,我没办法问,也没资格问。

    这样一想,身体终于慢慢地恢复了回来,我举起一只手握了握,甚至开始有了一种不可思议的感觉了。

    愣了一会儿,才终于对她笑笑说:“走吧,回去吧。”

    我们就这样撑着一把伞,穿过荒野,走回了小庙。其间谁也没有说话。

    一进门,王少庭从火堆旁站起来,说道:“你们可算回来了。”

    “嗯,这大半夜的,我总得分清到底是女鬼还是她,才敢放心地领回来啊!”为了让他放心,我收了收心绪,开玩笑地说道。

    “啊?”这个书呆子却显得有点不解地问:“怎么分清的?”

    我只好无奈地说:“你别管了,火都快熄了,还不加点柴!”

    “哦,”他转身去添柴,刚添好,一抬头瞪着我说道:“好像该你值后半夜吧!”

    天亮之后,雨也停了,四处都笼上了一层淡淡的晨雾,从中走过的时候,皮肤都会沾上一层细密的水珠。

    我坐在马车上,却觉得打不起什么精神。并不仅仅是因为守夜没有睡好,更重要的原因好像是因为心情沉重。

    其实我这个人忘性很大,天大的事不过夜,很少会把烦恼背这么久的。我立刻意识到,这是陶之焕在闹情绪。

    说实话,我的确有些对不起他,不仅抢走了他的身份,还当着他的面放走了杜子峰。他的家人多少也是因为这个人动手脚而出事的,让他情何以堪?

    可是眼下,有什么比解决血矶炉的事情更加重要呢?就算我杀了杜子峰,和岳凝眉分道扬镳,然后呢?

    我心里怎么想,他是非常清楚的,所以再怎么不甘心,他仍然隐忍地吞下了,一句质问的话也没有对我说,只不过这心里的纠结是瞒不了我的。

    而这回再次出现的失控现象,比前一次感觉更加强烈,我隐隐觉得,把这副皮囊还给陶之焕,怕也是早晚的事了。

    再次确认了一下地图,不出什么意外的话,再过五六天我们就会抵达不咸山了。我也不知道去了之后会发生什么事,但如果不尝试的话,真的没有什么别的办法能让血矶炉这件事就此终结。

    而我自己会变成什么样,我也慢慢变得无所谓了。尘归尘,土归土,我陶勇如果真是游魂野鬼的命,那就随它去吧!

    又走了好久,终于遇到了镇子,虽然缺东少西,我们还是补充了一些水和干粮,更加重要的是置办了一些厚衣服,准备应对东北已经渐冷的天气。

    准备离开的时候,我们的马车后面已经堆满了东西,甚是壮观。我朝芮忧笑道:“买这么多,你是打算在这边长住吗?”

    她却一瞪我说:“你懂什么呀?这都是我专门问了本地人才买的,你是不知道不咸山那边有多冷,穿少了把你冻成冰坨我可不管!”

    我怎么会不知道呢?听老人家说,其实到了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时候,东北已经暖和很多了,更早的年代里,冬天气温逼近零下五十度也是很经常的事。

    那个时候东北的三宝还是人参、貂皮和乌拉草,而不是现在所传的人参、貂皮和鹿茸。正是因为乌拉草那时是保暖圣品的缘故。

    我看着这一车的东西,脑中立刻浮现出了一个传统的东北人在冬天时的形象,厚厚的棉衣,毛茸茸的皮帽子,垫着乌拉草的厚实的大棉鞋。

    真是怀念啊!过了这么久,头一次想家了。(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一百七十章 拦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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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们不断北上,果然天气变得越来越凉,尤其是早上和夜里,不裹上被子已经冷得很难入睡了。

    更糟糕的是,今年似乎降温也比往年更早一些。人是可以多穿点,但一旦路面上结了冰,马车可就寸步难行了!

    所以,尽管有点疲劳,我们还是加快了赶路的速度,只用了三天时间,已经接近了不咸山地区。其间还路过了一个大城,名为国内城,是高句丽部落所辖的一座城,因为靠近东汉,到处都是往来的商贾,甚是热闹。但为了避免事非,我们没有在城里做过多的逗留,只做了简单的补给后就匆匆地离开了。

    然而离开了之后没有太长时间,我就知道这是犯了一个多大的错误!前面已经渐渐进入山区,人烟稀少,想找到合适寄宿的地方,那可真是太难了!好在附近的林子里兔子、鹿、狍子之类的小动物非常多,我们又带了弓箭,吃食上倒是不成问题。

    眼见今天太阳又要落山,气温骤降,寒意沁骨,我望着周围一望无际的荒野林地,不禁叹起气来。

    我和王少庭倒是没什么,怎么都能凑合,但是两个姑娘最近确实是吃不好睡不好,难免令我心生愧意。

    “先找个避风的地方停下起火吧,天黑了之后万一碰到野猪就麻烦了。”我提议说。

    “师兄,这两天我看你对这边的环境好像很熟啊?以前来过?”芮忧听我这么说,好奇地问道。

    “嗯,我小时候是在这里长大的,不过那真的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了。”

    “那你不会也是高句丽族人吧?”

    “你看我像吗?”

    高句丽族其实就是现在的朝鲜族人的祖先,虽说也是广义的中国人,但是因为生活的环境不同,饮食结构、风俗习惯、语言、甚至于长相都是有所不同的。

    我陶勇是在东北土生土长的汉族人,而陶之焕更是成长在中原地区的,所以从哪个角度上说,都不会像高句丽人的。

    “我看挺像,吃的时候像。”她却毫不客气地怀疑起我的血统来。

    那是了,朝鲜族的美食也算是东北平民饮食重要的一支了,什么各色泡菜、狗肉酱汤、冷面、粘耗子……样样我都是大爱的。

    “哈哈!我这人不挑食,你要这么说,我什么族人都像了。”

    “是啊,四条腿的不吃板凳,两条腿的不吃人,其余都不在话下。”王少庭突然在旁边插话,揶揄我道。

    “就是,好养活!”我却不以为意,得意地笑道。

    正说笑着,忽听“嗖”的一声,同时我被一只手猛地拉了一下,差点掉到车下去!接着只听“嘭”的一声,好像有什么东西撞到了车顶。

    我诧异地抬头一看,竟然是一支羽箭!而且箭尾还拴着个小铃铛,兀自在叮铃作响!

    而拉我的人当然是一直在和我说话的芮忧。但看这箭的高度,却并不像是打算射中我们似的。

    正发愣着,芮忧和岳凝眉已经从车里跳了出来,与我和王少庭并排站在了一起,向箭飞来的方向眺望过去。

    在朦胧的暮色中,刚才似乎空无一人的树林中,突然闪出了数条人影,快速地向我们接近了过来。

    没等我出言喝问,他们之中走在最前的一人已经朗声道:“金铃开路,过客留步;江湖一家亲,越货不杀人!劝你们不要反抗,我们拿完东西自然会走的。”

    这都是什么词儿啊!还不如直接说那句经典的“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呢!

    难道是现在的年代还不流行讲这几句?

    管它呢,反正意思都是一样的,就是想抢劫!

    “看来我们是遇到响马了啊!”我低声对他们三人说。

    王少庭却摇了摇头说:“他们不是响马,是胡人。”

    胡人?我只知道这是古代对一些北方少数民族的别称,但既然也干了劫道的行当,我倒是体会不出他们和响马有什么分别了。

    不管是什么名头吧,我仔细一瞧,发现他们人数还很多,光视野里就有十几人,想必林中暗处应该还藏着一些可以侧应的吧。

    要是可以的话,我还真不想和他们缠斗,毕竟现在我们的目的是尽快赶到不咸山,不横生枝节是最好的。

    “有没有办法避开他们逃掉啊?”我叹道,其实我也知道这是个傻问题,所以更像是在自言自语。

    “有。”芮忧居然这样答道。

    “什么?”

    “全打晕。”她平静地说。

    我不禁啧舌,芮忧大小姐的摄魂棍可不是吃素的,这帮家伙要是敢轻举枉动,一定会倒大霉的。

    “我看让少庭给他们那边丢个烟雾弹也是行的。”我又提了一个方案。

    “不行,这里太空旷,风又大,效果不会好的。”王少庭马上把这个方案否了。

    “要不凝眉弄出点藤蔓来把他们都缠住?”我又回头对岳凝眉说。

    她知我没个正形,只是笑而不语。

    “那你负责干嘛?”芮忧问道。

    “我啊,现在就让你见识一下。”我说着,走上前一步,冲那人大声说道:“不瞒这位仁兄说,我们是有要事要办,偶然路过贵宝地,一路车马劳顿、吃穿用度,已经是两袖空空,没什么可慰劳各位的了。不如等我们办完事回来时,再特意携厚礼前去拜会如何?”

    “扑”,我明显听到芮忧已经在偷笑了。她倒未必是笑我这套废话,而是笑我这种扯蛋还一本正经的态度。

    果然对方听了也是一脸费解,憋了半天才吼道:“废什么话啊?你说没钱就没钱啊,我们得搜了才知道!”

    我却朝他一拱手说:“君子不打诳语,真的没有了,你看!”说着把钱袋从怀中拿出来托在手上,像是要给他看一样,主动向前走去。

    眼下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我们之间距离足有五六米,他是看不清我手里拿的是什么东西的,直到我走到他身前,他才看出我拿的是钱袋,当即伸手来接。

    有一句老话,叫做一招鲜吃遍天。和芮忧他们三人想比,我会的东西确实太少,但贵在专一,这样交接之间把对方掳为人质,除了当初在秦公公那里吃了鳖之外,还从未失手过。

    尤其是在对方有企图心的时候,效果更好。就像眼前这个家伙,一见到钱袋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你说我不掳他掳谁呢?(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一百七十一章 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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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我肯定也不是只想着证明自己是有用之人这么简单,我制住这个人之后,马上朝他其他的同伴喊了句:“你们别轻易妄动啊,只要放我们过去,我保证不伤害他!”

    是的,我只不过想利用这个人质平安地通过这里而已。

    那些人看我一副斯文的打扮,说话也是酸不溜丢,当然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变故,一时之间都愣住了,倒也没敢围过来。

    “少庭,你们先过去!”我回头朝王少庭喊道。让他们先过去,我殿后,以便于观察这班人的异动。

    王少庭当即会意,拉着马车,带着两位姑娘,一边戒备着一边往前走去。

    前面的人不敢擅动,只好犹犹豫豫地闪到路边,让出了一条道来。

    谁知他们才走出没多远,突然树林里传来一个声音,竟然是重复着我刚才的称呼:“少庭?”

    我觉得有点奇怪,朝那边望去,却见一个高大的身影从林中走了出来。

    我向那人望去,刚有些踌躇要不要警告他不要乱动,却觉得这身影和声音透着那么似曾相识,就没动声色,凝神向那人看了过去。

    果然,当他的脸在暮色中变得逐渐清晰时,没等我说什么,王少庭已经是惊呼了一声:“大哥!”

    大哥?我一下子反应过来了!眼前这个魁梧的大汉不是别人,正是曾经未龙山的大当家,王少庭的结拜兄弟邱未龙!

    “少庭!”邱未龙看出真的是自家兄弟,也是惊喜莫名,两人又是拥抱又是握手又是拍肩膀的,俨然已经成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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