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中文网 > 历史军事电子书 > 明朝好女婿 >

第66章

明朝好女婿-第66章

小说: 明朝好女婿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就伸出手同朱厚照拍了拍:“好,就以七十斤为限。”
废话,这小子如此好动,又正是长身体的年纪,半年之后,不长力气才怪。
“好了,继续写字,也从《大学》开始吧,照这个速度,一个月之内应该能把这本书读完。”苏木也懒得继续讲解,就将父亲以前注释过的那本《大学》扔了过去:“今天的功课,抄十页,正文和注释都要一字不少地抄完。”
“这么多?”看到书页上密密麻麻的小字,未来的正德皇帝不禁抽了一口冷气。
苏木将脸一板:“不想学上乘武艺了,你不想学,我还懒得教呢?”
“要学,要学。”朱厚照连声应着,提起笔在纸上抄了起来。
依旧是丑得不堪入目的字,依旧是浑身紧崩,肢势别扭。
以他的速度,等抄完这十页书,估计要到晚上了。
他能不能抄完,苏木也不在乎,只希望这小子吃了苦头,能够知难而退。
    
    
第一百二十二章 你有个优点

    苏木自有自己的烦恼,即将开始的乡试对他来说乃是穿越到明朝后所遇到的第一大难关。
没有金手指作弊器,也没有名师指导,一切都要靠自己。
按照每天两篇作文的计划,苏木在看了几页书之后,就给自己拟了两个题目,喝了几口茶,略一思索,就慢慢地作了起来。
至于那姓朱的小子究竟抄得怎么样了,苏木也不放在心上,反正就是随便对付一下。他抄书也好,不抄也好,都没关系,只要不来烦自己就好。
小孩子都没有长性,苏木就不性如此枯燥的抄袭他能坚持多久,到时候不得趣,自然就会离去。
苏木花了差不多一个时辰才将那篇文章写完,出了一口气。
小蝶慌忙给他扇了几下扇子。
这篇文章苏木作得不甚得意,摇了摇头,正要继续写下一题,就看到朱厚照已经脱掉外套,只穿了一件薄薄的松江棉布衫子,蹲在凳子上一边扎马步一边抄书,口中还配合着悠长的呼吸吐气声。
“这……”苏木大惊,这家伙还真把抄书当成一种修炼了,《九阴真经》,这……这模样纯粹是蛤蟆功啊!
小蝶也忍无可忍地撇了撇嘴,低声道:“这人真讨厌,熊孩子!”
苏木忍不住哈哈一笑,这小蝶也不过比朱寿大两三岁,怎么看他就好象是看婴儿一样?
这笑声惊动了朱厚照,他抬起头:“子乔,我已经抄到‘云:于戏!前王不王!’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此以没世不忘也。意思我明白,当年学士们讲解这一节的时候我听过,可你这书上的注解怎么不太一样?”
苏木看了看,这才发现下面的注解是抄错了。
以前那个苏木本就是个呆子,书上的注解也是依样画葫芦,照父亲的讲解记录下来的,这其中却抄错了一处。
其中“此为没世不忘也”一句解成了没齿,乃是一个大大的笔误,低级错误啊。
苏木提起笔将那一句抹点,道:“抄错了,这里应该是前代的君王虽然去世了,但他的功德永远不会被人忘记。”
然后,又随口按照自己的理解讲解道:“《诗》是《周颂?烈文》篇。于戏,是叹词。前王指的是文王武王,君子指后贤后王,小人指后世的百姓。诗人叹说:文王武王虽然已经去世,而天下之人至今尤思慕他,终不能王。曾子释诗说:文王武王所以能诗人思慕不忘者,盖因他有无穷的功德,留在后世耳。如垂谟烈一佑启后人,是其贤也。后来的贤人们,都受其模范,而贤其贤人。创基业以传子孙,是其亲也,后来的王者,都有承籍而亲其亲……”
这本是大学古汉语的课程,苏木前世又是讲师,干得就是这样,这一解深入浅出,说得透彻。朱厚照本就是个聪明决定之人,只不过性格上有缺陷而已,这一听,立即就听明白了。
突然道:“子乔,你这个讲解可你李东阳、王鳌他们讲得好多了……”这一说,才自己自己失言。
这二人,一个是内阁辅臣,一个是翰林院学士,时文大家,一般人有有什么资格请他们来讲课?
可苏木却将未来的正德皇帝当成了一个普通的宗室子弟。李、王二人的身份他是知道的,觉得皇族成员请他们去上上大课不是什么不得了的大事,也不在意。
听到正德的夸奖,苏木心中得意,又接着讲了一段。
北屋里,吴老二的父亲突然又惊讶地叫了一声:“解得不错啊!夫贤贤亲亲,是君子得其所矣。乐乐利利,是小人得其所矣。此所以文王武王去世虽远,而人心追思之,终不能忘也!这一节,是说新民之止于至善。”
然后,再不说话了。
被他这一打岔,苏木也没心思再讲下去,就让朱厚照自己抄书,自己继续去作下一篇作文。
写了半天,他又陷入了当初在会试考场时那种情形,文章该怎么写,他心中都非常清楚,可落实在具体文字上,怎么写都觉得笔下艰涩。
他也知道就这么放弃,自己一辈子都跨不过这个坎,就硬着头皮将那八百字的文章写完。
结果一看,简直是渣到无以复加。
他恶向胆边生,一怒之下,将那两页稿子一团,扔到一边,大步朝外面走去。
朱厚照大约是扎马步累了,一屁股坐下,手中也不停,却回头问:“子乔,你要去哪里?”
“随便走走,你继续啊!”苏木心情恶劣,决定在外面散散心。
刚走出来,就看到刘谨站在院门口朝里面探头探脑。
“老刘,你一直在这里呢,这朱大将军的另外两个伴当呢?”老实说,苏木对太监并没有成见,人遭了一刀不要紧。只要不变态,不喜欢男人,苏木也愿意同他们正常交往。
京城如此之大,皇宫中的太监们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只要在城里逛上几圈,很容易就能看到一个,也不希奇。
这刘伴看起来身体不是太好,脸青忽忽的,不过脾气也好,对苏木也客气,苏木对他也挺有好感。
刘谨笑眯眯地朝苏木一作揖:“那两个护卫都是急性子,在这里候了半天,不耐烦,跑前头吃酒去了。你还别说,子乔你住的这个店看起来甚是破旧,可厨子却好,尤其是做出来的驴肉席,美得很。”
苏木道:“确实是这样,你想啊,掌柜的敢在这种又脏又破的地方卖吃食,如果味道再不好,这客栈早就开不下去了。你看这里的住客食客如此之多,肯定是有一定道理的。”
刘谨深以为然,又问:“我家少爷现在如何了,还在练武吗,怎么没听到动静?”一边说话,他一边挥舞着干枯瘦小的手臂,做了一个打拳的肢势。
“话说,你们家少爷还真是属猴的,一刻也安静不下来。”
听苏木把未来的储君比做猴子,刘谨的脸色难看起来。
苏木才懒得管别人的心情:“不过,他现在总算是安静下来,正在里面抄《大学》,读书上进呢!你就别进去了,打搅了他的功课就不美了,再说,里面小,你进去也挤得很。”
听到苏木说太子正在里面读书,刘谨一脸得不可思议。自家主子是什么性格,没有人比他这个大伴更清楚了,那是一个天上都是脚板印的主儿。
以前三个阁臣,外加十来个翰林学士轮流着去给太子当老师,可太子根本就不怕这些老父子,该怎么玩就怎么玩,牵连着他也吃了不少戒尺。
替太子挨打,那可是寻都寻不来的大机缘,可被打得多了,刘公公也有些受不了,毕竟是一把年纪了。
大约是拿太子实在没办法,大学士们公务繁忙,对储君的课业也不怎么上心。
到现在,太子爷读了六七年岁,也不过是一个半吊子。
可今天却乖乖地坐在里面读书写字,还一写就是整个下午。
刘谨吃惊之余,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额头,看是不自己因为发高烧而产生了幻觉。
苏木摇了摇头:“公公,你家少爷可真够讨厌的,烦死人了,若是我的学生,早就直接打死了。”
刘谨听苏木出言不逊,态度狂妄,张大了嘴巴:“你知道我们是是是……”
“废话,四十来岁的人还没长胡须,老刘,太监不过是一个职业,又不可耻。”苏木哼了一声:“同瘸子、瞎子、聋子也没什么区别。还有,你家少爷不就是皇室宗亲吗,也不知道是哪家王府的子弟,我也懒得过问。”
听苏木将太子当成某家王府的子弟,刘谨松了一口气。又看到一个有功名的堂堂读书人,既然能够平等对待自己,他心中也是感动,就有心提醒他把握住这场大机遇:“我家老爷一直为少爷的学业犯愁,若是少爷从此肯读书上进,你也是大功一件,将来前途自然是一片远大。”
苏木一撇嘴:“什么大功劳啊,宗室子弟又不能参加科举,否则,以我之才,教出一个举人甚至进士出来也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事情。我今次是第一年参加科举,就一路考了上来,连中三元。”
“啊,小三元,第一参加科举!”刘谨也知道其中的厉害。
苏木:“你家少爷要来我这里习武读书,我无所谓,不过到时候吃了苦头,也怪不得我。”
说到这里,苏木心中一动:对啊,那熊孩子实在讨厌,如果明天还来就麻烦了,得想办法折腾折腾,等他吃不了这个苦,就会知难而退了。
在外面说了半天话,苏木又来了精神,回到院子,却看到朱厚照还在抄书。
脸上的表情同先前相比,却多了一份专注,隐约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威严。
苏木忍不住赞了一声:“朱大将军,你有一个优点,做事有股韧劲。好了,今天就到这里吧!”
听到苏木的赞扬,朱厚照一脸的兴奋:“子乔,我感觉一身都酸了,就好象跑了好几里地一样,累坏了。”
“如果累,就休息几天吧!”苏木忙不迭地说。
最好以后都不要来了。
“看来,这读书写字对提升我的武艺确实大有好处,我明天还来。”
“这……”
朱厚照看了看天色:“不早了,我先回去。”他伸了伸身子,浑身骨骼噼啪着响。感叹道:“我感觉浑身充满了精力,胸臆之间,隐约有浩然之气生发。走了!”
就大步地走了出去。
“浩然之气……”苏木脑袋疼了起来。
    
    
第一百二十三章 改稿人

    “这个呆子。”小蝶也觉得这人实在讨厌,忍不住问:“少爷,如果他天天过来,影响了你的课业,又如何是好?”
苏木:“放心好了,小孩子都没有长性,这么天天读书写字,只怕坚持不了几日,到时候受不了这个烦,自然就会走的。”他忍不住安慰起小蝶来。
说句实在话,住在这里,环境实在太差,他也想过现在好歹有些钱了,干脆搬到另外一个地方好了。可他给胡进学留了地址,《西游记》一案虽然已经了结,可在没有中进士点翰林之前,苏木还是觉得心中不塌实。如果搬走,将来又起风波,大个子得到消息,肯定会第一时间过来通知的。
再说,恰逢大比之年,现在京城之中遍地都是读书人,房源紧张,一时间未必能找到合适的,也只能将就着再在这里住一段时间。
况且,苏木现在也不过几十两的身家,在半年之中也看不到任何收入,省一点是一点。
说起钱,苏木又想起《红楼梦》,按照计划,他每天都会写两千字稿子。
今天读了一天书,作文又不顺,脑子都炸了。
等下写两千字小说,倒是一种调剂。
吃过晚饭,天已经黑尽。
吴老二还是没回来,这已经是第三天了,这个鸟人也不知道到什么地方鬼混去了。
至于老吴,苏木一直没看到过人。
可那老头白天一直轻轻咳个不停,时不时来个天空一声微响以示存在。吃过晚饭之后,咳嗽声终于消失,院子里响起了老举人的鼾声。
吴举人睡得早,看起来睡眠很不错的样子。
小蝶将小书桌收回房间,苏木就点了灯,打开抽屉,要去寻以前的手稿,接着《红楼梦》的第一章继续写下去。
可伸手在里面翻了半天,却怎么也找不到,忍不住问:“小蝶,你是不是动过我的东西?”
“什么东西?”
“稿子啊,大约六七张写满了字的纸,是我做的文章。”
“啊,我没动过呀。少爷,你也知道的。家里只要是写了字的纸小蝶都不会乱扔,而是收到一起,每个月化一次。”听少爷说写的稿子不见了,小蝶也是着急,不停地在屋中翻着,时不是拿一叠稿子出来,问“是不是。”
见苏木摇头,小蝶再接着着找。
这样忙了半天,几乎将所有放稿子的地方够翻遍了,还是没有找着。
小蝶心中一急,眼睛微红:“少爷,都怪我,都怪我。”
见她难过,苏木忙安慰道:“小蝶,你别急,再回想一下。昨天你收书桌的时候是什么情形,又没有落下东西?”
“昨天……对了,我记起来了。”小蝶惊呼一声:“昨天你不在,书桌是吴姐姐帮我收的,会不会是她扔掉了?”
“那个吴姐?”苏木问。
小蝶:“就是吴老二的姐姐,吴小姐,住对门那个。”
苏木不等小蝶说完,呼一声站起来,推门出去。
他心中也是急了,那五千字有一半是从新创作,可是花了不少心血的。如是丢了,再从头写,也不知道要费多少脑细胞。
写过小说的人都知道,开头几万字是最难写的。你必须在区区两到三万字中用一个精彩的故事,把主要人物、故事主线、历史背景交代清楚,非常考量作者的功力。
这次若是将第一章丢了,如果再写一遍,苏木不觉得自己还能比上一次写得更好。
他现在只有求上天保佑,保佑那个吴小姐千万别把第一章当成没用的废纸给丢了。
等冲到吴小姐门口,举手欲敲门的时候,心中突然有些后悔:再怎么说,人家吴小姐也是大家闺秀,男女有别,大半夜找上门去好象不太合适。
其实,再这几天,苏木总共才见过她两面。
同在一个屋檐下,只要有苏木在,吴小姐都很自觉地呆在房间里不出来。
可是,如果不拿回稿子,自己的心血岂不要付之东流。
正犹豫中,门悄无声息地看了,缝隙中露出一只漂亮的杏眼,依旧是柔柔的声音问:“见过苏公子。”
苏木有些不好意思,一作揖,小声问:“晚生造次,还请小姐谅解。想问一下,我是不是有一份稿子落到你这里了,那可是在下的心血,还请小姐归还。”
“是在我这里,昨天见到那份稿子之后,觉得有趣,就收了起来,忘记同公子说了,这就给你。”
说完话,门就关上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3 5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