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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9章

大唐白骨精-第1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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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静的牢房里,能听到李世民渐渐变得粗重的呼吸声。他看着李佑:“好一个再无所欠,你我父子之情,从此恩断义绝!那你就到九泉之下,去陪你娘吧,你娘会替我好好教训一下你这个忤逆之子!”
说完之后,李世民一挥袖子,转身走出牢门。他走的很快,但是脚步异常稳定,那脚步声在空洞的甬道声一下一下响起,也一下一下敲击在李佑的胸口上。
李佑伸出袖子抹掉嘴角的鲜血,眼睛中露出奇异的笑容。他自言自语地说:“你亲手下旨,处死自己的亲生儿子。这件事情,会成为藏在你心里的一根刺。从此以后,你只怕到死都会记得我们母子了吧。”
说完完,李佑的目光越发明亮,他依然盘坐在床上。但是他却扭头向西面看去。西面是大石砌成的墙壁,李佑的目光仿佛穿透了墙壁,一直落向遥远的黄河岸边。按照时日,雨虹和三哥,应该在黄河岸边过冬了吧。
一抹微笑在李佑的面容上慢慢浮起,该做的事情他都已经做完,如今,他该去好好陪陪自己的母亲了。
文成公主的车驾即将离开官亭镇,江雨虹却病倒了。她是在听到李佑的死讯后病倒的。李恪的书信发出去没有多久,就从长安城里传来八百里加急快递。那是魏王李泰写给李恪的密信,密信上详细讲述了李佑的谋逆之事,长安城中的局势,而密信的最后,则是皇上对李佑的处置。
赐毒酒,贬为庶民,不得入皇家陵墓!
江雨虹反复念叨着这三句话,头脑里面一阵清晰一阵糊涂。李佑就这样离开了人世吗?那么活生生的一个人,有着那么单纯目光的李佑就这样没有了吗?江雨虹的手里紧紧握着李佑送给她的那块玉佩。
他说了,这块玉佩是送给江雨虹和李佑所生的第一个女儿的。就在那个时候,李佑就有了赴死之心了吗?江雨虹躺在马车里,一只手握着玉佩,一只手握着李恪的手。她喃喃说道:“魏王信里说,李佑谋逆之举,匪夷所思,只是一群乌合之众,怎但的起谋逆之事。我现在明白了,其实李佑根本就没想到要杀皇上。他,他是想让皇上杀了他啊!”
李恪点点头,他的眼睛里面全是血丝,冷峻的脸上掠过一抹哀伤:“五弟是自己有了赴死之心。可是五弟为什么要死呢?他绝不会因为知道你我之间的情意而心灰求死。这不是他的本性!”
“他当然不会,他视你为兄,纵然,纵然他对我有情,却绝对不会做出半分逾矩之事。更不会因为此事而自暴自弃。其中定时另有隐情。”江雨虹本来一直自责,此时想到这点,顿时觉得李佑的举动必定事出有因。
“从魏王的信里,倒是提到过弘智。弘智被父皇贬为庶人,终身圈禁。李佑此事,多半和弘智有关。”
“弘智!他为什么一定要害了李佑!”江雨虹一听到弘智的名字,顿时愤怒起来。若不是因为弘智,怎么会有后面的这些事情发生!
“现在弘智终身圈禁,也是罪有应得。对于他来说,这样活着,只怕比死还难受。”李恪轻轻抚摸着江雨虹的额头,“不要再想这件事情,你要把身体养好才行。你的额头烫的怕人。”
说完之后,李恪拿起旁边浸在冰水里的丝帕,拧干后盖在江雨虹的额头上。冰冷的丝帕搭在额头上之后,江雨虹觉得头脑清凉了许多。自从知道李佑的死讯后,她就开始发烧,只要一闭上眼睛,就能看到李佑那双单纯的眼睛,和李佑相识之后一幕一幕的情形闪现在脑海里。
那个试图在御书房翻找武功秘籍的英俊皇子李佑。那个随她去太子府邸里寻找空竹老人的顽皮李佑,那个帮她救出小竹等三个女子,把坏蛋翟米劳变成太监的侠义李佑……,就是这样一个年轻的生命,突然就没了。
不知道为什么,江雨虹又想起了云飞扬。自从她来到唐朝,交了形形色色的朋友,有的朋友最终分道扬镳,有的对手最后变成了朋友。而如今,她随着李恪,离开长安,走向万里之外的雪域高原,这期间经历的生离死别,如今竟然一幕一幕闪现在她的脑海里……
黯然**者,唯别而已,生是暂时的别离,死却是永远的别离啊…… 


☆、第三百一十一章 似是故人

江雨虹这一病,就是一个多月。等她身体好起来的时候,已经到了暮春初夏时节。李恪知道江雨虹的病,一半是旅途劳顿,风寒所致,另外一半,也可以说是心病。江雨虹对李佑的死非常自责。在江雨虹心中,实在是把李佑当成了弟弟一般看待。她总觉得,如果自己当时能多关心一些李佑,也许李佑就不会走上一条不归路。
文成公主的车队沿着古鄯、乐都、西宁一路向西南行进,江雨虹病愈的时候,车队已经到了青海日月山。日月山由两座高山交错绵延向远方,就像人的两只手臂,环抱住一片丰饶的原野。东面的山雄伟高大,西面的山娇小玲珑,恰恰如同日月辉映,所以被称为日月山。
在日月山下有一个极大的城镇,城镇的名字就叫日月山镇。日月山镇除了当地出产的物品,还有南来北往的商队在此设置的货栈和店铺。从西南的吐蕃、天竺,西北的楼兰、鄯善、龟兹甚至大小勃律过来的特产都能找到。
文成公主的车队进入日月山镇后,一一安置下来后,李恪就带着江雨虹出去散心。他见江雨虹身体好了之后,往日的欢笑少了许多,也只能想法子让她尽量把心思转到别处。日月山既然是这么热闹的所在,李恪自然不会放过。
江雨虹知道这段时间李恪一直为自己担心。看到李恪消瘦了许多的脸庞,江雨虹心里颇为内疚。她虽然没有什么兴致闲逛,但是为了让李恪放心,她还是露出笑脸做出很高兴的样子。
江雨虹和李恪都换上了当地青年男女常穿的长袍。临出门前,江雨虹又戴上了一顶当地少女经常戴的帽子。这圆圆的小帽子有点像维吾尔族少女带的那种帽子。不同的是帽子从两边耳朵的地方垂下一片面纱,遮住脸之后,就露出一双眼睛。
原来这里日照强烈,当地少女为了不让太阳晒黑面部皮肤,出门的时候就会戴上这种帽子。
李恪和江雨虹去了当地最有名的日月街。这片日月街由一纵一横,两条街道交叉而成。每条街道都有一里多长,街道的正中间是一幢高大庄严的寺庙。这样,因为寺庙的存在。交叉的两条街道就变成了四个街道。这四个街道各有特色。
其中一条街道上全都是客栈酒楼,是南来北往的商旅食宿之处。另外两条街道,则都是集市。一个集市主要用来交易各种牲畜、种子、皮毛、农具马鞍等物品。另外一条集市则主要是来自各地的如布料、瓷器、茶叶、香料等等各种精细一些的物品。最后一条街道则住着当地一些稍微有点钱,类似于小康的人家。
天气很好,碧蓝的天空像是最纯净的水晶,只是看着天空,江雨虹就觉得心胸敞亮起来。温暖的阳光洒在身上,把她心底所有的阴郁都驱散掉。江雨虹对着蓝天。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空气中带着树木和花草的味道,是这个季节特有的味道。
一时间,江雨虹的心情,也从隆冬走了出来。她仰起头,给了李恪一个大大的笑脸。虽然李恪看不见她面纱下的面容,但是从她清亮起来的眸子中,已经感觉到江雨虹的情绪不再低落。
李恪放心一笑,和江雨虹携手慢慢往街道上走去。依照江雨虹的癖好,自然是先去了那条摆满了好玩小东西的街道。街道两边是琳琅满目的货品,走在街道上的人更是哪个地方都有,穿着不同的衣衫,说着南腔北调的话语。李恪和江雨虹一路走一路看,除了看货品。还看着形貌各异的行人。
一条街道逛完。江雨虹的兴致越来越好,又拉着李恪逛向另外一条街道。刚走进去不久,江雨虹和李恪猛然站定了脚步,两个人的目光同时盯在路边一个马贩子身上。
这个马贩子倚着围栏站着。他身后的围栏里面圈着七八匹骏马。这些马匹明显有着野马的特征,长长的鬓毛也没有修剪。一些人正在围栏边对着马匹指指点点,啧啧称赞,目光中露出艳羡的神色。
只有李恪和江雨虹,目光一直停留在那马贩子身上。马贩子穿着一身褐色棉袍,棉袍虽然有些旧,但是浆洗的非常干净。那马贩子手里拿着一支马鞭,神色间略有些百无聊赖。他的脸上横七竖八足有七八条伤疤,但是即使有这些伤疤存在,也能看出他没有这些伤疤前,是个十足的美男子。
这些伤疤让他多了几分凶悍之气,不过他的目光却很随和,偶然有人问起栏里马的特点和价钱,他也极有耐心的解说一番。
马贩子的目光也从不远处李恪和江雨虹的身上扫过,但是他的目光同看别的街道上的过客没什么不同,就仿佛他们两个是陌生人一般。
但是江雨虹的手却紧紧抓住李恪,她抓的是那么紧,甚至有汗水从她掌心里冒出。她低声说道:“我,我没有看错吧?那,那个人就算脸上有伤疤,我,我也认得他就是云飞扬啊。可是,他为什么好像一点都没认出你和我?”
说到这里,江雨虹猛然想起什么似的,她把帽子摘下来,脸上不再有面纱遮挡。马贩子似乎感觉到有这面有人一直在看他,他的目光再次转向李恪和江雨虹,却依旧是一掠而过,脸上还是那种看陌生人的神情。
“是我认错人了,还是,还是他真的不认识我们了?”江雨虹只觉得心里五味杂陈。
“你没有认错人,他就是云飞扬!”李恪说话时心情也很复杂。
江雨虹忽然扯住李恪的手,大步走向那马贩子。那马贩子似乎也感觉到了有什么异样,目光盯着向他走来的这一男一女。
江雨虹在马贩子身前站定,用手指着自己的鼻子说:“你认识我吗?”
那马贩子先是愣住了,但是随即就笑了起来。他笑的时候,脸上的疤痕也动起来,更显得凶恶,他的目光中到是没有半分恶意。他笑了几下,说道:“姑娘,你很漂亮,我很希望我认识你,可惜我不记得我认识过这么漂亮的姑娘。”
这声音明明是云飞扬的声音,可是语气却和以前他说话时的那种自负桀骜截然不同。而且江雨虹可以确定,眼前的这个云飞扬说的是真话。否则,如果他的演技有这么好的话,江雨虹觉得那些奥斯卡最佳表演得主都可以歇菜了。
李恪拉了拉江雨虹,朝云飞扬拱手说道:“你看上去很像是我们曾经认识的一个老朋友。可能是我们认错人了。”
云飞扬一笑:“还有人像我这般面容的?我还以为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脸上会有这许多伤疤。”他的语气很轻松,显然只是调侃自己,并没有把这些伤疤放在心上。
“你怎么会有这许多伤疤?”江雨虹见他不介意提起伤疤,索性就直接问了起来。
“捕猎野马是一件危险的活,要把野马再驯服出来,也是一件麻烦事。我脸上的伤就是猎马的时候伤的。不过我娘子说了,男人脸上有点伤才像个男人。”云飞扬说到娘子的时候,语气和目光都变得温柔了许多。
娘子?就在这个时候,旁边传来极温柔的声音:“云大哥,这两位客人可是要采买马匹?”江雨虹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过去:“伊蕾!”
不错,眼前这个女孩子正是当年江雨虹被云飞扬掠走之后,在沙海边的部落里见到的小姑娘伊蕾。不过两年都时光,当年天真善良的小姑娘,如今已经是成熟温婉的女子了。
“当年曾经在伊蕾的帐篷里煮过羊肉汤的美丽姐姐?”伊蕾也吃了一惊。她手里捧着一叠面饼,面饼上面还放着一块牛肉。
江雨虹看了云飞扬一眼,见云飞扬只是看着伊蕾,满眼的温柔。
伊蕾把手里的面饼交给云飞扬,柔声说道:“云大哥,你先吃点东西。这两位是伊蕾的朋友,伊蕾要先同他们说说话。”
云飞扬点点头,接过面饼,不再说话。
江雨虹心里有无数的疑问,她也顾不得去理会云飞扬,拉着伊蕾远远走到一边。李恪跟在江雨虹的身后,面上已经露出有些明白的神色。
江雨虹第一个问题就是:“你嫁给云飞扬了?你是怎么找到他的?我,我一直以为云飞扬已经,已经……”
“云大哥是我哥哥带回来的。哥哥跟着商队去西面换些盐巴和药材。路上遇到另外一个商队,云大哥当时就在那个商队里,帮商队照顾马匹。那个商队的头领说,他们是在河边救起云大哥。后来云大哥伤好了,什么都记不起来了。那个商队头领是个好心人,收留了云大哥。”
江雨虹和李恪对视一眼,原来云飞扬落到那大裂缝下的暗河里后,被河流卷走,侥幸活了下来。至于失去记忆,从那么陡的地方滚落,头部想必是受到极重的撞击。
“哥哥把云大哥带回来。云大哥的脸,伤的很厉害。他什么都不知道,连伊蕾也不知道了。他除了喂马,就是发呆。”伊蕾说到这里的时候,眼眶微微发红,“后来,我就天天给云大哥唱歌,给他讲故事。告诉他,他是个很厉害的人,他能空手就抓住最暴烈的野马。他记不得往事了,就是因为他在抓野马的时候受了伤。但是我告诉云大哥,男人脸上有伤,才像个男人。后来,云大哥就慢慢开始会说话,会笑了……” 


☆、第三百一十二章 迎亲

听到这里,江雨虹忍不住看向不远处的云飞扬。云飞扬正默默吃着面饼,当年那个叱咤风云的金钱帮主,那个狂狷邪气的男子,如今看上去就是一个普通的牧民。但是江雨虹能从他的身上感觉到一种叫做“平静”的东西。
“你们现在靠贩马为生?”江雨虹伸手将伊蕾散落下来的头发拢到脑后,轻轻问道。
“家里的羊群哥哥和嫂子帮我照顾。云大哥虽然什么都记不起来了,但是他的武功还是很好,这些马都是被云大哥套来后驯服的野马。这些马在这里能卖上好价钱。我们一路玩玩走走,就到了这里。”伊蕾的笑容中带着骄傲。
“伊蕾,云飞扬能娶到你,是他的福气。你们成亲,我应当送份贺礼。”江雨虹随后拉起伊蕾的手,从怀里掏出一只金丝镯子套在她的手腕上。
“不,伊蕾能嫁给云大哥,是伊蕾的福气。谢谢江姐姐,这镯子真好看。”伊蕾一边纠正江雨虹的话,一边用手抚摸着腕上的金丝镯子。她心性单纯,也不懂得虚伪客套,显然她非常喜欢这只镯子,所以并不推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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