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中文网 > 耽美辣文电子书 > 漂在北国 >

第52章

漂在北国-第52章

小说: 漂在北国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得他神神叨叨。
买个满级号给怪物这事儿不是心血来潮,因为我发现少了兰博基尼的魔族大陆变得死气沉沉,包子时来时不来的时候我都不觉得什么,可怪物不来,就没意思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想来想去应该是怪物太能得瑟太爱招风,所以一没,就冷清了。只是后来每回看到海绵宝宝四个字在屏幕上动,我就总想把手伸进去把人抓出来然后试着看能不能捏出一汪水……
把沈锐介绍给他纯属心血来潮,当然前提是我确实想把凌飞升华成包子那一类的哥们儿,那么喜欢男人就是我金云海的一部分,没什么好藏着掖着的。不过呢,我也是真想看看怪物的反应。我拿这事儿吓过包子、强子、大刚等若干哥们儿弟兄,我承认,我的业余生活比较乏味= =
可是怪物的反应很微妙,你说他被吓着了吧,人家说话接词儿还都井井有条,巨镇定,可你要说没被吓着呢,那眼睛直勾勾盯着沈锐像要把人吞进去。不过后来火锅一上我就没脑袋想他了,怪物不奇怪那就不叫怪物了,所以相比之下,其实我更在意沈锐的表现。确切的说,人家一点儿没给我这老公面子,家里咋样外面还咋样,私下咋样人前也咋样,我和他说过很多次不管你对我有什么意见看法起码面儿上你得让我在朋友面前过得去,我觉得这是一个大老爷们儿最基本的面子,可他没一次配合,哪怕是装相。我看不起打老婆的男人,不过如果媳妇儿是个贼不省心的男人呢?我不知道,反正我那点儿有限的耐心是快到极限了。我觉得可能我俩迟早得干一次架,拼个头破血流你死我活的,或许沈锐也这么想,因为我总觉得我在憋着气儿,他在憋着劲儿。
那一年的农历十二月二十九,当时没觉得什么,无非是碰上了这辈子都不想再回忆的事儿,除了证明我有多缺心眼儿,没其他功效。可现在回过头来看,真是拉起了我人生后半段□的序幕。呃,好像又文艺了,那换个说法吧,没那个晚上我跟我媳妇儿注意是现任媳妇儿走不到今天。所以我有时候想想也该谢谢沈锐,知道自己不咋地,就自动自觉给合适的人让道,因为我有时候比较死心眼儿,没人搁后面推前面拽侧面踹,可能就一条道走到黑了。
我到现在也不清楚那俩狗男女什么时候好上的,别怪我说话难听,怪物能跟周航分手还是朋友,我觉得挺稀奇,反正要搁一人那么对我,又是结婚又是家庭暴力的,我不把他灭了就算发善心,包子说我不大度,我觉得冤枉,因为我毕竟没把沈锐弄死,确切的说我压根儿没碰他一根汗毛,所以他现在还可以和那女的恩恩爱爱,当然日子过得顺不顺那是他自己的事儿。可你要让我把以前的全忘了然后见面微笑还是朋友,对不起,办不到,我又不是玛利亚,王婆还跪地上求武松呢,武松不还是把她给剁了,这种美好的品德叫嫉恶如仇。
当时到底有多愤怒我真记不住了,就跟2012大洪水铺天盖地袭来似的,我那脑袋轰的一下,那是我第一次揍沈锐,我真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那时候要不是怪物拦着,我没准就把人揍死了,脑袋热的时候我下手从来没有轻重,所以也把怪物打得够呛。直到现在,我认识的哥们儿弟兄里也没一个说怪物性格好的,什么自恋,得瑟,傲娇,阴阳怪气,没耐心,顶多跳出来一个包子说他对朋友还成。呸!什么叫还成?他是那种把你当朋友就时时刻刻为你想的人,比如做装备的时候会想着要不要给你也做一套,有了好看衣服的时候会想着要不要留给你,虽然嘴上说不出好话,可行动在那儿呢,我那天把他的纯色羽绒服都快踹成印花款了,他愣是一声没吭。这叫对朋友还行?那世界上就没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了,包括上帝。
那天也是怪物第一次跟我实打实的说话,所谓实打实,就是不再抬杠,不再逗屁嗑,而是实实在在说说自己的事情。他和姓周的那事儿,说实话,让我挺震惊。不是说他也喜欢男人这事儿让我震惊,而是他能为了那个男的委曲求全那么久,让我震惊。那不是我认识的怪物,我认识的怪物从来只会把别人踩在自己的皮鞋地下,兴许手里还拎着个鳄鱼皮带,什么时候轮到他演苦情戏码了。
我的哥们儿很多,但从来没有怪物这样的。明明性格南辕北辙,可偏偏抬杠都能抬上几个小时,永远不愁没有话题针锋相对,然后都是同,都被人甩了,并且可以在大年二十九的晚上秉烛夜谈。后来我再想这段的时候,恨不得穿越回去拿锄头把我脑袋刨开看看里面到底是豆腐渣还是烂棉花,这么一完美媳妇儿搁我面前,我他妈怎么就不知道扑?!可实际上,我当时真的没动心,哪怕一丁点儿,都没有。我就是觉得温暖,觉得此时此刻有这么个兄弟陪着,真好。
每每想到这里,我又觉得挺后怕,因为如果我到最后都没稀罕上怪物,那么我可能这辈子都找不来一个这么让人舒坦也值得我好好供着的媳妇儿了。我不是怕错过他,而是怕连自己错过这么好的人都不知道,谁说无知是幸福,我倒觉得那是最大的悲哀,仅次于二……
什么时候对怪物动心的,我真捋不出来。
他在我家过年那几天吧,有可能。
我硬把他拉离宾馆搬到我家住的那时候,有可能。
我闭关一个人玩儿情伤他帮我……哦不,是找钟点工帮我收拾屋子的时候,有可能。
他给我做三分钟咖喱的时候,有可能。
他给我讲二鬼战荆轲的时候,有可能。
他去我家过正月十五的时候,有可能。
我开车送他去给母亲扫墓的时候,有可能。
……
那阵子我总觉得有个小手,不定时就出来挠挠我的心,有些痒,有些麻。当时还以为让沈锐搞得怒极攻心身体出问题了,现在想想,你妈就是一头猪给这么多机会也总该抓住一次悟了,结果我还不如猪。
然后就是从一朋友那儿听来,沈锐五一结婚。
我不想承认,可在一起那么久,感情不是假的,或许那王八蛋从来都没有,所以随时就抽了身,可我抽不出来,一生意上的朋友说我最大的毛病就是心眼儿太实,我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这都变毛病了,是我落伍了还是这个世界发展太快?
我去酒吧喝酒,潜意识里就知道怪物会来,他总是在我需要的时候出现然后给予我一些急需的东西,有时候是劝慰,有时候是开导,有时候可能只是他那个不太厚实的肩膀。那个晚上我喝多了,怪物也多了,喝高之前我真没想过要和怪物发生什么,可酒精一上脑,有些事情便不受控制了。我酒量可以横扫东三省,那晚是真郁闷了,所以醉得快,但醉也并不是烂醉,我知道我在做什么,我知道我抱着一个很美好的人,太温暖了,我舍不得放开。
但第二天早上,我就囧了,我宁可跟一陌生人酒后乱性,也不想那个人是怪物,没有做哥们儿做到床上的。可同时我又觉得这不是个大事儿,都老爷们儿,错就错了,也不存在道德层面的责任问题,可我忽略了南北的地域差异,怪物那叫一个小心眼儿,愣是跟我冷战了半个月,后来怎么和好的我又忘了,只依稀得出个结论——怪物其实不怪,也不难搞,如果非要找个比喻那就是像荔枝,看着粗糙磨手,一剥开,就是柔软的肉了。
其实那时候我已经把他剥开了,可我自己不知道。
直到怪物说他要回家,我也并没有什么感觉,父亲出事了自然要回,我还特殷勤的帮人家收拾这个收拾那个。结果怪物就像个平安符,他一走,我公司就出事儿了,那两个月忙得我脚打后脑勺,等终于闲下来可以看看俄罗斯的月亮,那月亮才慢慢变成怪物的脸。我发现我挺想他,当时觉得他是我所有哥们儿里最特别的,但具体特别在哪儿说不出来。我弄了网络电话,终于时隔六十多天又跟他唠上了嗑,我当时觉得腰不酸了腿不痛了浑身都有劲儿了,我想我可能真的把他看得很重,我想我应该去深圳看看。
我不喜欢深圳,到现在都不喜欢。那里对于我来说就像是热带。你能让非洲人去南极让爱斯基摩人去非洲么,每个人都有他适合生活的地界儿,那地儿不适合我,但我还是颠颠儿过去了,因为那里有凌飞。其实我不太喜欢叫他的大名,一叫就浑身不舒坦,有时候头皮还会麻,包子说这是一种很别扭的羞涩表达法,好吧,没什么不敢认的o(╯□╰)o
在深圳那几天很过瘾,玩儿得过瘾,热得也过瘾,所以离开的时候我属于尽兴而归。
但,怪物亲了我一口。
其实怪物从来都是直截了当的,无论游戏里还是游戏外,他喜欢谁就笑,不喜欢谁就皱眉,喜欢和你玩儿就腻一起,不喜欢和你玩儿就连搭理都懒得搭理,所以他亲我就是对我有意思了,我知道的。哪怕那时候脑袋是木的,潜意识里也是知道的。
包子曾不只一次的开玩笑,说你俩凑一起得了,没见过这么般配的。我没当回事儿,因为从哥们儿转对象不是那么好转的,这和演员转型一个道理,你演惯了欲女,再演玉女,就怎么看怎么别扭。而且,沈锐那事儿还没完全从我心里过去,这时候找上怪物,我觉得不厚道。
当时怪物看着我后退,我数来着,每数一步,我就想着他该转身或者说不定还会对我比划个中指,他干得出来那事儿。结果怪物转身之前,退了七步,并且大方的挥手告别。后来我想,那可能就是他的底线了,他是怪物,骄傲得像只花孔雀,他没办法低到尘埃里,为了谁都不行。
但我可以。
离开深圳的时候我是真觉得自己不会后悔,我向来觉得后悔是这个世界上最没用的事儿,哪怕对于沈锐,我都没后悔,可在怪物这儿破戒了。包子问我是什么时候想清楚决定放弃沈锐寻找第二春的。我想了很久,没答上来。我只知道从深圳回来没几天,我就开始抓心挠肝的想那张闪闪发光的脸,然后一遍遍模拟如果当时我把人搂过来回啃过去了会如何这一类的场景,我像个娘们儿似的磨磨唧唧翻来覆去地想我做的对不对,我甚至把两个人从心里提溜出来做了个对比,然后我发现,完全没可比性。他俩唯一的相同点就是都曾让我心动,但好像也有微妙的差别,我可以清晰找出来哪天的哪一眼看上了沈锐,但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喜欢上的怪物,感觉到的时候,那苗儿就已经生根发芽枝繁叶茂。
我喜欢怪物,这没什么不敢承认的,我只是不敢跟对方说,因为我害怕说完又没那个能力负责任,那不如不说。后来想想,那段日子我好像被琼瑶附体了,整天东想西想就跟自己是言情剧男一号似的,要不是那通电话让我听见凌飞在跟人开房,我估计我能自己跟自己意淫一辈子。
后来怪物问我,当时到底怎么想的,真一点儿没生气?这怎么说呢,自己喜欢的人跟别的男的开房,不生气那还叫老爷们儿么。但后来我坐飞机上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我可以生气的立场,甚至我当时觉得怪物是跟那个姓周的复合了,也没觉得这事儿怪物做的不对。没谁是欠谁的,合该为你苦守寒窑十八年,看上你,那是你福气,你不乐意,人家转身去找更好的,于情于理也挑不出错,说到底,你就是活该。
但想是这么想,我还是迫不及待就飞深圳去了。我觉得这是最后一个机会, 
 62、番外 大圣的花果山秘境 下 。。。 
 
 
不是说表白了就行,而是必须争取,就真成炮灰了,我也乐意。我这辈子做不成琼瑶,我天生就是上梁山的料。
但怪物,比我想象的,还要心软。
你说我上辈子到底做了多少好事儿这辈子才能感动玉皇大帝派个怪物给我呢,如果有机会梦见前世金云海,我肯定要给他磕一头!
后面就不用捋了,过日子嘛,往一起努力就成了。连老花眼的爹都问我最近是不是恋爱了,我想我可能太过春风满面。其实我是个挺低调的人,但近朱者赤,贴着俺媳妇儿总归会进化的(^o^)~
呼,困死。
今天晚上又得一个人睡了。
再挺两天吧,我估计他就该心软了,黎明的曙光在向我招手,铿锵地鼓励着,金云海同志,挺住。我觉得我会挺住的,毅力是我治媳妇儿的法宝,想下半辈子活得滋润,必须死扛。至于那些已经捋顺的肉麻回忆肉麻话,哪凉快哪呆着去吧。
媳妇儿可以宠,但不能惯。
我是谁啊?大圣,悟空,而且脑袋上没紧箍,不怕人念咒。





63

63、番外 世上只有妈妈好 上 。。。 
 
 
凌飞是被太阳晒醒的。
他最近经常被晒醒,因为金云海不知什么时候养成的习惯,上班前总要先把卧室的窗帘拉开,然后倾泻而下的晨曦光芒就不偏不倚正洒在床上。他向金云海抗议过这种损人不利己的恶习,但对方振振有词,说多晒太阳可以补钙,而且日光包裹着凌飞就跟神功护体似的,也挺好看。当然,最最充分的理由是你他妈回回都要被晒个仨小时以上才能蠕动着爬起来还好意思抗议?!
凌飞委屈得要命,难道意志力强也是缺点么》_《
包袱款款地投奔金云海已经整一年了,可偶尔凌飞在睡眼惺忪里还会产生片刻的恍惚,仿佛自己仍在深圳,仍然混吃等死的过日子,直到一个翻身,脸碰到另外一个人的枕头,才在熟悉的味道里慢慢苏醒。日子从没有过得像现在这般踏实明朗,于是他总怕好景不长。
金云海说你这是病,得治。于是经常天黑之后帮凌飞打针,完全不需要技巧,只凭蛮力就能让凌飞升仙。凌飞享受在金子下面化成一滩水的滋味,这事儿没第三个人知道,所以他不嫌丢人,有了快感就喊,高丨潮了就叫,偶尔金云海没那意思他都能把对方勾得欲丨火焚身。有一回干得太猛了,俩人几乎折腾到天亮,事后很有默契地一同消停了好几天,美其名曰,缓缓。毕竟奔四张的人了,张弛有度才是持久之道。
金云海说他像妖怪,凌飞喜滋滋地问,妲己?结果对方白眼一翻,蛇精,还是葫芦娃里那个。
于是日子就这么过下来了。白天金云海上班,凌飞就在家里鼓捣鼓捣期货啊股票啊黄金啊等一切可以足不出户折腾的东西。凌飞发现自己越来越懒,以前是懒得收拾屋子,现在则发展到懒得叫人收拾屋子,而金云海在这方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