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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弃女翻身惊世绝华-第2章

小说: 弃女翻身惊世绝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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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蓝哭着颤抖而笨拙替我包扎:“小姐这是何必,何必要拿自己的身子开玩笑。”

我只是觉得,没了念想在秦府的生活会好过些。阿蓝说秦老爷是疼爱这具身体的主人,可是我看不到,却还要日日夜夜面对那很可能动过手脚的饭菜,还有什么可值得我珍惜,这或许也是秦可恩的想法,只是她还没来得及斩断,那便由我来干。让那些姨太们觉得我心灰意冷到疯了,这样便好了。

之后的日子里,果真没人再来光顾我的寒舍,也就没了那些冷嘲热讽的刺,她们只当秦家三小姐已经病得不清,疯了,若是靠近,不尽然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阿蓝每日都来悉心看护我,跟我讲些府上近来发生的事,以及如今这看似和平的年代的一些陈年往事。

听完阿蓝讲完,我就会直接倒头大睡。她以为我是寂寞而睡觉,其实我只是想睡觉而睡觉。

阿蓝端进来一个水果盘,搁在桌上,将我扶起来,“小姐,奴婢给你梳头。”我道:“阿蓝,我都不用出门,你不必每天给我梳头。”我很嫌弃每个晚上要将那繁琐的发髻放下。

阿蓝摇头:“那不行,小姐长得这般好看,怎么可以弄得跟张婶似的。”张婶是负责做菜的半老徐娘,我觉得无所谓,阿蓝又道:“今日来了个神秘的客人,老爷一早命人张罗了酒菜招待,奴婢帮你梳好头发便也要去帮忙张罗。”

我对阿蓝口中神秘的客人没兴趣,抓了抓头发,“阿蓝,让我睡会,今儿不用梳了。”

阿蓝对着我没辙,放下木梳,“小姐,晚上我给你拿点吃的来,奴婢这会先去帮张婶的忙了。”待阿蓝走后,我对镜自照,镜中那苍白憔悴的脸竟是自己,初来时那白里透红的俏颜已然尽失,果然睡眠不足导致。(某人汗颜:是么,是睡眠太过导致的吧)

命运却爱开着玩笑,我从睡梦中被吵醒,阿蓝惊恐地冲进来,掩上门,跟我说道:“小姐,你快逃,奴婢护着你!”

 003 坑爹呢,满门诛杀

我不慌不忙眨着眼问:“外面发生什么事了?”

阿蓝含着泪摇头,“小姐,今日里老爷热情招待的那神秘客人竟是位杀手,老爷和夫人以及几位姨太们都已经……”阿蓝没把话说完,我已经知道了结局。“小姐,你快跑,奴婢去引开那杀人狂魔的注意……”

话没说完,一把剑便从门外刺进来,刺穿了她的胸口,然后又抽离出去,一滩血溅在了门板上,格外艳丽。阿蓝睁着眼倒在了门背上,“小姐,快跑……”说完最后一句话,便没了动静。她那瞪大着的双眼表明着她死不瞑目。

接着,门被人推开,阿蓝的尸体被推倒在了地上,血咕噜咕噜顺着伤口流到了地上,染红了一片。进来的男子戴着掩饰身份的铁皮面具,其实,我觉得他没有戴着面具的必要,这里谁也活不了,不是么。他提着还在滴血的剑一步步走上前来,我害怕,只是看起来不害怕,我在想,要是我没穿越过来,或许我还能活久一点。我只是想活下去,不择手段的活下去。

我的心脏冷到了几近冻结。

“让我跟着你成为一名杀手。”我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勇气将这句话说出口,而事实上我却真说出口了。我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可是他却真的没有把剑挥砍向我,而是停下来看着我好一会儿,我想,他大概想看出我的意图,其实我什么意图都没有,报仇?不会。我只是想活着。

对峙了近乎一分钟的时间,我几乎觉得自己没救的时候。他丢下手中的剑,撞在地面上发出刺耳的金属声,他声音冰凉,“若是你能把剑捅入她的胸口,你便可以跟我走。”他指着倒在地上已经断了气的阿蓝,那个对我忠心耿耿的阿蓝。

我看了眼他那张没有表情的面具,走下床,拿起那把被丢下的带血的剑,踉跄了两步。

真沉,至于是剑本身沉还是剑上承载的人命太沉,我不懂,我只是拿着那把剑走到了阿蓝面前,看着阿蓝娇小的背,心生悲凉,面无表情说道:“杀了一个已经死掉的人又算什么考验。”

那男子带着审视往我这看了眼,转身,指着外面一个还存活的女子,“那你便杀了她。”

我看着那女子慌张逃窜的背影,拿着剑走到了她的身后,如果我没记错,她便是三姨太,我小声唤了句“三姨娘”。

她似乎受到了很大惊吓,颤抖着回头,但看到是我,她拍拍胸脯,“吓死我了,你个贱人,赶紧护着我逃出去。”她低头,看见我手中的剑,不明所以,“你要干嘛!?”

我没说话,举起那把很沉的剑,直接一剑刺入了她的腹部,她捂着腹部难以置信地睁大眼睛看着我,“你,你这个贱人……竟然杀我……”

她终于还是死了,死得很不甘。我想,我果然是一个记仇的人,也是一个记得谁对我好的人,其实杀一个活人我的手更加颤抖,只是那死人是阿蓝,活人是三姨太,那么,要我选择,我就是这么自私的给出了答案。

他很守信用,没有除掉我,上上下下检查没有遗漏的活口后,又回到房内,将我带了出去。

“名字。”他问得言简意赅。可我喜欢,我一向也答得言简意赅,我想,我们注定是有缘的,即使这缘分不过是杀戮引起的。我答道:“秦可恩。”我很想说出我叫孟岚的话,可是,孟岚跟秦可恩又有什么差别呢,都不过是一个姓名罢了。

他也没再问话,只是紧紧搂着我的腰,快速飞离了那人间地狱。他的轻功一定极好,才能抱着我这么一个大活人却一点负担都没有。我因为自己还能活着而笑了,他足尖点在一棵树枝上,又是奋力一跃,“笑什么?”

“我只是想,你不怕我日后成为了一名合格的杀手后把你杀掉吗?”我强调了是在我成为合格的杀手后,而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现在。面具下的那双如夜的眼向我看来,明明是一双那么好看的眼,却不懂为何那么冰冷,“若你真有那本事杀我,那便杀。”

他不怕死,这是我第一个想法,那么杀了他,又有什么意义,我不过开玩笑,我不想杀人,可今后他若要我杀谁,我却只能选择杀,仅此而已。他将我带到了荒郊外一间很简约的小屋,丢水泥袋般丟到了床榻上,屋里没有多余的摆设,除了一张床榻,一张被褥,一张桌子,两张凳子,便什么也没有。

“你也早就替我准备了位置吧,不然所有的东西都是唯一不好?”我望着那两张凳子,波澜不惊。他拉开一张凳子坐下,放下手中那把沾染了无数条人命的剑,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没有回答我。他要真的回答我,那才叫奇怪。我只是纳闷,手刃如此之多,却仍然过着如此拮据的生活,真是得不偿失。

他喝完手中那杯茶没一会,向我这边望来,“我累了。”我眨眼,“累了就睡觉吧,你不用跟说我晚安。”

他仍是看着我,然后将视线移到了我旁边的被褥上,语气平平:“可是你坐在我的床上。”我这才意识到这个严重的问题,赶紧扶起冗乱的裙摆跳了下去,看着他走到床边,直接躺了下去,没有一丝顾虑,那也是,既然他是杀手,又怎会能连敌人的杀气都感觉不到,幸好我没有。

破旧的窗户外的夜风肆虐刮着,我望着那映在墙上扑朔迷离的树影,回想到了以前那个呆子孟岚,至今仍然想不明白为何老天爷会让我穿越过来,意义何在。我还是一样沉默,就这么想着不知过了多久,蜡炬成灰之时,床上传来了剧烈的咳嗽声,接着床上的那男子坐了起来,乌发顺着肩膀垂落在脸颊边,随着身体剧烈的咳嗽不住颤动。

他似是发现了正在盯着他的我,抬起头,露出来的那双白日里漆黑在夜里反而显得明亮的双眼,咳嗽声也停止了,可我能感觉那隐忍在喉咙底下的痒意。我倒了一杯茶,递过去给他,“给,喝了会好受些。”

他犹豫了片刻,接过一口饮尽,那明显的喉结在他脖子那滚动,放下杯子后问我:“怎么还不睡。”他的声音富有磁性,只是他说得太少,很难辨别属于他的音色。

我的视线从他戴着面具的脸上移开,投到了床上,认真开口:“不在床上我睡不着。”我想,我真是厚颜无耻到了一定程度的女子。

我不知道那张铁皮面具下的他是不是笑了,只是那话里少了些冰冷:“果然不愧是秦三小姐。”

看来他也是听过秦家三小姐伟大事迹的人,对于这些不知羞耻的行径发生在我身上,那是一点惊讶的必要都没有。我不知为何,不觉得不好,反而觉得轻松,旁人爱怎么想,也都不会让我日子好过些,那好印象和坏印象又有什么差别。

他从床上离开,径直走出了小木屋,“我在屋顶睡着。”我不知道他是为了提醒我不要打什么歪主意逃出去交代的那句话,还是嫌弃我这个人,因此宁可在外面受冷也不要在屋里呆着,这两件事对我来说都无关紧要,我只是想睡个好觉。

次日醒来,他已经坐在了桌子上,散下的长发已经束了起来,显得干净清爽。

“醒了就跟我走。”他冷冷开口。

我望着他那铁皮面具,心想,他大概是个铁皮冰箱罢,其实我俩挺像,话都少,只是我是呆,而他是冷。我一边起床一边问:“去哪?”

我看到了他手边拿着的一个包袱,里面还有露出一个角的一封信。

“燕州。”他答道。

燕州是隶属南国的一个州,阿蓝跟我说过,如今的南国分为三大州,燕州,荆州,翼州。燕州与富饶的顾国领土接壤,是作为南顾两国贸易的枢纽,经商往来频繁,因此也是整个南国最为富裕的大州。而如今我和这名杀手身在荆州都城,要抵达燕州,少说也需十日的行程,我不知包袱里的那封信是何人寄给他的,可我想,那人的身份绝不简单。

 004 穿越不代表我文化就丢了

出门前,他拿了张人皮面具靠近我仔细替我贴好,凑着他,闻见了他身上淡淡的松香味和血腥味,松香味清淡,血腥味浓郁,两者混杂,有种悲壮的气味。这是一个属于浴血而活的恶魔,随时走在死亡边缘的恶魔。他弄好后,从怀里掏出一颗药丸子:“吃下它。”

即使是毒药,我也无从选择,从他手里拿过后吞了下去,残留的苦涩在喉咙底下,久久没有淡化。他看着我吞下去后,拿着包袱领着我走出了小屋:“待会儿我想办法出了南门,你自己混出去。”

那么那颗药的作用,无疑是制约着我的行动。他那双如墨的眼看着我,我只好点头,他正欲走,被迷惘的我拉住:“我不识路。”

他直勾勾盯着我。别盯着我,把我的身体盯出了几个大窟窿也没用,我真不识路,识路的那是秦可恩,不是我这穿越而来的苦逼呆子。

……

荆州扬城内已四处张贴了告示:“昨夜秦府遭人屠杀,唯有秦三小姐的尸体未被发现,若有发现秦三小姐,速速禀告衙门,赏白银三百两,若是发现了刺客,捉到悬赏九千银两。”告示上只附带了秦可恩的画像,并没有铁皮冰箱的,可见衙门也没确认诛杀了秦府的是何人。

9000300=30,若是我计算能力还没减退,这个等式是应该成立的,这悬赏银两的差额,貌似赫然说明了我的价值还不如一名杀手高,而且是远远不如。

他送我来到这后便丢下我一个人不知去往了何处,以他的武功,想必是通过别的手段出了城门,想到体内的那颗药丸,为了性命着想,我随着长长的队伍一步步往城门挪去。

轮到我之时,守在城门的佩戴着长剑的士兵看着我,原本应该要搜身,不觉皱起了眉头,一脸嫌弃,还没容我开口说话,便摆手催赶我:“快走,快走,别在这瞎了本大爷的眼。”

旁边传来了碎碎的嬉笑声:“长得真丑。”

铁皮冰箱果真是好手段,可见得我如今顶着一张奇陋无比的脸,污染了这荆州城内大好风光,连色魔都不敢恭维。

走过了南门,在不远的地方看到了站着的冰冷的铁皮冰箱,看到我姗姗而来,他也不说话,转过身在前头走着。我们的步伐频率一样,只是我的步子小,没多久,就落下了一段距离,他顿住回头直勾勾盯着我,仿佛在警告我若是再落远点就给点颜色尝尝,我只得又加快了频率跟上。

走了一段路程,他带着我脱离了大路,往那一望无际的山林小道走去,避免容易被人追击。

之后的路途,我都只能作为半个包袱存在,一是文不行,二是武也不会,遇到豺狼虎豹或者山匪劫徒,大概也只能在心里暗中替他打气,我只是觉得我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子,由他带着,总不至于被蹂躏糟蹋,总归比被虏走当个压寨夫人,或者是小妾沦为性奴要好过些。

他也总能不负我所望,就如同这次,从竹林深处窜出来的几个山贼范儿的蒙面人横穿了出来,其中站在面前有着大哥范儿的大汉,裹在黑色面布下的嘴唇蠕动:“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

我从不知道这句打油诗竟能沿用至今,就好比在我先前那个年代照个相还非得叉开剪刀手一样滑稽俗气。

身边一名小个头的小弟上前指着我,朝大汉子挤眉弄眼,“大王,那妞儿不错。”

小弟,你哪只眼睛抽了觉得这妞儿不错。

“大王”摸着下巴,忽略了站在我面前的铁皮冰箱舔着嘴唇打量着我,随后点头,“还有,这妞儿也给本大王留下。”

想来这大王的饥渴程度已让他饥不择食,我这样子都还吃得下。

铁皮冰箱岿然不动,山大王心可有点虚了,可还是逞威风,左右瞅着这铁皮冰箱:“小子,要想活命,给本大王……”

剑柄从剑鞘中弹出击打在了山大王肥硕的下巴,只见山大王如一朵轻飘飘的云,悠悠飘到了几步开外,他痛苦地摸着下巴,又摸摸屁股:“哎哟,谁,谁敢用石头砸本大王!”

“大,大,大王,不是石头,是,是剑柄。”那小弟凑上前去吞吞吐吐解释,翻译过来即是:大王,您眼神不大好使还是被打晕了。

山大王手指着铁皮冰箱:“你,你别以为本大王怕了你,少,少在那装模作样,本大王报,报仇,十年不晚!”

铁皮冰箱向前跨了一步,只见得矗立在山大王与小弟后的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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