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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贵圈(古代)-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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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
“不如在朝堂上将事情都如实交代。当然,鲁大人若想将自己撇清也无妨。”
“此话不是很明白。”
“听闻鲁大人与端王府来往很是密切。”
鲁正清抬了抬眉:“怎么说?”
“在端王府弃卒保车之前,先倒打一耙如何?”
鲁正清不为所动,一脸沉稳地坐着,皮笑肉不笑道:“弃卒保车是什么?那些风言风语,还是少听些的好。”
“国 库虚空,但账面上看起来却无甚问题。难道不是鲁大人受端王府指使做了假账,窃走国库银两?”陈俨不急不缓说着,脸上仍旧是风平浪静:“而内库恐怕也好不到 哪里去,这次鲁大人大概又是想要蒙混过关?鲁大人为端王府如此肝脑涂地,可能是拿了不少好处费,亦可能是有把柄在外,被端王府相挟。但不论如何——”
陈俨淡淡说着,从袖袋里摸出一只信封来轻放在茶桌上,接着道:“朝臣勾结宗藩不是小事。宗藩好歹有所庇佑,加上某些藩王手里仍有护卫军,甚至蓄养亡命,不会那么容易倒。而鲁大人一家上下七十几口人,没有皇恩庇荫不过是一群无力对抗的草民,当真无妨么?”
鲁正清不落痕迹地抿了一下唇:“闲言碎语,无稽之谈。”
陈俨已是起了身,声音清清淡淡:“是否无稽之谈,可以看完再说。”
鲁正清目光倏地移回茶桌,停在那封信上,眉目间略有异色。他伸手取过那信封,打开信封,只瞥了一眼便瞳孔微缩,握着信纸的手又下意识地更用力了些。
陈俨拿过桌上书匣:“如何决断看鲁大人自己,我先走了。”
他说着已转过身,鲁正清却在这时喊住了他:“等等。”
陈俨仍旧背对着他,挺拔的身影动也不动。对方脸色沉肃:“你是如何得来的?”
“若 想要,总有办法拿到。诸事只要做了,还认为可以丝毫痕迹不留,本就是幼稚不切实际的想法。鲁大人难道天真到以为端王府会销毁这些证据?这些可是威胁鲁大人 的最好把柄呢。不过庆幸的是,当下这些往来书信都在我这里,至于剩下的部分鲁大人是否能拿到,就看您如何决断。再会。”
陈俨背对着他说完这句,伙计连忙迎上来领他下楼。小白则跃下茶桌,连忙跟了上去。一个瞎子,风度翩翩拎着书匣消失在这热闹茶肆中,鲁正清面前的茶盏还热气氤氲,阳光铺满桌,一如往常,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
但鲁正清心中却起了大波澜。
早年间他便有贪腐把柄落在端王手中,那时他还未兼任管库大臣,资历尚浅,若贪腐罪证被递上去,恐怕也免不了被革职甚至入狱。威逼利诱之下,最后鬼迷心窍就与西南端王府勾结,暗中盗取库银。
鲁 正清那时尚以为能见好就收,到时候辞官携家眷离开这地方去往别处逍遥。但端王却留了他盗取库银罪证以此相胁,且一直派人盯着他,这一档子事一做便是好些 年。用精心做的假账与暗中私铸的掺铅官银,一点一点洗走了国库千万银两,鲁正清当上管库大臣后,更是将手伸向了内库。
监守自盗,即便做得再滴水不漏,却也不是无人知晓。但整个朝堂一片颓靡,其中牵涉到的又何止鲁正清一人?有些事情不过是心知肚明,互持把柄替彼此守着秘密罢了。
结果横空出来一个爱管事的瞎子,竟不知用什么手段将这些来往密信偷了来,甚至还取了其中一封放到他面前,告诉他这些事已全部败露。
而他鲁正清能做的,要么将污水全部泼给端王府,自己赶紧撇个干净。不然就只剩下与端王府同归于尽。眼看着陈俨给自己留了一条后路,虽然这后路也不知是真是假,可事迹败露且来不及脱身,除了接受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故而鲁正清便做了所谓决断——在朝堂之上将这盆污水全泼给了端王府,自己则只担了个失职的罪过。而见皇帝的反应,似乎并不打算严惩自己,下朝后却也稍松了一口气。
他此时看看陈俨,又问:“还有何事要做?”
“这盆水既已泼了出去,端王府势必很快就会知道。那些人会对鲁大人做什么不得而知,不如……直接下台狱罢。”
他声音清清淡淡,鲁正清闻言却略错愕,一回头便见有侍卫往他这边来,才回过神这也许是皇帝的意思。陈俨听到侍卫的脚步声,转过身去,也只留了不带情绪的一句:“保重。”
这朝堂已溃烂,除掉一两个鲁正清并不能立即挽救这颓靡局面。当务之急并非解决朝廷内患,而是除掉边地这些年养出来的一只猛虎。
陈俨在内官引领下一路出了宫,小白从车上跳下来,竟叼了一封信丢在他脚边。陈俨俯身捡起来,上了马车。
他仍旧蒙着眼,低头轻嗅了一下,指腹触到封口处,微微笑了起来。小白在一旁声音低柔地喵了一声,陈俨破天荒地轻拍了一下它脑袋以示奖励,随后扯下了蒙眼布,低头打开信封读起来。
常台笙果真是个言简意赅的家伙,厚实信封内竟仅有一张薄纸,三言两语居然就算是家书了。陈俨想起她写给常遇的长信,脸不由黑了黑,默默将信塞了回去。
厚此薄彼,偏心得太明显。哼。
被某人暗暗嘀咕的常台笙刚与谢氏回到芥堂,却见已有客在候着,且还不止一人。来者皆是业内书商,此行是特意前来同常台笙道谢,为的正是年初时状告南京不法书商的事,又听说芥堂要搬至西山,故而也提早道个喜。
这行当内虽互相瞧不起,也没甚义气可言,但芥堂这次替大家出了头,加上芥堂如今攀的又是官家的亲事,行内人也免不了趁机巴结一番。
常台笙看着那些笑脸却清醒得很。人世间,尤其是这行内,真心太少,虚与委蛇太多。今日感激涕零明日便翻脸不认人,落井下石时毫不手软,她早就见识过了。人世间无新事,不能指望十年前的一张张恶脸到现在变成慈眉善目的模样,那太天真。
故而之前还是笑脸相对,欣然接受这些谢意,但等人一走,转过身便又是一副冷淡面容。
这些谢氏都看在眼里。
谢氏与常台笙相处这阵子,大约也能看明白她是个什么样的姑娘。看似执着,其实内心又十分通透,深知世情冷暖,但又孤独得可怜。心深似海,不轻易托付。
幸好遇上了陈俨,这一对简直是天生良配,很合适。
世间更多的相守依靠的是经年累月的习惯与默契,容忍也好,理解也罢,磕磕绊绊地彼此适应着走完一生是大多数人的归途。
但也许世间有真正心照不宣能让彼此都感到再合适不过的关系存在,愿意松展眉头相互依偎,并对此相遇心存感激。
精神上的契合是人世间最难得的相逢。在日复一日要靠意志苦苦支撑人生时,寻到另一个人,能与之相处无芥蒂无猜忌,互知心意,全身心地托付并接受对方,简直是奢侈理想。
常台笙孤独地走向后院,心中酸涩满满。
身体遭遇某个困境时,对这人世感到失望时,竟不是浓烈的绝望与无助,取而代之的,是涌满心间的想念。世间一切俱灭,还有个亲密存在值得相信,站在那里闪闪发亮,看起来虽然力量渺茫难以对抗整个人世,却能照亮渐黯心房。
何其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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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堂搬去西山澜溪边,选了个好日子。常台笙站在门口一脸从定地看着宋管事带着版工燃放爆竹,噼里啪啦声不停,碎红纸乱飞,谢氏站在旁边则又不由地缩脖子,抬手捂住耳朵。一旁的小旺嘀咕道:“有什么好放的,真是吓死人了。若公子在的话,必定是对此讨厌极了。”
常台笙竟听到他这抱怨,淡瞥了他一眼,万分从容地说了一句:“怎么办呢,他讨厌也得忍着。”这话,竟也有几分陈俨说话的架势。
小旺闻言脸色沉了沉,想着自家骄傲得不得了的公子,居然为了一介女子如此委曲求全,真是可怜。不,他好像还乐在其中,当真是难以理解。
谢氏方才虽捂着耳朵,却也是听到了常台笙的话,转头看一眼吃瘪的小旺,再想想家里那只蠢货,竟不由笑了。
常台笙带着谢氏在新楼逛了一圈,至藏书楼时,谢氏手里捧着芥堂书目一边翻一边看过架子上的书,不由轻声赞叹,又转头与常台笙道:“上回在酒楼遇见的那位公子,想买的书便是这些么?”
常台笙走在她身侧点点头,目光一一掠过那些书册,同谢氏缓缓道:“我母亲当年的藏书差不多有这里的一半,可惜的是,最后被一把火全数燃成灰烬,一本不剩。”没料她再谈及这些时,竟无比平静。因那是已过去的往事,不会再有变动,能做的也只能心平气和地接受。
“的确可惜……”谢氏之前虽也有所耳闻,但听常台笙这样说来,竟有些替她母亲感到难过。半生心血付之一炬,若换做是她自己,恐怕也会接受不了罢。
常台笙陪她看完这些,也快到饭点,便先让小旺陪谢氏下去,说自己有事还要整理一番,过会儿再去吃饭。
谢氏知她有事要忙,遂先下去了。
常台笙站在楼梯口目送她离开后,宋管事匆匆忙忙进了藏书楼,上了楼梯小声同常台笙道:“空书册都备好了,东家是要……”
常台笙走下楼梯,喊宋管事帮忙移开西南角处一个柜子,只见地上竟是有小圆门,想来是通道一类。
这地方的密道极少有人知道。原先这上面是完全封好了的,什么都看不出来。常台笙发现这密道亦是非常偶然,凿开后发现地下才有乾坤。深埋在地下的竟是满箱金银,令人深觉不可思议。
或许,这才是程夫人执着此地的缘由。
这地方既然是程家外宅,这些东西恐怕也是程家祖上留下的,程夫人可能知道有这一回事,但又不知到底在哪儿,故而才让人来翻过许多次,将这外宅翻得乱七八糟的。
常台笙将这宅子买下时,里面一片狼藉像是被人洗劫过,恐怕就是因为这缘故。
常台笙对这金银并无兴趣,她甚至想过将这些还给程夫人,但原来在哪里的东西,就让它待在那里罢。入了土的东西,再挖出来总像是祸事。
故而她暂时将那些金银移走,遣人将这条密道打通至院外某庭院,且悄悄将那庭院买下了。
外人都知道芥堂藏书搬至此地,且如今又被人盯上,实在不是什么好兆头。她要做的正是偷梁换柱,留一堆空册在这里,而多方搜罗十来年的心血,则要移去别处。
宋管事看了这些,终是明白东家的意图,无须言语便知道要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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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中午,这日阳光好极,坟地上青草萌发,不过寸长,却也一片绿意,生机盎然。
新做的坟却光裸裸的,无植被遮蔽,只有黄土。程康前两日下葬,丧礼简单至极,连这墓也是极其随意,完全没有大户人家的考究样子。
商煜站在那坟前,背影孤单。程夫人自下葬那日来过后,便一直卧病在床,听到一点风吹草动便如惊弓之鸟,神智似乎都有些不正常。
墓碑前的祭品已被人偷吃,香火翻倒在地,燃到一半的蜡烛被半掩在草里。
商煜低头看了一眼,又伸手抓过一抔泥土,揉碎后一点点撒在坟头上,声音低低:“真是可怜,被人害成这样,生母竟一滴真心的眼泪都没有。”这声音如呓语,消散在这青草气满溢的春日阳光里,又有些无可奈何的阴郁意味。
商煜正喃喃自语完,身后却传来一声犬吠。那犬吠声渐近,似乎正一步步逼近他,商煜却连头也未转。
那犬吠声颇有些发狂的意味,甚至已跑至他脚边,张口咬住了他的裤腿,死命拖拽。
商煜的神情里有些麻木的意思。手中的泥土已散尽,但手心上仍是沾着一些泥,怎么也掉不下去了。
握过泥的手,又怎会干净如初呢?
太脏了。
他神色疲懒地将目光移向那只狗,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大约是对已腐烂的程康说的:“一路走好,我可怜的弟弟。”
作者有话要说:常叉叉:太期待与大家正式见面啦。可是我现在在哪里呢?


、第96章 九六
天光渐渐长了;至酉时天际仍有余晖。常台笙陪谢氏吃过晚饭;刚回到府里,打算看会儿书稿。因饮了些薄酒的缘故;她竟觉得有些晕乎乎的;但以她的酒量;三两杯酒不至于此。
坐着翻了几页书稿,实在是有些头晕;她便从蔺草席上起了身,移开门,坐在门口吹会儿晚风。春日傍晚的风仍有凉意,让人脑子稍稍清醒一些。
谢氏在旁边屋子里听到她这边开门的声音;犹豫片刻;开了门走出来;在常台笙身边席地坐下,道:“风寒初愈,不该这般吹风的。”
常台笙抬手指指太阳穴,声音哑淡:“有些晕。”
话音刚落,她的手忽有些不受控,赶紧收回来握紧,但却都落在了谢氏眼中。谢氏听陈懋说过,常家有怪病,自常台笙祖父辈到她父亲,甚至是兄长,都无一能幸免。活在这不知是否会病发且不知何时会病发的阴影之下,的确不是什么好受的滋味。
何况这孩子心思重,有疑心病也在所难免。谢氏未开口,只伸手过去握了握她左手,看着面前被渐黯天光笼罩的庭院,轻舒一口气道:“这时节京城花房应是另一派景象了,若时间合适,事情也安排妥当了,随我入京看看可好?”
常台笙笑容淡淡:“很想去,但还有些事没有处理好。不过,快了。”她声音轻轻缓缓,自有一番笃定。
天际已成绛色,常台笙吹够了晚风,刚要站起来,却听得门房喊道:“东家,东家,那只狗又来了!”
常台笙略错愕,还未来得及反应,便见那只胡麻色猎犬已跑了进来,冲到她面前,目光里似有企盼又有刻意忍住的痛苦,还有一丝丝的焦急意味。常台笙望着它带着倦乏的眼睛,陡然蹙了眉,刚要转头同谢氏说话,谢氏却已站了起来。
谢氏起身进屋取了斗篷,递给常台笙,道:“它这个模样,似乎是想带人去什么地方,赶紧穿上,免得晚上被冻着。”常台笙深以为然地点点头,接过斗篷穿上,那边谢氏已是匆忙去喊了车夫,随后与常台笙一道上了车,嘱咐车夫跟着这只狗走。
一 路落日余晖,胡麻色猎犬跑得飞快,马车就跟在它后头。跑了半个时辰,眼看着就要出城,车夫忙转头同后面车子里的常台笙喊道:“东家,已是要出城了,还要跟 着吗?”天色已晚,跟着一只疯狗跑出城似乎有些危险,车夫跟着常台笙做事久了,竟也察觉到最近有些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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