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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苏醒 作者:何许人[出书版]-第8章

小说: 苏醒 作者:何许人[出书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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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健壮,从某个背面和侧面看过去几乎可以完全遮蔽霜生的单薄身形,霜生低头的时候看见了,地面上,根本没有自己的影子,自己的影子被青风完全遮蔽了,踩在脚下。有些不高兴,梦里面的他可不是这样的,他会很乐意听她说心事,不论她说什么,他都是带着微笑默默地听,霜生会满心欢喜。
青风用商量的口气说,去吃牛排吧。霜生刚想说我想吃饺子的,话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口,就被青风拉着上了车。吃过牛排,青风又说去看电影吧,霜生行尸走肉般地跟着他,这次连问都没有问,就买了战争片的票。
偶尔回头的时候,霜生会看见一个影子在不远的角落里,那地面的影子和青风一模一样。青云,也是真的动了心吧,只是,霜生只能嫁一个人。任凭他去伤心吧,我的伤心谁又会理会?倘若换成是青云在身边,一定也和青风一样大男子主义,完全不会在乎她的想法。
霜生这样想着,把目光倏地收了回来,表情有些生冷,忽然就感觉到自己心里有种前所未有的坚硬,这感觉有种难以言语的快意。
那是在订婚前的一个晚上,沈阿姨跟学校里打了招呼,霜生这晚可以不回学校,留在陈家布置自己的新房。那些铺天盖地的红色让霜生眩晕,红的床单,红的灯罩,还有一叠厚厚的大红喜字,充满喜庆的热度。霜生的心里却是冰冷的,她想着,自己已经是嫁过一次的人了,虽然和他只是冥婚,他如果泉下有知会看见我即将面对的这些吗?会为我伤怀吗?霜生忍不住抹了抹眼角,那里有些晶亮的泪。
“妈妈说,等到你毕业我们就可以正式举行婚礼了。”一双大手忽然就搭上了霜生的肩膀,是青风。
霜生用只有自己才能听见的声音叹了口气,然后任凭青风把她搂在自己的怀里,搂得那么紧,像一张单薄的树叶。霜生注意到,门缝后面的有双眼睛在黑暗的角落里看着自己,她的嘴角忽然牵动,诡异地笑了一下,笑得连自己都陌生,像墓地里黑色的玫瑰。一定是青云,直到她们快订婚了,他还是念念不忘霜生的美。
门慢慢关了起来。霜生收起笑意,觉得有些莫名,为什么要对青云笑呢?她也不知道,只觉得刚才的瞬间有些恍惚,那是种身不由己的感觉。
门后的青云却很把一切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那个和霜生拥抱的人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啊,如果霜生在自己怀里会是什么样的感觉呢?青云不自觉地捏紧了拳头,第一次,有了和哥哥不一样的想法。
第二天是圣诞节,北平虽然不如美国那样看中这个洋节,不过陈家还是准备去商场采购些东西来庆祝,毕竟两个儿子是从美国回来的。沈阿姨备了车,自己却没有坐上去,只让两兄弟和霜生一起,说是年轻人在一起更方便说话。
沈阿姨笑眯眯的看着青风脸上春风得意的笑着把车开走了,却没注意到青云在角落里望着霜生的郁郁寡欢发愣。青云想到了昨晚霜生在青风怀里对自己的笑,霜生一定是更喜欢自己,那笑她从没对青风展示过,她一定是拗不过母亲和哥哥的要求,这才同意和哥哥结婚的。
车已经驶进了城,路边到处是拥挤的贫民,霜生甚至看见有四五岁的小孩头上插着草标等待人来购买,一边等着一边和身边的父母说笑,仿佛并不知道自己即将被人购买永远离开父母了。青风兀自说着要买那些东西,也不管霜生会不会在意。霜生的眉头又紧了些,如果自己的父母尚在,一定不愿意她嫁给这样一个不喜欢的人吧。自己虽然是嫁过给那个人了,那是那个人,现在在哪?会不会已经投胎转世去了?霜生把那枚琉璃捏得更紧了,坚硬的冰凉在手心,像攥着自己的心。
忽然,车前飞快地闪过一个人影。青风松弛的神经没有迅速反映,刹车不及方向盘就乱转了,直接撞了过去。一声巨响,车撞上了青灰色的城墙,霜生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应该没有昏迷多久,再睁开眼睛时天还是那样灰蒙蒙的,头有些疼。霜生费力地睁开了眼睛,身边的青风浑身是血的伏在方向盘上,破碎的车前窗玻璃,有不少插进了他的头,血滴滴答答地淌着,还散发着甜腥的热气。身后的青云也昏迷着,却没有什么伤口。
“咚咚咚。”有人在敲车门,霜生看过去,眼睛忽然就瞪大了,是他!是和霜生结婚了的他,他就站在车门外,冲霜生微笑着,依然不说话,只是招手。他在叫我跟他一起走吗?霜生动了心,手心里的琉璃还在,已经被她的体温握得温热,她的心猛然跳了一个连环,喉头有些发紧,什么都说不出来,是梦境吗?还是自己已经死了?她甚至没有回头看陈家兄弟,就下了车,空气里全是汽油的味道,他的手冰凉,握在手里却轻柔得若有若无,他带着霜生走出一段路后停了下来。再回头,撞得变了型的汽车就爆炸了,在灰蒙蒙的世界上开出一朵绚烂的花。
霜生长长地舒了口气,终于不要和他们结婚了。她满心欢喜地和他一起,朝着什刹海的方向走过去,那是那个年代霜生能见到的最清澈的水了,和他一起躺下去,清凉的惬意,并不感觉到冷。就这么看着天在水波的律动下,变得高深,变得湛蓝,变得浩瀚,世界也变得宁静,和他握着手,躺在水下,无忧无虑。
再后来,关于霜生和琉璃的传说就多了起来,各种版本的都有。
霜生的同学说,霜生为了那个爱慕的男子,在订婚前逃走了,然后跳进了什刹海自杀,她是不会游泳的。
沈阿姨说,霜生是在那场车祸中,和两兄弟一起丧了命。
反正再后来,有人在一条小溪里发现了那枚琥珀色的琉璃,那些被岁月淡忘的故事,已经无从考据。
北京
天台上的风已经有些凉意了,我起身准备回去。
记得谷雨曾说过,或许这只是个故事而已。
我说,是啊,那些生命中最重要的故事,总有一天会被忘记。

五、别爱陌生人

楔子

那是个黑色的世界,天是黑的,地是黑的,空气也是黑的,没有半点声音,小茉唯一的感知就是自己的心在砰砰地跳,还有颈动脉的血管,隐约有吱吱拧紧的声音。当鼻息嗅到一丝甜腻的血腥味时,她知道,又不可救药地堕入那个历久弥新的噩梦中了。
小茉只能站着不动,可不论她的眼睁开还是闭上,都不能无视那个女人的出现。那个女人,以诡异的角度扭曲着脖子,扬着那张绝美的脸庞,蠕虫般匍匐在地上。女人的眼里淌出血来,手指甲被水泥地生生磨折,衣服被鲜血浸透了,那只骨肉分离的手却分明冲她扬了扬,嘴唇微微颤动,却发出宏大至震耳欲聋的呢喃,那是痛苦的呻吟,还是在向她求救,抑或要引诱她堕入水深火热之中?
一切的一切都不得而知了,每次梦到这里就戛然而止。小茉尖叫着惊醒,终于从梦中逃离。
爸爸从隔壁的房间赶来,帮她开了灯,担心地看着她:“又做噩梦了?”
小茉的头发被冷汗湿成一缕缕的粘在脸上,口干舌燥,不想说话。身边姐姐的床空着,她有种不祥的预感,姐姐死前的那几天,几乎每晚都做这个噩梦。
爸爸帮她端了杯水,看她咕咚咕咚地大口喝着,担心地问:“听说,最近你跟一个来旅行的帅小伙走得挺近。”
她放下杯子警觉地看着爸爸,不知道他想说什么。
“张无忌的妈妈临死前告诉他,千万别相信漂亮的女人。那个小伙子迟早要走的,别想太多了,早点睡吧。”爸爸帮她关了灯,轻轻掩上房门。
爸爸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千万别相信漂亮的女人,那漂亮的男人呢?她知道秦朗在这儿待不长,他只是个来找灵感的背包客,签证的日期一到他就会飞回遥远的大洋彼岸。而他对疯老头的那栋破楼,有着让人费解的热情和执着,可这些什么都证明不了。她想要的不过是一段美好的回忆啊,在她暗淡无光的青春里,也需要一抹亮色的灿烂,难道这要求过分?
每晚入睡前,小茉都跪在床上虔诚地向上帝祷告,希望他在这里多住些日子,希望他会爱上她。她当然知道,以自己的条件要让秦朗爱上,除非是上帝显灵。但宗教存在的意义不正是在人没有希望的时候,赐予人希望吗?她宁可相信这祷告有用,只要够虔诚,奇迹总会发生。
她可以自己给自己答案,如果不好好把握这个机会,她会后悔一辈子。她会小心翼翼地,只希望这个噩梦,不会在带走姐姐后,同样带走她。
A
第一次见到秦朗是暑假周末的下午。中午下了场短暂的暴雨,房子,梧桐树,还有路边的野花,所有的一切像被呵了口气然后用力地擦拭了一遍,颓败的老街焕发出罕见的美。
当时小茉正在街心花园喂两只野猫,她所居住的这个小城市夏天气温很高,且多雨,垃圾堆里的东西很快就腐败变质,猫们不是吃坏肚子就会饿肚子。暑假的午后她常这样消磨时间,妙鲜包是她省下零花钱买的,她可以随心所欲地跟小猫们说些心里话。
小茉的朋友不多,唯一可以谈心的姐姐在两个月前被老城区的那个疯老头追赶着出了车祸,当场死亡,妈妈受不了打击病倒了,不吃不喝,也不说话。从小到大,妈妈都毫不掩饰地偏爱比小茉漂亮许多的姐姐,姐姐像她,而小茉更像貌不惊人的爸爸。妈妈的身体一直不算好,姐姐的死更是给了她致命的打击,看着她日渐枯槁的面容,她很担心。小茉和爸爸承担了一切家务,但家里的气氛只会让她感觉憋闷,她需要有少许独处的时间。那个下午真是太好了,凉爽,安静,小的们也格外乖巧,如果天上掉下个王子来,就更完美了,小茉歪着头胡思乱想,伸手去挠了挠猫咪的痒痒。
“你好,我想去教堂,请问你知道怎么走吗?”
木村拓哉的明星脸?就在小茉恍神的当儿,一张帅到无敌的面孔出现了,虽然他操着很港台腔的国语,但听起来一点也不觉得别扭。
小茉完全被那张脸吸引了,傻乎乎地盯着他,忘了回答,也忘了猫咪们正在舔着小茉的帆布鞋继续要吃的。
那就是小茉第一次见到秦朗的囧样子,傻大姐,花痴,没见过世面的土妞一个,看到帅哥连话都说不好了,她从包里掏出个快递信封:“我我我……正要去教堂送一份快递给神父,可以带你一起去。”
小茉爸是邮差,除了EMS快递和信件,连邮局订阅的报纸杂志还有汇款单什么的都送,所以他很辛苦。小茉把手里剩下的所有妙鲜包都扔给小的们,拍拍屁股带他前往教堂。
这座小城唯一有观赏价值的就是那座小教堂,据说是解放前一位外国的传教士修建的,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平时去教堂的都是些中老年人,很少有年轻人光顾,因为妈妈笃信基督,所以小茉也跟着她去过很多次,跟神父也熟。
小茉简单地介绍了一番,帅哥很自来熟,他说他叫秦朗,在国外念大学,热爱摄影,他不喜欢那种人满为患的大城市,独独钟爱各类的小城,这次特意来这座小城寻找灵感。
那是小茉第一次跟帅哥这么紧距离地接触,班上的男生当着她的面也敢叫她大脸猫,他们不跟她玩。小茉知道自己的脸有些大,但他们也不照照镜子,跟秦朗比起来,全都不堪入目。走在前往教堂的路上,小茉很希望能碰到几个同学,特别是男同学,跟这么帅的哥结伴而行,忒有面子。
可惜小城太小了,从街心公园走到教堂总共才用了二十分钟,小茉还特意兜了个圈子,却一个熟人都没碰到。失望地进了教堂,把快递交给神父,看秦朗不走,小茉也就坐在他旁边看热闹。
没想到秦朗不止是帅,英文超棒,他可以用流利的英文唱赞美诗,还可以一个磕巴都不打地背诵大段的圣经原文。以前跟妈妈来做弥撒总是想打瞌睡,那天小茉居然跟打了鸡血似的精神。不止是小茉,神父老头更是激动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紧紧地握住他的手,说年轻人真不错。
那还是小茉第一次见神父老头用那种语气跟人说话,平时他总是拽得不得了,好像自己就是耶稣代言人。在场的其他教友也对秦朗大加赞赏,当然,教友其实大多是老太太,她们看小茉跟在秦朗的身后,颇为嫉妒地说:小茉这是你朋友啊,啧啧,要省掉不少家教费了。
老太太们的孙子孙女大多跟小茉同校,虽然今天没遇到同学,但她们回去后一定会添油加醋地形容小茉跟秦朗的关系,托她们的福,与帅哥相熟的事会很快传得街知巷闻。
秦朗很喜欢这间教堂,拿着相机猛咔,还说要为教堂做本画册,小茉赶紧热心地说帮神父送相片过来。
B
第二天小茉起了个大早,对着镜子弄了半天头发,还穿上了自以为最漂亮的蓝白T恤和背带裙,草草吃完中饭,把碗筷一扔就往外跑。
小茉买了三包妙鲜包去喂猫,站在街心花园最打眼的位置,一个没有树荫的位置,直到猫咪们吃得一个个肚皮滚圆秦朗还没出现。她有些后悔自己来早了,今天没有下雨,皮肤被正午的烈日晒得发红,像抹了辣椒水那么痛。
等了好久,才等来秦朗,可他却两手空空。
“打印机出了点问题,你愿意去我住的地方取吗?修理铺就在我租住的公寓楼下,让你久等了,真是不好意思。”秦朗抱歉地耸耸肩,反倒让小茉有些不好意思了。
他邀请我去他住的地方!
小茉的心小鹿乱撞,本来还担心如果只是把照片拿给她而已,现在他们可以名正言顺地多待会儿了,她抿着嘴偷笑。
小的们已经睡得猫仰马翻了,天气太热,小城里所有的人都在午睡,被晒得发烫的柏油路面上只有小茉和秦朗的影子在移动,她惴惴不安,他住的地方会是怎样?待会儿要聊些什么话题比较合适呢?
走到秦朗住的地方,他的打印机刚刚修好。小茉计划了许多个话题,最终都没能说出口,因为进入秦朗的房间后她就被墙上贴着的那些诡异照片完全震住了。那都是些怎样的照片啊,大片大片的暗红和黑色充斥眼球:浸满血的浴缸里坐着个披头散发的小女孩,小女孩的皮肤特别白眼睛特别大,可那眼神分明是成年人才有的;另一张照片上是个小男孩,穿着大人式样的白色小礼服,嘴角牵出一个邪邪的笑,手里捧着一个汁水模糊的半边西瓜,乍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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