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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朱门千金-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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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乎,苏云筝想到了一个妙招。
没两天,家里的奴婢们每每午休时间经过凉亭都会看到大少奶奶身边的人。
原因无他,苏云筝在那儿安了纱帘,然后命人将罗汉塌搬到了凉亭里。傅氏从此以后中午就在那儿歇着午觉。
池边相对凉爽一些,亭子四面透着风,用纱帘遮着些许光亮,又与外界隔开。傅氏心感这样果真惬意啊,难为妹妹如此为自己着想了。
热并不是那样难耐,苏云筝只是觉得无聊。哥哥弟弟白天不在家,妹妹与自己算不得亲近,嫂嫂有孕,侄儿尚小。总不能拉着娘亲玩儿吧?
每天看看书,练练字,一个盛夏过去后,苏云筝蓦然发觉自己的字居然看着比原先好上几分。这是天佑人愿吗?
秋季来临之际,府里供应的水果显然多了些。菊黄蟹肥,意味着有口福,苏云筝自是欢喜。
九九重阳节前,苏云筝奉上了自己耗时费脑力设计的有菊花有螃蟹,寓意重阳节的荷包,算是圆了自己上回对弟弟苏闻笠的承诺。
苏闻笠显然不满意自己姐姐老是装作忘记这件事。三哥早就收到了点心,自己每每提及这件事,姐姐总是一副恍然大悟,又悔之忘记,然后沉重地做出保证,多久多久之后一定做出来的模样。他可是都被气了好几回了!
收到了荷包,虽说阵脚不算细腻,却颜色亮丽,搭配得宜,他心里还是甜滋滋的,毕竟姐姐没有食言而肥。苏闻笠瞧着姐姐眼巴巴望着自己露出笑意的样子,故作深沉道“嗯,不错不错。二姐手艺果然有了进步,待下回继续努力!”
努力你个鬼!苏云筝怒眼瞪着这臭小子,得了便宜还卖乖。
简儿都知道点心好做,绣活本就不是自己擅长的,偏偏这小子硬要自己绣一个荷包。这不是故意为难自己吗?
夏天让她提针绣个荷包,她当然不乐意,为了回击弟弟,故意装作忘记。看到他气呼呼的模样,苏云筝喜不自禁。当着面儿,不敢笑,回去后,就像是偷了腥的小老鼠,敞开怀地笑。
这些个作态当然瞒不过身边人,白芍暗自为自己当初找针线苦笑。等到重阳节前几天,看到小姐在琢磨绣什么好,她才又将绣线拿出来。
萧家早就派人送来了一些礼物,也表示了对文家送去的中秋礼的喜欢。
苏云筝捏着萧玉儿写的信,看到提及二哥,不由想到了在边关的二哥,眼里涩涩的。二哥离家也好几年了,有时几个月收到一份家书,有时半年收不到消息。也不知道他是不是还是那个跳脱的性子?
信中提到她上个月及笄时,二哥还特意送回一根玉簪,苏云筝羡慕不已,等二哥回来,怕就要成亲了。
闲来无事,念及重阳节,苏云筝就想到了重阳糕。
蒸重阳糕方法与蒸年糕相同,不过蒸糕要小一点,糕要薄一点。为了美观中吃,人们把重阳糕制成五颜六色,还要在糕面上洒上一些木犀花(故重阳糕又叫桂花糕),这样制成的重阳糕,香甜可口,人人*吃。
叫着半夏几个,一起埋在小厨房里,试了好多次,终于做出了又香又软的效果。重阳节那天,苏云筝早早起了床,蒸好糕后,立刻送去了娴华院和文渊斋。
因为里头加了石榴子、栗子黄、银杏等东西,口味连苏老爷都称赞。
喜得苏云筝得意,下回可有新东西招待贪嘴儿的傅彩衣了。
第二锅出来,苏云筝命人送了一份去吟春院给苏云笛,送了一份给孙嬷嬷后,便喊了身边的丫头一起坐下来吃重阳糕。

、第四十一章邂逅

重阳节过后,冬季悄然而至。
站在窗前,望着窗外似断了线的珍珠的雨滴,那敲击屋檐下砖块的滴答声,就像是打在她的心口,让苏云筝心绪难平。
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
待到来年,自己的亲事怕是要定下了。因为自己的好友,现在已经冠上了别人未婚妻的称号了。
“姑娘,外头冷,仔细别冻着。”拿着一件披风,白芍走了过来,小声地说。
敛了敛身上的衣裳,感到真的有些寒意,苏云筝略微关上窗户。朝着白芍摇了摇手,苏云筝坐到了榻上靠着锦缎纹绣迎枕,盖着薄被。喝了花开从暖笼里拿出茶壶来倒了一杯热茶,顿时身上涌起一股暖意。
重阳节不久,当傅彩衣再次来文家时,苏云筝知道了她的亲事怕是定下了。只是没想到她的未婚夫不仅自己知道,还有幸曾见过。正是威武将军府的三公子,自己大哥的同窗师弟,施南飞。
想到昔日爽朗的好姐妹提及未婚夫婿,酡红略显羞涩的脸庞,苏云筝感觉春天真的来了。这些个思春的女孩儿啊!好像让自己不由地对还未定下的婚事都有了些许期待了。
又期期艾艾了,苏云筝晃了晃脑袋,不行,不行。等雨停了,出去转转,淘换点书去,不然,脑子里又乱想了。男女间的情感对自己是奢侈品,对在古代来讲,更是不可求,不要太过期待了!
娴华院内,文氏收到了最新消息,蒋大爷跟着白青莲柳复离开了上京。南信侯府世子之位已经尘埃落定了,就是剩下来的嫡子蒋三爷。
南信侯府越发不行了,那蒋三爷其实比不得蒋大爷。只是蒋大爷出了这样的事,现在的南信侯夫人娘家还有些势力,南信侯的爵位只能留给嫡子了。
琦儿,自己已经替她物色了两个人选,一个五品武官,一个六品文职。从官职上来看,都是相当匹配的人家,毕竟她是二嫁。只是看她如何选择了,日子都是人过出来的,以后就看她自己的了。
如今离文明定亲都有好几个月了,苏云琦夫婿也挑选了,只有自己女儿还没着落,文氏终于有些焦急了。看着那些所谓的青年才俊,总是不能让她完全满意。不是才学不够,就是家事复杂,或者人品不佳……
遥想当年,自己的亲事何尝不是娘亲寻了好久,最后还是爹爹拍板定下的老爷。文氏脸上浮现了甜蜜的笑容,这些年过得真快,转眼间二女儿也要说亲了。实在不成,就让老爷在国子监物色人选好了。
果然午后雨渐渐停了下来,正房外不远处的竹叶被洗刷的越发青翠。
喊上一个三等丫鬟去外院安排马车,苏云筝带着贴身的丫鬟前去向文氏说了一声,便出门去了。
好在穿的厚实,还未到寒冬时节,天气却有些深冬时节的寒冷。半路上苏云筝想到离过年也就一个多月的时间了,也该做两件衣服孝顺爹娘了。庆幸今天出门银子带的足了,不然连衣料都买不了。
白芍是几个丫头里女工最为出众的,有什么绣活,做衣服都是她打理。等回去吩咐她好好做,省的她总是感觉自己闲得慌。
人就是那么奇怪,有的人就不喜欢动,就想自己一样懒。有的人没事做就感觉身上不舒服,典型例子就是白芍。
“二小姐,锦绣布庄到了。”赶车的林大叔喊道。
花开扶着苏云筝小心地走了下来,地上还是湿漉漉的,街上的人显然没有平时那样多了。
锦绣布庄其实是苏云筝娘亲文氏的嫁妆铺子,选自己家的铺子既便宜又能选到好的布料。凡事都要讲规矩,像是娘的陪嫁铺子都是这样,即便自家人买东西一样要付账,只不过能拿到优惠价。
苏云筝也不是第一次来,选布料也是轻车熟路。她转了一圈,问了一旁伺候着的掌柜几句,老道的掌柜会意很到位,找来十多匹绸缎,便看到了符合自己心意的绸缎。选了一匹赭石色锦缎,给爹爹做衣服颜色要谨慎。
倒是娘亲这几年做的衣服颜色都稍显暗了些,拿着孙子都有了当借口。娘亲今年还未过四十,在自己看来还是挺年轻的,思及,苏云筝挑了一匹绛红色金银刻丝厚绸。
为了做一件衣服,买一匹布实在有些浪费,苏云筝颇为自己浪费感到可耻。选完付了钱,立马转身就走人。
再次下车就到了书局,还是那一家文舍。苏云筝跟书生大叔打完招呼就自己钻进书架走道中,翻到了一本新出的诗集,便坐下品味起来。
其实她并不怎么喜欢这些诗词歌赋,在现代学习感觉是自己跟历史更接近,接受古人的熏陶。到了古代,接触的全是这些,反而让她有些不喜。也因为自己喜欢的游记,话本写得也不是完全白话,文绉绉,看起来颇有些费劲。
“苏小姐?”
咦,是有人在叫我吗?
苏云筝没想到在这里还能碰见认识的人,偏过身,来人正是莫严曦。他清新俊逸,身姿挺拔,今日着一身月白色长袍,让人眼前一亮。
自己本就靠在书架上,姿势不算得体,虽然自己不着痕迹地站好了,但是苏云筝有些尴尬,干笑了笑,行了个礼,“莫少爷安好。”
莫严曦回以礼数,冲她一笑,“苏小姐好。”似是看到了苏云筝手中书的书名,“小姐喜欢诗集?”
额,苏云筝呵呵傻笑“尚可,尚可。”有些不敢直视他的眼睛。
好像十分了解这书的内容,他从书架上抽出了另一本递了过来,笑道:“那本内容略有些生涩难懂,这本比较适宜你们闺中女儿研读。”
虽然实际上不喜欢诗集,但是苏云筝还是硬着头皮接了过来,道了谢。
看到莫严曦脸上的笑意更甚,苏云筝默念,美色误人,切不可被迷惑。难道是今天的氛围太好,怎么自己有些紧张呢?
莫严曦雪白的皮肤在书架遮挡下依旧看出有些微红,望着眼前碧玉一般的人儿,赧色道:“二小姐不必多礼,我与苏师兄有着多年同窗之谊,也是熟人。”
苏云筝略略翻了几首事看了看,果然有些偏闺中诗,唉,果真是不符合自己的品味啊!
看着眼前的男子没有离开的意思,难道就这样干站着,苏云筝脑筋飞快的转着。终于,叮咚,一个点子出现了,“莫家哥哥,不如请你为我两个弟弟挑两本描红,还有适宜他们看的书吧!”
言语间,她不经意就将莫家哥哥叫出了口,等回过神来,已经把话都说完了。刹那间,心跳动的声音仿佛都在耳边,那样有生命力,速度那样的快,似带着一份雀跃。她有些懊恼,怨自己看见帅哥就不够镇定。
莫严曦也一下子怔住了,呆呆地瞧着眼前明眸皓齿的女孩儿,转眼又反应过来,和气道“好啊,说来苏家两个小弟我还没见过呢!今年多大了?”他是知道师兄有对双胞胎弟弟,听说活泼聪明。
“今年七岁了,早就被送去书院读书了,家里好落个清静。”想到那两个小家伙,苏云筝满脸无奈。
苏云筝不知道的是,她脸上的无奈在莫严曦看来,是透着宠溺意味的,那里含着一个姐姐对弟弟的喜*。让他想起长姐在家时,对自己的照顾,是那样无微不至,事事到位。
长姐笑起来也是那么温柔,“苏家妹妹稍等片刻,我去寻来。”说完,他转身便离去。
苏云筝庆幸今天书局里没有其他客人,不然被传出闲话的概率就不是零了。
本就是出来打发时间的,苏云筝倒也不着急,一个人转到了周边放着游记的书架那里左瞧瞧,右看看。随意挑了挑,没有发现新出来的书,只好转战话本区域。
刚找到几本新书,她正翻得津津有味,一不小心,衣袖钩在了书架的突出的木钉上。“呀”,衣袖撕开了一个小口子,手臂上也有了小擦伤,幸好只是有些红了,不用擦药。
“云筝妹妹,你手臂怎么了?”
莫严曦正在到刚刚分开的地方没有找到苏云筝,在寻找中。随着刚刚小小的呼声,他寻了过来,正巧看到了苏云筝拉着衣袖,看着手臂。
莫严曦以前也有过这样的经历,一下子就猜到了苏云筝是被木钉伤到了。心一下抽痛了,只是他只顾着查看苏云筝的伤口,并没有注意到。
看着对面男子担心的脸色,苏云筝有些感动,淡定从容得答:“莫哥哥,没事。”
怕他不相信,苏云筝还特意将袖口手臂被划过那处给莫严曦看了一眼。她忘记了,这样在男子面前这样的举动是不合礼数的。
莫严曦看到白皙的皮肤上未有伤口,只是微红,稍稍松了一口气。迟钝的大脑此刻运作倒是快了不少,想到苏云筝前后称呼他都不一样,他温言询问:“你以后就叫我莫大哥,我叫你云筝妹妹可好?”
回忆到刚刚自己前后的称呼,苏云筝微微点了点头,“嗯,莫大哥。”
“这是两份描红,两个弟弟还小,练字很重要。这几本都是一些适合他们这个年纪看的书。”莫严曦将手中的书分类指给苏云筝看了看,又看到她手里拿着话本,暗暗记下。
“谢谢莫大哥。”致谢时,苏云筝看到对方的眼神飘过自己手里捧的书的书名,脸上又有些红晕。
书香晕染,暗光之下,一个温柔俊朗,一个风致嫣然,这一刻怎一个暧昧了得。

、第四十二章选婿

回到家后,苏云筝自然不会跟其他人说自己在书局遇到了莫严曦,只有跟着出来的花落特别八卦,问东问西。
虽然没有什么好心虚的,但是心里总有些别扭,她也没有过于在意。而花落不知道被花开悄悄拉到一边说了些什么,之后安分了许多。
苏云筝记得曾经认为莫严曦给自己的感觉有些熟悉,像遇到了那个人。但是今天跟他相处又挺愉快的。
她不懂自己了,那个人早该忘得干干净净了,这个世界只有自己一个人。
她习惯了心绪不宁的时候找事做,便静坐着看看书。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心静自然凉,屋里头烧着碳,不是很冷,却也让静下心来的苏云筝想起了热坑,地龙。
到了晚上,趁着两个弟弟在家,苏云筝派人将选给他们的书都送了过去。
听闻花落将两个小家伙的语言表情生动地描述了一遍,苏云筝想象出不喜读书的苏闻笠撅着嘴还要道谢的模样,开怀了一回。晚上愣是钦点了新研制出的月湖醋鱼,吃饭都多吃了大半碗。
之前由于苏云琦挡在她前面,为她赢得了喘息时间。但是当苏云琦的夫婿人选定下后,文氏已经全心全意为她寻找人选了。
苏云筝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因为她知道自己的单身的时间真的不多了。也许就是这个月,也许就是下个月,自己就不再是现在的自己了。
不过,为了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她开始操心起白芍的婚事了。想想都觉得可笑,自己还说亲的事还在挂着,反而操心起别人的亲事了。
当年买下白芍的时候,才不过十一岁,今年已经十八了,正是一枝花儿。瑞王朝丫鬟婚配一般都是比自己这样的小姐稍晚一些,就像琴心她们虽然晚了些,也是刚过二十就成亲。
这七年,大家已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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