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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漂在北国-第44章

小说: 漂在北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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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子完全无法对友人燃起同情:“你说你是不是闲的。”
金云海不认同:“谁说的。”顶多就算手欠o(╯□╰)o
凌飞没回家,而是在他们旁边也开了间房,因为又吃海鲜又喝啤酒,关节有点痛,嘀咕了一路怎么你俩啥事儿没有,然后一回酒店便扎进屋里休养生息去也。
包子和金云海都神采奕奕,但前者也不准备陪后者闲唠嗑,因为真没啥可唠的,他现在一看金云海那二傻子就脑袋疼。
“早点睡吧,明天怪物肯定给咱安排了满满的行程。”包子语毕,推门进屋。
空荡荡的走廊里就剩下金云海一个人,他不困,又无事可做,也不急着进屋,于是便靠在墙壁上,微微仰头,回味一下午的喜怒哀乐。哦不对,中间那俩可以去掉,就是喜和乐。
来这里真是来对了,他想,充的精气神儿估计可以挥霍到三零零零年。只可惜凌飞驻扎深圳,要是在东北就完美了。
不过金云海知道可能性不大,工作家庭都在这边,没道理让人家举家迁移,所以他只是想想,末了小失望一下,也就完事儿了。
第二天金云海起了个大早,神清气爽地给包子打Morning Call。待把包子鼓捣起来,又去砸凌飞的房门。凌飞开门倒是很快,只是迷迷糊糊站那儿半天问出来一句,你们不是在沈阳吗?
包子当场崩塌,以为要把昨天的喜悦重逢海鲜芝麻糊都重新来一遍呢,幸而金云海有经验,照着凌飞脑袋扫过一掌,后者眨眨眼,元神归位。
包子没料错,凌飞是真为他们安排了精品线路,金云海说三四天,他就按照三天排,什么世界之窗欢乐谷外带海滩漫步等等,那叫一个深度游。
金云海对别的都没意见,单指着海滩漫步一条皱眉:“又不是没见过海,大热天的这就不用去了吧?”
凌飞直接否决:“必须去,南北方的海不一样。”
金云海洗耳恭听:“怎么个不一样法?”
“北方的海是北方的海,南方的海是南方的海。”
“……”
包子默默退到一边,决定放金云海自生自灭——挑战彪悍的人,不值得同情。
接下来的两天,三个人按照凌飞的行程一路游过,世界之窗看了,欢乐谷玩了,万象城逛了,甚至还隔江看了看香港。金云海和包子在凌飞的带领下不知不觉就买了一堆东西,要不是俩人剩下些许自制力,卡早刷爆了。包子不无感慨和凌飞说,你不去当导游可惜了。
第三日,天公作美,厚厚的云层遮住了太阳,却又不太压抑,没有下雨的迹象,只是阴天。三个人按既定路线去了海边,到那里才发现,居然是一片私人沙滩。
放眼望去,整片海滩被他们仨包了场,包子也没问这沙滩是谁的,反正换上泳裤就奔跑着拥抱了大海,然后一边徜徉一边自我反省,这太骄奢淫逸了》_《
海滩上没旁人,所以金云海换泳裤也只是简单的转身,结果换完回头一看,人家凌飞早换好了正坐遮阳伞下面给自己抹防晒油呢。
凌飞的肤色很白,甚至有些不健康的那种,可又并非单薄,肌肉的线条虽不明显,但整体感觉很匀称,如果多晒晒太阳就好了,变成蜜色,或许更有味道。金云海想着想着,就忆起了那晚,虽然他极力想忘掉那冲动的一夜,可越想忘,越记得牢,明明知道这事儿不对,甚至是不怎么靠谱的,但就是,忘不掉。
那就记着呗,反正不说别人也不知道。金云海甩甩头,大踏步走过去把那防晒油夺下来:“差不多行了,凌大小姐,你都快成白雪公主了还抹!”
凌飞仰头,微眯起眼睛看金云海,先是脸,然后脖子,胸膛,小腹,腿……对于没有危机意识和任何羞涩感的坦荡男儿,视奸不犯法^_^
终于,凌飞看够了本,站起来朝金云海伸出手。
金云海愣了两秒,心有灵犀,乖乖把防晒油还了回去。
凌飞满意地摸摸对方脑袋,然后娓娓道来:“抹油呢不是增白,是防晒伤。你别看现在太阳躲在云彩后面,可紫外线照样强烈。你什么都不抹,沾了水,水再蒸发,皮肤就会红,红了之后痒,痒了之后疼,疼完之后一层层爆皮,新长出来的皮肤又很嫩,你一个没注意,它又伤了,皮肤就会红,红了之后痒,痒了之后疼,疼完之后一层层爆皮……”
“OK,哥懂了。”金云海做出个暂停的手势,然后朝远处的哥们儿喊,“包子,回来,上帝要给你抹防晒油——”
包子兴致勃勃赶回来看上帝,结果被凌飞微凉的手指吓出一身冷汗,连忙退避三舍,拿了油自己擦。凌飞笑得哈皮,小人得志似的。金云海拿他没辙没辙,可看着他那傻样儿,又觉得莫名其妙地也想跟着乐。
凌飞其实是很向往给金云海来个全身防晒油SPA的,但他知道这只能是YY,别说自己抹不开面子,就真下手了,也保不准被金云海一拳扫到外太空,所以他只是把另外一瓶油递过去,让金云海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这厢包子金云海擦擦擦,那厢凌飞百无聊赖地看看天,看看地,看看海,最后还是决定看人。那一夜他喝得稀里糊涂,其实是完全没有印象的,所以这会儿,他算是真正意义上第一次看金云海的身体。和穿着衣服的虎背熊腰不同,实际的金云海居然是头健美熊,要胸肌有胸肌要腹肌有腹肌而且贲张有力线条优美,神啊,自己肿么就这么有眼光!
最初的陶醉过去,凌飞的视线停在了金云海的脖子上。金云海的脖子除了好看也没啥特别,只是上面戴着一条银白色的链子,链子说粗不粗说细不细,下面挂着个简单的吊坠。看质地应该是铂金,不过凌飞不喜欢,他喜欢亮晶晶的东西,比如钻石(^o^)~
伸出手挑起金云海的项链,男人一愣,手上的动作也跟着挺住,凌飞凑近,作势细细端详,末了叹口气:“你哪儿弄的项链啊,真难看。”然后站起来伸个懒腰,头也不回地奔向大海。
金云海坐在那儿,脸黑了一半,绿了一半。
包子吓得心脏怦怦跳,连忙安慰似的拍拍对方:“怪物从来都有口无心的,你可别真当回事儿。”
金云海深吸口气,似乎很努力地稳定住情绪,好半晌,才没好气地对包子道:“你是不是觉着一会儿我能在水里下黑手把他弄死?”
包子惊恐地瞪大眼睛:“看,你果然这么想了!”
金云海吐血,气沉丹田半天,决定懒得理损友,无论是岸上的还是水里的。他妈的老子自己扑腾玩儿去!
金云海永远都是行动派,所以当一个小时后凌飞和包子筋疲力尽共同挤到遮阳伞下,金云海还在咸盐水里扑腾。
“他行不行啊?”凌飞有点儿担心,生怕一个浪打来再瞥不见那个小脑袋。
包子灌了半瓶盐汽水,然后语重心长地和凌飞说:“永远不要问一个男人行不行。”
凌飞愣两秒,意会,然后就想起了那天早上自己的内伤……好吧,金子应该是行的。
包子见气氛不错,闲杂人等又和大海搏斗呢,索性把刚才那件事儿挑明了,以免凌飞做了炮灰都不自知:“其实,那项链儿是沈锐给他买的。”
包子说这话的本意是想提点凌飞,虽然金子大咧咧的,心思也粗,可有些地方是禁区,带着炮捻儿呢,一点就炸。
哪知道凌飞没半点意外,特自然地说:“我知道,那是情侣款,我看出来了。”
包子不解:“那你还……”
凌飞露出漂亮而洁白的牙齿:“我故意的。”
包子彻底懵掉,这、这太阴险了T T
“你的原则是不是喜欢谁就欺负谁啊!”哦,可怜的金子。
“不是啊,”凌飞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凑过来吧唧亲了包子脸蛋儿一口,“我都是用啃的。”
世界在包子眼里变成了黑白色。他恍惚地抬起手擦脸上的口水,一下,两下……擦到第四十六下的时候,他才能勉强运转脑细胞,然后思考,如果凌飞的喜欢是用啃表示,那他咬一个人代表什么呢……
哦,可怜的金子的手指头。

海滩归来,众人皆疲。凌飞的行程单到了尾声,于是他很干脆地问金子,啥时候回啊,我给你们订机票。包子疑惑于凌飞的毫无不舍,可当他趁对方不注意偷偷打量时,又发现可能自己错了。对于凌飞,他看不太透,也摸不太清,可总隐隐约约能感觉到些什么,并且很多时候,这种感觉都是准的。
金云海说那就明天呗,今儿个好好歇一晚。包子说一晚不够,得歇两晚。金云海本来也没规划,于是乎点头同意。凌飞打电话定机票去了,回头包子就把定那票改签了,然后第二天清晨踏着月色,溜之大吉。
正午时分,凌飞和金云海不约而同收到短信——对不住,媳妇儿怀孕了,让速归。

彼时,包子都落到黑土地了,正跟着“怀孕”的媳妇儿吃麻辣烫。
“老公,不是我说你,人家俩的事儿你跟去干啥!”
“所以我这不提前回来了么,跟两天是电灯泡,跟全程就成探照灯了。”
“不错,还有点儿自知之明。”
“可是老婆,我撒了个谎。”
“嗯?”
“我说你怀孕了让我速归。”
“……”
“我觉得我俩要努力了……”

其实包子不惜造谣给那二位腾出来的一天并没有发挥什么作用,凌飞和金云海全天的行程就是在酒店餐厅吃了顿自助,酒店娱乐室打了场台球,酒店浴池洗了个按摩浴,然后回屋看新闻联播,睡觉。
如果说一开始见到金云海是无比高兴的,那么现在对方即将离开,那被掩盖住的负面情绪便出来了。凌飞躺在床上半宿没睡,只愣愣地对着天花板发呆,想着隔壁那人肯定睡成一头猪了,想着周航现在应该是搂着媳妇儿。对于周航,凌飞已经彻底放下了,现在拿出来想,只是需要多个案例来证明他在谈感情这事儿上有多失败。
这失败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他不会全拿来否定自己,只是觉得自己不给力,老天不帮忙,外带烂到家的运气。如果那个时候碰见的不是周航而是别人,或许他们现在已经在国外结婚了。如果他认识金云海的时候对方已经和沈锐分手了好几年,或许这会儿躺在大床上的就不会是他一个人。但,没如果。
凌飞给金云海定的机票是上午十点,于是第二天一早,凌飞便开车把金云海送到了机场。
金云海很快换好了登机牌,又朝凌飞走回来。
凌飞的心跳乱了一下,但语气依旧自然:“怎么不进安检?”
“早呢,着什么急。”金云海说着打了个哈欠,显然,没睡够。
凌飞不自觉弯了嘴角:“那你就在这儿跟我大眼瞪小眼吧。”
金云海乐:“那也没啥不好。”
于是俩人真就你看我我看你的浪费了十多分钟。
最后还是凌飞受不了地踹他:“赶紧的吧,磨叽的金子姑娘。”
金云海哈哈大笑,笑完了,道:“走了啊。”然后转身,往安检方向去。
凌飞忽然胸口一窒,也不知哪来的灵感预兆第六反应,就觉得如果放金云海这么走了可就是真走了,再没机会了。人生能有几回搏,此时不搏何时搏》_《
“金云海!”凌飞忽然喊了一声。
金子停住,回头,看着大踏步追上来的凌飞正纳闷儿,下一秒脑袋忽然被人搂了下去,然后带着热度的嘴唇便贴了上来。金云海完全傻了,大脑当机,思维短路,任由凌飞各种亲,花样亲。
终于,凌飞恋恋不舍地松开对方,然后似笑非笑地眨了下眼:“一路平安。”
金云海木头桩子似的,好半天,才咕哝出来一个字:“哦。”
凌飞慢慢敛了笑意,深吸口气,缓而规律地后退,并在心里数着,一步,两步,他发誓,七步之内,只要金云海有哪怕那么一丁点儿意思,他就豁出去不要脸了,说句我喜欢你我舍不得你走你走了我肯定贼想你死不了人。
三步。
四步。
五步。
六步。
……七步。
金云海还站在那里,可因为有了些距离,所以在凌飞看来他就没那么高大了,仿佛和自己一般高,脸比刚来的时候晒红了,吸足了太阳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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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第 54 章 。。。 
 
 
后来凌飞曾不只一次的想过,如果那时候他不转身,而是再多等一秒,不,半秒,是不是情况就会不一样。可每次他又很快的把这种假设否定了。第一,他是凌飞,注定了豁不出去最后那条线,他为金云海退了七步,或许以后再没有人可以让他这样了。第二,那是金云海,不二不愣就不是金子了。粗线条的人往往靠直觉行事,他不在对方的直觉里,起码,还占不上主旋律。
后来金云海也曾不只一次的想,如果那时候他冲过去把对方抱住,甚至啃个礼尚往来,两个人之间会不会少走一些弯路。可每一次,他的答案都是否。催熟的水果永远不如自然生长来得好吃,有的时候,弯路是坦途的必然前奏。老人们总喜欢说先苦后甜,那是因为越年轻越可以吃苦,越早摔倒便能越快爬起来,然后,你的脚步就稳了。
那个时候,转身的凌飞一边往外走一边背对着金云海挥手,那是在说,拜拜。
那个时候,站在人来人往中的金云海像一棵老树,大而深的根系绊住了他的脚步,他知道如果追出去凌飞一定会心软,那就是个花刺猬,坚硬的壳下包着柔软的肉,可追出去之后呢?在金云海的概念里,自己做任何决定都是需要负责并且执行到底的,能干就干,不能干就趁早别许诺,而那个时候,他还没能彻底放下沈锐。挂在脖子上的项链就像个枷锁,他同意凌飞的审美,那东西确实磕碜,而且他本来就烦脖子上被人挂个绳儿,跟宠物似的,可沈锐就送过他这么一个东西,戴太久了,连皮带骨。
那天凌飞直接回了老宅,厨娘正在和面,说少爷回来正好,今天咱们吃饺子。凌飞第一个反应就是问她,肉馅儿剁了么?凌老头儿不喜欢机器绞的肉馅儿,觉得不劲道,所以每次都是手工剁。厨娘不明所以,指着案板上的一大块肉说还没腾开空,凌飞眯着眼睛沉思两秒,说了四个大字——放着我来。
凌飞把全腹憋屈都发泄到了案板上,剁得那叫一个酣畅淋漓。好在凌家案板是最古朴的那种树墩,厚厚的木墩上还清晰可见一圈圈年轮,任而东南西北风,菜刀纷飞下,兀自岿然不动。
晚上厨娘报喜,说少爷懂事了,今儿这肉馅少爷帮着剁的呢,凌老头儿那表情跟一口气吞了八个饺子似的,后来整顿饭直到吃饭,老头儿的嘴都没合拢过,早年间镶的白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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