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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那人,我疼-第6章

小说: 那人,我疼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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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外开始下起雨来。湿冷的寒气透过墙壁在屋子里蔓延开来,那寒气像把冰冷的刀子,在她的心上划了一刀,痛得她无法呼吸。
“怎么还不换衣服?”向天佑换上一套西装,从衣帽间出来催她。
她似乎没听见,绕过他走去林一雪的房间。也许她真是没听见。现在她唯一能感知到的是来自心底的那股声音,这不能是真的!
沈碧影从林一雪书桌的抽屉里拿出她的日记本。她双手颤抖着翻开日记。
2008年2月14日星期一晴
今日家里只有我和向阳哥哥两人。晚上七点多时,我和向阳哥哥在天台聊天。他突然说喜欢我。我知道我该拒绝他,可是我无法说出口。那一霎,我发现自己是喜欢他的。不是妹妹对哥哥的喜欢,是男女之间的喜欢。
2008年4月12日星期六晴
今日和向阳去踏青,他牵了我的手,这并不是他第一次牵我的手,可我的心却跳得出奇的快,好似要在我的体内爆炸一般……
2008年10月17日星期六晴
傍晚,向阳在后花园亲了我。我看见他的脸绯红。我亦感觉到自己的脸如被艳阳灼伤一般热辣……
2010年12月18日星期天雨
下午;和向阳躺在我床上看书,他的头枕在我腿上。向阳说这是一股很幸福的滋味。突然她进来问我要不要吃点心。幸亏向阳及时躺到床下才没被发现……
2012年1月6日星期五阴
晚上,和向阳看完电影回家时,她(划掉),妈在我房里。她似乎发现了什么。我和向阳的感情,将何去何从?……
沈碧影跌坐在椅子上,手中的日记本掉落到地上。
这是上天给她的惩罚吗?
“你怎么了?”向天佑推门进来时正好看见这一幕。
沈碧影把脚边的日记本踢到书桌下面,脸上挤出一丝僵硬笑容,说:“没事。”
向天佑注意到了沈碧影脚上的动作,但决定不去过问。他知道是关于林一雪的事情,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事情,但他想如果她愿意说迟早会告诉他。
向天佑抬起手来看看时间,“上午十点有个股东大会,别迟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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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章

姜铭没料到他会在百货商厦遇到向阳。那天他受邀去参加一幢书城的落成启用典礼,从停车场出来时他发现遗落了一只袖扣。距仪式开始还有三十来分钟,而旁边的商业圈里恰好有一家Cartier的专卖店,他过去买了一副黄金镶黑色缟玛瑙的方形袖扣。付款时,姜铭才发现店内另一个顾客居然是向阳,手里拿着一条心形钻石吊坠的玫瑰金项链。
“这款项链送给女朋友做礼物真的很不错!”服务员洞察到向阳很喜欢那款项链。
“帮我包起来吧!”
姜铭正要过去同他打招呼时却被一通电话催走了。
“马上就到。”他对着手机说,一面疾步走开。
“先生,请到这边付款。”服务员对向阳说。
书城门口人山人海。姜铭在典礼上遇见了苏茹锦。苏茹锦是个言情小说家,她笔下的爱情故事浪漫而忧伤,她辞藻华丽却不浮夸。她的作品深受读者的喜爱,每一部作品都是畅销书。她站在人群之外,形销骨立。她冲姜铭笑笑,姜铭亦发现了她,示意她到对面的茶餐厅等他。
“什么时候回来的?”剪彩过后姜铭立即赶到茶餐厅。
“你好,先生!请问喝点什么?”服务员上前问。
“一杯意式咖啡,一份牛油曲奇。”
“两天前刚回来。”苏茹锦回答说。
“找我有事吗?”
“恰好路过。找老朋友喝杯咖啡一定要捎点什么事吗?”苏茹锦单手托住下巴,嘴角挂着淡淡的笑意。
“你知道我的意思。”
“我和华泰的合同还有一个月到期。”她饮了口咖啡,悠然地说。
“来新一吧!”
服务员端来了姜铭点的咖啡。
“我当初就是不希望在我们的友情间掺和商业利益,才和华泰续约的。”
“真的不肯帮我?”姜铭可怜巴巴地说。
“好吧好吧。”苏茹锦妥协了,“不过不准对我催稿催太紧。”
“没问题!”他展出一个得意的笑容,端起咖啡喝了口又问,“最近在忙什么?”
“找房子,我这几天都住酒店里。你有什么合适的房子吗?”
“我助理住静安街那里,那边新开辟了条酒吧街。我问问她看,再给你答复。”
后来米夏常想,假如她没有帮苏茹锦介绍房子,那么故事的结局会不会换个样子,还是他们不管以何种方式都会重遇,结局都是如此?
可惜人类欠缺一份预知未来的能力。
“我家隔壁的房东恰好要把房子出租出去,是个两居室的房子。打开窗户就能看见一片酒吧。”米夏对姜铭说。
姜铭拨通苏茹锦的电话,告诉她这个消息。
“她很满意!”姜铭挂下电话说。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她和华泰的合同还有一个月就期满了。社长你是不是……”米夏从大学毕业后就跟着姜铭,她总能猜到姜铭的心思。
姜铭得意地从抽屉里拿出一份合同扔到桌面上,是新一与苏茹锦的合约。
第二日,苏茹锦便搬进了那套房子。她的东西极少,仅有一只行李箱与一台13寸的笔记本电脑。她说,她是个旅行者,旅行者是不会带太多的东西来给自己增添麻烦的。她去旅行的时候,只带这些。她的行李箱里装着两本书——《次第花开》、《普罗旺斯的一年》,一台单反相机和几件换洗的衣服。
她趴到窗台上,望着对面的一排酒吧。
一月,樟树依旧浓绿茂盛。对面的一片酒吧掩映其中,透过繁密的枝叶,只能隐约看见正对面那家酒吧的其中一个半字——“零”和“BAR”中的“AR”部分。
“很少人喜欢住酒吧街边上。”米夏说。
其实这里的环境是极佳的。对面的那一片酒吧亦都是市里最高档的,隔音效果极好,他们住的房子又在十七楼,可谓是闹中取静。
“习惯了。”她淡淡地回答。
从前他住的房子就在酒吧街边上,那时他们的生活条件远不如现在,那时的那排酒吧隔音效果亦都是极差的,他们夜夜在酒吧的喧闹声中入睡。以至于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那种来自酒吧的喧杂之声几乎成了他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她从饮水机里接了一杯水递给米夏。
“你经常去酒吧?”米夏接过水,坐到沙发上。
苏茹锦又给自己倒了一杯,斜倚在窗台边沿,看着窗外的酒吧,沉默了片刻才说:“几乎不去了。”
她素来不喜欢这样嘈杂的地方,喧闹在她看来不过是寂寞的掩饰。酒吧就是这样一个用喧闹来掩饰寂寞的场所。一群寂寞的人为了排遣孤单而聚到这里狂欢,但是狂欢之后一个人回到家时那种寂寞之感只会更加厚重,更加浓郁。它厚重得好似一副枷锁,压地她喘不过气来;浓郁得犹如散发自她的每一根骨骼,令她泪如雨下,痛不欲生。
米夏回出版社上班了。苏茹锦收拾好房间后打算去超市买些生活用品。她套上宝蓝色的呢子大衣,取了手袋,换上皮靴,出了门。
苏茹锦方锁上门,一转身却看见了那个令她魂牵梦萦了许久的人。她曾经幻想过无数个场景——重遇陆文泽的场景——愤怒的,冷淡的,高傲的,友好的……
然,此刻她却不知所措了。多么可笑!她可是用了整整五年时间在内心彩排这个场景的!
他亦看见了她。他停下掏钥匙的动作,走上前和她问好。
“好久不见!”他笑着说。
混蛋!她思念了他那么久,他却如什么事情也不曾发生过就像对待久别重逢的老友那样,只是轻轻地捎着五分笑意,说句“好久不见”。然而就这四个字就像四颗小石子,砸在她心中的那一方小水坑里,砸得水花四溅。
“好久不见!”她强压下心中的那片波澜,扯扯嘴角牵出一抹笑容,用听起来尽量显得平静无澜的声音回应他。
陆文泽和米夏居然是男女朋友,天呐,他们就这样重遇了!
她坐在床上走神。身前的电脑屏幕上鼠标光标始终逗留在那个句号后面。今晚她只写了一段话。不,严格来说只有一句话,十个字,包括标点在内:我不介意做你的情人。
这是她正在写的一个故事里女主人公对那个薄情的男人的请求,亦曾是她对他的请求。
苏茹锦心里满是疑惑。她曾经不止一次地思考她对陆文泽的感情——是爱还是不甘心,不甘心她在深爱着他的时候被他无情抛弃。
也许你应该搬走,一个来自心底的声音对她说。但是心底的另一个声音却劝她留下来。
她用力地甩甩头,把自己放倒在床上。
苏茹锦在入住后的第二日打包好自己的东西,预备搬回酒店。她打开门时恰好遇见下班回来的陆文泽与米夏。
她把一只行李箱拎到门外。
“你这是?”米夏看了一眼苏茹锦的行李箱,显得有些疑惑。
“我打算搬回酒店。”
“怎么了?”
“住的不是很习惯,昨夜几乎一夜没睡。”
“你这是认床的表现,久了就习惯了,况且你不是喜欢住在酒吧街边吗?”
米夏上前拎起苏茹锦的行李箱往屋里走。
“也许我会给你们带来很多麻烦。”她盯着陆文泽的眼睛说。
“邻里之间说什么麻烦不麻烦,本该相互照应。再说,我们还是同事呢。”
陆文泽避开她的目光,掏出钥匙转身去开门,进门的一霎斜睨了苏茹锦一眼。
他的冷淡令她心生寒意,既然如此她又何必留在这里?苏茹锦走进屋里,却对米夏说:“既然如此,那我就住下了。”
她心里冷不防地冒出一个念头,她倒想看看他对她会有多绝情,他究竟能有多“洁身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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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章

“你男朋友是做什么的?”苏茹锦接过米夏手上的行李箱,把里面的衣服重新挂到衣橱里。她如何会不知道他的职业,不过是刻意的寒暄罢了。
“他是个摄影师。”
“哦……”她若有所思地回应着,“他,在哪里上班?”
“两年前他刚有了自己的工作室,就在创意广场那边。”
在过去的五年里,她没有一天是真正放下他的。她总是自欺欺人的告诉自己“我已经忘了他”,“我放下他了”,尔后又会疯狂地思念他。这个时候她又会开始懊悔自己的一时冲动竟将他们从前的所有照片都烧得干干净净,连张留作念想的也没有。接着又疯狂地流连于他的博客上。他的博客上只有他从前念书时的照片,近年来他几乎没有发过博文,仅转载了几篇他人的博文,照片更是一张也没有的。于是她开始在脑海里极力地回想他的模样,却模糊的很。她便去他博友的博客里搜索他的近况,他的照片,意外的进了那个叫琉璃月的博客,她的博客里放了许多她与另一个男子的亲昵合照,苏茹锦才知道他们已经分手了。华姿也告诉她说陆文泽与这位千金小姐闹得不欢而散,千金小姐一怒之下收回了他的影楼。没想到他终于还是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搞艺术的男人通常都很花心。”
“总是会有例外的。”
苏茹锦转身看见米夏的嘴角扬着淡淡的笑容,那笑容像一根刺刺在她心上微微发疼。
陆文泽下班进车库拿车时看见苏茹锦拎着几只沉甸甸的购物袋站在一旁看着4S店里的工作人员将她的车拖走。
他驾车从车库出来时看见她站在路边打车,因为正值下班高峰时段,她根本无法截到车。傍晚天空里飘起雨来,尽管她打着伞,雨还是淋湿了她的鞋子与裤子。她似乎很冷,时不时地把手送到嘴边哈气取暖。他突然想要给她保护,就像从前那样。
“上车吧。”他把车开到她身边,摇下车窗对她说。
她赌气地绕过他,继续拦车。
他冲下车,截过她手里的袋子,攥起她的手把她往车上拽。他把她拉进副驾驶室,将袋子放在后座上,关上车门,又快速地坐回到驾驶室里。
“系好安全带。”他看着她说。
她倔强地把脸朝向车窗外。
陆文泽无奈地替她系好安全带,却感到手背上传来一阵温热,待他垂眼看向手背,那泪滴已化作一阵彻骨的冰凉侵入他体内。后视镜里倒映着一双濡湿通红的眼。他给自己也系上了安全带,驱动车子。
车子在车海中停停走走。外面的雨依旧猛如倾盆。车内打着暖气,很闷,一如它的气氛,令人有种快要窒息的感觉。
陆文泽扭开收音机,卡百利乐队的《Dying in the sun》流了出来。
“你最喜欢的歌。”他笑着对她说。
她突然有些感动,五年后,他居然还能记得她最喜欢的音乐。她一直以为,他除却记得与她交往过,早已忘记了她的一切。从前他们交往时,她曾问他是否会时而想起与前女友在一起的时光。那个时候他们正在走路,他望着前方沉默了一会,淡淡地说不记得了。
陆文泽的电话响起,他接通电话。
“喂……好……一会见。”
车在一家便利超市前停住了。陆文泽解开安全带对苏茹锦说要去买点东西,叫她在车上等他片刻。然当他拎着一袋东西回到车上时发现苏茹锦已不见踪影连同她的东西一起,他驾着车在附近寻了一圈,却一无所获。
回家的路上他时刻留意道路的两旁,结果闯了一个红灯,被交警开了一张罚单。
回到家,在开门之前他先去敲了苏茹锦家的门,仍然没人回应。他有些丧气地进了家门。
餐桌上已经摆好晚饭,米夏洗了筷子与汤勺从厨房里出来,一眼便看出了他的垂丧。
“怎么了,拍摄不顺利吗?”
陆文泽点点头,拉开一把椅子坐下。
米夏摆好筷子与汤勺,从他身后圈住他的脖颈,在他脸颊上吻了一下,安慰他,“会好起来的。”
他松开她的手,拉她在旁边的位置上坐下,为她盛了一汤勺的汤;脸上展露出一抹笑容,“不讲这些了,先吃饭吧。”
陆文泽原想趁夜里米夏熟睡的时候出去看看苏茹锦有没有回家,不料和米夏一阵鱼水之欢后累得睡着了。
次日,陆文泽因为有个重要的客户要去巴厘岛取景,他乘最早的一班飞机离开N市。回来已是三天之后。
苏茹锦在楼下的露天咖啡厅和一个外籍男子喝着咖啡聊天。她剪掉了一头长发,换个了齐肩的空气内卷,头上戴着一顶棕色的毛呢翻边圆礼帽,时髦而又雅致。 她时不时地欢笑一阵,春日和煦的阳光打在她灿烂的脸庞上,她的脸庞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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