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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夜灵舞-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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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这样就能打消他的念头吗?不可能!
蓝迪斯不是冲动到鲁莽的人,就算已经被他老爸气得想撞墙了,他也全力克制下自己的暴戾之火,开始思索下一步该如何走。
暂时还是先去吃晚餐吧。
蓝迪斯从他老爸的书房里出来,边走边在思索着,不觉就到了客厅,稍一抬头就看到了麦迪管家正在看着照片,是小悟的照片,应该是他气愤到极点时摔在茶几上的那个文件袋里漏出来的。不是不能看,只是,这个管家看得太过专注,也太过……亲昵,每张照片都依依不舍地抚过又抚,摸过又摸,这是一种什么情感?
蓝迪斯只是静静地看着麦迪管家,开始关注起这个人来。麦迪管家是从什么时候进蓝家的?差不多有八年了吧……又是八年!说起来,这个男人很有魅力,四十五岁左右,身形健壮魁梧,眉宇间暗藏英气,不象是个普通人,虽然能成为蓝家的管家这本身也是一件极不容易的事,但这个男人身上流露出来的气势总是让人另眼相看。
蓝家真是卧虎藏龙之地。
蓝迪斯暗自苦笑,以前他视为理所当然的东西,现在全部要颠覆了,就象是来了次逆向的过山车一样,真是无法适应。
嗯?刚刚麦迪管家是在擦眼泪吗?为什么哭?
蓝迪斯心中的疑问不断扩大,便想自己猜也没用,还不如直接问麦迪要答案。
蓝迪斯故意咳了一声,惊醒了麦迪管家,只见他慌乱地将手中的照片塞进文件袋里放好,再看似自然地拂了一下头发,顺便也把残留的泪痕给抹掉了,然后一副标准的笑容,说:“少爷,您下来了。可以用晚餐了。”
真的非常了得。
“你为什么哭?照片上的女孩是你认识的人吗?”有没有可能是小悟的父亲?有这么巧吗?
“我不认识这个女孩。”麦迪从容地说,“我刚见照片漏了出来,想清理一下,看到了这个女孩的照片,就想起了我自己的老婆和女儿,她们在几年前死于车祸。如果我女儿还在的话,现在已经二十二岁了,她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实在忍不住,就……”
“几年前?”
“算算已经快九年了。”麦迪心算了一下说。
二十二岁?不是二十岁?九年?不是八年?时间这个东西可以随口胡诌,所以蓝迪斯对麦迪所说的话打了折。
“你还有没有你女儿的照片?”
“没有了。她们的东西一件也没有留下来。”麦迪伤感的说,“我老婆和女儿间接是我害死的,我一直心存内疚,一看到她们的东西就忍不住想自杀,好去地狱陪她们,不,不,她们会去天堂,只有我会去地狱。”麦迪越说越伤心,又流下了泪来。
一半真实一半虚假的谎言,哪句是真的?哪句又是假的?至少,他的泪是真实的。
蓝迪斯暗自算计着。
蓝家还有多少秘密?
这个问题他会搞清楚的。
“我先去吃晚餐了。”蓝迪斯不作无用地纠缠,撇下麦迪管家去了餐厅,麦迪暗暗松了一口气,再望了一眼那个文件袋,转身跟着蓝迪斯也进了餐厅,服侍蓝迪斯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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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人静之时,麦迪管家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因为是管家,他有一间带浴室的独立宽敞的房间。
不知是太累了,还是情绪受了什么影响,他显得很沮丧,但这种情绪没有持续太久,他很快又昂扬起来,从衣服口袋里掏出来一根生锈的链子,末端挂着一只桃形的盒子,麦迪将盒子紧紧地抓在手心,一脸安然又欣慰地笑了。
不一会又流下泪来,将那盒子小心翼翼地包在双手中,亲了又亲,最后双手合什祷告起来。
这是他每天都会做的祷告,只为祈求某人能平安,而到今天,祷告似乎起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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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迪斯没有睡,全无睡意。
符儒鸿看来是被老爸收买了,不可能再替他找什么侦探调查小悟了,以他对黑道的了解,他又找不到接近小悟的门路,该怎么办?
好事是,那么多线索综合起来大概也能确定小悟是龙宫的老大。
不用拐弯抹角了,直接去找龙宫。能找到龙宫就能找到小悟,也就没必要调查小悟的情况了,直接把小悟带出那个世界就行了,他又不在意小悟是个什么身份,他只要能确定小悟对他的爱,他就有理由带小悟离开那个肮脏的世界——他仍然不喜欢那个世界和那个世界里混生活的人。
上哪去找龙宫?
头痛!
想入菲菲的美事全让这个问题打回了原形。
等一下,他不知道龙宫在哪里,那个警察会不会有点线索?怎么说警察也要比他更了解那个世界吧,至少警察该知道去哪里可以遇到黑社会人物。如果龙宫太神秘了,一时半会找不到,那就先打打擦边球,结交其他黑社会,然后从他们口中获得更多龙宫的信息,再作打算。
主意一定,蓝边斯这一晚安下心来睡了一觉,次日一早就给施正宇打电话。
施正宇正在调阅资料,从反暴力重案组调过来的卷宗,想从里面找到有关龙宫的一些线索,这项浩大的工程从数天前就开始了。
接到蓝迪斯的电话,他多少是有些意外,是要向他提供线索的吗?施正宇可不是那么容易相信有钱人的,懒懒地应起:“蓝先生?有什么事吗?”
“施警官,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什么忙?”
“你知道城里哪个地方黑社会人物聚集得最多吗?”
“你想干什么?”这个清白的世家贵公子想干什么?施正宇有种不祥的预感。
“我想找到龙宫,我爱的人在那里。”蓝迪斯动之以情地想打动施正宇,因为他相信施正宇不会轻易答应这么匪夷所思的要求,“我很爱她!同生共死那一类的誓言都嫌太轻了,没有她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怎么活下去。现在看上去还人模人样,这是因为我坚定地相信我能找到她,并且能把她再带回我身边。施警官,能帮我这个忙吗?”
施正宇皱着眉。他是警察,当然不会让普通市民直接去跟穷凶极恶的黑社会打交道,但是,这个贵公子的爱似乎也不是假的,这让他想起了祝筱筠,不禁动容了,又想帮他一把。
该怎么办?
“施警官,你只要告诉我地方,我一个人去,不会给你添麻烦的。”蓝迪斯做出承诺,“出了什么事,也由我承担后果,我不会出卖你的,所以你不要担心。”
谁担心这个!
这个贵公子就不为自己的安危考虑一下吗?
“我知道了,下班在公司等我,我带你去。”有他一边看着,总该要安全些吧,“我会打电话过去,看到是我的号码就自己下来,别浪费我电话费。”他还要存钱买房子。
“可是……”
“就这样决定了。”施正宇挂了电话,又怨了那个贵公子一番,低头专注于手上的卷宗。


、第二十六章 故意

手机上显示了施正宇的号码,蓝迪斯马上冲下楼。
看到眼前这辆几乎就是废铁的破车,蓝迪斯傻眼了,这辆车半路不会抛锚吧?有点不能信任。施正宇才懒得跟这个贵公子解释他的车报过年检并合格了,一声不吭地坐在车上等着蓝迪斯上车。蓝迪斯拗不过他,便还只得上了车。
天啦,要热死了!车里没有空调吗?那烘热的气浪直接能把人烤得中暑,马上就汗如雨下了,只觉得领带就象是吊颈的绳套一样,蓝迪斯连忙把领带扯落下来。
车启动,车窗外带进来一些风,蓝迪斯忙趴近车窗,好歹是凉爽了一点点,不过也是饮鸩止渴,还是热得不行,衣服是湿了又干,干了有湿,腻在皮肤上难受得要命。这贵公子何时受过这种折磨?
施正宇看着蓝迪斯满头大汗,汗流浃背的狼狈样,觉得真是可笑,冷冷地问:“你有在太阳底下呆过三分钟吗?”
蓝迪斯认真想了想,摇头说:“还真没有。”在家是中央空调,出门三步必坐车,到哪也是选有降温设备的地方,要他在夏天的太阳底下呆三分钟,那简直是不可能,顶多就是在健身房里出点汗而已。再来看看身边的这个男人,皮肤黝黑,体形精壮,肌肉强劲有力,但并没有夸张到世界健美先生那种程度,恰到好处,给人一种暴发力非常好的感觉,这大概是被生活和职业磨砺出来的真正的健壮,与他这副健身房里出来的身板不可同日而语。
“就你这副弱不禁风的样子还想去找龙宫要人?”施正宇狠狠地讽刺了一句。
“去要人又不一定要打架。”蓝迪斯不服地嚷。
“那你是要跟黑社会讲道理吗?希望他们能和平地把你爱的人还给你?”
“我可以用脑子。”
“不错的主意。”施正宇冷笑到底,蓝迪斯只当他不好沟通,再懒得说话了,只向着车窗处要点凉爽。
车在繁华都市的下班车流中缓缓行进,感觉快十分钟了,都还象是在原地没动一样。
“我们要去哪里?”蓝迪斯见车队老也不动,心急如焚,嚷:“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到目的地?我想快点见到小悟。”
“不可能见得到。”施正宇当头一盆冷水浇下,浇得蓝迪斯愤愤然,瞪着他的眼神都快要喷出火来了。他不知道要见小悟是件很困难的事吗?但是就不能让他有点小幻想吗?没有一点幻想的话他怎么才能把找到小悟的决心坚持到底?
一点都不体贴人的粗神经男人!
“你有女朋友吗?”蓝迪斯恨恨地问,“如果有的话,你也该快要分手了吧。”哪个女人受得了这么粗神经的男人?
刺中施正宇的伤心事,他也恨瞪着蓝迪斯,两人互不示弱,要不是后面的车在猛按喇叭催他们走,施正宇还想就给这个不知好歹的贵公子来个眼神凌迟,再不解恨,就给他一拳打晕他。
在下一个红灯前,施正宇畅快地踩了一脚油门,然后紧接着一脚刹车,又开始龟速地爬,那苟延残喘的引擎声真让人替它担足了心。
做警察有这么寒酸吗?要不就别开车,开车就选辆好点的车,不都说车是男人的情人吗?难道他喜欢破落的女人?这男人的思维模式真是怪异。蓝迪斯不屑地想。
“去哪里吃晚餐?”施正宇实在忍不下这蜗牛的速度了,就想干脆先把晚饭吃了再说,反正黑社会人物不到天黑是不会出来活动的,“那个地方只有酒,不提供晚餐,当然,还有女人。”施正宇那极端不信任地眼神溜过蓝迪斯的全身,还在关键部位盯了一眼,惹得蓝迪斯好不恼火。
“干什么这样看我?”蓝迪斯吼道,“酒我会喝,女人我不会碰。除了小悟,我不要其他女人了!”
施正宇懒懒地哼了一鼻孔气,问:“去哪吃饭?”
“随便。”
“你请客。今天的花销全归你。”
“为什么?”
“一,你比我有钱;二是你求我帮忙的。”施正宇理所当然地说。
蓝迪斯气得头顶冒出了烟,却拿施正宇无可奈何,也的确是他求着这个男人的,下次绝对不再求这个男人做任何事!
施正宇完全无视蓝迪斯的愤怒,将车拐进了一条小巷,找到一个地方停稳车后,催蓝迪斯下车。虽然已经是傍晚时分了,夕阳还算温柔,但气温还是很高,蓝迪斯只觉得自己真快要中暑了,精神都让高温蒸发掉了一样,无神地问:“吃饭的地方在哪里啊?”
“跟着我走就行了。”施正宇只是斜视了蓝迪斯一眼,散漫地说了一句,大跨步而去。
有求于人,蓝迪斯再一次忍耐了施正宇的傲慢,只是满怀怨恨地跟着施正宇。最后,他确定,这个男人是故意整他的:从那条小巷出来,拐向他们来时的方向,又走了至少二十分钟,才终于看到了一家小门面的餐馆,餐馆居然还没有空调。最可恨的是,对面就有一个收费的停车场。
“你故意的是吧!对面明明有停车场,那边天桥过来就很近。”蓝迪斯真恼了,吼道:“我哪里得罪你了,你这么故意整我。”
“我为什么要整你啊?”施正宇冷冷地说,“停在那边不用花钱。”
就为了五十块钱的停车费?蓝迪斯气炸了,掏出钱包,砸了一张百元大钞在施正宇面前,吼:“麻烦你去把车停到这边来,我不想还要跟你走那么远去拿车。”
施正宇不客气地将百元大钞收进了口袋里,却没有挪动身体,非常安闲地品尝着餐馆里的劣质茶水。蓝迪斯瞪着他,等着他的下一步动作,施正宇也耐不下了,只好说:“呆会你可以在这里等,我去开车倒回来接你。这样总行了吧。”
他就这样被打发了!还赔了一百块!
蓝迪斯那个火啊,无处喷了,恰好店老板过来问他们吃什么,施正宇正要开口,蓝迪斯抢了话语权,说:“把你们这里的食材全做出来,这头猪吃得完。不会浪费。”
店老板不明所以,呆站在原地,不知道要怎么办。
施正宇看着气鼓成一个汽球的蓝迪斯,被他的孩子气惹得忽然很想笑,咳嗽几声,对店老板说:“就炒个小炒肉,一份卷心菜,一份凉拌西红柿,再来份蛋汤。”
店老板应声去了。
“我请客,你不用客气啊。”蓝迪斯讽刺地说。
“你掏钱的时候还没来,不要急。”施正宇老神在在地说。
蓝迪斯哼了一鼻孔气,不再理他了,的确也是渴了,只得象施正宇那样倒茶来喝,嗯?肯定是他渴得厉害了,才觉得这种劣等茶也很香。
然后他也饿得厉害了,所以这种平民的家常菜他也吃得很香,还没有挑剔这家餐馆的环境卫生状况,当然服务那更是谈不上的,他也忍耐下来了,忽然发现自己一下子变得宽容了,除了对这个姓施的。
走出餐馆,路灯已经亮了起来,这份流光溢彩的华美是蓝迪斯平时难得见着的,不由得发出一声由衷的赞叹。他一向家教甚严,除了对女性过于怠慢,其他方面,他是一个很洁身自好,甚少夜游,基本上连应酬都不大参加的少见的贵公子,平时就是公司、酒店和蓝家本院三个地方转来转去,偶尔出游那也只跟几个相好的朋友去俱乐部里喝点酒,聊聊天。
“你去那边等我,我去开车。”施正宇吩咐一声,返身去寻小巷,蓝迪斯则开始慢慢地向人行天桥行进,难得有这机会如此近距离地欣赏这座城市,应该好好珍惜。


、第二十七章 夜殿

施正宇载着蓝迪斯来到了一条繁忙的酒吧街。大概是因为街上行人太多了,街上很少看到有车辆穿行。施正宇好不容易找了个地方把车停好,带着蓝迪斯踏上了这条暗街。
“为什么是暗街?”暗街是什么意思?不就是针对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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