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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枭雄盛筵-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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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这一番话龙苍宇摇头笑了笑道:“这个简单,这个忙我帮您,到时候把他们叫过来,我替您好好教训他们一顿,只要您别怪我把这群宝贝收拾的太惨就行。”
杨启山露出一丝老狐狸似的狡猾笑容道:“我就知道你小子不会让我这么为难的,我一看你这身子骨就知道你肯定身手不凡。”
前面开车的司机却是一阵不屑,身为大队长的贴身警卫和司机他的实力自然首屈一指,而且他对利剑特战分队的实力了若指掌,打死都不信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可以打败那群不可一世的特种精英,他仿佛已经看到龙苍宇惨不忍睹的模样。
汽车很快驶进了特种大队训练场,知道大队长要来两个分队都提前做好了准备,全副武装集合在训练场等待指示。
从汽车上下来龙苍宇在一次感受到军队特有的男人气息,一排排迈着整齐的步伐高喊口号的军人从路边走过,那高亢的声音,舍我其谁的气势无不显露着中**人的赫赫军威。
巨大的训练场上很多士兵在进行艰苦训练,从负重穿越障碍到烂泥堆里的自由搏击,无数的铁血汉子在这里挥洒汗水,也许在未来的某一天这群可敬可亲的军人会带着对祖国的崇敬踏入硝烟弥漫的战场用血肉之躯筑起共和国的堡垒,那就是他们的使命,是作为一名战士最终的荣耀。
龙苍宇已经告别这个场地很久了,那个时候的训练要比他们残酷的多,想起那几个没有人性的教官不禁笑了,他们也是军人,只不过信仰不同,他们为了自己而战,为了金钱而战,但归根结底都是军人,都曾在这个场地经受过一段苦不堪言的生活,若是没有他们也不会有今天威震世界的冥王。
龙苍宇对着这群让他想起那段艰苦岁月的战士郑重的敬了一个军礼。


第九十七章 特种较量(二)
训练场中一块绿茵草坪上,十二名全副武装的战士脸上涂满油彩笔直的耸立着,这群人站在那就可以感受到他们的不凡,凌厉的眼神,冰冷的杀气无不预示着他们军中兵王的地位,如果把他们送到战场一定会成为收割生命的死神,没有人可以怀疑他们的战力,不得不承认他们的确拥有骄傲的资本。
杨启山带着龙苍宇走到场中带着军人特有的威严大声道:“在全国七大军区中你们是当之无愧的兵王,但这不是你们拿出去炫耀的本钱,争当第一没有错但不可伤了战友之间的感情,国家需要的是有血有肉的钢铁战士,不是冰冷无情的冷血杀手,谁强谁弱要在战场上用敌人的鲜血来证明,不是用几个空包弹打在战友的身上。”
“一群自以为是的兔崽子,毛还没长齐呢就学会目中无人了,谁教你们的,知道我今天来干什么吗,我就是来告诉你们什么叫天外有天,你们的实力还远远不够,就你们现在这种状态到了战场上只有挨枪子的份。”
“报告”一名队员大声喊道。
“讲”
“如果我们的实力还不够优秀,那我们想知道什么样的实力才叫优秀。”
“问的好,我今天来就是让你们知道,什么样的实力才叫优秀,看到我身旁这个青年了吗,他的年龄还没有你们大,如果你们连他都对付不了,以后就不要在我面前提优秀两个字,你们可以拿出看家本领向他挑战,我就在这里看着,看看你们这群目中无人的兔崽子是怎么被人虐的。”
杨启山说完就站到了一边,其实他心里也没底,做出这个决定完全是出于对龙苍宇的信任,但毕竟面前站着的是整个军区绝对的精英,他们的实力不容忽视,而他对龙苍宇却没有什么了解,也不知道他的实力究竟如何,只知道他不是一个盲目自大的孩子,既然敢夸下海口就证明他有所依仗,但尽管这样他心里还是有些担心,但事到如今只能静观其变了。。
场中一个魁梧的战士走到龙苍宇近前敬了个军礼道:“我叫王亮外号飞刀,听大队长的话你好像各个方面都很精通,不知道敢不敢跟我比试一下飞刀。”
这个王亮的确是个玩刀的老手,因为龙苍宇注意到了他手上厚厚的老茧,这就证明这是一双经常握刀的手,而从他的口气中也可以听出他对自己的这门绝技很有把握。
“随意”龙苍宇点点头那股狂傲之气优胜这些兵王。
王亮从身上掏出了六把飞刀,二十步之外早有人立好了靶子,只见他两手各握住三把刀,轻轻颠了颠,眼睛紧紧盯着远处的靶心,忽然眼神一凝右手猛然甩出,接着身体一转左手三把飞刀再次激射而出,六把飞刀如同子弹一般毫无悬念的射中靶心,王亮的表现迎来战友的一阵喝彩,同时又以挑衅的目光看向龙苍宇,谁也不会相信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可以达到王亮这种境界,要知道他的飞刀已经练了八年有余。
龙苍宇平淡的笑了笑接过一名战士取回来的飞刀抬头问道:“你在保持精准度的情况下最远射程是多少?”
“二十米,飞刀不是子弹,距离再远就是去力道了。”
龙苍宇神色平静的走到距离靶心三十米处握了握手中的飞刀望着远处看起来只有鸡蛋大小的靶心。
一名战士走到王亮旁边小声道:“喂,这家伙不是要在这么远的距离出手吧,飞刀有可能飞这么远吗?他不是疯了吧。”
王亮神色凝重一种不祥的预感萦绕在心头,飞刀是他家祖传的绝技,曾经听爷爷讲过飞刀的最高境界堪比子弹,要达到那个境界要懂得化气为劲,以气劲推动刀劲,如果单凭手臂的力量终究是有极限的,而达到这个境界的人每次运劲的时候手腕上的肌肉会出现轻微的跳动,刚才他已经注意到龙苍宇手腕上微微抖动的肌肉。
“他没疯,这次我们恐怕遇到对手了。”王亮凝声道。
说时迟,那时快。龙苍宇手腕一抖,六把飞刀化成六道白光,如同炽火流星般瞬间没入三十米外的靶心,外面只留下六柄刀把,刀身全部没入靶心,无论从力道,速度,角度都堪称完美,就像一场华丽的特技表演,让所有的观众目瞪口呆。。
王亮亲自取下没入靶心的飞刀走到龙苍宇身前心服口服道:“我输了,你很强,是我见过最强的人。敬重强者是军人的通病,这群兵王自然不例外。
“你虽然胜了我,但我的战友都不是好对付的,你最好还是慎重一点。”王亮临走前不忘提醒一句。
王亮刚刚归队,另一名战士被战友推了出来手里拿着一把85狙击步枪来到龙苍宇近前郑重的敬了个军礼。
“我叫董强是利剑一队的战略狙击手,外号枪神,不知道可否与首长比比枪法。”
龙苍宇耸耸肩道:“想怎么比。”
“很简单,我的战友会同时将五个瓶子扔向天空,在落地之前看谁打的多。”
“好,就按你说的办,你先来。”龙苍宇说完站到一旁。
董强轻抚着自己的最爱85式狙击步枪,他是特战分队中最厉害的狙击手,百步穿杨只是小儿科,他可以打下五百米高空飞行的燕子,百米距离说打左眼就不会碰到鼻梁,没有人敢挑战他的枪法因为那只会自取其辱。
五名战士手里拿着五个酒瓶已经做好了准备,董强将瞄准镜调试一翻,这是他的习惯每一次开枪之前都要好好检查一下,以免出现不必要的失误,这是一个狙击手必备的素质。
确认无误后董强点了点头,五个酒瓶腾空而起,董强眼神暮然一凝手指连续扣动扳机,中间没有丝毫的停滞,五声枪响之后董强迅速收枪,动作干净利落毫不拖泥带水,似乎很自信自己的枪法,事实证明他的自信的确源于实力,那五个酒瓶的碎片就是最好的见证。
董强站到一旁自负的笑了笑,战友赐予的掌声似乎让他很受用。
龙苍宇摇头笑了笑来到杨启山身旁道:“杨伯伯可否借你的配枪一用。”
杨启山点点头拿出一把白色沙漠之鹰交给龙苍宇,接过手枪随意的拉动枪栓,听了听声音点头赞道:“好枪。”
龙苍宇走到场中对着董强道:“一个真正的高手是不会用眼睛去瞄准目标的,你的眼睛只有一双而目标有时候会同时出现很多,你觉得你的眼睛够用吗?当你的心和你的枪融为一体的时候你的每一颗子弹都会拥有一双眼睛,它可以自己去寻找目标,完成自己的使命杀死对手,是不是听起来很玄,那是因为你还没有到那个境界。”
说完之后龙苍宇做出一个令所有人大吃一惊的举动,他竟然脱下外套将自己的眼睛蒙住,难道他要闭着眼睛打掉空中的瓶子,这简直是不可能的事,就连杨启山都露出了不可思议的震惊表情,事实给所有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教育课,不是不可能只是你做不到。
当龙苍宇蒙着眼睛随心所欲的将五个瓶子打爆的时候经过短暂的寂静迎来了雷鸣般的掌声,董强激动的红了眼眶,一直以为自己的枪法足以傲视天下,没想到事实是自己坐井观天,盲目自大,与龙苍宇相比他的枪法只能用不堪一击来形容,如果他日在战场上碰到龙苍宇这样的对手那只有死路一条。
其实董强已经不愧为枪神之名了,他的枪法已经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在军队之中已经达到巅峰了,短期内很少有人可以超越,只不过他碰到的是冥王龙苍宇,一个不能用人类来形容的怪物,这种人全世界就那么几个,又怎会轻易的碰到。


第九十八章 清歌一曲(一)
接下来龙苍宇彻底的打击了一次这群目中无人的特战队员,当龙苍宇以自由搏击在三十秒内将十二名特战队员全部撂倒之后,他们彻底没了脾气,在看龙苍宇的眼神除了尊敬就是崇拜,在没有哪怕一点点的高傲。
所以当龙苍宇和杨启山开车离去的时候,特战队员集体行注目礼相送,以此来表达对龙苍宇的崇拜之情,虽然只有短暂的交锋但却让这些兵王见识到了真正的强者风范,也由此明白了自己的差距,对龙苍宇来说或许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他却成为了整个军队的目标,从这天起一个崭新的利剑特战队出现了,在不久的将来成为了真正的国之利剑。
虽然杨启山盛情邀请但龙苍宇最终还是没有去他家做客,因为在军区大院里一个女人进入了他的视线。
绿茵青木中的秋千上坐着一个身穿白色连衣裙的女孩,长发微摆,裙角轻扬,仿佛穿透空间的美丽,来自画中的迷离,若以妙手丹青绘此图,定可超越贵妃出浴,春树秋霜。
秋千微摆,女孩灵动的手指轻轻敲打着膝盖,似乎在为这幅美图普上一曲天籁和鸣,望着清瘦的背影,虽不见面容但清晰的感受到淡淡的哀伤,沁入心灵的惆怅,到底是谁让她眉宇间拥有化不开的忧愁,那个罪大恶极的人是否也为此烦忧,天南地北双飞客,从此孤单只影,千山暮雪,万里层云,又该只影向谁去呢?
女孩朱唇轻启,微叹出声,一曲琴台路,说不出的幽怨,一别之后,两地相思,以为三四月,谁知五六年,七弦琴无心扶弹,八行书无信可传,九连环从中折断,十里长亭望眼欲穿,百相思,千系念,万般无奈把君怨。
一曲悲歌,冥王心痛,纵有千般理由,对她终是不公,虽说两情长久不在朝朝暮暮,但女儿心思,男儿谁懂,苦苦九年已长成,儿时真情不是梦。
龙苍宇眼眶微红轻轻走近那个让人心疼的背影,在女孩的一抹惊慌中将她搂在怀里,用醉人的磁性嗓音在她耳边道:“我愿用三生烟火换你一世迷离,从此影不在孤单,心不在幽怨。”
两行清泪悄然滑落,颤抖的女孩捧起那张朝思暮想的脸颤声问道:“真的是你,你和我梦中的人一模一样,倘若又是一场梦,我情愿一梦不醒。”
“不是梦,傻丫头,我回来了。”
不懂情的时候动情,懂情的时候却不能忘情,幽怨公主,来自天堂的守候,李家清歌,一个背负感情枷锁,唱出天籁之音的悲伤女孩,但从此她不在悲伤,不在幽怨,因为她已经找到那把打开枷锁的钥匙,回归的挚爱,化开千年的等待。
“这些年你去哪里了,我像个疯子一样到处找你,可我都找不到,我走过了那么多的国家,那么多的城市,总以为在大洋彼岸的另一个国度会有你的传说,结果到头来才发现那真的只是个传说。”
浪漫的秋千上李清歌靠在龙苍宇的肩头,止不住的清泪悠悠滑落,那白皙如玉的脸颊,绝代风华的容貌,竟然也有点点沧桑,也许真如她所说,追寻的脚步不曾停留在任何一处,路上的风尘淹没了眼角的伤感,化成沧桑一片。
“我一直都在,只是你不曾发觉,我从没有离开,只是没人了解我的无奈,还记得在奥地利那个阴冷的街头吗?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但我认出了你手上的红雪寒梅链。”
这个手链是十年前的冬天龙苍宇送给李清歌的生日礼物,那时用了他一个月的零花钱,后来不够还把邵子轩的零花钱也抢了过来,在御龙山庄后园的两颗梅花树下,龙苍宇给她戴上这条手链,因此得名红雪寒梅链。
“真是天意弄人,我早应该猜到那个面具人是你,可是偏偏错过了,那次我受邀参加维也纳新年音乐会,可是我忽然感受到熟悉的气息,当我跑出金色大厅来到街头的时候,没有看见你却遇到了流氓,结果那个面具人就出现了,荒唐的英雄救美之后却没有留下一句话,就那么一闪而逝,好狠心。。”李清歌幽怨道。
“不是我狠心,只是迫于无奈。”龙苍宇摇头叹道。
那个时候冥王正在执行任务,只是碰巧路过而已,若不是红雪寒梅链恐怕都认不出她就是当年那个每天跟在他身后扬言此生只嫁龙苍宇的小丫头。
“对了,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龙苍宇忽然问道。
“这次回北京本想回家看看许妈妈的,可是今天早上遇到了子轩他说你回来了,当时我欣喜若狂什么都顾不得了,就跑到三爷爷家来找你,结果你不在所以我就一个人在这等。”李清歌往龙苍宇的怀里钻了钻傻傻道。
李清歌是个命运多磨的女孩,李家是商界四大家族之一,稍逊于西北楚家,用家财万贯来形容丝毫不过分,她的母亲李秋水原本是一个红遍大江南北的歌手,拥有夜莺般的嗓音,有甜歌皇后之称,本来也是一位奇女子,与江南第一美人许梦溪是很要好的朋友。
可是后来许梦溪嫁入龙家,幸福美满,这令李秋水心生妒忌也梦想着嫁入豪门,就在这个时候李家大少爷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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