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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极品宅男穿越性爱游戏-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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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并且支持林金胜的一切决定。

这个男人真的很不简单啊!林金胜有一瞬间几乎要热泪盈眶的。

而尽管对林金胜难舍难分,这一次David却能够很潇洒地放林金胜回他东方的故国。林金胜也不晓得David这样子洒脱和放得开是否有亚伯拉罕在暗中帮助自己的因素存在。

反正三天後,林金胜就已经回到自己在东方的故国了。

在和家人亲密地生活了几天後,林金胜就一个人来到自己当初认识沈德彪的那个离自己的家有点远的城市。这番林金胜一个人回家,家中的人自然有点诧异地问起沈德彪怎麽没和他在一起,林金胜心里权横再三还是决定对家人们撒了个善意的谎,他说沈德彪因为有些事情滞留在某国,不过自己马上就又要去找他,然後两人继续以周游世界的形式度蜜月。

离开有点久了,这次再来,这个城市还仿佛是自己当时第一次来的那般,没有任何变化。

“你现在就去你当时买那款BL游戏的那个店吧!他们会给你介绍新游戏的。”

是亚伯拉罕的声音,原来他一直跟著林金胜,从法国来到了东方,不过他是以隐形的形式,这个世间除了林金胜以外没有人看得到他的(林金胜也只是看得到他的轮廓,仍旧看不清他面容的),他说的话也只有林金胜一个人听得到。

如果要说这个让林金胜找到爱情的城市有那麽一点变化的话,那就是原先的那家卖BL游戏的店铺变大了,多收购了旁边的一家店,扩充了门面。

啊!当时卖给林金胜那款性爱游戏的那位导购员小姐居然还在,而且现在,她已经被老板升为这家店的店长了,大概是业绩突出吧!

“小王子,”她一见到林金胜马上就认出後者来,并且人热情地冲林金胜而来,仿佛非常地乐意再为他当一次导购员,尽管她现在已经不需要亲自来招徕顾客了,“这番是要款更好玩的吧!”

小王子?林金胜一愣,心想:自己什麽时候成为小王子了?这女人的嘴真甜啊!

且看她现在脸上笑成一朵花的,自己今天要是不买都会不好意思的!不过,自己今天来本来就是要买的,即使她的服务态度不好。

“现在流行玩什麽游戏?”

林金胜嘴上也只不过是随便敷衍而已,其实要买什麽游戏来穿越,最终还不是亚伯拉罕说了算。

“你上次买的那种武侠体裁的现在过时了,现在流行异界魔法,即使是咱们玩BL的也不例外,来,跟我来,我帮你推荐一款包你满意,你一看就会爱不释手的!”

这位小姐,当林金胜第一次来这个店的时候,她就断定林金胜是一个同志,虽然她起初凭的是直觉“像这麽漂亮的一个小夥子怎麽可能会是异性恋呢”,而她自己本身是一位腐女,整天意淫著男人跟男人谈恋爱的新新人类。

嘿!这两种人的相识难道不算是一种缘份吗?那什麽造物主之类的神奇就不要说了。




、(5鲜币)番外68  奇幻小说大师的代表作

《魔神》!

却原来是世界级奇幻小说大师艾狄生的代表作,根据他的代表作所改编的一款BL游戏。

艾狄生的异界大陆魔法奇幻小说《魔神》当然有正版的BG游戏,不过游戏商为了满足另一部分由同志和腐女组成的另类读者的需要,於是又以此为基础衍生了一款BL版的。

“你就买这款《魔神》游戏吧!”亚伯拉罕传音给林金胜。

而实际上已经升为店长的这位小姐再如何地借机抬高价格,对林金胜来说也仿佛是完全没有意义的,达令,人家根本就从来不缺钱的好不好?不管是在他嫁给沈德彪之前还是之後的:在嫁沈德彪之前他家里就有供他花不玩的钱,嫁给沈德彪之後,哈!沈德彪那小子其实也是富得流油的。

因为亚伯拉罕的帮他决定,林金胜也没马上怎麽仔细地去看这款游戏的说明,就和店长小姐成交了,爽快得像什麽似的。

将《魔神》抱回一个下榻的酒店後,林金胜才仔细地去看这到底是一个怎麽样的游戏──

游戏的背景是一个魔法世界!咦!怎麽介绍得这般详细的,还附带著一本小册子说明书,上次那款武侠的游戏都没有这样详细介绍的,难道就因为这次改编的作品是出自奇幻大手艾狄生之手?

《魔神》里所描述的异界大陆名叫斯特拉斯,这是无数普通位面中的一个。斯特拉斯大陆四面是海,海之外是空间乱流。陆地面积大约一分为三:东大陆、西大陆和两大陆之间的魔兽山脉,两东西大陆里共有著几十个大帝国和几千个王国,公国等小国。

斯特拉斯是一个以魔法为尊的世界,这里的魔法等级依低到高是这样排序的:魔法学徒──一般魔法师──大魔法师──魔灵──魔皇──魔宗──魔尊──魔圣──魔神。其间,每一大阶又分十三小星级,即譬如魔灵一级,二级,三级……到第十四级就是魔皇了,每一小星级的实力都有一定的差距。而魔法的修练类别也很多样化,有风系、地系、火系、水系等等,甚至还有暗魔法、亡灵魔法之类的明面禁忌魔法,也说不清哪种魔法更强点,一切完全取决於修练者的等级。这里特别提几点介绍:修风系魔法的在大魔法师的级别即可飞翔,而修其它系魔法的则要达到魔灵级别才能够飞翔;魔灵级别是全大陆一般强者的分水岭,从大魔法师到魔灵这个阶别颇难,很多人一生被挡在这里;修到魔圣级别的,不管是人还是魔兽都可以长生不老(当然被杀陨落就另当别论了),魔兽修到这个级别可以口吐人言;修到魔神级别,人可以随便变成自己喜欢的样子,要多年轻多漂亮都可以,而魔兽则不用靠化形果就可以变成自己喜爱的人样。

……

不过当然,林金胜此刻手里拿的这款游戏不同於一般奇幻小说的主旋律升级打斗之类的,已经被改成BL了,里面的主要内容已经变成了让同志和腐女们迷恋无比继而血脉卉张的男欢男爱了。




、(5鲜币)番外69  第二次穿越

因为前次穿越的某种尴尬,林金胜还想仔细看看这次自己将要穿越的某些主要内容,不过亚伯拉罕随後告诉他:因为有他人为控制的客观条件,所以这次林金胜穿越进去後,并不一定就会完全按照里面设定的游戏脚本来走的,而是会充满很多的变数。

亚伯拉罕特别提示林金胜:他届时可能会以斯特拉斯的某位强者的身份跟随於他,陪他一同穿越异界,只是因为四维空间操控的很多特殊原因,有时候他还是可能会和林金胜失去联系的,到时林金胜就只能凭借自己的运气了,而假如林金胜遭遇不侧,那也不会就真的是死在异界,他将会像玩游戏失败一般地被四维空间的时间座标传送回来,自己能不能再帮他进行第二次穿越可就不一定了。

原来还是有这麽多悲观因素存在著的,林金胜第一次觉得亚伯拉罕罗嗦──

既然都已经决定穿越了,那一切就看天吧!

“真的想好了?”亚伯拉罕竟然还在罗嗦。

林金胜都乾脆有点不想理他了。

接下来,他连那游戏的脚本都懒得再细读了,反正亚伯拉罕不是已经告诉他了吗?一切不一定会按脚本的走向的,现在看了也没什麽意义了。

林金胜去意已决,亚伯拉罕马上启动他的穿越之旅──

这一次没有再像上一次那样有一些繁琐的过程,林金胜闭眼,耳听一阵风声过後,亚伯拉罕就叫他睁开眼睛了。

哇!

真的不是原来的那个世界呀!

这…这里是什麽地方?怎麽一切都和自己以前所见到的不太一样呀!

“亚伯拉罕爷爷──

林金胜那种习惯性的依赖又出现了。

不过没有人嗯他。

“亚伯拉罕爷爷──

林金胜不由自主地提了嗓门,但这一次仍旧是没有人嗯他。

开什麽玩笑?这老头也兴捉迷藏来著?

林金胜心底到底是有点儿不悦了──因为这种时候哪里是开玩笑的时候了?自己刚刚到达异界,还什麽都不知道的。

然而再喊一声没人嗯後,林金胜的心不禁有点凉下来了,因为他倏然意识到亚伯拉罕其实并不是一个嘻嘻哈哈的人,意指他根本不可能会和自己开玩笑的。

而且马上,林金胜还想起穿越前亚伯拉罕的话:因为四维空间操控的很多特殊原因,有时候他还是可能会和林金胜失去联系的……

不会吧?才来的第一天就这麽倒楣!亚伯拉罕真的突然就和自己失去联系了?

那自己怎麽办?

林金胜一瞬间还真的是有点六神无主的。

他呆呆地等了好久,最终只得无奈地接受现实:亚伯拉罕确实是在这种节骨眼和自己失去联系了,因为操控四维空间时间座标的一些弊端,亦或者是亚伯拉罕自己本身能力有限。

不过接下来怨天尤人的也没有什麽意义了,既来之则安之,还是赶紧先弄清楚现在的自己是谁,在这里扮演的是什麽角色最要紧呀!

心念及此,林金胜不由得开始仔细地打量起自己周遭的一切来。




、(6鲜币)番外70  异界大陆

他发觉自己现在是在一个有点荒凉的小山坡上,在小山坡的不远处有谷地,有很多的谷地,也有很多其它的小山坡,远处,有延绵不断的大山,四面的远处只有一个方向稍微有点延伸到什麽浩渺的远方,而其它三面都被大山挡住了,不知道大山的背後还是不是大山。

这一定是斯特拉斯这个异界大陆没错,因为自己照理就是穿越到这个地方来的,只是目前,自己不知道这里是斯特拉斯大陆的哪一角。还好自己没有因为穿越而完全失忆,自己还记得自己是林金胜,至少曾经是,在自己来到这片异界大陆前,然而这样子却真的很好吗?自己原本的人生可能亦是一种穿越,亦是一种梦,而自己却不晓得自己在成为林金胜之前又是谁,在哪一个世界生活过……

唉!现在还是别去胡思乱想什麽了,现在管它上一辈子的事干嘛?活好这一辈子才是最重要的!因为我们不是活在过去,也不是活在未来,我们是活在现在。

咦!这些草,这些树我怎麽全部都不认识啊!我以前真的从来都没有见过它们。还有这些花,我也全都不认得。这些花草里面没有我很熟悉的郁金香和薰衣草!对了,这本来就是异界大陆,这里面的一切可能是和地球上的完全不同的。

这里面的动物也可能和地球上的完全不同,对了,这里面还有地球上所没有的──魔兽。

一想到“魔兽”,林金胜马上就警觉起来,因为他曾经读过奇幻小说,晓得小说里的魔兽大多是异常凶残的,它们将人类当点心完全都不会眨一下眼。

这里会有魔兽吗?当然斯特拉斯大陆是百分之百有的,但现在自己关心的是自己周遭的这片山坡,如果这里有,自己八成死定了,因为自己抵抗不过魔兽,自己初来乍到怎麽可能会魔法呢?还有…自己从来都不擅於打斗的,要是自己有带一支火器来就好了,对,火器,只是它真的能用来对付这里的魔兽吗?这还是很值得怀疑的。

林金胜一边想,一边警觉地瞪大眼睛,仿佛不放过自己周遭草丛的每一寸缝隙。他同时竖起耳朵:即使稍远点的地方有什麽风吹草动,他也不想忽略。

没有,这里好像没有自己要如临大敌的魔兽!好一会儿,林金胜终於肯定。

“阿谦──

突然一声叫喊将林金胜吓了一大跳。

啊──一刹那林金胜仿佛天旋地转。

意识在一种迷糊中疯狂!天啊!这是……

哇呀!自己的意识,自己一瞬间仿佛有两个脑袋两种思想。

天啊!了不得了,自己突然间晓得这山坡叫什麽名,突然间晓得身边的许多花草叫什麽名……啊!自己仿佛变成了另外的一个人,只是…林金胜的意识还存在著──这一定是穿越後的蜕变没有错,却是到这一瞬间才来蜕变……啊!别让我丢掉关於林金胜的记忆呀!要不然倘若那亚伯拉罕一直联系不上,自己可就完全忘记自己来异界的目的了,自己就完全变成地地道道的异界人了,那不就跟自己在地球上做人类时一般吗?自己在地球上做林金胜的时候就是完全不晓得林金胜的前世是什麽,在哪里的。

林金胜正在某种慌乱中,一个人影骤然出现在他的视线里。

“阿谦,你怎麽了?又犯病了吗?”

没错,这个突然出现的人就是在对自己说话,林金胜马上就确定了。




、(6鲜币)番外71  我的名字叫黄志谦

他是一个面目慈祥的老人,大约六旬左右,中等身材,自然是穿著异界的那种不同於地球的服饰啦!这个具体林金胜也描述不来。林金胜但见对方肤色方面和自己也没啥差别,是指原来的自己的哦!现在的自己…却也是和他一样的肤色,真没想到斯特拉斯大陆也有和地球上的黄种人相同肤色的。

也有姓黄的,就比如自己就是姓黄──林金胜现在多了一个异界之人的思想和灵魂,一下子他就晓得自己在这里叫黄志谦,晓得自己面前的和蔼老人是自己的义父,是当地这个叫格拉的小镇里颇有影响力的黄族中的一个长老。

黄志谦不是该长老亲生,他其实原本也不姓黄,他是黄长老拣的,在一处荒郊野外,至今连黄长老都不晓得志谦的亲生父母是什麽人,且“黄志谦”这个名也是他为其起的。黄长老因为特殊原因终生未娶,对志谦疼爱得不得了,完全就是将他当自己的亲生儿子看待,而且更因是“晚年得子”,因为志谦今年也才16岁,按照斯特拉斯历来算。

斯特拉斯历和地球的颇有不同,这里首先是按纪元的,1个纪元为1亿年,现在的这个时代是斯特拉斯的第25个纪元,意指斯特拉斯大陆已经在天地间存在到第25亿年了,每1亿年的算法是从第1年到第1亿年,然後翻至下一个纪元,现在是斯特拉斯历第25纪元的2013年,即第25亿年里的第2013年。斯特拉斯大陆亦有四季之分,不过每一个季节是刚好100天,所以在这里1年有400天。

自己现在已经变成16岁的少年了,穿著和“老爹”一样的异界服饰!黄志谦管黄长老为“老爹”,其实也是非常恰当不过的,看两人年龄的悬殊。

黄老爹亦是喜欢自己的这个小伢子这样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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