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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霸唐逍遥录-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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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里曼一世(1520—1560年)时期,帝国达到了鼎盛。苏里曼是个非常有作为的苏丹。他把全部精力放在进攻欧洲上,继位不久就开始向欧洲全面进攻。1521年,他派兵攻占当时属于匈牙利的贝尔格莱德。1526年,在摩哈赤战役中击溃了匈牙利国王的军队,攻陷布达。以后数次进攻奥地利,甚至打到了维也纳。但在欧洲碰到了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的全力抵抗,进攻的势头被遏止。
  此后,苏里曼开始大举进攻阿拉伯半岛地区和北非。他首先派兵占领巴格达,完全占据两河流域,吞并了格鲁吉亚和亚美尼亚,又在很短的时间里占领了非洲的大片土地,攻占了的黎波里和阿尔及利亚。他的后代在1574年攻占了突尼斯。到16世纪中期,奥斯曼帝国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帝国,版图囊括了以前存在过的阿拉伯和拜占庭两个帝国的大部分地区,地跨欧亚非三大洲,称雄一时。
  编辑本段「衰落与灭亡」
  版本1:1571年,奥斯曼帝国的海军在勒班多战役中被西班牙和威尼斯的联合舰队打败,失去了对地中海的控制。从此,奥斯曼帝国开始走下坡路。十七至十八世纪,其与奥地利帝国、俄罗斯帝国交战迭遭失败,势力转衰。九次俄土战争几无胜迹,失地千里。至十九世纪初,境内民族解放运动兴起,巴尔干半岛诸国先後独立;英、法、俄、奥相继争夺其领土。及后,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与同盟国共同作战,最终战败,结果遭列强宰割。土耳其民族陷于水深火热之中,因此于一九一九年,今日之土耳其国父穆斯塔法·凯末尔(凯末尔·阿塔图尔克)领导民族抗战运动,击退外国势力。一九二一年一月,大国民议会通过根本法,改国名为土耳其。一九二二年十一月一日,废苏丹制,奥斯曼帝国正式灭亡。翌年十月二十九日土耳其共和国建立。
  版本2:
  自苏莱曼一世死后的200多年间,奥斯曼帝国渐趋衰落。在内部,地方封建割据加强,土地高度集中,对农民的徭役赋税加重,国家财政危机。国内民族压迫严重,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日趋尖锐,小亚及西亚各地先后爆发了数十次农民起义和教派起义,尤以16~17世纪的杰拉勒运动、18世纪初伊斯坦布尔的帕特罗纳·哈利勒起义时间长、规模大,动摇了帝国的统治基??683年,围攻维也纳失败,丧失大量土地。18世纪末两次俄土战争失利,帝国所属黑海北岸土地划归俄国。19世纪初,境内民族解放运动兴起,埃及、叙利亚、也门脱离控制,巴尔干半岛诸国先后独立。在帝国衰败时,促使一些政治家寻求摆脱危机的出路。曾实行的主要内政改革有,1789~1839年的“新秩序运动”、1839~1856年的“坦志麦特”运动、1876~1878年的立宪运动等,素丹哈米德二世(1876~1909在位)又鼓吹泛伊斯兰主义,企图维护帝国摇摇欲坠的统治。但均收效甚微,却扩大了西方列强对土耳其政治和经济上的影响。后英、法、俄、奥、意等加紧争夺和瓜分了帝国在欧、非、西亚的大部分领土。第一次世界大战参加同盟国作战失败后,其领土仅保有土耳其本部。1919年国内爆发凯末尔领导的资产阶级革命。1922年,国民政府宣布罢黜素丹穆罕默德六世,废除素丹制,奥斯曼帝国告终。
  编辑本段「帝国的政治」
  奥斯曼帝国为政教合一的军事性封建国家,设有完整的中央集权的行政管理制度。素丹为最高统治者,集政治、军事、司法、宗教权力于一身,实行世袭制。作为宗教领袖,采用“埃米尔·穆米尼”(即正统派的长官)称号,从素丹赛利姆一世起自诩为世界穆斯林的“哈里发”,但未得到伊斯兰世界的承认。国家实行封建的土地制度,国有土地占80%,称“米里”。此外还有封给清真寺、宗教社团的瓦克夫地和私有地(即穆尔克)。国有地分为哈斯、泽美德、梯马尔3类。哈斯为王室成员领地和高级文武官员的禄田,其收入在10万阿克切(即银币单位)以上。泽美德和梯马尔是以服军役为条件赐给有军功人员的土地,其收入分别为2万以上及不足2万阿克切为区别。帝国的主要财政收入是土地税、贡赋、天课、人丁税和战争掠夺。其经济主要为农业、手工业和商业,政府不注重发展对外贸易往来,本土经济发展处于封闭状态。
  编辑本段「帝国时间表」
  奥斯曼一世(OsmanI)1280——1324奥尔汗(Orkhan)1324——1359穆拉德一世(MuratI)1360——1389巴耶济德一世(BayezidI)1389——1402大空位期(Interregnum)1402——1413穆罕默德一世(MehmetI)1413——1421穆拉德二世(MuratII)1421——1444穆罕默德二世(MehmetII)1444——1446穆拉德二世(MuratII)(复位)1446——1451穆罕默德二世(MehmetII)(复位)1451——1481巴耶济德二世(BayezidII)1481——1512塞利姆一世(SelimI)1512——1520苏莱曼一世(SüleymanI)1520——1566塞利姆二世(SelimII)1566——1574穆拉德三世(MuratIII)1574——1595穆罕默德三世(MehmetIII)1595——1603艾哈迈德一世(AhmetdI)1603——1617穆斯塔法一世(MustafaI)1617——1618奥斯曼二世(OsmanII)1618——1622穆斯塔法一世(MustafaI)(复位)1622——1623穆拉德四世(MuratIV)1623——1640易卜拉欣(Ibrahim)1640——1648穆罕默德四世(MehmetIV)1648——1687苏莱曼二世(SüleymanII)1687——1691艾哈迈德二世(AhmetdII)1691——1695穆斯塔法二世(MustafaII)1695——1703艾哈迈德三世(AhmetdIII)1703——1730马赫穆特一世(MahmudI)1730——1754奥斯曼三世(OsmanIII)1754——1757穆斯塔法三世(MustafaIII)1757——1774阿德阿尔——哈米德一世(Abdal…HamidI)1774——1789塞利姆三世(SelimIII)1789——1807穆斯塔法四世(MustafaIV)1807——1808马赫穆特二世(MahmudII)1808——1839阿德阿尔——马吉德(Abdal…Mejid)1839——1861阿德阿尔——阿齐兹(Abdal…Aziz)1861——1876穆拉德五世(MuratV)1876阿德阿尔——哈米德二世(Abdal…HamidII)1876——1909穆罕默德五世(MehmetV)1909——1918穆罕默德六世(MehmetVI)1918——1922编辑本段「帝国的经济」
  奥斯曼政府每定都一处,皆大幅改革该地之经济,使其成为新政经中心。诸如布尔沙、埃迪尔内、君士坦丁堡皆然。'3'穆罕默德二世与其继承人巴耶塞特二世,皆尝鼓励欧洲各地之犹太人移居君士坦丁堡或其他城市,如萨罗尼加等。其经济政策之最终目的仍使苏丹之权力得以巩固并扩大,故此特别着重于生产阶级之利益上,使之生活富裕,从而使帝国生产力大增。另一方面,亦可减少纷乱,使得万民顺服。'4'直至十七世纪,其国之国库管理与法治皆领先同济,伊斯兰诸国无有及者,'5'而经过高度训练之金融专才不亦断涌现。'5''6'这是因为其掌控东西贸易之咽喉,从而累积了大量财富。但西班牙、葡萄牙两国因与之交恶,无法依照马可波罗之路线前往东方,故另拓海路,从而掀起了大航海时代之序幕。此后经过百余年,因为海路贸易兴盛,丝绸之路渐渐衰亡,其国之经济亦开始衰退。
  纵然如此,其仍鼓励城镇自行发展,通由扩张领域至未开发地,吸引更多民众聚居,增强生产力,从而发展成金融中心,以保持竞争力,颇有现代资本主义之影子。
  编辑本段「帝国的宗教」
  奥斯曼帝国统治时期,伴随着向外扩张,促进了伊斯兰教在世界的第三次大传播。在15~19世纪成为伊斯兰世界的盟主。帝国立伊斯兰教逊尼派教义为国教,哈乃斐学派教法为官方立法、司法的准则。帝国为了推行伊斯兰化的各项政策,在中央设立“伊斯兰委员会”作为最高宗教权力机构,由伊斯兰长老、大法官、穆夫提、学者组成。其职责是从事宗教立法、司法的教律裁决,管理清真寺、宗教基金和社会慈善事业,领导和管理宗教学校和全国的宗教事务。素丹任命一伊斯兰教大长老担任宗教助手,奉素丹之命发布宗教政令和法特瓦(教律意见),核审政府法令,主持素丹登基仪式。下设“欧莱玛会议”和“教律裁判委员会”附属机构,以伊斯兰教长老为首的欧莱玛阶层享有崇高的社会政治地位和特权。帝国以沙里亚教法为依据,制定了民事、刑事、瓦克夫、商事及行政实体法规,完善和全面实施伊斯兰教法。从中央到各地建立了伊斯兰法院(庭),还设有司法监督检查机构。16~18世纪,帝国境内苏菲教团十分活跃,受到官方尊崇的有毛拉维教团、比克特西教团、里法伊教团等,素丹赐以大量瓦克夫地和宗教基金。卡迪里教团、亚萨维教团、哈尔瓦提教团、纳格什班迪耶教团、契斯提教团等广泛传播于民间,各地建有大量苏菲扎维叶(即道堂)和苏菲长老陵墓,盛行吾里和圣墓崇拜。帝国对麦加及分布在各地的圣裔赐封有土地,仍享有宗教特权。
  编辑本段「帝国的文化」
  奥斯曼帝国重视发展伊斯兰学术文化,保护伊斯兰文物古迹。帝国以大量的宗教基金在各主要城市兴建规模宏大华丽的清真寺、宗教大学、图书馆,仅首都伊斯坦布尔就建有400多座清真寺,其中素丹艾哈迈德清真寺堪称杰作。素丹以巨资扩建了麦加圣寺、麦地那先知寺,修葺了阿里的陵墓等。在新征服的东南欧建造了大量清真寺,如在塞尔维亚的赛拉吉夫城建有著名的“加齐清真寺”。在阿尔巴尼亚建有多所清真寺和教法学校。在布达佩斯城建有61座清真寺、10所伊斯兰学校及图书馆。在原希腊各地建有300多座清真寺。在南斯拉夫建有20多所清真寺及宗教学校。16~18世纪是帝国伊斯兰文化大发展的时期,先后将《古兰经》、圣训、哈乃斐学派的教法著作及阿拉伯文学、历史、地理古典名著翻译成土耳其文广泛传播。17世纪起土耳其学者用土耳其文从事著述。在宫廷和各地统治者的赞助下,在教义学、教法学、历史、地理、文学等领域均有建树,涌现出大批著名学者。国家组织学者编写了《土耳其文伊斯兰大百科全书》以及教权主义刊物《大东方杂志》。19世纪中叶,素丹哈米德二世极力鼓吹泛伊斯兰主义,宣称自己为世界穆斯林领袖,并向各地派出代理人,在印度掀起“哈里发运动”,但收效甚微。帝国对本土和属地的其他宗教实行“米勒特制度”,允许信奉其他宗教社团实行民族、宗教、语言、文化上的自治,保留原有的风俗习惯和法律制度,政府不加干涉。
  1453年,征服者穆罕默德二世征服了君士坦丁堡,一个新的纪元,帝国的纪元,正式开始了。这个新的巨人,跨博斯普鲁斯海峡而屹立,一只脚踏在亚洲,另一只脚踏在欧洲。他的版图日愈扩大,在灭亡麦木鲁克王朝后,他不仅变成了拜占庭的继承者,而且变成了继阿拉伯哈里发帝国而崛起的各小国的继承者。这个新帝国继承了东方和西方的国土,也继承了东方和西方的思想,这种联合的遗产,大概是奥斯曼土耳其历史上内容最丰富的事实。十六世纪时,北非其余的阿拉伯国家,被吸引到逐渐上升的土耳其新月的轨道上来。在这些国家当中,有阿尔及利亚(大体上是罗马人的努米底亚,Numidia)。征服埃及次年,即1518年,希腊血统的奥斯曼海盗赫伊尔丁·伯尔伯罗萨和他的弟弟,侵入这个国家,打退了西班牙的侵略,把这个国家献给“崇高的阙下”。“崇高的阙下”赏赐赫伊尔丁总督(beylerbey)的称号,作为报酬。赫伊尔丁建立了一个军事贵族政体,以一支土耳其禁卫军团作为这个政体的中坚。赫伊尔丁也为土耳其素丹建立了一支由熟练水兵组成的装备完好的舰队,那些水兵是从叛教的基督教徒中招募来的,有意大利人,也有希腊人,他们随时准备在整个地中海里贯彻土耳其帝国的侵略政策。这支舰队,把奥斯曼这个怕人的名字向西一直传到西班牙海岸,正如土耳其禁卫军把这种恐怖向东一直传到底格里斯河两岸一样。于是,一个危险的邻国,就在突尼西亚(Tunisia,大体上是罗马人的亚非利加)以西建立起来了。1534年,突尼西亚国内发生王位继承之争,赫伊尔丁乘此机会,暂时占领了突尼西尼,但是,过了四十年,这个国家才被划入土耳其的版图,成为一个省。征服突尼西亚的陆军,是由息南帕夏指挥的,他是一位显赫的将军,原籍阿尔巴尼亚,1568年,曾以埃及长官的身份,指挥攻打南阿拉比亚的战役,将也门纳入了奥斯曼帝国的版图。在息南之前,一位伟大的土耳其海军大将皮利·赖伊斯(原来可能是一个基督教徒)曾在阿拉伯半岛的南岸和东岸采取军事行动,占领了阿登(亚丁,1547年)和马斯喀特(1551年),一直远征到波斯湾口。他的一张地图,最近被发现了,即所谓的“哥伦布地图”,上面画着大西洋和美洲大陆。自1705年起,突尼西亚的长官历来都称为贝(bey),过了一个世纪,才改称为岱(dey)。早在结束西班牙人在突尼西亚的统治和本地的各朝代之前,息南帕夏和另外的两个土耳其将军,就已经从的黎波里赶走了马耳他岛的圣约翰的骑士们,并于1551年占领了的黎波里。原来腓尼基人在迦太基的三个殖民地和邻近的领土,在罗马人的统治下,曾一度构成的黎波里塔尼亚省(Tripolitania),这是Tripoli(阿拉伯语的Tarābulusal…Gharb,西方的太拉布鲁斯)这个希腊名称的由来。在突尼西亚,柏柏尔人的成分是最弱的。除多山的摩洛哥(阿拉伯语的al…Mag…hribal…Aqsā,远西,大体上是罗马人的毛里塔尼亚,Manretania)外,大半数人口是柏柏尔人后裔的几个柏柏尔人的国家,就这样倒入了奥斯曼人的怀抱之中。一般地说,柏柏尔人人口的比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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