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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风流儿女风流事-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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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连城这个人挺活跃的,今年冬天跟张红脸组织排练秧歌,结果跟村里一位爱好浪秧歌的姑娘勾搭上了。真是冤家路窄,那位姑娘就是常鬼子的妹妹,叫常贵花,今年二十二岁。
家里同辈中,常贵花上面还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不过都已经结婚成家,而且分出去了,只剩下她这个老闺女陪同父母过日子。常贵花长得不丑不俊,如果陌生人看几眼能记住点什么,那就是她的黝黑皮肤。从十五六岁懂得爱美那天起,常贵花就抱怨父母为什么不把她变得白白净净。她长成了大姑娘,开始在意婚恋这件事,见皮肤颜色已经定型,没法改变,愁得时常暗自抹泪。
常贵花二十岁那年,有一次,大白梨回婆家要一碗大酱,见小姑子一个人在家哭泣,就打听怎么回事。常贵花一开始没好意思说,后来经不住嫂子追问,就道出心中的忧虑:她这么黑,怕没有好小伙子要。
大白梨一听就笑了:“傻妹妹,你真是什么也不懂。这女人啊,不见得长得花容月貌就能吸引人,知道不?”
常贵花疑惑地望着大白梨:“什么意思?”
大白梨是干什么的?村里第一风骚娘们,对男女风情自然体验最深,也研究得很透,于是面授机宜,如数家珍地讲着如何吸引男人的招法,有些话语极其露骨,甚至比较下流,直说得小姑子春心荡漾,面红耳赤。
“哎呀!嫂子,你都说些什么呢?”常贵花心里喜欢听,面上却假意拒绝。
临走,大白梨冲着小姑子挤挤眼:“好不容易当回女人,可不要白活吆!年轻不美,到老后悔;花无百日红,人无百年好,抓紧哪!”
大白梨虽然经常搞破鞋,却不像公安局布告上说的那样:“该女为了与某男达到长期通奸之目的,竟然谋害亲夫。。。。。。”她对常鬼子始终不错,虽然移情别恋,过日子却是一心,把家里家外收拾得井然有序。她还有一个优点,就是孝敬公婆,做点好吃的就送来,对小姑子自然也很好。因此,尽管常家老少都清楚她不正经,却没人计较,只当做什么都不知道,大家一直和睦相处。
这次大白梨说的话,常贵花不但没觉得过格,反而认为嫂子贴心。晚上,她没睡好觉,一直琢磨嫂子的那套理论,除了心跳,就是暗自发问:这能管用吗?白天,屋里剩下自己时,常贵花就对着镜子练习使媚眼。练了几天,觉得差不多了,她想出去试一试。
问题是找谁试呢?这天在村外,她恰巧碰见了赵老蔫,觉得这个人最合适,便主动上前搭话。她先是三扭腰肢,然后嗲声嗲气地说:“吆!这不是三哥吗?你这是去哪儿了?”
赵老蔫也是家里的老疙瘩,平时懒惰,加上蔫巴,不擅长说话,因此得名“老蔫”。他只念过三年书,学的那点知识早已就饭吃了,跟文盲差不多,至今二十五岁还没定亲。他也喜欢听故事,特别喜欢听那些天仙或者狐仙类的故事,那年夏天曾经被文俊忽悠一把。当时,他好奇地打听“世上是否真的有仙女”。文俊骗他,说有,但不是人人跟仙女有缘的,然后故意歪头端详他一会儿,说他跟仙女“绝对有缘”。赵老蔫乐得直淌哈喇子,又问在哪里能遇见仙女。文俊便附在他的耳边嘀咕一番,然后捂着嘴偷着笑去了。
晚上,赵老蔫就在村南黄泥坑的水泡子边耗上了,竟然连等一个月,有时熬到天亮才回家。结果可想而知,他根本没见到仙女下凡洗澡,“抱衣服往家跑的美事”就更别指望了。由此看来,这是个容易轻信人言的笨家伙。
赵老蔫知道自己缺点很多,没有姑娘喜欢他,因此比较自卑,走路时见到姑娘就低头,不敢看人家,担心整出个梅艳芳那样的名声,岂不是臭不可闻?今天跟常贵花碰面,仍然像受刑一般,浑身难受,巴不得及早错过去。没想到姑娘上赶着说话,这可是多年没有过的事情,他立即懵懵懂懂,竟然没敢回话。
“三哥,我跟你说话呢!咋的?妹妹不值得你搭理?”常贵花跟着又来一句,还没忘了用媚眼配合着,然后故意羞答答低下头。
“我。。。。。。”赵老蔫顿时傻眼了,浑身开始发痒。
这小子满脸通红,心想莫非常贵花相中我了?那可求之不得,于是站下聊了一会儿,还美滋滋地偷看对方几眼,然后脚跟发飘,忽忽悠悠地离去。常贵花看在眼里,喜在心上,初次得到男子的青睐,顿时有了一种胜利感。她万万没想到女人的杀伤力这么厉害,自己只不过是略施媚眼而已嘛!要是再进一步会怎样呢?




第108章 文家门风

为了引起小伙子的注意,常贵花开始学习扭秧歌,有时张红脸教她,有时就轮到赵连城。赵连城经常手把手辅导,半真半假地体贴关爱,结果把常贵花浑身沉睡的青春细胞激活了。从此,这丫头相中了赵连城,也不管人家是不是有妇之夫,只想着把他搞到手。两人想法一致,一拍即合。
如果说常贵花厚颜无耻,那么赵连城也够“非人也”的。自从有了外遇,他忽然看文英哪儿都不顺眼,从日常小事挑毛病到吵架骂人,以致大打出手,继而造谣说文英是骡子,不会生孩子,百般刁难。文英结婚一年没怀上孩子不假,但凡事都有个特殊性,孙文礼跟媳妇结婚十年才有的孙奇志,何况怀孩子是双方的事情,怪谁还不一定呢!赵连城根本没想那些,不分青红皂白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反正是铁了心打算把文英踢出家门。
对于文英的家庭变故,父母自然清楚,每当女儿哭着回娘家,母亲郭金兰总是先劝上一番,然后亲自送她回去,家长嘛!哪有不希望子女和和气气过日子的?
文殿民和郭金兰夫妻对女婿赵连城极好,有些方面甚至超过亲生儿子,村里有目共睹,并传为佳话,最值得乡亲们敬佩的就是文家姑娘定亲不收礼金。
文英定亲时,按照乡俗,男方家必须送来订钱,少则四百元,多则上千,可文家干脆一分没要。文英结婚,按照彩礼单上开的物品,折合人民币六百元。可赵连城家里不宽绰,拿不出那些钱,文家就减去一部分,而且还给文英陪送两铺两盖。即使这样,赵连城还是凑不够酒席钱,文家就倒贴二百块钱帮助把婚事办了。乡亲们都说文家不是嫁闺女,而是娶儿媳妇。文氏夫妻做的这一切,就是希望赵连城知恩图报,以后对文英好点,可结果偏偏不是那样。这天,文英回到娘家再也不打算走了,她伤透心了。
姐姐受到委屈,文俊心如刀绞,对赵连城恨得咬牙切齿,可投鼠忌器,一时又没办法实施整治。为了尽到治保主任的职责,这位小舅子对姐夫进行了耐心劝导,可惜他的伶牙俐齿没能奏效,调解失败。文英虽然对“离婚”二字畏惧七分,最终还是同意了。这天,文俊用颤抖的右手开具了离婚证明信,他的眼泪“哗哗”往下流——姐姐是多好的人!为什么命运如此不济?
郭金兰觉得太憋屈,一怒之下要索回那二百块钱,可赵连城死不认账,这个没良心的家伙以为无凭无据,文家瞪眼没辙。郭金兰怎能咽下这口恶气?就坐客车去县法庭上访,她不是争那点钱,而是争个脸面。
面对接待干部,文化不高的郭金兰侃侃而谈,而且句句在理,大意思是:为了响应国家晚婚晚育的号召,她在女儿够了法规的年龄才给定亲。女儿结婚时,为了新事新办,她破除陈旧陋习,移风易俗,没要男方一分钱礼金;见赵家困难,还倒贴二百块钱成全这对年轻人组成新的家庭,这都是为了让晚辈懂得人间的温暖亲情,珍惜生活。
郭金兰最后强调说:“我虽然是一介草民,但始终没有忘记应该为国家的稳定和繁荣尽到自己的一点义务。。。。。。”
“我的妈呀!”端坐上面的那位法官大惊不已。
他觉得郭金兰非同一般,简直是《杨三姐告状》里的女主人公。其实,郭金兰没有那些本事,都是王丁香告诉她如何抓住要害。
他姓郑,四十多岁,办案多年,从来没见过这样朴实善良和通情达理的农家妇女。再想想赵连城的卑鄙行为,这位法官勃然大怒,指着盛丰公社的方向:“忘恩负义之辈!猪狗不如,非人也!”
“猪狗不如,非人也”,是当年赵威武老师在课堂骂学生的话,后来就流行开了。郑法官接触过盛丰大队的干部,这句语录早已传到他的耳朵里,今天太激动了,稍不留神就脱口而出。他让郭金兰回家听信,明天他去盛丰大队调查了解,如果情况属实,定会为民做主。
次日下午,公社通信员传唤赵连城。见了郑法官,这小子起初还是不认账,百般抵赖,甚至诬陷郭金兰想讹人。
“啪!”郑法官一拍桌子:“赵连城,你果然是无耻之徒!本人对你的所作所为已经有所掌握。你丧尽天良,没有人性,枉费文家对你恩重如山。试想,一个大仁大义、连礼金都不要的良家民女,怎会讹你那区区二百块钱?分明是你臭不要脸!我限你三日之内必须筹够欠款,还有三元一角五分钱的利息,一并偿还,否则追究你的无道行为!”
这位青天大老爷还算客气,没有上纲上线。赵连城见郑法官怒目圆睁,要动真格的,吓得屁滚尿流,立即回去凑钱,次日就送到公社,然后转交到文家。
郭金兰总算挣回了这口气,不过这笔钱非同一般,已经不是简简单单的人民币,而是公理和正义的象征,该怎么花呢?她脑子一闪,决定在村子街心开粥锅救济穷苦乡亲,埋汰一下狼心狗肺的赵连城。此举虽然足以彰显邪不压正,最终还是被文殿民拦住了,杀人不过头点地,这位善良的庄稼汉不想扩大事端,还对女儿与赵连城复婚心存幻想。
眼见女儿当初高高兴兴地出嫁,如今却受伤而归,作为母亲的郭金兰比谁都难过。那时,就是她力主文英嫁给赵连城,结果整出这个败局,她觉得非常对不住女儿,没事的时候就念叨“有愧”。
“妈,别这样,我不怪你!知人知面难知心,坏人的脑门子也没贴标签儿,谁也没法看出来。好在我趁早离开了那个白眼狼,不是件坏事儿!”文英尽量安慰慈母。
郭金兰说:“英子,妈一定给你找个好的。”
文英回答:“我不想再嫁人,太累,在哪儿也不如在父母身边踏实。”
赵连城顺利离婚,喜从天降,急不可耐地要跟常贵花结婚,但需要大队出具手续。这下可犯在文俊的手上,他跟文尚义一商量,决定拖延他们一段时间,狠狠折磨折磨这对狗男女。文英知道后表示反对,主张立即放行。
文俊不明白:“大姐,你是不是还对那个畜生念念不忘?”
文英坦然回答:“不是,我跟他情断义绝,还想着他干什么?只是你那样做显得咱们小肚鸡肠,不太好。你就给他们出手续吧!头上三尺有神灵,我知道他们会是什么结果。”




第109章 翠绿的花果山

 阳光下,黑土地再次呈现勃勃生机。花果山一片翠绿,杨树嫩叶随风抖动,松树向上挺拔,柳树条子郁郁葱葱,杏树开始孕育果实;点缀其中的几十棵果树格外显眼,朵朵鲜花绽放,散发着淡雅清香,引来蝴蝶翩翩起舞、小鸟尽情欢唱。
田里,一位身材健美的大姑娘向东面树林走来。到了一棵果树前,她放下柳筐,微微一笑,伸手抓来一根细枝,将几簇白花送到鼻子下面。闻着闻着,她陶醉了,一动不动,足足站了十分钟,然后才轻轻放手。树枝“哗”地反弹回去,像被挠痒似的,笑得乱颤,惊飞了树上的小鸟。
姑娘是刘彩霞,今年二十岁,越长越耐看。她是东岗子这片土地的常客,来挖野菜的,今年雨水充沛,地里的苣荬菜疯长,成片成片的,家里的饭桌上不愁没菜吃了。刘彩霞还是那么勤快,每天来野地两次。老远见林子里的果树开花了,姑娘的心花也开始怒放,她兴致盎然,就过来欣赏一会儿。那花真美,令她流连忘返。
此刻,刘彩霞的心里忽然萌生一种缺憾:要是有那个傻小子陪着赏花该多好!
平时,刘彩霞跟文俊也见面,不过有人的场合谁也没打招呼。印象最深的就是大正月,有一天外村的秧歌队来了,在村子街心来回扭,四面汇聚很多人,把秧歌队围得水泄不通。看秧歌的人虽多,想法可不一样,老的和小的基本图个热闹,聚精会神;年轻人就不同了,眼睛常常走神,特别是那些未婚男女,在人堆儿里寻找自己想要见的人,就像郭颂唱的《看秧歌》那首歌里的情景。刘彩霞跟丁小凤结伴站在路边的土堆上,这样可以高瞻远瞩。丁小凤是关东的“媳妇”,也曾经暗恋那个“小冤家”,只是觉得配不上人家,就放弃了;再说关东当兵去了,见不到人影,因此,丁姑娘就专心看秧歌,没别的想法。刘彩霞却魂不守舍,在人头攒动的男男女女中搜寻那张熟脸。
文俊其实来了,同退伍兵孙万福并肩而立,也在土堆上,跟刘彩霞正对面,只是中间隔着秧歌队和看热闹的人,五十米左右的距离。过了一阵,文俊放眼一瞥,忽然,一位身穿红棉袄、戴着金色围脖的大姑娘映入眼帘,那姑娘正跟身边另一位姑娘谈笑风生,红扑扑的脸蛋像天边的彩霞。不用细看,那姑娘是刘彩霞,今天特别漂亮,文俊不由自主盯了几眼。
那边的刘彩霞也发现了文俊,不禁心里一动,虽然时不时地假意看秧歌,却每次都把眼光定格在“小冤家”的脸上。几番对望,两人的目光终于交织一起,文俊竟然承受不住刘彩霞那火辣辣的眼神,移开视线,败下阵来。虽是严冬,他却浑身冒汗,赶紧拉着孙万福就走,顷刻间没了鬼影。
这边的刘彩霞心里暗骂:小瘪犊子,又他妈的跟我装呢!
刘彩霞长大了,难免想法跟着多起来。文俊升至大队干部,刘彩霞一方面为之高兴,一方面有点失落,因为那小子好像正在淡忘她这个“媳妇”。姑娘想起这些就郁闷,有时在野外,见四处无人,干脆大骂文俊“忘恩负义”,甚至要索回小时候给他吃的那些红樱桃。
今天置身花果山,刘彩霞触景生情,想起以前跟文俊并肩擒拿恶魔那件事,他们配合得多么默契,又多么快乐,如今再也找不到那种感觉了。失望、孤独、痛苦蜂拥而来,令人心酸,难受到了一定程度,姑娘实在忍不住,开始放声大哭。
刘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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