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中文网 > 耽美辣文电子书 > 我的军犬我的王 作者:琰华七宝 >

第113章

我的军犬我的王 作者:琰华七宝-第113章

小说: 我的军犬我的王 作者:琰华七宝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过,和铁拳合营的按摩店生意倒是真真的好,三十个俘虏的僵尸加上一开始的三只小僵尸,总共三十三只英俊迷人的僵尸,排排站在店中任君挑选,那梦幻迷离的光芒,强烈耀眼,简直到了无法直视的程度。
对于医生来说,如果不是军医、军队,以及挤满了整个军营的军中猛男是他的第一志愿的话,没准他早就成为某个开放地区中的风俗店老板了,店铺等级还是那种钻石级的。
当然铁拳大叔的心灵是十分纯洁和正直的,所谓按摩店,提供的服务真的只是纯肉体上的理疗按摩而已。
僵尸们又聪明又热情,每当有人类别别扭扭地进来被服务时,他们的服务态度都温柔得好像马上就要滴出口水来,抚摸着人类肌肤时,脸上带着的那种超乎寻常的愉悦感,看在狗小弟眼中,就和某些男男女女盯着他狗哥看时的那种流氓兮兮的感觉,一模一样。
而夜幕降临之后,自由市场就更像是僵尸的时段了。
好像默契一样,人类在太阳下山后都会早早回家,而僵尸们则从大房子中出来,对着夜空伸伸懒腰,去逛市场。
他们需要补充白天消耗掉的灵气植物,尽管在第一次培植成功后,他们也可以自己留种,但第二代植物总归没有第一代的好用。
大狗青铜牌子中带的菜种早就不够卖了,不过它有办法,种子不够多,墨水还是够的。僵尸们来买种子时都被要求自己带一包二代种,大狗拿种子到屋里去放进墨水泡泡,用自身灵力激发一下,种子就马上灵光闪闪起来。
说是卖种子,其实是给种子附灵更准确些。
附灵后的种子长出的植物,战斗力可比不附灵的提升一大截。
除了大狗他们的店卖的是必需品,每夜必定要逛,僵尸们自然也喜欢别的店铺。僵尸对食物的需求可有可无,他们最喜欢的食材当然是人类,没有人类吃的话,一些精致的小点心也可以成为消遣。
所以双胞胎兄弟的冰激凌甜点摊位与狼哈的大块肉烧烤摊位,僵尸们偶尔还是会光顾。
很意外的,他们最喜欢的店铺居然是段振辉的奢侈品店,无论是刀工精巧的西瓜花雕、萝卜花篮子,还是仅仅一块流云抛光的透明小石头弹珠,僵尸们都爱不释手。
而他们最最喜欢的,则是奢侈品店里的店员。
店员大人美貌而又凶恶,只是远远的瞧上一眼,都能让僵尸们心跳老半天,更别提如果进店消费,运气好的话,美貌凶恶的店员大人,还能劳动尊手,亲手将商品甩给他们,那一刻,真是不要太幸福了。
可惜大多数时候,美貌凶恶的店员大人都不在,商品只是由他的宠物——一条美貌不凶恶的水晶大鱼来卖,温柔可爱的水晶大鱼当然也很受僵尸们欢迎的,不过看不到店员大人,僵尸们总归会有些遗憾。
医生评价这种情况,用了一个词语——抖m,僵尸们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而且很傲娇的也不想知道。
至于那个制造出所有美丽精致奢侈品的强壮店长,则被僵尸们彻底的无视了。
所有店铺中,僵尸们最讨厌的自然是按摩店,尽管医生不断在门口诱惑僵尸们,想要他们进店里面享受一下按摩的快感,可被沦为奴隶的自己族人服务,总归是件有些屈辱的事,因此从冰肤僵尸往下,所有僵尸都是对按摩店绕着走的。
而按摩店里的僵尸们,也对为自己的同族服务不感兴趣,用他们的话说,就是谁想浪费时间在僵尸身上呢,有那个精力,还不如好好研究研究,怎么给人类服务得更加精益求精一些。
人类那鼓鼓的胸肌,结实的大腿,强壮的肩背,热乎乎的脖颈,轻轻用手挠挠就会缩起来的腰身……
啊,啊,多么美好,多么有食欲,只是想想用手轻轻按压人类的身体,听到手下的人发出有些压抑的喘息,他们就险些像席二狗一样止不住地流出口水。
僵尸们才不会觉得给人类按摩很辛苦很卑微,比起人类,对于这个过程,他们更加享受。
没办法,僵尸爱人类,这是天性。
对于这种状况,管奇臻总是蹙着眉头在看,他不认为现在这种脆弱的和平,能够延续太久。
所谓不允许暴力和杀戮的自由市场,以及周边那些将植物当成人类与僵尸之间缓冲的大房子,种种变化,完全是虞盛音的大法力所带来的影响。
而一些事情,即使以虞盛音的力量,也不可能改变,比如天性。
人类对僵尸有恐惧杀戮之心,而僵尸同样渴望着人类,这是他们的天性,无可改变的天性,除了消灭掉僵尸,管奇臻不认为还有什么别的方法,可以使这里变成一个“安全”的世界。
广场尽头,那堵厚重的石墙之后,是僵尸的内城区,从前这里是属于贵族僵尸的领地。每一名有资格生活在内城区的僵尸,都更加美貌,更加优雅,更加年长,更加充满智慧。
这里曾是一个那样文明充满了艺术气息的地方,现在则被笼罩在黑暗之中,一片死寂。
冰肤僵尸与他带领的几十只僵尸,都出了内城区,住进广场周围的大房子里,如果不是迫不得已,他们似乎根本不愿意呆在内城区,好像下意识的在恐惧着什么一样。
管奇臻牵起嘴角,缓缓徜徉在内城区精美却萧索的街道上。
他们当然应该恐惧,因为这个地方,对僵尸来说,充满着不祥。
现在的僵尸世界,僵尸的能力实在太弱小了,即使最厉害的冰肤僵尸,也比管奇臻曾经见过的哪怕一名最低级的贵族僵尸,更加弱上不少。
“真是没法比……”
短短数年之间,就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管奇臻渐渐有些怀疑,自己当年的行为,真的足以造成如此重大的影响么。
这里面,是不是还有着什么自己不知道的内情……
“喂,你干嘛去?”
管奇臻一愣,紧跟着头皮一紧,他如丝般垂地的长发,被粗鲁地拉住了。
男人默默回头,望进狼哈那双冷酷锋锐的狼眸。
管奇臻眯了眯眼,“……如果不知道你平时是什么德行,还真会被你现在的这副酷模样给骗了呢。”
“我平时是啥德行?”狼哈的眼睛更加冷酷凶狠了些。
“就是……”
管奇臻袍袖一翻,露出只明黄金彩大盖碗,移开碗盖,两个大大的烤羊肉卷饼立刻出现在狼哈眼前。
“这是kebab,一种土耳其传统食品,与我们的熏肉大饼做法还是有些不同的,里面加了蔬菜香辛叶还有黎巴嫩酱,我早年环游世界的时候学做的。我敢说,即使是现在的土耳其人,配制的酱汁都不会比我更加正宗。”
狼哈瞪圆了眼睛,烤羊肉和中东香料的味道一起往他灵敏的鼻子中钻,实在让狼很是受不了。
他一边抽动鼻子,一边艰难地咽咽口水,“你……以为这样就可以对本大爷行贿?这招儿是不错,但对象应该是小奶狗才对。”
管奇臻笑笑,“你爱吃羊肉,二狗不偏食,讨好他用什么食物都可以。我是你的羊,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自然要多下功夫才可以。”
狼哈浑身一个激灵,耳朵直棱棱地抖了好几抖。
“来,一人一个,我们边走边吃。”管奇臻将大碗伸到狼哈面前。
狼哈看着两个卷饼,爪子搭在碗边上,十分犹豫。饼里面卷的都是羊肉,一个焦香一个鲜嫩,配的蔬菜和酱汁也都不一样的样子,他该吃哪个才好?
管奇臻又上前一步,凑近他,往他毛茸茸的耳朵尖尖上吹气,“乖的话,就两只大饼都归你。”
狼哈一呆,五脏六腑一阵酥痒,他警惕地看了男人一眼,迟疑着一爪一只将两个大饼都抓在手里,然后,他迫不及待地张开大嘴,左手咬一口右手咬一口,两种滋味的羊肉大饼统统含在口中,嚼了起来。
热乎乎暖洋洋的香味儿,立刻充实了身体,真是幸福到了骨子里。
看着他毫无防备大口吃自己喂的食物的样子,管奇臻一贯冷漠的眼中,忽然柔和了起来,这种十分少见的景象,几乎使人以为那一刹那只是幻觉。
男人转身,继续往黑暗深处的城市走去。
狼哈双爪举在嘴前,一边幸福地咬大饼,一边乖乖跟在管奇臻身后,看起来就像一只傻乎乎跟着陌生人跑了的哈士奇。
他们离开一段距离后,墙角边伸出一颗毛茸茸的人头和一颗毛茸茸的狗头。
“呜呜呜……狼哈这个家伙,竟然把两个大饼都吃掉,也不知道悄悄的留一个给我,真是不可原谅,呜呜呜……”狗小弟被狗哥的肉爪子捂住了嘴,含混幽怨的话语在黑暗中听起来,更加充满了怨念。
『嘘,安静,我们赶快跟上。』
席维耷拉下脑袋,猫着腰,与狗哥继续见不得光的尾行。
“话说珍珍真是有钱,连盛羊肉大饼的海碗都是金的。”
『金彩镶宝大碗不是纯金,是烧制的,不过说不定比纯金的更加值钱。』大狗纠正。
珍珍羊果然是只富可敌国的肥羊,之前的十亿说不定对他来讲只是九牛一毛。
“珍珍亲要做坏事去了,太好了,哥你又可以宰杀他了。”席维眉开眼笑。
大狗也有些开心,『嗯。不过那只金彩海碗,好像是珍珍之前遗落在这个世界中的东西,我偷偷看见了,他从广场边那个图书馆废墟中找到的,找到时,他自己似乎也十分惊讶的样子。』
席维惊叹一声,好么,珍珍到底是多有钱啊,那种可以当传家宝的东西,还能随便到处乱丢。
正想着,就看见前面金光一闪,好像有一张大嘴凭空出现,往管奇臻与狼哈当头咬了下去。
这个暗影重重的内城,竟是充满了危机。


152、番外十四

骤然遭到袭击;管奇臻纯黑的眼瞳一缩;袍袖扬起;袖口探出笔直并拢的两指指诀;整洁而修剪完美的指甲尖端,划过一缕金芒。
那金芒看上去,似乎与正在攻击他的那张大嘴周围闪烁的光亮;十分相似。
但比管奇臻更快的;是他身后的那头狼。
月色般皎洁的爪风,哐哐哐重重击在大嘴上,那巨大而锋锐的力量,甚至使得大嘴口中的牙齿都被打得参差不齐;好像波浪一样上下起伏起来。
紧接着;皎洁的爪风在空中一个盘旋,形成一只完整的狼爪,狼爪狠狠朝着大嘴拍了下去,轰隆一声将大嘴整个拍进了坚实的地面里。
管奇臻缓缓回头,看着狼哈的眼神有些异样。他与狼哈之间的关系一直十分微妙,狼哈会像这样维护他,对于管奇臻来说是一件非常意外的事情。
“看什么看!”银灰色的狼耳男子冲他凶凶地吼道,“本大爷是一只懂礼貌的哈士奇,这只不过是投桃报李罢了。”
一边这样说,狼哈一边满足地舔着手指,那两只大号kebab已经统统进了他的肚肚,美妙的小肥羊滋味,使得大灰狼现在的心情十分之好。
管奇臻走过去,轻轻将他的手指从口中拉出来,袍袖一翻,掏出一条金丝绣帕和一个珐琅碧玉瓶,从瓶子中倾倒出免洗洗手液在狼哈手上,用绣帕给他擦拭爪子。
黑发垂地的帝王擦拭得十分仔细,连指间敏感的缝隙都没有放过,弄得狼哈痒痒的。做着这种服务狼哈的事情时,管奇臻表现得十分耐心,他微微上扬的唇角,说明他不止耐心,甚至是有些愉悦。
远远看着的席维,不知为什么,瞧着瞧着,慢慢脸红起来。
那两个男人之间此时的气氛,实在是诡异得让人有些冒鸡皮疙瘩,偏偏又说不清到底是为什么。
大狗看了看自己的爪子缝隙,心想狗小弟好像好久都没有给自己擦爪爪揉肚肚了,狼哈那么享受的样子,还真是让它有些艳羡。这段时间总是太忙,好玩的事情一件接着一件,将它与席维的精力都牵扯到了别的地方,那么……它是不是也不小心轻忽了狗小弟呢?
这么想着,大狗不由蹭了蹭身旁的狗小弟,又伸出舌头,温柔地舔了舔他的脖颈。
席维喉间咕哝一声,舒服地眯起眼睛,男人把自己的整个身躯都依偎进了大狗的怀里,看上去,就像穿了件巨大的蒲公英布偶服一样。
那边管奇臻擦爪子擦得没完没了,但他是个有眼力的人,在狼哈发怒之前,终于还是不舍地松开了手。
灰尘散尽,地面上露出一个狼爪形状的大坑来,被狼哈击落的大嘴已经显出了本来面貌,那竟是一串金雪蜜蜡的手串,即使再不懂行的人,也该本能地知道它绝对价值连城。金黄色的蜜蜡珠子颗颗圆润排列整齐,大嘴中的牙齿便是由它们幻化而来。
“咦?”狼哈摸了摸自己手腕上的金环,看了看蜜蜡手串,又看了看管奇臻。
不怪他是这种反应,金雪蜜蜡手串那种奢华无匹的风格,一看就该属于管奇臻。
微微蹙眉,管奇臻手指一招,手串离地飞起,乖乖落入他的手心里。男人凝视着蜜蜡珠上的润泽光华,眼瞳深深,似乎在想着什么。
狼哈“切”了一声,不理他,继续往城区里走。管奇臻没有解释什么,默默跟着狼哈,一边走一边出神。
一路上他们又遭受了许多次袭击,每一次都是狼哈冲上去将袭击者打败,然后管奇臻的袍袖中,就会多出一件无价之宝。
环佩,衣带扣,坠角丝绦,方镜,冠玉,角梳……个个金光闪闪,豪奢灿烂到了极点,都是男性用的珠宝配饰。
在又打败了一只金文猫儿眼扳指之后,狼哈终于忍不住了。
“你这家伙到底有多么的骚包,珠宝首饰比女人还多,累死老子了!”
管奇臻回过神来,不以为然地一笑,“不会比女性多的,当然不是与平民女性相比。所谓环饰辉煌,是一种礼仪,更是身份地位的象征,所以帝王的珠宝自然应该比全国上下任何一名男子都更多也更辉煌。说我骚包,不过是小哈没见过世面。”
这样讲着,管奇臻还拿着那枚扳指,往狼哈的手指上套去。
“滚!”狼哈大怒,恶狠狠地踹了他一脚。
席维和大狗都傻眼好些时候了,他们也同样是没见识物种当中的一员,今天晚上看到的名贵奇珍,比他们一辈子见过的加起来还要多。之前只是知道珍珍亲有钱,但没想到他竟然有钱到了这种地步,宰肥羊啥的,对他来说根本不痛不痒,说不定直面大狗残忍宰羊的珍珍亲,其实还在暗地里偷偷的嘲笑它呢。
大狗呲出犬牙,琥珀色的瞳眸中更加兴味盎然起来。
不知珍珍发现了没有,这些珠宝首饰不像是在伏击他,反而像是路标一样,在引领着他去到什么地方一样。
在珠宝怪物的引导之下,他们早就偏离了内城区的主要道路,而是走进了一栋栋迷宫般的建筑物中间。方向已经不能够被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4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