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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当现耽男主穿到古言中 完结-第3章

小说: 当现耽男主穿到古言中 完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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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白天睡得太多了,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除了想吃饭就是想吃饭,肚子咕噜噜叫个没完更是让他一点睡意都没有。于此,周一做了一个艰难的决定——滚去找宁希让对方赏口饭给他吃。

周一知道宁希住在他院子西边的清雅轩,约一炷香的路程,只是不知具体路线。这个鬼地方一没有人造卫星,二没有GPS导航,三没有手机网络等通讯设备,周一在腹中吐槽了半分钟后,停止了这第一无意义,第二浪费脑细胞,第三浪费他现在最需要的能量的活动。
然而虽然生理上知道现在吐槽是个很不明智的决定,周一在走了将近十分钟还没找到到清雅轩的时候,不由还是腹诽了一下作者——尼玛为什么设定我是个路痴啊!
另外,周一还小小腹诽了一下作者的消极怠工,为什么他穿过来作者就不管了呢!!!泥煤!

好在周一运气不差,又走了三五分钟,终于看见一个人影。
周一看着那人影,像是久旱逢甘露,像是水中遇浮木(周一不会游泳),再看那人身影曼妙,映在此刻的周一眼中,那就是红果果的一盘白斩鸡啊,还散发着诱人的香味!于是,饥不择食的周一饿狼扑食般地扑了过去,拉着那人的手,激动道:“白斩鸡,请问清雅轩怎么走!”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因为,那个被他唤作白斩鸡的就是宁希本尊!

房间内一灯如豆,宁希嘴角抽搐地看着眼前人在自己面前狼吞虎咽。
一天之内,从翩翩公子变成负心汉(请参考《爱情买卖》歌词),又从负心人变成垃圾或粪便,如今又成了白斩鸡,不但横跨了人类东西及动物三个物种,还横跨了生死界线,宁希觉得自己哭都哭不出来了,话说回来,他为什么会认识这样一个人?
周一眼睛冒着绿光,吃东西吃得正开心,完全没半点举世俊朗的公子模样,不认识他的,绝对会认为这货就是一叫花子!
而且,周一还一边吃一边说,“赫赫凌公纸,公日的到恩到德,周一没齿蓝忘(谢谢宁公子,今日的大恩大德,周一没齿难忘)!”
宁希看着对方好似八百年没吃过饱饭的样子,只得道:“莫再说话。”
周一一边盛今晚的第三碗饭,一边说:“宁公子觉得我说话很烦?”
宁希没点头也没摇头,尽管他有着良好的教养,但对着周一,他真的无法将摇头这样简单的动作做出。那实在是太违心了!就像是让他担保一个身负十来条人命穷凶恶极的犯人无罪一样违心困难。
周一无所谓地耸耸肩,从眼前已经吃得差不多的盘子里又夹了些菜到碗里,说:“无所谓,反正打我知道自己存在到现在,还真没遇到几个不嫌我烦的人。”
宁希闻言,也不说话,只是在一旁默默地感慨,若要与这人生活在一起,要有多大的勇气?
周一再次开吃,最初对饭菜的赞美不再说出口,也不再废话,默默地吃饭。

待到周一对宁希说“吃饱了谢谢款待!”之时,他已经吃了五碗饭,四盘菜以及一大碗汤。
宁希已经抽出不来,只得颔首道,“回去歇下罢。”
周一笑着颔首,对宁希道:“厨房在哪里?我将这些刷好了再去休息。”
宁希道:“明日唤家仆来收拾便可。”
周一道:“没事儿,反正我白天睡饱了,这会儿回去也睡不着,你让我收拾吧,在家收拾惯了,不洗不习惯。”
宁希见他如此说,便冷漠地点了点头为他指明了厨房方向,道:“如此我先去歇息了。”
周一笑嘻嘻满口答应,让宁希尽管去睡不用理他。
于是宁希便回房休息了。

一盏茶后,周一端着收拾好的碗碟,累得手腕酸疼,回到了清雅轩。
为什么?
谁让他他妈的是个宇宙级的超级路痴啊!据说脑残作者当初设定他的路痴程度时,是参照某讲述海贼的日本热血漫画中的绿藻头剑客设定的。
然后……
然后……
然后宁希公子自然就又醒了。


作者有话要说:别怪我写的少,3000+是很难日更的……
作者是学生党,要体谅啊~
PS,明日改错字。
PPS,继续打滚求包养求评论求收藏啦啦啦啦啦???




、第五章、消极怠工中

翌日,周一睡到日上三竿方才起床。碧云打了水伺候他穿衣洗漱,刷牙时周一问她:“平素就用这个刷牙?”
碧云看着周一手中的皂角,颔首道:“是。”
周一说:“怎么用?”
碧云将皂角掰下小块递给周一,“少爷可以用手沾些刷牙,碧云也可给您泡成药水漱口。”
周一接过被掰下的那小块皂角,放鼻子前闻了闻,觉得味道还好,不是很诡异,也没有让人厌恶的臭味之类,便自己用手沾了些刷牙了。
清洗过后,口中气味还不错,有一股清新的感觉,比起高露洁佳洁士之流的牙膏,这东西毫不逊色,周一开始佩服起古人的智慧来。

洗漱穿衣完毕,碧云便要为周一束发。周一这才想起自己穿过来之后竟然还没注意过自己的形象,于是差碧云多拿了一面铜镜来,他打算三百六十度瞻仰一下自己现在的尊荣。
待镜子拿来,碧云便开始为周一束发。
头发真赞,乌发柔亮,周一由着碧云梳头的时候,还摸了好几把,这头发放到现代绝对会被飘柔潘婷海飞丝什么的抢着拉去做广告。
称赞完头发,周一开始仔细观察镜中人的面容。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这人生得怎是个美字了得?
凤眼狭长,乌眸含情,肤若凝脂,红唇皓齿……
周一看到这容貌之后一时间竟有些反应不过来改用些什么词来形容,只觉得这人真真的是个美人坯子。
还有,他一个男子,竟生了两弯柳叶眉……怪不得最后男二炮灰了,尼玛长得比女主还女人还好看!女主能忍么!
然后,周一忽然就囧了。
他昨日竟然就用这么个美人受的皮囊,做了那么多……令人发指的事情!真亏了宁希大少爷能忍了他啊,要是他见到这么个美人在自己面前耍凤犯贱,肯定一巴掌把他乎到墙上,让他死的很有节奏!谁让他顶着副美人皮囊,却不做美人该做的事儿。
不过,好在现在顶着这幅皮囊的是他本人,自己犯贱自己是看不到的……呵呵呵……

头发梳好后,碧云为他戴上了白玉冠,周一道:“这玩意儿抄家的时候竟然没抄走?”
碧云略略迟疑,还是答道:“这是老爷传给您的,当时您誓死护住了。”
周一闻言不由多看了那白玉冠两眼,上面雕了个他不太认识的动物,顶了个珠子,想是相当贵重的物品,便对碧云道:“取下来吧,先不带。”
碧云只好依言将之取下。
周一又道:“你叫碧云对吧?”见到对方点头,他继续道:“我已经不是你之前的主子何欢了,我叫周一,如果你不想服侍我,就径自走吧。”
碧云闻言,手一抖,差点便碰到方才梳好的头发,旋即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说,“少爷,碧云哪里做的不好您说……您别赶碧云走!”
周一无奈,转身就着坐着的姿势扶起了碧云,道:“不是嫌你哪不好,我命贱,好容易穿过来了,还身无分文。昨日求了宁公子半天,才落得如今的住处。不是赶你走,是说,你如果想走,我肯定不会拦着你,懂么?”
小丫头含着眼泪儿点点头,道:“少爷,碧云不会走的。”
周一只好点点头,“我不知道你家少爷原是怎样的人,但我周一讲义气,你跟着我,我有肉吃,就不会让你饿着。只是,过去你家少爷可能风华绝代,是个让人艳羡的人。往后那样的人不会再有了,我是个粗鄙之人,说话不会遣词酌句,更不是秀绝之人,平素里爱啰嗦。总之,我跟你家少爷是完完全全的两个人,你若不喜欢,可以随时离开。”
碧云红着眼睛点点头,道:“碧云不会嫌弃少爷。”
周一无所谓耸耸肩,扶她起身,道:“去用早膳吧。”
说完半响不见碧云吱声,于是扭头问道:“怎了?”
碧云支支吾吾说:“少爷,该用午餐了。”
周一风中凌乱了。

这一整天没见到宁希,周一也不无聊,脑补了半天,练了半天毛笔字。
到用晚膳时,宁宁来请,周一才见到宁希,却见那人顶着两只熊猫眼,虽然那人气质冷然,可两只熊猫眼还是出卖了他,让他的冷漠生生减了几分。
周一歉意道:“宁公子,昨日……抱歉。”
宁希没搭腔,只做了个请的手势,让周一坐下吃饭。
待周一坐好后,宁希道:“吃罢。”
周一这才拿起筷子开吃,午饭吃的不早,一天没太运动,周一不饿,却还是吃了两碗饭。
宁希不再对他的饭量感到惊讶,只是适时说:“日后便在墨香阁用膳,墨香阁有个厨房,之中诸多事宜我已让宁宁交代与碧云,你若有事,问她便是。”
周一闻言掰着手指头算了算,四十个字,又创历史新高,只是不知这记录何时能破。
宁希见状,问:“何事?”
周一立马收起手指头,笑道:“明白了,有事儿问碧云对吧,承蒙宁公子关照,周一有了钱,定不吝报答。”
周一觉得宁希之所以派宁宁去请自个儿到他的清雅轩吃饭,完全是为了这句长达四十个字的话。
宁希也不追究,但隐隐觉得对方伸手是在算自己所说的话。
两人相对无言,一顿饭吃了不到一刻钟,周一便帮着收拾了东西,告辞了。

后来几日周一便没再见到宁希,他只当宁希是丞相之子,定是有许多事儿要忙,再加上还有一个姓薛名雨烟的女主,他会有空理自己那才奇怪了。
周一一个人从来不无聊,再说还有个小丫鬟碧云陪他唠嗑。周一容易满足,整日吃饱睡睡饱吃,过着猪一般的生活,倒也一个人惬意的狠。
偶尔也会让碧云准备笔墨纸砚练练荒废许久的书法,只等着作者哪天回来了能给他派点任务给点转机,不然这次的穿越之旅就跟穿到了一只漂亮的猪身上无异了。

一连七天,周一都整日无所事事,这会儿没有日历,周一也不知现在几月几号,只觉得这天儿倒是热得一日堪比一日了。
周一原想,自己只要耐下心来,作者总有一天会出现来激扬文字、指点江山的吧,结果他错了,他一连消极怠工了七天,不与外人交流,也不管推动剧情,结果作者愣是比他还消极,竟然没出现!
到了第八天的时候,周一终于觉得自己不能如此游手好闲地下去了,他是要还宁希钱的,如此下去,债务只会越欠越多!至于作者,给他四个字儿——玩蛋去吧!

于是,周一发奋了,他要开店赚钱!开什么店呢?
周一思索了起来。一盏茶后,周一成功地脑补没有离开自己的主题,决定开个小吃店。
他周一没什么优点特长,穿来之前,作者给他的设定有些人妻,虽然毕业于会计专业,但做饭手艺却堪比新东方。
主要是他以前的CP小攻太鬼畜太挑剔,炒菜不能太咸,不能太淡,不然晚上床上就别想睡得舒服。一周的菜色不能有重复,如果可以,最好一个月都不要重复。如果赶上哪天林翰心情不好,他又做了让他不爽的菜,那那天晚上周一绝对会筋疲力尽的。因为,林翰有□倾向。
总之,周一现在忽然开始感谢感谢作者,感谢他给林翰设定那么鬼畜的性格了,若不是他,就不会有手艺堪比五星酒店大厨的周一。

开个小吃店,这想法很好,只是要如何实施呢?
周一找来碧云问了些物价问题,觉得在这个世界里,一两银子差不多是一千块人民币的样子,一两黄金则要值钱的多,约是五万人民币的样子。周一对现代黄金和银子的质量价值没啥概念,只觉得银子和金子于现在的他而言,都是一样的——奋斗目标而已。

说干就干。周一问了碧云,知道自己手中还有几两银子,但绝对是不够开店的。周一决定先用着几两银子去市场上逛逛,来了这里有十天了,就算他是超级宅男,也不能每日窝在府里不动,容易生蛆的。
于是,周一便带着碧云上街做市场调查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不能因为是过渡章民那就不评论不收藏了啊QAQ




、第六章、穿越吃货铺

周一说风就是雨的性子,好在做事儿有头有尾,因此这性子也说不上多次,多时倒是他的优点。
拉着碧云巴巴地做了市场调研后,周一用自己脑中夯实的会计知识为自己未来的小吃店做了个预算,而后便亲自拜访宁希,找他借钱。

消极怠工了近半个月,周一的身子骨早就好透了,这几日有了新的奋斗目标,整个人都精神烁烁的。知道自己的路痴程度已经达到了“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地步,周一去哪都拉着碧云,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又迷路。
到了清雅轩的时候,周一看到院内有一清秀小哥,十六七岁的样子,周一没见过此人,事实上周一来了丞相府也只见过少爷宁希、婢女宁宁,以及那日为他拎包的仆人。
走过去问道:“这位小哥,请问宁公子现下可在府邸?”
清秀小哥颔首,道:“何公子不识得我了么?我是我家少爷的书童宁宣啊。”
周一耸肩,“我不是何欢,我是周一,周一的周,周一的一,知了不?”
宁宣被他逗笑,一边不可思议地看着他,一边道:“何公子莫不是在和我逗趣吧?”
周一道:“我的爱好是说话,不是开玩笑。”
说话间,清雅轩东侧的门被推开,宁希一如既往地冷着张脸从房内出来,看见周一,便问道:“何事?”
周一道:“虽然提钱伤感情,但是,能不能借我些银两,我保证两月内还清,连带这边的住宿费。”
宁希道:“丞相府不多两张吃饭的嘴。”
这话才说罢,便见身旁宁宣倒抽一口冷气,不认识般看着自家少爷,他家少爷什么时候会说这种话了?盯着宁希看了半响,宁宣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十分无礼,旋即低下头,眼观鼻鼻观心地默默惊讶。
周一跟宁希的见面次数加在一起不过是个二的二次方,自然不了解宁希其人到底如何,所以倒有些不理解宁宣抽气的反应了。
但这时间有没空问个清楚,周一也不管宁希用那日他耍赖说的话来塞他,只跟宁希道:“白吃白喝不厚道,我周一也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不能做寄生虫啊!”
宁希上下打量着周一,似乎是在表达他对周一这番话的怀疑,尤其是“男子汉”三个字,从他之前几天的行为里,别说男子汉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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