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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绯闻夫妇-第12章

小说: 绯闻夫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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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男人只是一瞬间的愣神,等他回过头来的时候,脸色迅速地沉了下来,“你个贱女人,你敢打我?”
这就是一见钟情?这就是所谓男人的真心?
千言挑着下巴看着他,一脸的讥诮不屑。
这男人皮肤白皙,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人,哪里受过这样的气,他当即扬起巴掌,就要朝着千言的脸上抽去。
作者有话要说:碎碎念,有没有收藏,有没有收藏,有没有收藏,有没有收藏,有没有收藏……


、第二十八章

各位看官,想那许千言岂是仍人欺侮之辈?
只见她左手飞快抄起盛着葡萄的塑料篮子;一个倒扣狠狠地扣在那死男人的脑袋上。那男人大惊;抬脚欲踹,千言却比他更快地躲了开来;篮子中紫溜溜的葡萄滚落一地。绿色的篮子;正好盖了这男人一头。
那男人气得浑身发颤,一把扯下头顶上的篮子;狠狠地摔在地上,“死娘们;今天老子和你没完!”
千言朝他吐吐舌头;忽然绕到了后门;扯开嗓子大喊;“来人啊!救命啊!有人私闯民宅啊!”
千言孤身一人来到这个小镇;一住就是四年。千言本就嘴甜,性子更是四面逢源,街坊领居和千言的关系都不错。
一听到千言呼救,果然住在千言花店旁边的大伯果然就抄着一把菜刀奔了出来。
“小言,谁敢欺负你,和大伯说!”
“就是他!”许千言向那人一指,“他闯进我家,踩烂我的花,还想占我便宜!”
“啊?你小子嫌命长?”大伯当真好人,顷刻怒发冲冠,提着菜刀怒气冲冲地准备前去砍人。
“诶,别别别,这是个误会。”
“放屁!什么误会?这花圃都被你踩成这样了你还敢跟我说是误会?那我砍你一刀也说我手滑你乐意不乐意啊?嗯?!!”大伯体型彪悍,五大三粗,乍一眼看就是那种压迫感很强的人。
小年轻再怎么得瑟,目前这个情况也只有乖乖服软。他连连摆手道:“大佬,真的没什么事儿,我不过是来看看我手机是不是落这儿的。现在我找了一趟没有,我这就走。您随意啊!随意……”
就这么片刻的功夫,街坊四邻都被惊动了。
千言平时注重同人民群众搞好关系,所以到了革命危急的关键时刻,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当真是气势如虹,好不壮观!
“谁敢欺负我们千言?作死啊!”
“那穿西装的小子,皮痒是不是?老娘给你来松松骨!”
“我都忘了告诉你,我爷爷乃叶问宗师传人!小子别走,我让你见识一下我们叶问宗师门下的咏春拳!呔,看拳!”
“大侠饶命,小的我有眼无珠。”穿西装的小年轻连连告饶,从前门灰溜溜地逃走了。
正义的力量终于战胜了邪恶势力,周边的邻居在千言的身边热切叮嘱。
“那个小言啊,你和菁菁两个女孩子家,手无缚鸡之力的,晚上的时候一定要关紧门窗,不要放坏人进来啦。”这是阿松嫂,开水果店的,经常照顾千言。
“对啊,你看你人呐,长得又漂亮,脾气又好,那些死男生不知道多少双眼睛盯着你,你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大伯家的女儿爱思,平时经常缠着千言给她化妆。虽然有时候有些小肚鸡肠,不过总体来说,还是好人一枚。
“千言姐姐,如果有坏人敢欺负你,我就帮你打坏人!”小阿丁是镇长丁叔的儿子,小小年纪,人小鬼大。
“那姐姐就谢谢小阿丁了,阿丁是小英雄,要什么奖励呢?”千言笑眯眯地摸摸小孩子的头顶问道。
小阿丁双手叉腰,大声说道:“长大后,我要千言姐姐嫁给我当老婆!”
“你小子还真敢想!”旁边的阿是狠狠地赏了阿丁一个爆栗子,“你才三岁,就想着娶千言姐当老婆,会不会想太多了?”
阿丁用含糊不清的童音严重抗议,“钱阿是,我警告你,千言姐是我的,你不准抢!”
“哼!”钱阿是是肉店老板家的孩子,小伙长得十分壮实,要是比力气的话,一般成年人都不是他的对手,“千言姐明显更喜欢我,怎么,你不爽咬我啊?”
夜风正好,天朗星稀,千言站在他们中间,笑得如花儿一样。
与此同时,罗曦已经登上了前往台湾的飞机……
有的时候,命运就是这么神奇。
千言到后来才明白,有人不是她想避,想避就能避。命运纠缠在他们身上的枷锁,比她想象的还要牢靠。
“沈总,这次台湾也有一场签销会?”莫西看过公司安排的行程之后,忍不住去找了沈酩。身为作家,最重要的就是多花时间在写作上,新书必须保持一定的更新度,她的时间已经够紧了。
而且在大陆安排的签销会就已经够多了,她又不是什么明星,有必要这么追求曝光度么?
沈酩穿着银灰色的西装坐在办公桌前,“大陆的读者是读者,台湾的读者就不是读者了?”
他将手中的文件合上,抬头看了莫西一眼,“这是公司的安排,你不能拒绝。”
莫西苦笑,“沈总,我这不是在和您商量么?咱们少去一场就不行么?”
沈酩一张冷冰冰的棺材脸,“台湾有一场作者研讨会,你作为小说界新锐,也被邀请一并出席,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在台湾举办一场签销会?”
“什么?”莫西转怒为喜,惊讶地问道,“我是受邀之列么?”
沈酩点点头,“怎么?莫大作家对自己没信心?”
“不是不是!”莫西连连摆手,俏皮地朝着沈酩抛了个媚眼,“沈总,不要老是把惊喜变惊吓啊!”
沈酩淡笑一声,“我们公司的出版业务一直和台湾那边有合作,这次我正好要过去洽谈一些生意上的事情,所以你可以和我同行。”
“Great!”莫西欢欣雀跃,“这次和老板一路同行,希望能擦出点火花哦!”
沈酩脸上笑容一收,“我倒不希望有什么火花。”
原本莫西只是开开玩笑的,没想到沈酩竟然当真了,气氛忽然尴尬起来。
“沈总你先忙吧,我出去了。”匆匆打了声招呼,莫西低着头从房门中走了出去。
迎面撞上一人,正是时谦。
大学毕业之后,时谦管理家族企业,当然还和沈酩保持着良好的来往。莫西他也是认识的,现在沈酩公司里的王牌作家。
可是现在看着这位作家的脸色,似乎并不是那么好看。
“怎么,你们公司的金字招牌,你也敢惹?”时谦臭脾气不改,见了沈酩,首先调笑两句。
沈酩看也不看时谦一眼,低头专心处理公务,“无事不登门,你今天来做什么?”
时谦自来熟地在办公桌前的真皮沙发上坐下,“我听说你要去台湾,我哥在台湾忙生意,有空你们可以聊聊。”
沈酩听了这话放下手中的活儿,五指悠闲地交叉,“我是做出版的,你家是做化工的,我们两家生意八竿子打不着,我为什么要去受这趟罪?”
时谦脸上肌肉一抽,“凭我们交情,你和我哥吃顿饭委屈你了?以后你在台湾万一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我哥还可以帮衬着你点儿。”
沈酩听了时谦这话,脸上的笑容更深了,“时谦,别人不知道你,我可知道!你会这么好心?”
时谦脸色顿时垮了,“你爱去不去。我还有事儿,我可走了。”
大步流星地出了沈酩的办公室,时谦暗自松了一口气,这家伙难道真是孙猴子,火眼金睛么?这都被他看出来了?不过按照沈酩的性格,这个面子,他应该还是要给的。
老哥,你交代的事情,我可是给你办妥了啊!
作者有话要说:伤不起真的伤不起,收藏少啊少啊少得昏天黑地,呜呜~


、第二十九章

两天之后,沈酩和莫西也乘坐同一架飞机赶往了台北。
在台北兜了一圈风;他们下榻五星酒店;于此同时,罗曦已经已经赶往了新竹附近。
原计划是要去采风;可是忽然接到台湾一个朋友的电话;说他准备在新竹开一个画展,罗曦应邀前往。
盛夏八月;骄阳似火。
罗曦顶着烈日来到画展的现场的时候,已经有很多人前来观摩了。进门摆放着的一张画作让人眼前一亮;盛夏的酷热也被驱逐了不少。
见到罗曦前来;老同学赶紧上前迎接。两人应酬一番;罗曦让老同学去接待别的客人;他独自一人在这画展里看看。
走廊的尽头摆放着一张素描;在这么多色彩绚丽的画作当中,这张素描是相当不起眼的。
可是罗曦在看到这张画的时候,顿时双眼瞪得浑圆。
话中的女孩穿着线衫,一缕刘海在风中漂浮。虽然画的只是一个侧脸,可是罗曦只需要一个侧脸,就立马认出来这女孩绝对就是许千言!!
“裴风,你快过来,这人你是在哪里见到的?”不顾上画展现场安静的环境,罗曦没有风度地朝着裴风大声喊道。
裴风皱着眉头走过来,“怎么了,什么让你大惊小怪的?”
“就是这个女孩,你在哪里见过她?”罗曦心脏砰砰地跳。
“哦,她呀,我没有见过她。我是看到朋友手机里一张照片,觉得很美,就描摹下来了。”
“你那朋友怎么联系?”罗曦锲而不舍地追问。
半小时之后,罗曦已经坐上了从新竹赶往千言所在那个小镇的班车。
“哦,她呀!她是那个小镇有名的美人,开花店的。我这张照片可是好不容易偷拍到的呢,那女生不喜欢别人拍她。”罗曦的脑海中还回响着和裴风朋友的对话。
“你知道她姓什么吗?”
“姓什么?好像……姓许。”这种惴惴不安又充满期待的心情,让沈酩恨不得租一架飞机顷刻间飞往小镇。
“裴风先生。”当罗曦离开之后,一个穿着黑色笔挺西装的男人又站在了这幅素描的前面。
他很英俊,脸型偏瘦,一双眼睛给人一种精明凌厉的感觉,嘴角却偏偏又要带笑,让人防备也防备不起来。
“我很欣赏这幅画,不知道可以买下来么?”
“当然可以!”裴风有些受宠若惊,同时他也感觉到十分奇怪。他这次展览的作品,很多都要比这幅画好上许多,为什么这人偏偏对这幅画感兴趣了?
这位穿着黑色西服的男人,在将画买下之后,在附近的快递公司寄了出去。
收件人赫然就是沈酩!
“沈总你去哪里?研讨会马上就要开始了!”莫西正要到沈酩的房中敲门,却忽然看到沈酩急匆匆地摔门而出。
沈酩匆匆一瞥,“研讨会的事情就交给你了,我现在有急事,抽不开身。”
莫西十分惊诧,在她的印象中,沈酩从来都是个老成持重的人,现在这个风风火火的样子,实在是不符合他的一贯作风啊!
“沈总,那你要谈的生意怎么办?”
沈酩的神态明显有些不耐烦,“延后!”
没有什么比找到千言更加重要,现在,他就要把他的小逃妻追回!
听说还是当地有名的美人?沈酩一想到这一点心情就很不好。
那肯定有很多男人觊觎着他的妻子了,这种危机感,让他恨不得一步就赶到千言所在的小镇。
这天,千言的小花店惯例开张,不过经过上次的事件之后,她心里留下了些阴影,整天都躲在后屋里没有出来。
见今天女神不在,男人们买花的兴致也都没有了,长队散了个七零八落,一个个都怨声载道地走了。陈菁菁难得悠闲一天,坐在店里嗑瓜子,这样的日子才是神仙过的,有木有?!!
傍晚十分,罗曦终于赶到了这个小镇,他向小镇中的居民询问,找到了千言所在的花店。
“远近闻名的美女?”罗曦微微一笑,四年过去了,千言的魅力只增不减啊!
确认自己找对了地方,罗曦推门进了花店,一看到店里那个翘着脚嗑瓜子的女生,罗曦愣住了。
光天化日之下,也太不顾及形象了吧?!
陈菁菁一看到罗曦那张美得雄雌莫辨的脸,顿时像打了鸡血一样跳起来,“帅哥,来买花啊,随便看,给你打八折。”
罗曦温柔地笑笑,“那个,我不是来买花的,我是来找许千言的。”
陈菁菁一听,脸色顿时垮了,“找我们老板娘?哼!我告诉你,每天来找我们老板娘的男人可多了去了,人家想见我们老板一面,还要排队三个小时呢,你是哪根葱?说见就见啊!”
SHIT!又是一个被老板娘的魅力迷得七荤八素的男人!难道好男人眼都瞎了么?陈菁菁在心中悲愤地想道。
“小姐,麻烦你和千言说我是罗曦,我想千言应该愿意见我的。”罗曦嘴角一弯,那销魂的笑容笑得陈菁菁浑身发软。
“帅哥你别笑了!”罗曦的魅力陈菁菁完全扛不住,不一会儿就完全缴械投降了,“那成,我就给帅哥个面子,帮你问问老板。”
陈菁菁转身朝着后院走去,罗曦就在花店里随便找了个小板凳坐了,等着千言的消息。
不过片刻的功夫,花店门又被人“砰”的一声推开了。知道的,这是来找人,不知道的,还当是入室抢劫呢!
罗曦略带怒容看着来人,却惊诧的发现,这是一个极其帅气的男人。虽然看上去年纪不大,可是浑身散发出来的强硬和冷冽的气势却让人不由地忘记了他的年龄。
沈酩在花店里扫视一圈,没有找到千言,眸中不免有些微微的失望。
他看到角落里还坐着一个人的时候,不由皱着眉头问道:“这位先生,你知道花店的老板在哪里么?”
罗曦淡淡地耸肩,“不妨等一会儿,你也是来找千言的?”
“千言?”沈酩口中戏谑地把玩着这个亲昵的称呼,挑眉看着罗曦,“你和她很熟?”
火药味在不知不觉中弥漫……
“我是千言的朋友,四年没见了,听到她的消息,就赶过来找她。”罗曦说着,看了沈酩一眼,“先生你好像不是本地人?”
沈酩慢慢踱步到花店之中,以一种淡漠而又嚣张的姿态说道,“好像和你没有关系。”
罗曦微微一笑,也不气恼,“奉劝你一句,千万不要试图把千言追到手,因为千言男朋友的保质期绝对不会超过两个星期。”
“哦,”沈酩面不改色地应了一句,“我根本不想当她男朋友。”
罗曦心中还没来得及一喜,沈酩就扫了他一眼,又补充道,“我是她丈夫。”
作者有话要说:定时更新晚八点,欢迎各位继续收看~


、第三十章

沈酩这话一出口,罗曦脸上的笑顿时消失得无隐无踪。
“你就是沈酩?”纯善无害的美人脸上竟然带着一丝恼意。
“你知道我?”沈酩以一种胜者的骄矜姿态;对罗曦报以淡淡一笑。
罗曦同时冷笑道:“当然知道;你不就是被千言恨得入骨的那个混蛋么!”
沈酩云淡风轻,“爱之深;责之切。”
“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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