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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超脑医王-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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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体质区别于一般人,所以他不适合在海岛上生活,要想让他以后不再发病,你只能搬离这里,去岛外生活。”
“驱虫的中药很简单,你们村里的卫生室应该有,花不了几块钱。”
沈临说到这里,“好了,就到这里吧,我先走了。”
沈临跳下炕来,推门扬长而去。
肖秀萍满脸涨红地坐在炕上,望着沈临离去的背影欲言又止。她旋即想起刚才这个年轻男人触摸自己妙处的情景,忍不住倒头扑在被子上,又羞又恨。
肖秀萍去卫生室买了贯众和使君子两味非常常见的中药,煎煮半个小时后,给儿子孙军军服用了一碗。
结果,不多时孙军军就排下一条白花花的虫子来,但似乎不是普通的蛔虫。
肖秀萍无比的欢喜,抱着儿子又是一番恸哭。
其实这根本不是什么大病,即便没有沈临诊疗开方,她带着儿子去县医院也能检查出来。只是这年头医院很黑,检查这一趟下来,没有个千把块想都别想。
千把块对别人不是大数目,但对肖秀萍来说,那就是一笔巨款。
到了傍晚时分,肖秀萍这才想起应该去感谢一下沈临,人家治病可是真的分文不取,虽然儿子这病治起来似乎很简单,可这是因为有沈临存在,由此更加彰显神医的价值了。
但家里实在是没有能拿得出手的东西,肖秀萍为难了好半天,这才煮了一锅土鸡蛋,用篮子装好,径自去了庞家的渔家乐。
张翠兰见她竟然找上门来,不仅冷哼一声,站在门口不让她进。老庞狼狈地赶紧躲进了屋去,生怕再触发老婆的怒火滔天。
倒是张翠兰的儿媳陈秀娟有些不落忍,知道村里这个小寡妇很不容易,就笑着拉进肖秀萍来道:“秀萍姐,来了?”
肖秀萍红着脸点点头:“秀娟妹子,我来谢谢沈大夫,他给俺家军军看了病,连口水都没喝,俺心里过意不去。”
陈秀娟扫了她篮里的煮鸡蛋一眼,笑了起来:“沈大夫在呢——大兄弟,秀萍姐看你来了。”
陈秀娟冲沈临所居的房间喊了一嗓子。
房门缓缓打开,沈临淡然望着肖秀萍,点了点头。
肖秀萍挎着篮子走了进去,张翠兰有些恼火地要拦阻,被自己儿媳妇给扯住了胳膊。
肖秀萍走进沈临的房间,将篮子放在桌上,不好意思地低头道:“沈大夫,谢谢你给军军治病,他喝了药汤后打下了虫子。俺也没有什么好东西,这些鸡蛋是俺自家养的鸡下的,你别嫌弃,尝尝鲜吧。”
“于我而言,不过是举手之劳,你不必太放在心上。你们孤儿寡母也不容易,我也吃不了这么多,我留下两枚,剩下的你拿回去给小孩补补身子,他缺乏营养。”沈临说着,从竹篮里取出两枚白皮鸡蛋来,在手掌心里微微转着圈,鸡蛋犹自温热。
肖秀萍见沈临不肯收,心里不是个滋味:“这几个鸡蛋不值几个钱,沈大夫,你是不是嫌弃俺……”
“呵呵,你多想了。我说过,给你儿子治病是举手之劳,你不必太较真。如果你真要感谢我,我不介意你以身相许哟。”沈临声音清淡,似笑非笑地望着眼前这个风情万种的渔家少妇。
肖秀萍脸色顿时涨红起来。
不过,她也知道沈临是跟自己开玩笑,不过这玩笑就明显有些调戏的味道了。
“好了,你回去吧,小事一桩,去吧。”沈临拍了拍手:“你再不走,我可真要下手了。”
肖秀萍想起今天沈临对自己的“冒犯”,害怕他说到做到,真要关起门占有自己,吓了一大跳,慌不迭地掉头就走。
沈临朗声一笑,也随之踏出房门来。
他提着肖秀萍送来的那篮鸡蛋,追了出去:“带回去吧,放在我这里只能浪费掉,回去给孩子吃吧。”
庞家大门之外的阴影中,肖秀萍茫然接过沈临递过来的竹篮,深深凝望了沈临一眼,好似要将他那张飘逸淡泊的脸庞深深铭刻在心,然后就落寞而去,很快就消失在沉沉的夜幕之中。
沈临在庞家大门外站了一会,庞海龙陪着笑脸走出来递过了一根烟去:“沈大夫,抽烟!烟不好,别嫌弃!”
沈临笑了笑,也不客气,接过来点燃上,深吸了一口。
他随意站在门口跟庞海龙闲扯了几句,然后撂下一句让庞海龙狂喜的话,就顺着村里的小径慢慢散步而去。
“照顾好你媳妇吧,她有了身孕,别让她太累着了。”

第11章 莫欺少年穷
沈临出了村,就开始一路向海边加速狂奔。
类似的体能锻炼他要天天坚持,这岛上条件有限,他也只能跑跑步了。等将来出了岛安定下来,他会为自己制定一系列一整套的训练计划。
到了海崖下,他正要绕过去冲向沙滩,却见到一个柔弱矮小的身影站在海崖上面朝波浪起伏的大海抹着眼泪无声哽咽。
是肖秀萍的儿子,孙军军。
沈临沉默了片刻,大步上了海崖。
这个孩子让他有着莫名的好感,在这个孩子身上,他仿佛看到了自己当年的影子。
“你在干什么呢?”沈临慢慢走到孙军军身后,尽量用温和的声调道。
孙军军已经抹干了眼泪,只要白天受到了委屈或者说欺负,他都要跑到海崖上去哭一会,然后面向大海发下誓愿,长大后一定要努力成材赚很多钱让母亲过上好日子。
“叔叔,俺不是没有爹的野种……”
“叔叔,你说俺长大后能赚很多钱吗?”
“我要买大汽车买大楼房,让俺娘过上好日子,天天吃肉!”
四五岁的孩子,竟然已经知道体察母亲的不易,感知生活的艰辛和人世间的不公平。这个孩子天真而又稚嫩执着的话,让沈临心神激荡。
沈临蹲下身,拍了拍孙军军的肩膀,柔声道:“孩子,你不是野种,以后再有人说你这个,你就揍他!狠狠地揍他!”
“叔叔,可是我打不过他们呢,他们都是大孩子。”孙军军眨巴着眼睛。
“不要怕,孩子,只要他们打不倒你,其实你就胜利了。”沈临微笑着抓住孩童冰凉的小手:“只要你心里无所畏惧,以后谁也不敢再欺负你!”
孙军军似懂非懂地哦了一声。
“莫欺少年穷。你还小,未来有太多的可能性。记住叔叔的话,只要你努力,不自甘堕落,你将来一定会出人头地!”沈临又道。
孙军军默默地点了点头:“叔叔,我将来要当你这样有本事的人,等我长大后,我可以离开岛去外面找你吗?”
沈临朗声一笑:“叔叔随时欢迎你来。孩子,叔叔跟你很投缘,如果——如果将来有可能,你可以离开小岛去外边找我。”
孩童的心立即欢喜起来,他拉着沈临的手很久不愿意松开。他并不知道外边的世界远远比他想象中的更大更危险和复杂,也不知道他将来要到什么地方去寻找沈临,只是沈临今晚的话让他更加坚持着自己太过稚嫩的梦想和渴望。
有梦想,一切就皆有可能。
深夜十点。
沈临拉着孙军军的小手返回渔村,而他的母亲肖秀萍早已焦躁不安地寻出村来。
往常,孙军军也就是**点钟就返回,今天这么晚迟迟不归,肖秀萍当然很担心。
见月光下沈临牵着自己儿子的走缓步走来,肖秀萍心里如释重负,却又同时升腾起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情脉脉来。
她是一个很敏感的女人,她能感觉的到,沈临对自己儿子是发自内心的一种呵护关爱,并不掺杂任何其他别的东西,也不是为了觊觎她的美色。
“军军,谢谢叔叔带你回来。”肖秀萍接过儿子的手。
孙军军抬头来嘻嘻笑着:“叔叔,俺回家了,你说的话,俺都记住了!”
四五岁的孩子,一板一眼地说着话,沈临又是一阵无言的感慨,他眼眸中流淌着难得一见的温和,向肖秀萍母子挥挥手,走上了另外一条回村的岔道。
庞家跟孙家不在一个方向。
“娘,俺喜欢这个叔叔,他对俺很好。”孙军军抓紧了肖秀萍的手。
肖秀萍叹了口气:“儿子,沈大夫对我们娘俩有恩,你要记住他,将来你长大有了本事,要去报答人家!”
莲花岛上的这个早熟的渔伢子,让沈临感触万千躺在炕上陷入了对于前世今生尘封往事的深深追忆之中。
到了后半夜,他才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早,张翠兰煮了粥、炸了油条,殷切地请沈临起来吃早餐。一家人的态度都很热情,只是沈临明显看到老庞因为肖秀萍昨晚的造访而至今还有些许的别扭——美丽的小寡妇走后,张翠兰似乎又跟他清算了一次旧账。
其实当时老庞也没有占到什么便宜,只不过是他趁张翠兰回娘家出岛的当口,跑到孙家去帮肖秀萍修院墙,临了赖着不走,说了两句口花花,结果不料肖秀萍翻了脸,拿着棍棒撵着他窜,在村里闹起轩然大波。
张翠兰回岛当然不肯善罢甘休,也不知道让老庞跪了多少夜的搓板才熄了心头的怒火和醋火。
老庞这厮也是,一把年纪的人了,去干这种下三滥的事。沈临从张翠兰絮絮叨叨的“控诉”中听出了一鳞半爪,忍不住鄙夷地瞥了看上去老实巴结的老庞一眼。
老庞吃不住,恼羞成怒地摔了碗筷拂袖而去。
张翠兰不依不饶,庞海龙夫妻无奈,赶紧上去拦住张翠兰,安抚母亲。
沈临晒然一笑,起身回了自己的房间,收拾东西,准备离开莲花岛。
这个时候,李大山带着孙子李大土豪来了。至于李大土豪带来的女模特儿和保镖,都被李大山给撵到了游艇上。
用李大山的原话说就是:“这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啊,留在岛上丢人现眼!”
李大山给沈临送来了一包自家晒的鱼片和咸鱼,老头觉得这足以代表自己感谢的心情,但在李大土豪看来太寒酸,远不如掏一万块来得实在。但老头执意如此,他也无可奈何。
沈临没有拒绝,照旧收了下来。
其实这两天已经有不少看过病的村民送来了太多类似的东西,鱼干鱼片咸鱼等等。他不可能带走,只能留给庞家作为这两天的房费了。
“沈大夫,沈老弟,你要离开莲花岛吧?我送你!”李大土豪豪气地拍着自己的胸脯:“你坐我的游艇离岛,顶多半个多小时就到了县城。”
沈临扫了他一眼,也没有矫情,点了点头:“那就麻烦你了。”
沈临也不怕李大土豪能搞什么鬼。他看人很准,李大土豪这人虽然一身毛病,但也不是一无是处。

第12章 约定
码头。
沈临离岛,村上很多人都来相送。
投过送别的人群,沈临一眼就看到了牵着儿子手有些怯怯地站在后面的肖秀萍。
孙军军突然挣脱母亲的手,向沈临这边跑过来。
“叔叔,俺以后怎么找你。”孙军军稚嫩的声音在鼎沸的人声中显得微不足道,但还是清晰地传进了沈临的耳朵。
沈临一怔,凝神开始沟通光脑。瞬间,他的脑海深处泛起一团七彩能量光,而他的眸光中隐隐投射出两道似有似无的光柱来没入他的小背包。
背包里有沈临的一部早已欠费停机的三星智能手机。
与此同时,一连串数字在他的灵魂世界中跳跃着,他心里明白,这便是他在这个世界上的手机号了。
沈临定了定神,俯身下去掏出笔在孙军军手里写下了这个号码。
“叔叔,这是你的手机号码吗?”
沈临点点头,拍拍孙军军的脑袋,抬头间有意无意地扫了脸色微红的肖秀萍一眼:“你将来可以打这个电话找我——如果我们日后还有缘分,一定会再见的!”
说完,沈临转身一个箭步跳上了李大土豪的游艇。
……
李大土豪的游艇将沈临送出岛,又亲自开着自己的路虎车送沈临去兴海火车站。
李大土豪根本没有任何报复的心思——反正吃亏的不过是他的保镖,他只是受了一番惊吓而已;而对于他这种有点钱的富二代来说,能结交沈临这样一位神医和高手,将来不定什么时候就能用得上。
毕竟是商人的后代,在某些时候,还是有几分精明头脑的。
临别,沈临背着自己的小包向李大土豪微微点了点头。所谓双拳难打笑脸人,李大土豪这么小心翼翼地伺候上,沈临也就不好再恶颜相向了。
李大土豪热情地笑着,递过一个黑色小皮包来,强行塞在沈临的手里:“沈老弟,这是我的一点心意,你不要嫌弃。我姓李的虽然一无是处,但就讲究一个义气,我们不打不相识,算是我高攀老弟交个朋友!”
李大土豪此刻的目光倒是非常真诚。
沈临沉默了片刻,然后就笑了,他拍了拍李大土豪的肩膀,淡然道:“好,我受你这份情。日后有缘,我们再见!”
说完,沈临转身就走,没有任何的拖泥带水。
进了火车站,沈临拉开拉链扫了一眼,见里面整整齐齐码着十摞现钞,有十万块。对于李大土豪来说,区区十万块不算什么,如果能以此结下一个善缘,那价值就无可估量。
沈临轻笑了一声,心情放松地去候车室候车,车票,李大土豪早就让人给买好了。下午两点,他上了兴海开往天北的火车。
重返天北,算是过去那个命运凄苦的沈临灵魂中唯一残存的一点执念罢。对于现在的沈临来说,去哪里发展和生存,都无所谓,因此他就选择贴近内心,为过去的沈临也是为自己圆一个心愿。
过去的沈临,之所以选择在天北落脚,主要还是因为天北距离京城不远。虽然沈家不允许他再踏进京城一步,但他还是想有空的时候偷偷进京祭拜自己的母亲。
他对京城沈家已经没有任何奢望,有的只是仇恨和愤怒——母亲的横死,十年的屈辱,在他心里早已拧成一个解不开的结,只是过去的他怯懦怕事只能将仇恨隐藏在心里不敢表现出来。
沈临对“过去那个他”的胆小怕事感觉很不可思议,同时对沈家所谓的规矩不屑一顾。一个大家族而已,又不是国家机器,有什么资格限制谁的人身自由?
还终生不得踏进京城半步?简直就是混账狗屁,可笑到了极致!
要依沈临的个性,他这次回去就直接进京,看看沈家到底能拿他怎么样。但他毕竟不再是过去那个沈临了,过去种种恩怨于他无关——他懒得如此,只要沈家不来惹他,他又何必没事找事。
火车一路奔驰,七个小时后抵达天北,这座沈临熟悉而又陌生的城市。
沈临背着包,跟随熙熙攘攘的人流出了出站口,直接搭上一辆出租车,直奔天北燕子山大酒店。
他现在囊中丰盈,先住几天酒店落落脚,然后再找个工作,租个房子,就能在天北站住脚从头再来了。
对于未来,沈临没有任何的担忧,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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