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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

超脑医王-第1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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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是在整个华人经济圈里,沈临名下所拥有的财富规模,也绝对位居前三甲啊。
与华城大使馆的黄丽玲不同,郑爽是土生土长的m国华裔,在f城出生、长大,接受的是m国教育和文化,平时讲的也是英文,只有在家里面对父母亲属,才讲中文。
大学毕业后,郑爽在父母的推动下,应聘到了总领馆工作,岗位是聘任制雇员(文员兼联络官),因为是华裔,父母都是移民过来的华夏人,所以郑爽在总领馆就与普通的外籍雇员有所不同,大多数时候,总领馆的人员还是拿她当自己人看待的。
这一次受命来接沈临并为其充当联系人,郑爽事先在网络上检索了“沈临”和“龙腾集团”,对于沈临和龙腾集团的经济实力有了一个直观的认识。
郑爽在返回总领馆的路上,接到了父亲郑宁国的电话。
郑宁国是国内恢复高考后的第一届大学毕业生,毕业后来m国留学深造,在当时的留学生留m浪潮中留下工作,几年后办理了绿卡,入籍成为真正的m国公民。
起先,郑宁国是在该国的一家研究所工作,因为他学的是高能物理专业。但到了后来,郑宁国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就做起了进出口贸易,经常往返于华夏国和m国之间做生意。
十几年的积累下来,他也算是成功的商人了,还是f城华商会的会长,在这里也是一方风云人物。
要是在国内,郑爽就是地道的富二代。但在这个国家,她还是要靠自己的努力和奋斗才能找到工作,靠自己的工资薪酬来支付个人生存的一系列账单,就连房子都是租的。
而她的父母,则住在距离沈临这所寓所不远处的一个富人小区内,偌大的一片别墅洋房,家里有四五个佣人和工人。
“爽,我听说总领馆安排你接待国内来的一个大人物?”郑宁国笑着问女儿。
郑爽将车停在路边,安心接着电话:“爸,他叫沈临,是华夏医科大学来圣约翰大学的中医访问学者,他同时还是国内龙腾集团的董事长,我从网上检索了一下,看来还是规模挺大的一个企业,难关总领馆这边这么重视他,还专门安排我作为他的联系人呢。”
郑宁国闻言非常震惊:“爽,你确定是龙腾集团?我知道这家企业,这家企业可不简单,国内解放前就存在的企业,传承了这么多年,实力之强,已经不是我们能想象的了。”
“我在国内上大学的时候,就知道这家企业。”
郑爽似乎也没料到龙腾集团的“历史”竟然这么久,有些讶然道:“是吗?爸,这倒是让我很意外呢。不过,这人很年轻,也很有风度,一看就是那种大家族出来的子弟,怎么,爸,你对他感兴趣?要不要我介绍你们认识?”
郑宁国哈哈大笑:“爽啊,有机会的话,你请沈先生来家里做客吧,无论怎么说,他从国内来,在这个地方,我们可是老乡,请他过来吃个饭尽尽地主之谊,也很正常嘛。”
在商言商,作为商人的郑宁国听闻到沈临和龙腾集团的名字,就像是嗅到了商机。
同为华人,在异国他乡,见面自然会亲切。郑宁国要请沈临吃饭,抛开生意上的考虑,也属于人情之常。
沈临却没想到,总领馆派来的这个看上起不起眼的短发高挑女孩,她的父亲竟然是f城的华商会长,功成名就的著名华商,家财万贯。
开着一辆普通的二手福特车,穿着看起来非常廉价的牛仔裤,提着并非是名牌的包包,郑爽这个女孩无论怎么看,都不像是有钱人家的孩子。若是在国内,以郑家的财势,郑爽绝对是“鹤立鸡群”,哪怕是不说话,单看行头和外在,都能认出来。
   

第311章 邻居威尔
几天的相处下来,安迪跟沈临已经很熟,她没有客气,径自去洗澡换衣服,沈临则独自一人站在后院的小花园里,习惯性地观察周围的地形以及各种情况。
无论什么时候都要保持警惕,每到一处,先考虑退路和熟悉掌握地形,这已经成为沈临深入血脉和骨髓的行为方式。
左侧相邻不远处,一栋房子里的门被打开,一个金发碧眼的中年男子手持像极了工兵铲的家什走出来,他抬头间望见沈临站在那里,愣了一下,接着善意地向沈临一笑,挥挥手,大声道:“hello,hello,you‘renewneighborareyoujapaneseorchinese”
沈临也报以善意的微笑,用英文回答:“我是华夏人,刚刚搬过来,你好。”
男子放下手里的活计,走出栅栏门,走过来,向沈临继续打招呼:“我叫威尔,你是……?”
“沈临。”沈临笑着向新认识的邻居威尔伸出手去。
“你好,沈,欢迎你,我们成为邻居,真的很好。”
威尔明显是一个很健谈也很友善的当地土著,他爽朗地笑着,跟沈临随意寒暄,不多时就跟沈临混了个相熟。
听说沈临是华夏国公派过来在圣约翰大学公干的中医访问学者,威尔饶有兴趣地询问着一些关于中医的基本常识,他大学刚毕业的时候去过华夏国,对中医、针灸有所耳闻,知道这是东方那个大国几千年来沉淀形成的非常独特的医疗手段,与西医大不相同。
而直爽的威尔也在交谈中将自己的家庭状况坦诚告知:妻子凯瑟琳,女儿凯特15岁,儿子迈克9岁,还有凯瑟琳的母亲琳达与他们同住。
在m国的城市社会中,与已婚子女同住的父母很罕见,这说明威尔的家庭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沈临对此也没有多想,只是与威尔随意说了一些闲话,然后就告辞回屋休息去了。
威尔回到家,女儿凯特骑着她那辆白色的脚踏车急匆匆进了院子,扔下书包就往外跑,威尔皱了皱眉,沉声道:“凯特?凯特!你上哪里去?”
凯特回头扫了威尔一眼,竟然没有理会他,扬长而去。
威尔恼火地跺了跺脚,正好妻子凯瑟琳出门来,他有些不虞地怒道:“凯特又跑出去了,她这两天有些不正常,我要去看看,不能让她跟第三街区那些小混混在一起瞎搞,那些吸毒的混账东西,一定会带坏了她!”
凯瑟琳笑笑:“威尔,你别紧张,凯特不是小孩子了,她有自己的朋友和圈子,还是不要管得太紧才好!”
威尔眼眸中掠过一丝阴霾,却没有再跟妻子说什么,径自走到自家后院的草坪上,开始修剪那两三棵景观树。
对于威尔一家来说,这是极平常的一天,尽管搬来了一个叫沈临的来自华夏的新邻居,但这一天还是跟往常似乎没有什么不同。
傍晚的时候,开始阴转多云,刮起了萧瑟的秋风,卷落起漫天飞舞的黄叶。不多时,就下起了密集的小雨。
沈临打开阳台的窗户,静静地站在那里,眺望着外面沉沉夜色中的雨幕。
突然传来急促的敲门声,旋即是踢踏去开门的声音,沈临知道是安迪,也就没有太在意。只是两人刚来这座城市安顿下,周围又没有朋友和熟人,怎么会有人找上门来?沈临心里下意识地掠过一丝意外。
安迪打开门,见到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十四五岁的女孩,身段婀娜,面容清秀,只是浑身被雨水打湿,单薄的衣服紧贴在她的身上,她微微有些瑟瑟发抖。
“你是谁?你找谁?”安迪问。
“抱歉,我叫凯特,就在隔壁住,我……我想在你家里避避雨可以吗?”女孩颤声道。
安迪有些奇怪,迟疑着没有立即让凯特进门。
沈临走了过来,见女孩哆嗦着身子雨水顺着脸颊流下来,心下便有些不忍,不由问道:“凯特?你是隔壁威尔先生的女儿?”
女孩点点头,“是的,先生,求你帮帮我,让我避避雨,我好冷。”
沈临本来想说“你家就在隔壁你为什么不回家”,但就在他抬头的瞬间突然发现凯特脸上在湿漉漉头发缝隙中有几道清晰的红色掌印,再观察到她的茫然和不安恐惧的眼神,沈临猜测出了什么,就笑了笑:“安迪,让她进来吧。”
“请进吧。”
安迪把女孩放了进来,又善意地给女孩送来一件她的棉睡衣,让女孩在她楼上的卫生间里换上。从始至终,女孩没有说一句话,更没有解释什么,只是后面她一直蜷缩着身子窝在一楼客厅的沙发上,茫然地凝望着窗外密集的雨幕。
偶尔安迪问起,她就会低低回答一句:“等雨停了,我就会走,谢谢您,安迪小姐,沈先生。”
沈临微笑着递给她一杯热水:“喝点热水暖暖身子吧。”
凯特无言地接过来,小啜了一口,然后就又放在了一旁的茶几上。
沈临本想问她两句,见她一幅外人莫问的冷漠架势,也就不想再说什么,任由她窝在沙发上昏睡了过去。
沈临回房休息,安迪不太放心这个陌生的邻居女孩,就一直盖着毛毯留在客厅里陪凯特,中间试图跟凯特交流几句,但凯特就是一个闷葫芦,无论安迪怎么询问和好言安慰,就是一言不发,安迪无可奈何,只好任由她了。
也是活该有事,也是沈临和安迪都疏忽大意了。若是这个时候,两人跟隔壁的威尔夫妻打个招呼,就不会有接下来的大麻烦了。
大概在半夜时分,f城的这场初冬的雨就停歇了。
沈临半夜里起来还特意到客厅转了一圈,发现女孩凯特已经消失不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去的,客厅的沙发上只有安迪盖着毛毯睡得正香甜。
沈临也没多想,就继续回房睡觉。
第二天早晨,窗外响起了清脆的鸟鸣。沈临缓缓睁开眼睛,向外望去,见窗外那棵梧桐树上某一根枝桠上,两三只彩色的叫不上名字来的小鸟欢呼雀跃着,发出嘹亮的鸣叫,为这个雨后的早晨增添了几分清新。
沈临穿着睡衣走出卧房,去卫生间洗漱。路过客厅的时候,他扫了一眼,安迪看样子也是醒过来了,或许已经回房继续补觉,也或许正在洗漱。楼上楼下两套洗漱卫生系统,两人互不干涉,各有**空间。
不多时,安迪穿着一身粉色的睡衣下楼来进了厨房,听到里面有动静,沈临知道安迪在做早餐,想了想,刚要进去帮忙,突然听到窗外传来呼啸而至的警笛声,心下讶然,就走到客厅外部的阳台上向外望去。
只见两三辆蓝白相间的警车接踵而至,不少警察跳下车来,开始在沈临这边的房子与隔壁威尔家中间的一块草坪上拉起了黄色的警戒线,外围有几个围观的路人或者也正是周围的邻居正在交头接耳。
昨日刚认识的威尔和一个金发中年女子哭喊着冲了过来,身后还跟着一个**岁的小男孩。他们被警察拦住,有两个身材高大的便衣警察正在冲两人问话。
沈临心头一突,心道出什么事了?难道……他心里泛起一种不祥的预感。
安迪走了过来,小声问道:“怎么回事?沈?”
“我也不清楚,似乎出什么事了。对了,那个女孩凯特什么时候离开的?”沈临压低声音问。
安迪苦笑一声:“我也不清楚,半夜我也睡着了,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走的。喏,她换下来的衣服还在那——”
安迪指了指一楼的洗衣房。
安迪与沈临面面相觑,两人都觉得不太对劲。
“沈,不会是……”安迪面上掠过一丝震惊:“不会是那个孩子出事了吧?”
沈临默然耸耸肩:“我也不是很清楚,算了,我们初来乍到,不要惹事生非了。不要管人家的闲事,你先收拾一下,一会总领馆的郑爽过来,带我们去圣约翰大学,我要跟学校的负责人见面。”
圣约翰大学的医学院与华夏医科大学是友好交流院校,这一次的中医访问,也是两个学院友好往来交流中的一个很重要的环节。
未来的一段时间内,沈临要作为访问学者,在圣约翰大学的医学院开设专题讲座,参加一些学术方面的交流活动。而与此同时,圣约翰大学医学院的知名教授迈克尔此时也赶去了华夏医科大学,成为彼方派往华夏的访问学者,这是互通和对向的访问学者派遣活动。
而在圣约翰大学医学院,校方已经做好了迎接沈临到来的各项准备。
圣约翰大学董事局的董事,医学院的院长,华夏总领馆方面的官员,f城市政厅医疗卫生方面的官员,等等。
上午,有一个欢迎仪式,中午有医学院官方设立的欢迎午宴,而下午则有一个专题讲座,沈临这个中医访问学者面向医学院的学生作演讲。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今天沈临的日程安排的很满。
即便是晚上,还有总领馆方面组织的接风宴,沈临要跟总领馆的全体人员会面。
   

第312章 雨夜谋杀案
外边,警察封锁现场,限制通行,继续着紧锣密鼓有条不紊的现场勘查。
足足有数十名警察和有关人员在活动,这足以说明,有大事发生了。
望着窗外,沈临眉头一簇,隐约觉得不妥,但事已至此,也只能如此了。
因为上午要去圣约翰大学公开亮相,所以沈临就匆匆去卧房开始换衣服,但正如他心头的预感,他刚换好衣服,门就被敲响了。
两名身材健硕的正当壮年穿着黑色风衣的男警出现在门口,而两名男警身后还站着一名身材高挑、留着一头金色短发的年约三十出头的女子。
单从相貌而言,女子并不算出众。
只是她的五官精致,加上肤色极其白皙近乎病态苍白,气质冰冷,这第一眼就给沈临和安迪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能让人第一面就留下深刻印象的人,不是出类拔萃的人就是很有特点的人,这毋庸置疑。
“请问你们是……”安迪见到警察露面,多少有些紧张。
沈临则站在安迪身后,神色平静地望着突兀到访的两名警察。
其实,他主要的目光还是放在了两名警察身后的女子身上。这个女人真的是太有特点了,白肤色、冷气质、黄头发、衣着考究,那双一看就是世界知名品牌的红色高跟鞋上因为雨后草地的泥泞而沾染上了星星点点的灰色泥点。
其中一名男警掏出自己的警徽亮了亮,大声道:“f城警局凶案组警督杰克,这位是我的同事警探哈里夫,以及她——地区法医鉴定研究所首席验尸官、圣约翰大学医学院博士兼教授beth。hunter女士。”
这名叫杰克的高级警官如此郑重其事地介绍他身后的这个女人,还冠之于如此众多的头衔,这让沈临听了感觉有些搞笑,但杰克一本正经非常严肃的样子,又让他觉得古怪。
同时,沈临虽然不太明白m国的警衔体系,但想必警督也是高级警官了,一名高级警官亲自登门办案,这跟国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安迪皱了皱眉,轻轻问道:“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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