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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那个戴口罩的,你精分呐! 作者:我的小q-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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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男沉默片刻,直接岔开话题,“你准备出去吗?去吃午饭?”
阎征知道自己即使磨破了嘴皮儿,对方也不会将口罩摘掉,于是便不再为难他。
“是啊,下楼随便吃点,再去超市里买些干粮,你去吗?一起去吃个便饭?”
口罩男摇头,“不去了,我自己在家做了饭的。”
“哦,那行,谢谢你的苹果。”阎征晃了晃手中的苹果。
“别客气。”口罩男笑眯了眼。
接着两人一起下楼,到了五楼,口罩男说了声“再见”便打开家门。
一股菜香顿时扑鼻而来,阎征伸长脖子朝里面看了看,正巧看见客厅的餐桌上摆着几盘菜,只是粗略地扫了一眼,他居然发现其中有一道菜是他最喜欢吃的土豆焖牛肉。
馋虫一下子就被勾了出来,阎征咽了咽口水,赶在口罩男关门之前迅速窜了进去。
口罩男直愣愣地看着他,眼中满是毫不掩饰的惊讶。
阎征干笑两声,再把苹果塞进他的手里,“那啥,苹果还你,你请我吃顿饭就行了。”
“……”口罩男似乎没料到他会这么无赖,一时之间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好了,就这么说定了。”阎征一锤定音,大步走向餐桌,完全把自己当成这里的主人了,嘴上还吩咐道,“快去给我拿碗筷来,记得要大碗,盛一大碗饭。”
“哦,好的。”口罩男点了点头,依照吩咐去厨房拿碗筷。
而就在他转身的那一刻,眼中闪过一丝狡黠的光芒。
此时的阎征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掉坑里去了,以致于在不久的将来,当真相浮出水面后,他才恍然大悟过来,吃了这顿饭可是要付出代价的!原来这一切并不是偶然,其实对方早已安排妥当,只等着他傻乎乎地往里面跳。
由于一个人住了太久,阎征很长时间没吃过家常菜了。只是简简单单的几个小菜,却吃得他直呼过瘾。他没想到口罩男的厨艺竟然还不错,比起街边的小饭店要好上几百倍。
他只顾着埋头苦吃,直到吃完一碗饭准备叫口罩男再帮他盛一碗时才发现对方几乎没动过筷子。瞅着对方脸上的口罩,他受不了地撇嘴,“你在家里还戴着口罩?快摘掉啊!不摘怎么吃饭?”
口罩男下意识地用手护脸,眼神渐渐黯淡下来,“我脸上有块难看的疤,我不想被别人看见。”
“哦!”阎征这才明白他总戴着口罩的原因,全是自卑心作祟,“男人有几块疤没什么大不了的,我身上全是刀疤,我就觉得很正常啊!快摘了吃饭吧,我不会笑话你的。”
“算了,我还没做好心理准备,以后再给你看吧。”
口罩男轻轻地摇头,接着拿过他手中的碗朝厨房走去,“我去帮你盛饭。”
“用手一扯不就摘掉了?还要做什么准备?难道你打算去整个容了再给我看么?”尽管阎征嘴上抱怨得厉害,但他却没有强迫对方的意思。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处不愿被触碰的伤口,一碰就会疼,甚至还会成为致命的弱点,脸上的疤痕大概就是口罩男心中的伤口,也是导致他自卑的根源,阎征才不会无聊到去揭人伤疤。于是当口罩男端着碗走回来时,为了不让对方感到尴尬,他刻意换了个话题,“对了,你我认识了也有大半年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余末一。”阎征的话还没说完便被口罩男打断了,然后抬眼看着他,眼中闪着笑意,“余光的余,末日的末,一二三四的一,余末一。”
“你的名字怪怪的,挺好玩。”阎征笑了笑又说,“我叫……”
“阎征。”余末一再次打断他的话。
这回阎征感到诧异极了,连忙追问,“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呃……”余末一想了想,“上次有人去你家找你,我听见他是这么叫你的。”
“哦。”阎征露出一副了然的表情,“找我的那个人估计是我的小弟吧。”
“呵,好像是吧。”
余末一笑着附和,发现阎征并没有起疑心,才暗自舒了一口气。刚才他一时嘴快差点说露了馅,他可是费了很大的功夫才能和阎征靠得这么近,他不希望着这一切到最后成为泡影。
也许在阎征看来他俩只是做了大半年邻居却没怎么来往过的陌生人,但这并不能阻挡他那颗想要接近对方的心。因为他已经留意了阎征很久,久到他迫切地想要将自己融入到对方的生活中,并且无法割舍。
吃饱喝足后,作为一个初次去别人家里的无耻蹭饭者,没脸没皮的阎征势必将无耻进行到底。
他叼着牙签,懒洋洋地靠在沙发上,眯眼看着余末一忙进忙出地收拾,活脱脱一副大爷姿态,由始至终也没想过伸手帮一下忙。
当余末一躲在厨房里吃了点剩饭剩菜,又洗好了碗筷,再端着一杯茶走出来的时候,首先便看见阎征如风一般窜了过来,接着冲他咧嘴一笑,最后抛出糖衣炮弹,“你做的饭菜真好吃。”
“一般般啦……”余末一摸头,有些不好意思。
“我说真的!比大厨做得还要棒!”阎征一本正经,掷地有声。
“呵呵……”被夸奖了,余末一只知道一个劲地傻笑。
“那我们晚上吃点什么?”
笑容霎时僵住,余末一从他眼里看到了“认真”二字。
把茶杯塞到他的手里,淡淡地说:“我又不是你的烧饭婆。”
阎征谄笑着凑过来,“瞧你这话说得太不亲热了,你一男的和烧饭婆怎么联系到一块儿去了?你可是我的大厨!以后咱俩的生活费全归我包了!”
余末一满意地哼了哼,“那还差不多。”
阎征一直认为吃喝拉撒睡就是人生的头等大事,落实好自己今后的伙食问题,他的人生也就完美了。每天不用再爬上爬下的吃路边摊,只下一层楼就能吃到可口的饭菜,真是爽哉!心情大好的他,看什么都觉得美好,就连余末一脸上的淡蓝色格纹口罩,也给他带来了一种小清新的感觉。
余末一从厨房里拿了个购物袋走出来的时候发现他仍旧坐在沙发上傻乐,忍不住抽了下嘴角,“有什么事情值得你这么开心的?都笑了快十来分钟了。”
“没事儿。”阎征欢快地摇头晃脑,像脑子里缺根弦似的,弹身从沙发上站起,两步走到了余末一面前,“你准备出去的?”
余末一抓起放在茶几上的钥匙,“是啊,去买晚上要用的菜。”
“我也一起去,我付账嘛!”阎征笑呵呵地跟着他往门口走,当目光落在他手中的购物袋上,真心觉得自己和他不是同一个时代的人,“你怎么跟老大妈一样,出去买东西不是拧着个篮子就是提着个袋子?超市里不是有塑料袋卖么?”
面对挖苦,余末一心宁气定,打开门率先走了出去,“环保。”
阎征佩服得满脸黑线,“你真有公德心……”
阎征怕麻烦,不管做什么事情总是直来直去的,从不拐弯抹角。
平时去超市,他首先锁定目标,然后拿了东西就走,绝不多待半刻。
可今天多了一个余末一,他那套雷厉风行的作风连一成也施展不出来。
余末一貌似是个崇尚完美主义的人,就连买白菜萝卜这么小的事情他都能认真对待。左手拿起一个萝卜,右手再拿一个,反复地比来比去,然后经过漫长的比对,才确定下来。
站在一旁的阎征呵欠连天,只差搬张躺椅在这里边打盹边等他了。
不就是一个有疤痕的萝卜么?削了皮不都是白白胖胖的,何必精挑细选?
看着余末一脸上的口罩,阎征只能把这一切归结为心理有缺陷。
时间分分秒秒地流逝,当余末一选好白菜萝卜后,阎征下意识地看了看手表,眼皮猛地一跳,他简直想哭。只是买了两样东西就选了半个小时,如此下去,那他们什么时候才能走出超市?
白菜叶儿要一片一片地翻开了检查,萝卜要一个一个地反复比较,阎征忽然觉得原来拿起东西就走的自己真是爆弱了!好玩意都被类似余末一这样的人挑走了,而他这种人只能吃些边角废料。
心里那些抱怨的话都快编成一本书了,阎征还是很厚道地跟在余末一身后做他的推车小弟。虽然闷了点,但是却长了见识,余末一忙里偷闲,告诉了他很多生活常识,比如吃什么养胃,吃什么健脾,吃什么补肾……阎征一一记下,末了,大“靠”一声,我连课本都背不进去,我记这些没用的东西干嘛啊我?况且我生龙活虎不需要补!
阎征开始频繁地看表,心想等他们回到家的时候直接可以做晚饭了。
余末一似乎看出他心不在焉,一下子醒悟过来,叫他这种大大咧咧惯了的男人陪着自己精挑细选还真是太为难他了,于是抱歉地一笑,“你要是觉得无聊就随便逛逛吧,要不坐在门口等我也行,我会尽量缩短时间,选好了再来找你。”
阎征如获大赦,他真想抱着余末一亲上几口,再给对方颁发一个最佳窝心奖。连着站了半个小时,他的腿都站软了,正好可以去歇歇脚,留下一句“付账的时候叫我”他便火速朝门口奔去。
看着他那风风火火的背影,余末一好笑地摇了摇头,接着转身走到摆着番茄的货摊前,仔细地挑选起来,眼中精光闪闪,差点闪瞎了旁边老大妈的眼。
当余末一选好食材后,时间又过去了半个小时。
他推着小车来到收银台前,四下张望,却没发现阎征的身影。
垂下眼皮,他猜想阎征大概是等得不耐烦了,所以就先走了。
他并不想责怪什么,只是纳闷对方走之前怎么不通知他一声。
付了钱,余末一提着一大袋子的食材走出了超市。
没走多远就听见身后有人在叫他。
转身一看,不自觉地笑弯了眉眼,心情顿时变得飞扬起来。
居然是阎征!
对方拿着一个小盒子急匆匆地朝他跑来,跑近了便大声咋呼,“你怎么不等我就先走了?”
“真不好意思。”余末一笑了笑,颇为尴尬,“我出来时没看见你,以为你已经回家了。”
“我说了等你怎么会走呢,我像是那种不守信用的人么?”阎征不爽地哼气儿,接着把手里的盒子递到他面前,“喏,这是买给你的。”
“给我的?”余末一惊讶地瞪眼。
“是啊。”阎征得意地挑眉,先把盒子塞给了他,又接过他手中的购物袋,“快打开看看,保证你用得上,我特意为你买的。”
带着满心疑惑,余末一打开盒子,取出里面的东西,看后突然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原来是一瓶除疤膏。这个牌子的除疤膏他见过,是电视上经常播放的限时抢购商品。这样的商品大多都带着些忽悠人的成分,实际效果根本没有他们介绍的那么好。
不管这个东西自己用不用得上,好笑之余,余末一心里最大的感受就是感动。
原来远远地看着阎征的时候,他只知道对方是个性格有点拽、脾气有点坏的二愣子,可接触之后他才发现,这个外表凶狠的二愣子其实是个真诚、善良还带些傻气的大男孩。


、第五章

人与人之间的缘分是很微妙的,就好比阎征和余末一,之前他们的关系只仅限于楼上楼下的邻居而已,大多数时候见了面连招呼也不会打一下,可现在他们居然可以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着热乎乎的饭菜,不得不说,缘分这东西真让人不可预料。
由陌生人变成朋友,对于快要患上孤独症的阎征来说,简直就像在沙漠中找到了绿洲,一下子滋润了他那颗干枯的心灵。从今以后吃喝不愁,还有人陪着唠嗑,小日子过得不知道有多么的惬意。
可美中不足的就是,他至今还没见过新朋友的相貌。
吃完饭,阎征仍旧热衷做个甩手干部,一会儿看看在厨房里忙活的余末一,一会儿看看摆在茶几上的除疤膏,心里却动着歪脑筋,他打算在回家之前想出个好点子令余末一心甘情愿地摘掉口罩。
无声无息地飘到厨房门口,双手插。进裤兜倚门而靠,阎征挤了挤嘴角,露出小半排牙齿,挤出一个自认为既温柔又亲切的笑容,“恕我冒昧的问一句,你脸上的疤痕是怎么来的?”
正在专心刷盘子的余末一被突如其来的问话声吓了一跳,扭过头便看到了一张硬挤出来的笑脸,不禁满脸黑线,“你以为你在拍鬼片啊,笑起来真惊悚。”
“惊悚?!不会吧!”阎征疑惑地揉着自己的脸颊,“大家都说我是帅哥!”
“蟋蟀的蟀吧?”余末一好笑地看着他,突然想起了大话西游里的台词,“好好地做你流氓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去吧,知心大哥真的不适合你。”
“你也太小瞧我了吧!”阎征面露凶相,流氓这个词儿真是侮辱了他黑帮少当家的高贵身份,原本怕吓着对方,他还打算将身份隐瞒起来,可现在却顾不了那么多了,他要挽回他的颜面。
“你给我听清楚了!我是黑社会!黑社会!!”
阎征把“黑社会”三个字说得很重,落在地上准能砸出几个窝窝。
可余末一听后并没有表现出惊讶的样子,相反还很平静。
摆摆手说:“知道了,知道了,你是杀人不眨眼的黑社会嘛。” 
我什么时候说我杀人不眨眼了啊?
阎征一时语塞,他悲哀地发现,他根本说不过余末一的那张利嘴。 
这小子平时看起来老实巴交的,没想到说话居然这么犀利,不由得令他想到了那个卖酱烤牛肉干的店家,两人都很会挖苦人,并且还无中生有,总能把白的说成黑的。
有些时候,阎征的心眼特别地小,小得跟针眼似的,他最不喜欢别人敷衍他,你可以和他吵,和你理论,实在谈不拢了用武力解决也行,但就是不能不把他的话当回事。
余末一的态度显然不是他所乐见的,就好比聊QQ的时候,当你情真意切慷慨激昂地说了一大堆肺腑之言,到最后却只换来了别人的一个哦字,那种无力的感觉简直难以言喻。
觉得自己深深地受到了伤害的阎征,满含幽怨地瞥了一眼余末一,然后拍拍屁股走人。
见状,余末一连手都顾不上擦,半举着满是泡沫的双手,跟在他身后大叫。
“你回去的?不再坐一会儿吗?”
阎征采取消极的“选择性失聪”态度,大步奔回了家,用力甩上房门。
听见“砰”地一声,余末一挠头,感到莫名其妙。
回到家后,阎征才后知后觉地想起他的计划,他居然还是没瞧见余末一的样貌。
一个牙尖嘴利、尖酸刻薄的人肯定不会好看到哪里去!
阎征撇撇嘴,兀自在心里给余末一贴上了一个“丑男”的标签。
看看手表,见时间还早,阎征把心一横,登入游戏。
游戏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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